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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新時期如何推進殘疾人事業再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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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新時期如何推進殘疾人事業再上新台階

論新時期如何推進殘疾人事業再上新台階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 以人為本 殘疾事業

黨的十八大明確了科學發展觀是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並寫入黨章。由此,“科學發展觀”早已成為婦孺皆知的高頻率現諸媒體的熱門詞彙,而在全國各行各業上下一心、貫徹科學發展觀,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眾志成城貢獻力量的大環境下,作為從事殘疾人工作的基層組織及工作人員,尤其需要就在當前的社會背景下,如何以開展好本轄區殘疾人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添磚加瓦而進行深入思考。

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和內涵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全面進步,富裕安全,穩定有序,充滿活力,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以人為本”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最本質、最核心的內容。建設這個社會的目的是着眼於人、着眼於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幸福生活。"以人為本"貫穿於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全過程。

和諧社會既是人類的一種追求,又是一個謀求發展的社會,發展是人類創造幸福生活的主要途徑和根本動力。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生產力不斷髮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基礎上,創造較高文明形態的和諧。一個和諧的社會,應該是物質、精神、政治文明共同進步、和諧統一。        

二、和諧社會與殘疾人事業的關係

殘疾是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不得不付出的痛苦代價,殘疾人是一個弱勢羣體,但殘疾人更是社會主義大家庭中的一員,因而,殘疾人事業是社會主義事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肩負着重要職責。殘疾人既是和諧社會的建設者和創造者,又是和諧社會幸福生活的擁有者和享受者。人盡其能、各得其所,整個社會才會有繁榮、健康、充滿活力、安祥和諧的環境,才會有持續發展和不斷進步的能力。

發展殘疾人事業,發揚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精神,是推動社會進步和人類文明發展的重要內容。搞好殘疾人工作,使殘疾人能夠同健全人一樣,以平等的權利和機會,共同參與創造社會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分享社會文明的成果,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體現。發展殘疾人事業,既有利於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因素,發展社會生產力,又有利於鞏固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有利於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搞好這項工作,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三、殘疾人羣體的特殊性

殘疾人是全社會弱勢羣體中的最弱勢人羣,這個羣體有着不同與健全人羣體的特殊性,極其需要全社會予以高度關注:

一是由於他們在心理和生理上的障礙,使之喪失了同健全人一樣生活、工作、學習的條件。

二是低收入決定了殘疾人羣體在社會生活中的貧困性。以相公莊街道殘疾人羣體為例,一部分具有勞動能力或部分勞動能力者,大多在福利企業就業或自謀職業,但是收入較低;另一部分則不具備勞動能力或失去勞動能力,大多靠國家救濟或家人撫養,其經濟收入低於人均收入水平,甚至徘徊於貧困線邊緣。表現為生活必需品的佔有量低下和生活質量的低層次性。經濟上的低收入進一步造成了殘疾人羣體的生活脆弱性,一旦遭遇疾病或其他災害,他們很難有足夠的承受能力。

三是政治上的低影響力。殘疾人羣體較少參與社會政治文化活動,難以影響公共政策的制定,他們很難或者很難迅速擺脱自身的困境,解決自己的問題。

四是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殘疾人羣體由於自身的缺陷及其在經濟上的低收入性和社會生活中的貧困性,他們在社會中的心理壓力高於一般社會弱勢羣體。他們大多職業技能缺乏,市場競爭力較低,或者已經失去年齡優勢,沒有職業安全感,收入低且不穩定,“常有衣食之憂”。這些使他們覺得自己是市場競爭中的失敗者,或被社會所拋棄,不滿、苦悶、焦慮、急躁情緒,難以自我調適,從而容易對生活失去信心,產生嚴重的逆反心理,出現過激行為。

四、發展殘疾人事業,體現“以人為本”原則

“以人為本”最重要的是公正,它是人類社會永恆的價值理念和基本的行為準則,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原則。社會主義人權和公正,首先就表現在生存權、就業權、受教育權和社會保障權等基本權利。解決殘疾人這一特殊困難羣體的問題,就是體現“以人為本”、社會公正的基本原則。

努力發展殘疾人事業,幫助廣大殘疾人儘快融入到社會主義和諧大家庭中,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由於殘疾人羣體的特殊性導致他們處於不同程度的困境之中,因而,各界應當多一點偏愛,為他們開點“小灶”,從各方面多給予關心幫助。如加大扶貧力度,扶助貧困殘疾人;保障殘疾人及子女受教育的權利;開展職業培訓,拓展就業途徑,切實解決殘疾人就業難題;確保殘疾人進行康復的權利等等。而作為殘疾人事業的基層工作者,只有進一步密切與殘疾人兄弟姐妹的血肉聯繫,才能更好地為這個羣體提供服務。殘疾人事業的每一項工作,都閃動着人性善良的光芒,都需要付出真誠的關愛。

除了滿足殘疾人的基本物質需求外,還必須給他們以安全感和尊重感,這有利於實現殘疾人的自身價值。人們不僅有生理、安全、歸屬的要求,而且有受人尊重和自我實現的需要。尊重是對一個人價值的承認,每一個社會成員都希望自己的社會生活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希望憑藉自己的知識與能力獲得他人和社會的承認。這一點對殘疾人來説尤其重要。單純的給予殘疾人人道主義的同情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解除殘疾人自身及其家庭的心理壓力,調整其因殘疾而產生的社會心理失衡。這種失衡得到調整,必然會給殘疾人及其家庭帶來自強不息的動力。

因此,從事殘疾人事業,絕不是居高臨下甚至帶着施捨和憐憫之情去對待他們,而是要站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礎上,為實現全社會人的價值、人的尊嚴、人的發展而真誠和熱情地提供支持和幫助。

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六中全會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指明瞭方向。作為殘疾人工作者,一方面應始終把握新時期 殘疾人事業的主題,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殘疾人工作,努力營造一個關心殘疾人、尊重殘疾人的和諧氛圍,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殘疾人工作;一方面要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的職業道德,使更多的殘疾人由自卑走向自信,由怯懦走向堅強,由彷徨走向成功,使他們能共享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成果,共建一個美好、和諧的社會主義大家庭。讓他們的生活永遠充滿陽光,是殘疾人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畢生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