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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畢業論文摘要多少字【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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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畢業論文摘要多少字【多篇】

我國現行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的缺陷 篇一

我國現行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的缺陷可歸納為兩方面:一是體制性缺陷,即現行體制本身的缺陷;二是機制性缺陷,即政府社會組織管理方式的缺陷。現實中制約我國社會組織能力與建設的因素除了社會組織管理體制自身不完善(體制性缺陷)之外,更重要的因素是機制性缺陷。

(一)體制性缺陷

我國現行社會組織管理體制以三部條例①為基本框架與其他法規共同構成。體制性缺陷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歸口登記”與社會組織的合法性。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社會組織的登記需要具備一定數量的註冊資金和最低限度的人數要求,申請成立須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等。但《條例》導致兩類不“合法”社會組織的存在:一類是未達到《條例》規定的“非法”的社會組織;另一類是以營利性組織形式存在的社會組織,即因業務主管單位不清轉而尋求工商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這種狀況説明採取“一刀切”式的登記管理制度是不合理的,勢必造成大量“合法律性”,但卻不具有“正當性”或136“合理性”的社會組織存在;①而把大量具有“合理性”或“正當性”的社會組織視為“非法”,並排斥在管理範圍之外,也將導致社會組織管理的覆蓋面過窄。

2、“雙重負責”與管理部門的職責。三部條例對政府管理部門職責的規定有三點不足:一是管理職責規定原則性過強,可操作性不足。比如在《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規定,登記管理機關負責“對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依照條例及其章程開展活動的情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登記管理機關的日常活動包括哪些方面,可以動用什麼樣的監督管理措施,條例並沒有作出具有操作性的回答。二是管理職責交叉和模糊地帶較多。三部條例雖然對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管理職責進行了分工,但在社會組織的籌備、申請登記和審查、年度檢查和審查、違反有關條例規定的查處等職責方面都有重複之處[1]。三是管理部門的責權不統一。登記管理機關對社會組織具有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撤銷登記或取締等權力,但實際上卻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足夠的管理力量。業務主管單位雖然有很大的管理權力,也有相應的管理手段,但卻沒有相應的責任要求。這種責權不一致的現象削弱了社會組織的獨立性,也加大了“政社分開”的難度。

3、政府監管與社會監督。三部條例都強調政府監管、社會組織自律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的重要性,但實際上社會組織只由政府監管並且效果很不理想。登記管理機關的主要問題是力量不足,沒有能力進行監督。業務主管單位受部門利益的驅使,也沒有履行監督職責,具體表現為與政府職能轉移相關的社會組織大多是由業務主管單位直接創辦,甚至與相應的政府職能部門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個實體”,由職能部門直接控制;與政府職能轉移無關但有收入(包括捐贈收入和營業收入)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往往積極監管並提供“保護”;與政府職能轉移無關又無收入或收入勉強維持自身存活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往往採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儘可能地迴避政治風險[2]。這種局面使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管毫無意義,也使其與登記管理機關之間的協同管理無法實現。

(二)機制性缺陷

1、動力機制不足。我國的現行改革是政府主導型改革,政府主導型改革的基本動力是政府官員對政績的追求。現行社會組織管理體制之所以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除了體制本身的缺陷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在運行過程中缺乏動力機制。以地方政府為例,如果不將社會組織發展與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掛鈎,僅憑民政部門的力量根本無法實現宏觀有效管理,管理的基本要求就變成了只要不給地方政府帶來“麻煩”即可。在社會組織發展不被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指標的情況下,業務主管單位的動力也不足,因為政府職能轉移沒有明確的“時間表”,業務主管單位出於部門利益的本能考慮不可能主動把權力讓渡給社會組織,也沒有積極性培育社會組織,對那些“無利可圖”的社會組織不可避免地採取消極的態度,社會組織“外形化”現象也由此產生。

2、實現機制不足。在登記管理機關方面,登記管理機關既沒有能力也沒有動力去履行其職責,受自身權力(同級職能部門下的二級部門)、工作人員數量等客觀因素的限制,登記管理機關沒有足夠的力量考核評價數量龐大、性質各異的社會組織;由於各級登記管理部門(包括其主管民政部門)並沒有明確、系統的社會組織發展規劃,也缺乏對社會組織培育和監督方面的具體可供考核的績效目標,更缺乏為社會組織服務的質量標準,這些使得登記管理機關在社會組織管理方面隨機性很大。在業務主管單位方面,由於缺乏約束與考核的。具體措施,業務主管單位並未按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的相關要求培育和監管社會組織[3]。在具體管理過程中,偏重行政干預,不重視社會組織的獨立性,甚至忽視社會組織存在的社會價值。也就是説,如果缺乏相應的法規對業務主管單位承擔何種責任、如何承擔責任以及如何考核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管理績效等方面作出規定,那麼培育和扶持社會組織的目的就不再是為了培養政府轉移職能的承擔者和和諧社會建設的參與者,而是異化為“政績工程”。

畢業論文寫作總結 篇二

隨着緊張的論文答辯的結束,我的畢業論文寫作業終於可以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了。

從論文的選提到答辯整整歷時半年之久,也耗費了不少的精力,力求在四年大學生活的最後交上一分滿意的作業。

整個論文寫作過程中我體會到了酸甜苦辣,但這些都是值得的,我不僅收穫了知識,更收穫了友誼。

以下是我本科畢業論文寫作的一寫心得體會(以時間為序):

一、確定研究課題

早在大三下半學期班主任馮老師就要求我們開始思考畢業論文的寫作題目,恰巧遇上大學生科技創新計劃項目,馮老師幫助我確定了以“留守兒童”為研究對象,因此,我查閲了大量的相關資料,也對留守兒童的生存與教育現狀有所瞭解,並且越來越深入地認識到輿論對留守兒童關注倒不少,但關於“留守兒童”的理論研究並不深入、完善。

從此,我對留守兒童問題便較為關注。

但這件事告一段落後,直到十二月份,學院要求確定論文題目,我才又開始重新思考這個問題,當時正在考研複習的白熱化階段,沒有很多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畢業論文的準備工作中去。

當我電話聯繫導師時,田老師負責地提出需要進行一次面談。

在一月份,我與老師進行了第一次面談,這次面談的主題是“擬定研究課題,明確研究方向”,由於我之前已確定研究對象為“留守兒童”,由此選題為“陝北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現狀分析與對策研究”。

經過與老師的認真探討,考慮個人研究的能力有限以及本課題資料收集難度較大,最終確定以我國留守兒童教育問題 的現狀為切入點,“淺析學校在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中的主導作用”。

通過這次指導,我明白了論文選題的重要性,選題必須考慮到此課題研究的目的、意義及其可行性。

二、收集並分析資料

在一月到二月底的這段時間,正值寒假,在考完研適當的放鬆時間我又開始思考論文的研究課題。

在這一階段,我閲讀了大量的參考文獻,包括“留守兒童”研究方面的專著四部,各種學術刊物中相關論文三十餘篇,通過詳細的閲讀並做了一定的摘要,我對該領域的研究現狀有了一定的瞭解,也正是這個階段的文獻閲讀為我寫出一份令自己滿意的畢業論文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制定寫作計劃,撰寫開題報告。

雖然中間會有懶散,但我還是努力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

三、初稿寫作

在上一階段撰寫開題報告的`基礎上,我即開始準備初稿的寫作,在這期間,我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對所收集到的文獻資料再次分析,仔細斟酌,去粗取精,擬定寫作提綱。

一切準備工作完成後,我開始按照寫作提綱將論文分為三個部分(問題、成因、對策)進行逐個部分的寫作。

自從初稿寫作開始後,我便整天對着電腦,參考各種研究文獻,一個字一個字地將自己的觀點敲上去,當然,其中不乏很多參考文獻,但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內容都是我在閲讀諸多資料的基礎上結合自己的理解形成的語言。

剛開始寫很費力,為了將每一部分寫得儘可能完美,我總是面面俱到,什麼都談,當然這就脱離了研究的關鍵部分。

這一問題,在後來田老師的指導中我才意識到。

整整用了兩個星期的時間我完成了論文初稿的寫作,字數為二萬七千多字,多的嚇人。

中間有一次電腦壞了,將我辛苦打上去的一萬多字全部弄丟,我又開始重新寫作,終於在三月上旬完成了論文初稿的寫作。

四、修改並定稿

這一階段可以説是論文寫作最費時、最費力的一個階段,不論是指導老師,還是我們自身,從三月中旬到五月底,一直在進行論文的寫作修改工作。

在這一階段得到了田老師的指導多達七次之多。

初稿完成之後我便及時地與我對導師田伏虎教授取得聯繫,老師在百忙中抽出時間一次一次地對我的初稿進行修改。

前三次的修改可以説是顛覆性的調整。

第一次修改時,老師從論文的題目入手,重新評估論文的框架,説明本課題研究的重點與關鍵在於分析學校發揮主導

作用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主導作用的條件與優勢,指出文章結構要適中那個以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為中心,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問題的成因,提出對策建議。

此後的幾次修改,田老師都要就文章的框架結構和內容進行反覆推敲和修改,如強調注意論點與論題的切合程度,抓住研究的關鍵問題,並對研究的對策提出一些創造性的建議。

田老師的工作繁忙,但每次論文指導都是老師主導主動約我們並且總要談上兩小時或者更多。

當我們將修改後的稿子發給老師時,田老師也總是及時地閲讀,並儘快安排下一次輔導,讓我深刻感受到了老師治學的嚴謹與高度負責的態度。

記得有一次,我的論文修改完成已是晚上,但我還發信息告訴老師,請老師閲讀並提出修改意見,本以為老師會在第二天看的,就沒放在心上,誰知道,第二天老師指導時才説,他是看到晚上兩點鐘才睡的,看着老師詳細的修改意見,我十分地感動。

就這樣一次一次的修改,後幾次老師在內容基本定型的基礎上,更為注重格式的規範,並提醒我進行摘要、關鍵詞、引文的修改。

對於我老寫不好的摘要及對策的最後兩條,老師竟然親自幫我修改並敲上去,感激之餘只有努力學習老師清晰的修改思路。

五、準備工作及論文答辯

在這一階段,論文基本上已經定稿,只對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再次推敲使其精準。

同時,填寫畢業論文寫作(設計)手冊,本來辛苦地做了一份打印版的,還讓田老師費心地修改,可是後來又都手填上去。

接着就是製作論文答辯ppt,ppt的製作過程也是比較費力的,我儘量選擇清新明快又簡潔的幻燈片來顯示我的論文框架。

本科畢業論文書寫規範 篇三

一、本科生畢業論文主要內容

1、題目(宋體,小二,居中)

2、中文摘要(200字以上),關鍵詞;字體:宋體、小四號,字符間距:標準;行距:20磅

3、英文摘要,關鍵詞;

4、目錄

5、正文;字體:宋體、小四號,字符間距:標準;行距:20磅

6、參考文獻。

期刊內容包括:作者題名,刊名,年,卷(期):起始頁碼-結束頁碼。

著作內容包括:作者、編者,文獻題名,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頁碼。

7、附件:開題報告和檢查情況記錄表

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的路徑 篇四

(一)構建社會組織管理的法律法規框架體系

由於我國目前尚不具備制定社會組織基本法的條件,因而應在對社會組織進行科學分類的基礎上根據不同類型社會組織的功能和特點制定或完善單項條例,將之納入法制化的軌道,同時為社會組織基本法的出台創造條件。具體而言,應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戰略部署,在需要優先發展的重點領域制定或完善相關行政法規和條例,並在全方位發展社會組織的原則指導下,針對社會管理體制構建中的“瓶頸”部分(主要是指事業單位改制和官辦社會組織)出台相關政策法規,儘快把應轉製為社會組織的事業單位納入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的框架之中,為社會組織的發展創造更大的空間。

(二)完善社會組織的准入、退出制度

我國現行社會組織管理法規幾乎都建立在懲治或預防社會組織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為方面。然而值得思考的是,社會組織、尤其是公益性社會組織存在的動力是什麼,如果杜絕了社會組織成員謀取私利138的動機,社會組織是否有足夠的動力去謀求發展。此外,我國社會組織管理法規遵循非競爭性原則,那麼因缺乏競爭機制而處於壟斷地位的社會組織有沒有自我改進與發展的外在動力。我們認為,只有杜絕社會組織成員謀私利的動機,具有志願精神的社會組織才能出現,“組織外形化”問題才能得到解決;而建立非競爭性淘汰機制既有助於增強社會組織的自我發展動力,又有助於資源的充分利用和保證社會組織活動的有效性。具體而言,一是以社會組織合法性的確認和相關政策的配套為前提,逐步實行包括備案查詢、法人登記和公益認定的三級准入制度,社會組織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准入制度。二是把社會組織活動的政治準則和國家準則法制化,並由登記管理部門統一監管,避免業務主管單位的不作為行為和政治風險。三是制定社會組織非競爭性淘汰制度。當現有的社會組織不能發揮功能或不具有代表性時予以解散,重新組建。

(三)明確登記管理機關的職責,構建社會組織監管制度

在現有“雙重管理”框架的基礎上,實現“培育與監管”的適度分開:強化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管職責,弱化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管職責;強化業務主管單位的培育扶持職責,弱化登記管理機關的培育扶持職責。具體而言,一要提高登記管理部門的行政級別,在國務院直屬職能部門中增設社會組織管理局(部),作為擁有行政執法權的唯一主體,統一負責對社會組織的監管。二是構建以登記管理機關為核心的社會組織監管體系,包括制定社會公眾參與社會組織監督方面的制度、有關社會公眾監督的保護制度、同業組織培養和參與社會組織評估方面的制度、社會組織信息披露和自律方面的制度、投訴受理和舉報調查制度等。三是制定登記管理機關依法行政和責任追究制度,包括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的程序設計監管制度、社會組織對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舉報調查制度、干擾社會組織正常運作的責任追究制度、登記管理機關對推動社會組織發展方面的政績考核制度等。

(四)明確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構建社會組織培育扶持制度

政府轉移社會管理職能須有合格的職能承接主體,但目前我國的社會組織尚不具備承接政府轉移職能的能力。這就要求業務主管單位在職能轉移之前給社會組織以必要的資源支持,通過對社會組織的直接指導使之具備相應的能力。但到目前為止,這一過程進展緩慢,應在明確政府職能轉移的範圍、事項、時限和要求的前提下,在社會組織管理的相關條例中進一步明確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特別是要制定業務主管單位培育和扶持社會組織的績效考核標準和責任追究制度,必要時還應要求業務主管單位制定培育和扶持社會組織的“路線圖”以及相關社會管理職能轉移的“時間表”。具體而言,一是針對不同類型的社會組織制定相應的社會組織啟動與培養期的確認制度;二是建立以財政和税收政策為主的社會組織扶持體系,對不同類型的社會組織實行不同標準的税收優惠政策;三是制定業務主管(指導)單位培育社會組織的相關制度,包括業務指導單位的具體職責、社會組織培育的具體途徑、業務主管單位與社會組織的關係、社會組織培養目標等方面的制度;四是制定業務主管單位培養社會組織的責任追究制度,包括業務主管單位政府職能轉移的績效評估、業務主管單位工作人員的業績考核、業務主管單位指導失誤的責任追究制度等。

(五)建立現代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在我國“官辦”或有官方背景的社會組織佔主體的情況下,應突出強調從制度層面設計以法人地位明確、治理結構完善、籌資渠道穩定、制約機制健全、管理運行科學為主要內容的現代社會組織制度[4]。

具體而言:一是與“政社分開”相結合,完善社會組織的治理結構,明確社會組織的法人地位,建立社會團體資產管理制度,以解決隨意侵佔社會團體資產的現象;本着市場精神與志願精神相結合的原則,認可並保證社會組織的專職經營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薪酬待遇;強化社會組織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強社會組織運作的透明度。二是建立涵蓋社會組織的人力資源流動制度,主要是打通人力資源在政府、企業和社會組織間流動的通道。三是建立涵蓋社會組織的社會保障制度,把社會組織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障納入政府或事業單位社會保障體系,或者打破社會保障與單位制度之間的關聯,使社會保障的“社會性”顯現出來,從而使相應的社會保障在人們跨越地域、跨越政府—市場—社會的部門界限時不受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