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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基層工會作用發揮亟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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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基層工會作用發揮亟待加強

基層反映:基層工會作用發揮亟待加強

多年來,基層工會在穩定協調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強化職工主人翁意識,提升職工素質和技能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成為基層黨組織聯繫職工羣眾不可缺少的橋樑和紐帶。但隨着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和個體意識的增強,基層工會的職能卻逐漸弱化,作用明顯不足。

一、基層工會當前面臨的困難

一是隊伍建設“空有其表”。

按照《工會法》第十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

如:截至目前,馬龍區共建立工會組織187個,累計發展會員30639名。又如:截止2018年底,羅平縣共建成基層工會組織282個,基層工會組織覆蓋1010個單位,工會會員58866人(其中農民工會員34577人、女職工會員19834人),建會率達100%,職工入會率達99.52%。

經調查核實,因會員管理不規範,難以動態管理和統計,存在會員“只入不出”等現象。部分農民工、勞務派遣人員流動性較大,經常重複入會、多地入會。

部分企業成立工會只是為了應付檢查、規避風險,根本沒有實際運作,還有部分企業“拒不建會”。據麒麟區2018年工會調查掌握情況,該區目前仍有近50多家符合建會條件的企業一直沒有建立工會。如:馬龍區規模以上企業停產和半停產較多,截止目前,停產7家,半停產5家,雖然建好了工會組織,配齊了領導班子,但辦公無場地,人員兼職,工會形同虛設。

基層工會組織目標定位不準,凝聚力不高,工會委員會工作人員兼職現象嚴重,加之工會事務繁雜瑣碎,涉及事項較多,工作人員經常是力不從心,要“組織起來”都很困難。如:麒麟區自2018年1月起,該區總工會每年自籌53.7萬元為14個鎮(街道)配備了工會組織員、134個村(社區)配備了聯絡員,但鎮(街道)工會組織員都是身兼多職且被借用現象突出。

二是職工素質提升“無的放矢”。

部分基層工會以創建“工人先鋒號”為載體,廣泛開展羣眾性勞動競賽並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技能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交流合作等活動。如:羅平縣多家企業工會開展了汽車維修、電工、電焊工、護理等10多個工種(專業)35場(次)職業技能大賽,為職工技術交流、技能展示和成長成才搭建平台。羅平縣深化“兩室一站”創建,創建勞模(職工)創新工作室和技師工作站10個,廣泛開展師徒結對、名師帶徒活動,選樹技能帶頭人102名,師徒結對229對,全縣湧現出一批技術精湛、本領過硬的能工巧匠和創新能手。又如:馬龍區中醫醫院工會組織推動兒科創建“職工創新工作室”,鼓勵和激發職工共同研討,自主研製中醫藥製劑,成效明顯。

上述活動的開展既能提升職工技能,又能激發團隊活力,深受幹部職工的喜愛。但更多的基層工會則是重複組織開展簡單易懂,操作性不強的培訓。如:近3年來,馬龍區總工會共邀請省、市各類專家到馬龍講課20餘次,參訓工會幹部職工2300餘人次;組織基層工會幹部參加省、市、區各級組織的培訓20餘次300餘人次。2018年,馬龍區各級工會累計組織開展職工創業就業、職工(農民工)操作技能、職工安全知識等平縣各基層工會共舉辦各類職工(農民工)技術技能培訓125期,開展引導性培訓24414人次,支持5647各類引導性專題培訓50餘場1742人次。

三是經費保障“參差不齊”且總體不足。

基層工會工作經費無來源和不穩定是制約基層工會工作開展的問題之一。如,羅平縣,工作經費主要靠上級工會補一點加同級黨政擠一點,有的連基本的辦公經費都沒有。幾乎沒有工會賬號,工會主席審批工會經費純屬空談,工會領導對相關工作開展也就缺乏話語權。又如:麒麟區14個鎮(街道)工會每年上級補助1—2萬元不等的工會經費,區總工會酌情給予部分鎮(街道)、區直單位1至3萬不等的補助,加上工會經費返還部分,每個鎮(街道)、區直單位平均可用的工會經費也就5萬元左右,既要保證正常的辦公經費開支,又要開展好職工活動,經費不足的問題就顯而易見。減費降税政策的推進,税務部門也難以強制要求企業全額上繳工會經費,這也成為基層工會經費受擠壓的一個重要原因。

如:2017年以前,馬龍區各機關(事業)單位單位工會經費也沒有穩定的來源;2018年,將機關(事業)單位工會經費納入財政增加預算,但最終因財政困難未能撥付;2019年,各機關(事業)單位工會經費納入財政統籌進行年初預算,工會經費第一次得到保障,並實行了規範化管理。馬龍區2019年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共預算工會經費940餘萬元,按40%扣除中央、省、市、區和基層工會經費以及税務部門工作經費後,60%的經費按季度劃撥到各預算單位工會帳户中。預算經費並不少,但實際到各單位的仍然不足。如:曲靖市馬龍區國家綜合檔案館,按11名在職幹部工資基數計提,全年共預算工會經費20505元,扣除40%後,12303元分4次劃到工會賬户,加上個人繳納的會費,全年共計:14473元。

如:馬龍區企業工會經費的保障是冰火兩重天,電力、煙草等國有企業,經費穩定充足,其它大多數企業卻是朝不保夕。

四是職工維權“如履薄冰”。基層工會積極參與,督促單位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從制度層面維護了絕大多數職工的合法權益。如:羅平縣2018年,共簽訂工資集體協商專項合同132份,覆蓋企業498家、職工13968人。其中:簽訂區域性工資專項合同17份,覆蓋企業188家、職工1438人;簽訂行業性工資專項合同5份,覆蓋企業200家、職工1135人;單獨簽訂工資專項合同110份、覆蓋職工11395人。又如,馬龍區2018年,共簽訂企業集體協商專項合同40份,覆蓋企業122家,涉及職工6857人。

但是,在用工單位侵害個體或少數職工權益時,工會組織就陷入兩難境地。一是工會幹部兼職、人員崗位變動頻繁等原因,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熟,難以幫助職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正當權益。二是工會幹部保護機制不完善,特別是企業工會主席“端着老闆的飯碗”,維權底氣不足、手段不硬,有的僅反映職工意願和合理訴求都困難。

二、造成基層工會無用武之地的主要原因

基層工會遭遇如此尷尬境地,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四點:

一是領導不重視或漠視。在基層行政部門,普遍認為工會工作無關緊要,對工會幹部的重視支持力度不夠,工會工作被動無助;部分企業對工會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甚至認為工會是絆腳石,故意不建會或建而不管。

二是體制機制停滯不前。基層工會工作方式單一,力量薄弱,缺乏帶動力、影響力和凝聚力。

三是就業壓力扼制生長。現各行各業的就業壓力巨大,在生存重壓下,用工單位只要不違法,大部分員工都會選擇默默忍受,對條件苛刻,待遇不合理的,大部分選擇辭職。

四是維權方式多樣化。當員工權益受到損害時,為了讓問題得到更快更有效的解決,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向媒體曝光、製造事件、上訪等途徑;有法律意識的選擇申請仲裁、起訴等方式進行,對工會組織不信任也不依賴。

三、對策建議

 一是狠抓非公企業工會組織建設和工作落實各級總工會要切實履行職責,突出抓好重點單位,重點人羣入會工作;按照“六有”標準,抓好非公企業工會組建和規範化建設,並做到組建一家、鞏固一家,規範一家,杜絕“應建不建”的情況發生。

二是創新組織模式和活動載體,重點提升職工素質。基層工會主管部門應打破以個體為單位的工會建設模式,探索按區域、行業等組建模式;加大對小微企業、非公企業工會工作的指導,抓機構、制度和工作機制的落實,推動基層工會開展工作;要求基層工會定期組織職工活動,重點開展有針對性,有操作性、有吸引力的職工素質提升活動,讓工會成為“職工之家”也成為“育才之家”。

三是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推動基層工會自治。

基層工會組織應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職責,加大集體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工作力度,鞏固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建設;開展勞動保護措施、職業病防治、安全生產監控防範等工作;正確看待和處理職工維權行動和勞動爭議案件,積極響應職工合理反映和訴求,逐步推進工會組織的民主自治。

四是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權力部門對2009年8月27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及相關規定進行修訂完善,讓法律法規成為工會組織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