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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上下聯動”制度

欄目: 衞生防疫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5.41K

為合理利用區域衞生資源,加快形成“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上下聯動”的醫療服務模式,切實降低城鄉居民的醫療費用,提升基層首診率,確保轉診服務規範、落實到位,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上下聯動”制度

一、雙向轉診原則

(一)患者自願原則

(二)分級診治原則

(三)專科特色原則

(四)資源共享原則

(五)連續治療管理原則

二、轉診指徵

(一)上轉指徵

1、臨牀急危重症,難以實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確診的疑難複雜病例;

3、重大傷亡事件中,處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診治超出核准診療登記科目的病例;

5、因技術、設備條件限制不能明確診斷或處置的病例;

6、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需轉入專業性防治機構治療的病例。

(二)下轉指徵

可從上級醫院下轉至我院進行後續治療、康復治療的:

1、急性期治療後病情穩定,需要繼續康復治療的病例;

2、診斷明確,不需特殊治療的病例;

3、各種惡性腫瘤病人的晚期非手術治療和臨終關懷;

4、需要長期治療和護理的慢性病病例;

5、精神疾病病情穩定可在社區進行恢復性治療的患者;

6、可在我院診治的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病例。

三、 雙向轉診程序

(一)上轉流程:符合上轉指徵的患者 → 徵求患方意見 → 診治醫生開具雙向轉診《威海市基層醫療機構/醫院雙向轉診介紹信(上轉)》介紹信→ 登錄雙向轉診管理平台錄入信息 → 患者持介紹信至醫政辦蓋章 → 到上級醫院就診→住院病歷首頁填寫上轉。

(二)下轉流程:符合下轉指徵的患者 → 到我院繼續治療→住院病歷首頁填寫下轉。

四、雙向轉診綠色通道

(一)醫院雙向轉診工作由醫政辦統一管理。

(二)上轉病例時應提供前期診療信息;下轉病例應提供檢查結果、後續治療方案及康復指導;對急危重患者上送均需派專人護送,並向接診醫生説明病人病情。

(三)我院對下轉來的患者應合理安排,儘可能提供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對轉來醫療機構已做的檢查、檢驗結果,如能滿足診療需要,應按照醫學檢驗檢查結果互認的有關規定予以認可,不做不必要的重複檢查。

(四)轉診時要在住院病歷首頁按要求填寫轉出、轉入登記及相關信息,醫政辦每月對雙向轉診結果進行總結統計,對不按要求填寫的科室與工作質量考核目標掛鈎。

(五)為提高轉診質量,醫政辦負責與上級醫療機構加強溝通,做好銜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