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安全生產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4.85K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篇一

01、員工在未接受任何使用培訓前,禁止操作各種機器設備。員工在使用電器(吸塵器、洗地毯機、拋光機等)前,必須先檢查機器設備是否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確保電源插頭、電源線完好無損。如發現有破損要立即停止使用,進行修理更換。嚴格禁止使用帶有破損的電器。

02、所有電源插座在不使用時要將電源開關關閉。如發現插座鬆動,應及時報修。

03、員工使用電器時,要杜絕生拉硬拽電源線,確保正常安全使用電器。

04、員工需要進行登高作業時,要有安全保護措施,或由其他同事保護,不得單獨登高作業,更不得使用其他物品代替梯子。

05、公共區域清洗地面、打蠟、擦地時,必須放置警示牌,提醒他人“小心地滑”。

06、員工在清洗玻璃杯時,必須要注意正常操作,以防傷害自己。

07、清洗浴缸和衞生間地面時,應注意地面是否有水,以防摔傷。

08、工作中如需要搬牀或其他重物時,要按正確方法操作,防止扭傷。

09、清洗客房地毯需要將牀立起時,要確保將牀立穩,以防倒下砸傷自己或他人。

10、清洗房間或其它區域玻璃時,不要將全部身體探出窗外,以防墜落摔傷。

11、庫房及工作間內物品擺放不要過高、過密,防止物品掉落。

12、更換房間燈泡時,確保手是乾燥的。不得使用濕布擦拭電燈、電器。

13、關房門時要注意不要將手放在門框處,防止被門閼傷。

14、正確使用各種清潔劑,防止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傷害。

15、員工在工作中不要隨身攜帶鋒利物品,以免傷害自己。

16、在上下消防樓梯及在其它區域行走時,應小心地滑。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篇二

一、廠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每週主持一次全廠的安全活動。

3、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4、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對險擎事故要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接受教訓,採取改進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如是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生產副廠長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廠長抓好全面的安全工作,對生產安全負具體領導責任。

2、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3、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對重大風險進行危害因素辨識,並制定安全防範措施。

4、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和重大險擎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擬定改進措施,組織落實。

5、檢查各科室領導安全工作情況和生產、安全科的工作。

6、制訂並實施本單位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按時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負責組織兑現。

8、採用先進的監控措施,制訂切實可行的制度,確保重大危險源安全可靠運行。

三、設備副廠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全廠設備、建築物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築物原因造成的事故負責。

2、督促供應部門按照要求和計劃按時、按質、按量供應生產及安全措施工程所需的材料,並妥善保管。

3、協助廠長制訂並實施本單位生產中設備突發故障應急救援預案及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4、加強設備日常維護,推行點檢定修制,開展設備狀態監測,對設備狀況進行動態管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和安全生產。

5、組織制訂設備大、中修計劃,在檢修施工過程中對重大風險進行危害因素辨識,並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6、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職責

1、安全科長應以國家相關法規和“安全第一、超前預防、貫穿全程、關鍵落實”的安全理念為工作指導,樹立“安全第一、防止並舉、關愛生命、和諧發展”的安全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帶領安全科的`成員做好鍊鋼廠的安全工作。

2、增強“安全工作沒有越位、安全工作責任至上”和“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立體交叉的安全監管網絡。

3、組織制訂鍊鋼廠各項安全生產製度,並負責監督制度的落實情況。

4、負責監督檢查檢修工作的安全措施,當檢修工作和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堅持排除安全隱患後再開始檢修工作的原則。

5、認真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後,不得隱瞞,如實逐級上報。事故不論大小,都要進行統計、分析和編制事故調查報告書,制訂防範措施,並負責督促落實。

五、安全副科長安全生產職責

1、安全副科長應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第一、超前預防、貫穿全程、關鍵落實”的安全理念為工作指導,樹立“安全第一、防止並舉、關愛生命、和諧發展”的安全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在廠長和安環全科長的帶領下做好鍊鋼廠的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立體交叉的安全監管網絡。增強“安全工作無有越位、安全工作責任至上”和“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完成“杜絕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安全死亡、重傷事故為零,避免輕傷事故,一般性工傷事故千人傷害率低於公司規定目標。

3、完善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目標管理責任體系,嚴格執行“自防、互防、羣防”安全制度,對重大危險源要認真辨識,嚴格落實《應急救援預案》,做到超前預防、重點監控。重大危險源的事故處理和檢修當中,安全副科長必須在現場監控。

4、要負責落實檢修安全措施,當檢修工作和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堅持排除安全隱患後再開始檢修工作的原則。遇到緊急情況,有權下令停止作業,並應立即上報領導處理。

5、負責建立健全鍊鋼廠安全生產管理的各種台帳和存檔工作,加強安全工作的科學分析和超前預防,變事後管理為過程管理,變管結果為管因素。

6、認真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後,不得隱瞞,如實逐級上報,事故不論大小,都要進行統計、分析和編制事故調查報告書,組織制訂防範措施,並負責督促落實。

7、主動接受專業安全培訓教育,提高自身素質,要根據鍊鋼廠的自身特點,以“三大規程“為培訓重點,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推動勞動保護的宣傳、經驗交流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有考核有記錄。

8、安全副科長應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每週至少組織一次“三無”自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督促完成整改任務,對暫時無法排解的重大事故隱患,有權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有責任制訂出可靠的防範措施和整改計劃,並報相關部門。

六、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在廠長、安全科長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業務指導。

2、負責組織新員工(含實習、代培、調轉人員等)的安全教育和考試,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測、考核、登記和上報工作。

3、定期開展職業安全、衞生自查和專業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上報並督促按期解決。

4、建立員工互相監督、檢查,提醒對方安全生產的相互聯保的工作機制,確保實現安全生產。

5、修訂本廠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確認制和制訂臨時性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等。

6、經常檢查員工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勞保用品、防護用品、安全檢測器具、防暑保健用品的使用情況,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於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有權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範措施,負責傷亡事故和違規違制的統計上報。

七、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對所領導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班前會佈置生產任務時對安全措施要具體佈置,每週主持一次全車間的安全活動和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和評比。

3、針對車間生產情況提出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檢查和發現的隱患,及時安排力量解決。對本車間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安排解決。

4、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嚴格貫徹三級安全教育,注意職工的思想動態,提高安全意識,制止違章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準上崗獨立工作,特種作業人員要持有操作證,方可單獨作業。

6、組織制訂和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與生產同時進行的檢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進行生產試驗的臨時安全措施,並親臨現場指揮,保證安全生產。

7、發生傷亡事故時,要緊急搶救,保護現場,立即上報並查明原因,接收教訓,採取改進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者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勵和處分意見。

8、嚴格執行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

八、車間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車間主任管理車間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兼職安全員開展安全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負責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排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定期開展班組安全活動。

4、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5、負責經常性巡視檢查,對危險因素大的生產設備和崗位,查處問題要及時整改,對車間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負責採取臨時安全措施。

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班組長是班組安全第一負責人,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帶領班組工人嚴格執行安全規程、作業標準和勞動紀律,對本組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指導班組工人正確使用所分管的機器設備,保持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完好、可靠,消除作業環境中的危險因素。

3、對班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標準化作業方法訓練。

4、開好班前佈置會(佈置任務時對安全措施要具體佈置)、班後總結會(總結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安全活動會(要有內容、有效果、有記載)。

5、組織好交班檢查(查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定期檢查(按有關規定查隱患、查不安全行為、查班組安全管理)。

6、不違章指揮,且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7、建立員工互相監督、檢查,提醒對方安全生產的相互聯保的工作機制,確保實現安全生產。

8、發生輕傷以上的事故以及重大險擎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安全部門,組織搶救傷員、並保護現場,參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

十、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開好班前班後會,掌握單位安全生產現狀,做好事故事先防範工作。

3、工作前做好確認,工作中堅持“三不傷害”理念,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急徵兆,主動採取措施,當人力無法抗拒時,可先撤離現場,並向負責人報告。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揭露批評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缺點和問題,遇有打擊報復可越級上告。

7、遵章守紀,不遲到、不早退,班前班中不飲酒,不串崗、睡崗,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8、做好設備的點巡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愛護並正確使用生產設備、防護設施及防護用品。

9、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救,保護現場,並如實向有關責任人報告。

安全生產責任制 篇三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化管理原則,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平安穩定健康向前發展,根據國務院、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總結南充市和閬中市人民政府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要求,按照鄉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鄉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辦公室)與轄區內所有安全生產責任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鄉屬各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企業,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運輸、存儲、經銷户,各行政村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和工商户,鄉內所有動工的建設工程,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屬地管理”原則,各單位黨政“一把手”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專職安全員為第三責任人,安全生產者為直接責任人。

二、責任目標

1、認真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水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消防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知識,貫徹執行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文件和會議精神要求,並負責認真組織實施。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好安全監管人員,制定好各項必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層層簽訂好安全生產責任書,做到安全職責明確。

3、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判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形勢,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生產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4、開展安全生產經常性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治,個人簡歷採取常規檢查整治與專項檢查整治相結合,不丟邊幅,不留死角,條塊縱橫全面認真檢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隱患,力爭做到全年無安全事故發生。

5、開展必須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如職工安全技術培訓,交通、食品等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競賽活動,認真搞好“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特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安全生產責任制 篇四

一、公司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經常督促、檢查領導班子的工作,搞好內部的協調和團結。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中納入安全工作,做到“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3.負責組織制定礦井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規劃、重點工程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主持召開安全辦公會議,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薄弱環節,檢查並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礦井安全狀況。負責組織每月全公司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認真解決。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按規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6.根據礦實際,制定、實施礦井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計劃,做好安全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工作,不斷提高礦井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材料、設備、儀器和勞保用品及時供應,保證安全投入有效實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

7.負責制定和實施“礦井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理計劃”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和反風演習,搞好“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確保礦井有足夠的抗災能力。

8.認真聽取黨委及各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意見,支持工會建立健全羣眾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網絡,尊重和支持職工在安全生產中的權益,依靠職工羣眾抓好安全生產。

9.負責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和考核,堅決制止“三違”,對違規人員要及時給予教育,對事故責任者追查處理。

10.按有關規定,健全安全檢查機構,建立健全各級羣眾安全組織,充實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配齊合格的安監人員,聽取安全工作彙報並負責督促檢查其工作。

11.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應及時趕到現場,親自組織和參加搶救處理工作,做到正確指揮、防止災害擴大並將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分析處理事故。

12.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時,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作為重要內容之一,自覺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13.負責建立健全礦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對全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學習傳達、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指示和決定,把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監督保證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要求在企業得到貫徹落實。

2.負責全公司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法規和遵章守紀的教育,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對礦井安全生產負有教育責任。

3.負責定期主持召開黨委的安全會議和臨時召開的研究重大安全問題的會議,並督促有關決議的執行。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發揮監督保證作用。

4.負責對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參加並協助總經理進行事故的搶救和事故分析處理及善後工作。支持紀委對事故處理結果的執法檢查。

6.參加礦安全生產辦公會,經常深入井下,深入基層進行調查研究,檢查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抓好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問題集中單位的治理整頓,堅決制止“三違”。

7.充分發揮紀檢、工會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支部範圍無“三違”活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8.落實黨管安全職責,抓好全公司安全文化建設,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黨員幹部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履職情況。

9.不斷總結安全生產的經驗,抓好典型引路和示範工作,分析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10.檢查考核副職和基層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督促其做好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對主管業務範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領導和督促分管單位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措計劃、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參加制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協助礦長落實兑現。

3.負責全面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措施、安全生產投入。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責成有關單位解決。對重大問題邊處理邊向礦長彙報,並參與研究解決。

5.協助總經理召開公司安全生產辦公會,組織、參加每旬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組織有關單位限期解決。

6.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研究,瞭解現場安全工作現狀,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制止“三違”。抓好分管單位的業務保安、工程質量、設備管理和文明生產工作。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典型經驗。

7.對分管單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責任者,會同安監部門追查處理。

8.參加礦井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計劃、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審查和編制,並組織落實。

9.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各類問題的整改進行安排與落實;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對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重大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分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措施,並有權調集全礦各方面的力量強行處理。

10.協助總經理組織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領導責任。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事故搶險和恢復生產工作,努力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協助總經理組織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範措施。

11.主動向總經理請示、彙報工作,及時提出改進意見或加強安全工作的建議和措施。

經營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全面直接領導責任。

2.參加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計劃和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制定,負責檢查分管單位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業務保安貫徹執行情況。

3.按時參加公司辦公會議,主持分管單位的安全事故的分析處理,對分管範圍內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分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限期妥善解決。負責安全生產所需的安全設備資金的落實和安全技措工程設備、材料供應。

4.負責分管範圍內的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安全技術素質。

5.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事故搶救,並參與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事故,要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6.經常深入基層,檢查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情況,不斷提高礦井的抗災能力。

機電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對主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負責督促分管單位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措計劃、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參加制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協助總經理落實兑現。

3.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會同有關單位解決。對重大問題邊解決邊向總經理彙報,並參與研究解決。

4.按時參加公司安全辦公會,主持召開“冬季三防”“雨季三防”等機電專業會議,主持機電事故的分析處理,具體組織、參加每旬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分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限期解決。

5.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研究,瞭解現場安全工作現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制止“三違”,及時消除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不安全隱患。抓好分管單位的業務保安、工程質量、設備管理和文明生產工作。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經驗和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保證安全運轉。

6.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事故搶險和恢復生產的工作。協助總經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提出防範措施。對分管單位的違章、違紀事故責任者會同安監部門追查處理。

7.負責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建立健全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後勤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指令,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建立健全分管單位規章制度,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冬季三防”“雨季三防”等專業會議。

3.負責安全生產所需的安全裝備資金的落實和“安技措”工程設備、材料的供應。

4.負責抓好分管單位的業務保安工作和地面環境衞生工作。

5.負責組織檢查地面的消防、防洪、防火、工業民用建築和採空區塌陷範圍內的建築物、鐵路、公路、橋樑和居民點等安全情況,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提出防範措施意見,報請礦長研究決定後,認真督促有關單位貫徹執行。

6.當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按照總經理指令,參加事故搶險和恢復生產的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分管單位發生事故,要會同安監部門追查處理。

7.負責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不斷建立健全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和“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督促副總工程師和技術業務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並檢查其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編制全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以及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並協助實施。負責審批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技術文件,切實把住安全技術關,並認真督促檢查規程和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

4.負責召開安全技術例會,經常分析掌握礦井自然災害狀況和生產系統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採取防範措施,杜絕重大事故發生。協助總經理組織每年至少一次的礦井救災演習和反風演習。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技術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對於重大安全問題邊處理邊向總經理彙報,並參與研究處理。

6.負責研究提高礦井抗災能力,制定礦井的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頂板管理、防治水、地質測量等方面的事故防治技術措施,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並審閲通風、瓦斯日報。

7.負責組織礦井重大隱患的排查工作,經常深入現場,深入井下,瞭解現場安全技術現狀,檢查各級工程技術人員和分管部門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監督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堅決制止“三違”。

8.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總經理進行搶救指揮,搶救措施制定和事故調查處理,制定落實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負責指導礦山兼職救護隊的技術工作。

9.負責推廣應用安全新技術、新設備,完善監測手段,增強自然災害的預測、預報能力和礦井抗災能力。

10.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安全會議和重大事故的追查處理。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負責組織“一通三防”檢查,對瓦斯、煤塵事故隱患及時整改。組織或參與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11.主動向礦長請示、彙報工作,及時提出改進或加強安全技術工作的建議的措施,及時向各副礦長通報重要技術情況。

12.負責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建立健全分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3.負責開展全公司危險源辨識工作,對本公司的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並對重大危險源編制應急預案,準確把握礦井生產系統中的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提高礦井預控風險的能力 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代表上級對管轄範圍內的單位和部門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令和規程負有監督檢查責任。檢查、督促、支持各級領導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全礦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參加或指定專人蔘加礦井工程項目、採掘工作面、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等方面規程、措施的審查。

3.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檢查生產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況,發現險情有權停止作業,限期解決。掌握全礦重大安全隱患。督促有關方面及時解決。

4.監督檢查安全技措工程計劃、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落實。組織安監部門定期分析安全動態、事故原因,分析各生產系統的安全情況,對薄弱環節加強檢查,發現問題,督促有關方面及時解決。

5.參與本公司安全重大決策,參加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對礦井不安全問題及時向公司或上級彙報,並提出改進意見。參加礦每月、旬的安全大檢查和各種安全活動,並積極提出開展安全活動的意見。

6.對死亡、重傷和其他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時向上級彙報,並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追查、分析和處理。

7.按上級規定,督促配齊各類安全檢查人員,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參與職工的教育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工作,並實施監督。

8.堅持和善於依靠羣眾,搞好羣眾監督檢查,做到專管和羣管相結合,重視和支持羣眾安全工作。

9.督促檢查礦井的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落實情況。

生產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採、掘安全技術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技術政策、《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3.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參加編制安全技措工程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協助檢查落實。

4.負責審查採、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檢查分管範圍內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並督促檢查落實。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會同有關單位解決,對重點問題,邊處理邊向礦長、總工程師彙報,並參加研究決定。

6.負責推廣、應用採、掘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設備,不斷提高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7.參加安全辦公會,組織和參加旬、月質量驗收,參加安全質量大檢查。

8.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趕到現場,按照總經理指令,參加搶險救災和搶救措施的制定,參加採、掘事故的搶救、調查、分析和事故追查處理工作。

9.負責採、掘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不斷建立健全採煤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0.負責開展采、掘系統危險源辨識工作,準確把握回採、掘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提高礦井預控風險的能力。

11.負責採、掘安全技術培訓,完成總經理、總工程師交辦的安全工作。

機電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機電安全技術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機電技術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3.參加制定和審查機電安裝工程技術規程和有關機電方面的安

全技術措施,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4.深入現場檢查機電設備完好狀態、電氣設備失爆情況、機電安裝工程質量、分管範圍內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彙報,並參與研究處理。

5.組織編制機電方面安全技措工程計劃並協助檢查、落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6.參加重大事故搶險和恢復生產技術工作。參加機電事故搶救、調查分析和處理。

7.負責對機電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不斷建立健全機電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8.負責開展機電系統危險源辨識工作,準確把握機電系統中的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提高礦井預控風險的能力。

9.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和安全質量大檢查,完成總經理、總工程師安排的其他各項安全工作。

通風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全礦井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等方面安全技術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一通三防”方面的技術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3.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安全技措工程計劃,確保礦井通風系統合理可靠;參加礦井重大隱患排查工作。參加制定避災路線,協助礦長、總工程師落實兑現。

4.負責組織編制審查“一通三防”工程設計、“一通三防”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審查通風、瓦斯日報。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重大問題向總經理、總工程師彙報,並參與研究處理。

6.積極推廣通風安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不斷提高礦井“一通三防”的現代化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7.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加安全、質量標準化大檢查,積極做好通風動態達標工作。

8.組織編制礦井反風演習計劃,並組織實施,搞好井下煤層自燃發火的預防和檢測,不斷完善礦井通風系統和防滅火措施。

9.搞好通風技術業務指導工作,提高通風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和分析解決現場問題的能力。

10.負責“一通三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不斷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方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1.負責開展“一通三防”系統危險源辨識工作,準確把握“一通三防”中的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提高礦井預控風險的能力。

12.參加事故搶救和事故原因調查分析、處理和現場恢復生產的組織指揮工作,完成總經理、總工程師交辦的其他各項安全工作。 安監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安全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對公司進行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

2.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及有關各項規定。

3.參與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並監督落實。

4.檢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督促檢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6.督促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儀器,強化安全管理、安全檢測手段,提高安全質量標準化裝備水平。

7.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及有關安全工作的其他會議。

8.參加事故搶救和事故原因調查分析、處理,督促現場恢復生產中落實整改存在的問題。

9.檢查安全技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安全生產責任制 篇五

為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違章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的財產與員工的安全和健康,經公司研究決定,生產工段長與各聘用班組長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年度目標

1、重、特大事故為零,因工重傷、死亡事故率為零。

2、不發生中毒事故。

3、因工輕傷率為零。

4、不發生刑事案件。

5、不發生環保事故。

二、責任

為實現上述目標,各位員工必須採取有力措施,認真履行以下責任:

1、服從公司領導和現場負責人指揮、管理,認真學習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2、嚴格班前、班上喝酒,禁止無證、無三級安全教育上崗。

3、在生產和工作中要自覺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規不違紀,並勸阻他人違章作業。

4、對自己崗位出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對無力整改的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並上報生產安全部門。

5、對工作中違章作業、不聽勸阻、造成人身財產傷害的視情節輕重,除承擔相應的賠償外,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三、考核

1、考核期限為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2、年度考核採用百分制,其中安全責任佔60分,事故情況佔40分。由生產技術部、工段長對各員工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分。

四、獎罰

1、生產技術部將劃出專項資金,對本年度出色完成安全生產指標的且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部分優秀員工給予獎勵。

2、嚴重失職造成班組出現一般事故,將嚴格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給予處罰,發生重、特大事故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年簽訂一次,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委託現場負責人與聘用員工簽約並監督。

生產工段長:_____________員工:______________

__年_月_日__年_月_日

附件:

安全考核細則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滿分為100分。

2、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包括人身傷害、生產操作、設備、火災、交通等安全責任事故)一次扣30-100分。

3、違反“三紀”一次扣罰5分。

4、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一次扣罰10分,安全教育不合格一次扣罰5分。

5、不按要求參加安全活動一次扣罰1-10分。

6、本崗位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未查出,一項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