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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聘任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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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職稱聘任工作總結
第一篇:2014年度職稱聘任工作總結第二篇:中級職稱聘任工作總結1第三篇:關於2014年度職稱聘任工作有關問題的説明第四篇:中學教師職稱聘任工作方案第五篇:和舍中學教師職稱聘任工作方案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2014年度職稱聘任工作總結

我校為了確保2014年度教師中、高級職稱聘任工作順利開展,為切實加強學校民主建設,切實做到以職稱的評聘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確保學校穩定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們學校的實際,2014年我校職稱聘任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宣傳發動:2014年6月23日上午,學校首先在接待室召開教幹會,研究制定本次職稱聘任工作方案,並在四樓會議室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公佈2014年職稱聘任工作的相關事宜。

二、成立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學校的職稱評定過程堅持按個人申報、資格審查、民主測評、定量考核、評後公告、徵求意見的程序進行,保證公平、公開、公正。並把每一位晉級教師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的量化積分進行排序,為現在的聘任做好鋪墊。

四、對待聘教師進行崗位職責考核,考核的主要指標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並採取“一票否決制”。即在評審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聘任:

①因違紀違法受到紀檢監察部門記過以上處理或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②不服從學校安排,且不能出色地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予聘任;

③曠工或者未經批准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日,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日的不予聘任;

④長期病假,不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的不予聘任。

⑤非考試學科考核教學常規檢查情況,不到位者不予聘任,後勤人員抽查成績合格率不達標或民主測評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五、按照學校慣例,依照評審通過年限及評審時的量化積分順序確定聘任名單,學校聘任工作領導小組依據以上各個方面的條件,最後確定出我校應聘任的中、高級教師名單,並於6月23日在學校網站、局域網、人人網及教職工大會上進行了公佈。現公佈時間已超過3天,全體教職工沒有異議,教職工滿意度高。 

第二篇:中級職稱聘任工作總結1

2014年中級職稱聘任工作總結

2014年我院中級職稱聘任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衞生局文件及聘任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級分配指標,經醫院聘任工作領導小組評分,推薦人員為。

2014年9月9日,醫院主管人事工作領導和人事科人員參加了衞生局2014年中級聘任工作會議,按照要求9月10日人事科將符合晉升中級條件人員11人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同時9月12日在科主任會議上傳達了衞生局人事工作會議精神,宣讀了我院符合2014年晉升中級人員名單。並要求醫務科、護理部、政工科提供本年度11人在醫 療安全,醫德醫風方面的情況。

在2014年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醫院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小組制度、小組成員職責。對評審細則進行了修改,加大了論文、科研的分數,降低了行政職務分數。

2014年9月15日召開了2014年中級聘任工作會議,首先討論通過了小組成員、小組職責、小組制度、評審細則。其次對11人的基本條件、收集的各種資料進行了公佈,參會人員一致通過。同時由相關科室人員介紹11人的工作情況進行了介紹。最後小組成員進行打分。

小組成員打分結束,由5人進行統計,按照得分結果,確定上述6人。

2014年9月16日,人事科將推薦結果公示一週。未收到反映。

總之,此次中級聘任工作,嚴格執行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第三篇:關於2014年度職稱聘任工作有關問題的説明

關於2014年度職稱聘任工作有關問題的説明

為加強學院師資隊伍建設,完善校內職稱聘任制度,激勵優秀人才成長,建立一支專業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按照省、市主管部門對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具體要求,結合《專業技術職稱內部聘任管理辦法》(院字[2014]34號)文件相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現就2014年度職稱聘任工作有關問題説明如下:

一、關於職稱聘任系列的劃分

1.專業教師系列:分為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四個等級。申報人員包括從事一線教學的專任教師、專職輔導員等;

2.行政管理系列:分為初級、中級、副高級、高級四個等級,參照專業教師系列標準,結合崗位及個人工作能力進行聘任。申報人員包括行政處室人員及系部管理人員、教學祕書等;

3.校內兼課的管理崗位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聘任一系列。

二、關於職稱晉升和續聘問題

1.參加職稱聘任的教師均需按要求填寫《2014年教師職稱聘任申報表》;

2.符合晉級條件的教師按相關規定晉升等級;不符合晉級條件的,將重新確認薪資檔級。

三、聘任工作程序

1.個人申報:按要求填寫《2014年教師職稱聘任申報表》,由所在部門負責核准;

2.材料審核:人力資源處組織教務科研處、學生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3.組織評審:學院組織專門的評審組負責職稱聘任的評審工作;

4.學院審批:評審結果上報學院批准後,統一發放聘任證書

四、聘任期及考核

1.校內職稱聘任期限原則上為3年,期滿後可連聘;

2.聘期內每學期考核結果記入業績檔案,作為晉升、續聘、調薪、獎懲或職務任命的依據;

3.聘期內違反學院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或連續兩次期末考核不合格的,終止原聘任期,降低其聘任等級。

五、關於材料報送

1.時間:2014年10月23日-25日

2.地點:1號樓四樓試講室

3.報送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技能證及《職業技術學院職稱聘任申報表》(見附件)

4.職稱聘任材料由各部門統一報送,報送前電話預約

六、特聘高級職稱崗位設置和破格聘任問題

1.根據學院工作需要設置特聘高級職稱崗位,人力資源處、教務科研處及相關部門協商核定,並進行聘任。

2.對特別優秀的人才實行破格聘任,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部門出具具體意見。

七、關於跨系列聘任問題

1.非高校教師系列職稱,在申請聘任時原則上應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或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具有三年及以上本專業教學或實踐經驗的,可適當放寬要求;

2.通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職稱證書的教師,應具備評審高校教師系列職稱所要求的工作年限。未達到年限要求的按實際條件聘任,可考慮職稱津貼高靠一檔;考取職稱兩年仍未轉為高校教師系列的,其職稱檔級不再調整;

3.取得國家級行業協會認定的職稱的教師,在學院工作滿一年,經考察具備相應工作能力,按實有職稱聘任;

4.實習指導教師在職稱聘任時,參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實習指導教師評審標準聘任;

5.上述未盡事宜,參照學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處

2014年10月20日

第四篇:中學教師職稱聘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根據《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辦法》、省教育廳關於《中國小校聘用制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結合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實際,按編按崗全面推進教師聘用合同制,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宗旨,推進教師聘任制,建立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教師管理機制,充分調動個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備、愛崗敬業、與時俱進的教師隊伍,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

二、成立領導機構

經校級領導會議研究決定,並通過全體教職工會議表決同意,成立xx中學教師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聘用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定編定崗聘用的原則。

(三)堅持只有勝任教學工作方能聘任的原則。

(四)堅持本校在職教職工優先聘用的原則。

(五)堅持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聘任的原則。

(六)應聘教師要服從學校的考評結果,無故鬧事者,後果自負,構成重大影響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聘用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品德好,熱愛本職工作,熱愛學生,師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努力做好本職工作,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團結協作,教風端正,為人師表,無違背《中國小教師十不準》的行為。

(三)對所教學科有系統而紮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勝任學校分配的教育教學工作,積極參加教學研究活動,教育教學成績突出。

(四)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和其他社會工作,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積極幫助初級職稱的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學能力。

(五)擔任學校行政工作,能盡職盡責,較好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並取得一定的成績。

(六)無違法違紀現象,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七)學校聘用教職工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

五、競聘對象 :全校具備中學高、中級教師職務條件的教師。

六、聘用辦法與程序

(一)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通過教師職稱聘任領導小組名單。

(二)教師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評。

(三)教師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做出最後評議。

(四)公示擬聘用人選,確定聘用人員,並上報教育局人事局審批。

(五)校長頒發聘用證書並與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七、考評辦法與評分標準

以教師任現職期間業績為主,兼顧教師的工作年限、任職年限、學歷和職務等,由教師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逐項加分,得出評價指標積分,作為聘任的主要依據。

(一)學歷分:大專7分;大本10分。

(二)教齡分:0.3分/年。封頂6分。

(三)職齡分: 1.5分/年。取得資格未聘每年加1分。

(四)職務分:普通教師2.5分,班主任3.5分,教研組長3分,班子成員3.5分(兼任兩項職務的以最高一項分數為準)。

(五)班主任分:任現職期間擔任班主任職務每年加1分。

(六)教師評議:20分 去掉5個最高分,5個最低分,取平均分。

(七)説課教學:20分一等18-20分,二等14-17分,三等8-13分,四等7分以下。

(八)出勤考核20分:5年內每年出全勤給20分,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2分,曠課曠會每節次扣1分。當年度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或曠課5節以上者取消當年聘任資格(以受聘當年辦公室、各處室檢查統計考勤結果給分)。

(九)教學成績50分 近5年平均成績(見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十)教師教學比賽記10分:近5年來在各級教育部門(學校)舉辦的教壇新星、優質課評選等教學競賽或匯演、匯展中獲得等次獎。 省級教壇新星8分,市級教壇新星6分,區級教壇新星4分。

教學競賽或匯演、匯展獲獎。

國家級1次8分

省級一等級1次7分,二等獎1次6分,三等獎1次5分

市級一等1次5分,二等級1次4分,三等獎1次3分

區級一等1次4分,二等獎1次3分,三等獎1次2分。

上述二項,同一項目評獎只計最高獎項,不累計計分。累計不超過10分。

(十一)、輔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分:

a: 近5年輔導學生參加省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學科競賽獲獎,按下列標準計分。

國家級1人次6分

省級1人次: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市區級1人次:一等獎2分,二等獎1分,三等獎0.5分。

b:近5年來,輔導(指導)學生參加區級以上的教育部門舉辦的文藝匯演、匯展或體育比賽中獲獎,按下列標準計分:

國家級1人次6分

省級1人次: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市區級1人次:一等獎2分,二等獎1分,三等獎0.5分。

體育比賽前2名視為一等獎、3——5名視為二等獎、6——8視為三等獎。

上述二項,同一人在同一輪次或同一項目在不同輪次參賽,按最高分計分,不累計計分。以任現職期間計,封頂10分。

(十二)教研成果分10分:(論文、課例、優秀教案、課件製作、自制教具等。論文必須是本學科教育教學方面的,其它方面的計0分。學術專著不包括學生習題類書籍,如××課課練等)

1、評比獲獎分:國家一、二、三等獎分別記6分、5分、4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4分、3分、2分;市一、二、三等獎分別計3分、2分、1分。區一、二、三等獎分別計2分、1分、0.5分。

2、論著、論文發表分:正式出版教育教學領域內本學科學術專著一本,計10分,合著者主編5分,參與者3分。每發表一篇國家級記6分,省級記4分,市級記3分,區級計2分。以正式期刊(cn或issn刊號)及行政印章為準。學術刊物含學術報紙,不包括論文集、副刊、增刊。

以任現職期間計,此項封頂10分。

(十三)課題研究記10分:應包括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立項的文件或課題立項批准書,課題研究報告,結題報告(或階段性成果報告、總結),批准立項手續不全的,計0分。市級、區級課題(不含子課題)本人須課題組主要成員,省級以上課題的子課題(需市教研部門確認),可按市級課題評分。

結題的評分(國家級8分,省級6分,市級5分,區級4分)

未結題的評分:國家級7分,省級5、市級4分,區級3分(課題研究正在進行,提供階段性成果報告或總結,否則計0分)。

(十四)獎勵先進分:

1、 綜合獎(一般為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先進個人、模範教師、優秀教師等稱號)

國家級10分,省級8分,市級6分,區級4分。

2、 單項表彰:(一般為鄉級及以上的先進班集(請勿抄襲)體、優秀班主任、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等)

教育部9分,教育廳7分,市教育局5分,區教育局3分。

以任現職期間計,封頂10分(由各級黨委授予的先進稱號的得分與同級政府相同)。

(十五)、有下列行為之一,性質嚴重且造成不良影響的,取消當年聘任資格。

1、有較大教學事故一次以上的(見《教育教學工作事故認定和處理辦法》)。

2、提供的各種證件有造假的。

3、從事第二職業、未經批准在外兼課的。

4、亂訂資料、亂收費的。

5、有其他損害教師形象或學校聲譽的違法、違紀行為的

(十六)、特殊情況加分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教師提供的證件必須是原始件

八、本方案已於xx年 8 月 30 日全體教職工會議表決通過,現予公佈實施。

第五篇:和舍中學教師職稱聘任工作方案

和舍中學教師職稱聘任工作方案

(試行)

為進一步深化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辦法》(瓊府[2014]34號)、省教育廳關於《海南省中國小校聘用制實施細則》(瓊教[2014]11號)和《臨高縣人民政府關於全縣中國小教職工實行聘用制的通知》(臨府[2014]2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實際,按編按崗全面推進教師聘用合同制,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宗旨,推進教師聘任制,建立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教師管理機制。

二、成立領導機構

經校級領導會議研究決定,並通過全體教職工會議表決同意,成立和舍中學教師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校長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聘用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定編定崗聘用的原則。

(三)堅持只有勝任教學工作方能聘任的原則。

(四)堅持本校在職教職工優先聘用的原則。

(五)堅持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聘任的原則。

(六)評價指標積分相同時,確定原則為:

1、校級領導優先;

2、骨幹教師優先;

3、教齡較長者優先。

(七)應聘教師要服從學校的考評結果,無故鬧事者,後果自負,構成重大影響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聘用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品德好,熱愛本職工作,熱愛學生,師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或具有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特殊情況下可高職低聘或低職高聘)。

(三)受聘教師須具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以國家認定的教師資格證書為據)。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並勝任教學工作。

(五)學校聘用教職工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

五、聘用辦法與程序

(一)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通過教師職稱聘任領導小組名單。

(二)教師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評。

(三)教師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做出最後評議。

(四)公示擬聘用人選,確定聘用人員,並上報教育局審批。

(五)校長頒發聘用證書並與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六、評分辦法與標準

以教師任現職期間業績為主,兼顧教師的工作年限、任職年限、學歷和職務等,由教師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逐項加分,得出評價指標積分,作為聘任的主要依據。

(一)學歷分:大專7分;大本10分。

(二)校齡分:0.5分/年。

(三) 教齡分: 1分/年。

(四) 職齡分: 1分/年。

(五)職務分:普通教師2.5分,班主任3.5分,任現職期間曾擔任班主任職務的記3分,教研組長3.5分,任現職期間曾擔任教研組

長的記3分,中層領導正職5分,副職4.5分,校級領導正職6.5分,副職6分(兼任兩項職務的以最高一項分數為準)。

(六)課時分:周課時數(以換算後的課時數為準)10節以上(含10節,採取四捨五入法,即9.5節以上者視為10節)及跨年級每學年3分,周課時數10節以下每學年2.5分,以最近三年計(兩種情況均具備者只計其中一種)。

(七)骨幹教師分:省級骨幹教師7分,縣級骨幹教師4分,校級骨幹教師1分。

(八)調教分:國家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分、3.5分、3分;省級一、二、三等分別記3分、2.5分、2分;縣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以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縣教育局的行政印章為準,以任現職期間計,封頂6分。

(九)論文分:論文評比分,國家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分、3.5分、3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3分、2.5分、2分;縣一、二、三等獎分別計2分、1.5分、1分。以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縣教育局行政印章為準。論文發表分:每發表一篇國家級記3分,省級記2分,縣級記1分,以正式期刊及行政印章為準。以任現職期間計,此項封頂6分。

(十)參加競賽(含課件製作)及學科競賽輔導分:國家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5分、2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

1.5分、1分(冰心文學獎按省級計);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

1.5分、1分、0.5分,以任現職期間計,封頂6分。

(十一)獎勵先進分:國家級記5分;省級記3分;縣級記2分,鎮級記1分,以中央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鎮人民政府行政印章為準,以任現職期間計,封頂6分(由各級黨委授予的先進稱號的得分與同級政府相同)。

(十二)教師教段分:分二檔,七、八年級2分/年;九年級2.5分/年;以最近3年計。

(十三)年度考核分:優秀2分/年,稱職1.5分/年,優秀者需提供考核原始材料,塗改者無效,以最近3年計。

(十四)職稱評審年度分:2014年、2014年、2014年取得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分別記8分、5分和2分。

七、本方案已於2014年3月15日全體教職工會議表決通過,現予公佈實施。

和舍中學教師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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