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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總結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01W

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總結

努力做好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工作

全面推進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工作,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重要講話精神和新形勢下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妥善解決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問題的重大舉措,是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項重要改革任務,是惠及廣大被徵地農民的又一“惠民工程”。麗江市永勝縣自2016年開展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工作以來,經過5年的探索與實踐,全縣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得到了有力推進,取得了實質性的成效,獲得了人民羣眾的好評。

一、政策實施背景

隨着永勝縣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以及華麗高速(華坪到麗江)、賓永高速(賓川到永勝)、永寧高速(永勝到寧蒗)等一些重大項目的相繼開工建設,永勝縣內農村土地被大量徵用,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日益凸現,成為了當地社會的矛盾和焦點。2011年,根據《雲南省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試行辦法》和《麗江市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永勝縣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政策,並做了大量宣傳工作。但由於制度實施滯後、保障水平低、繳費標準高,無人自願參保,被徵地農民老有所養的問題未能得到有效解決。2016年,雲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雲南省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政策試點工作方案》,永勝縣被列為麗江市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試點縣,正式開展了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試點工作。

二、工作經驗做法

1、精心組織、高位推進是有效開展工作的保障

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工作涉及人社、財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鄉鎮、村組等各級部門,要做到統籌推進各項工作,領導的重視和安排部署是開展好工作的強力保障。在工作開展中,省人社廳、市人社局領導多次下到永勝指導工作。永勝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成立了以縣長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管副縣長親臨徵地一線調研指導,組織會議安排工作,並從縣級層面多次召開工作部署會議和部門聯席會議,有效地推進了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2、完善政策,建章立制是全面執行政策的基礎

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加大宣傳,提高人民羣眾對政策的知曉率,是確保全面執行政策的基礎。自收到省、市關於開展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的文件後,永勝縣政府辦公室及時制定了《永勝縣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方案》、《永勝縣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實施細則》《永勝縣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經辦規程》;永勝縣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於認真做好全縣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永勝縣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業務資料審核移交制度》、《永勝縣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限時辦結制度》、《永勝縣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為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政策依據,規範了業務操作流程,以確保政策得以全面執行,落地見效。

3、認真負責、業務精通是經辦人員必備的素質

開展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政策性強,業務流程規範。各級經辦人員必須熟悉政策,熟悉業務經辦流程,認真負責,才能做好此項工作。為了做好經辦人員業務培訓,培養一支政策熟、業務精,勇於擔當,敢於負責的經辦隊伍,永勝縣成立了由人社、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業務培訓工作組,印製了詳細的培訓資料和宣傳材料,對各級經辦人員從政策文件、工作職責、業務流程、表格填寫、材料收集等方面進行培訓。力求讓每一位經辦人員都做到熟悉政策、熟悉業務、認真負責地做好每一項審核工作。

4、規範程序、嚴格經辦是確保政策公平公正的前提

在開展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工作中,永勝縣各級經辦機構嚴格按照《實施細則》、《經辦規程》和“三項制度”規定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執行農户自己申報;村級、鄉鎮、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人社部門五級審核;身份認定、待遇核定兩次公示的“一報五審兩公示”制度。嚴格要求村委會在入户調查後立即進行身份認定公示;縣人社局在所有部門審核完畢立即進行審核結果公示。公示期結束後及時組織人員對錯漏情況進行核實更正,並將正確人員錄入信息系統,以確保政策執行的公平公正和公開透明。

三、收穫與成效

1、應保盡保。在工作開展中,永勝縣對涉及的所有被徵地農民全面開展了身份認定工作,採取政府給予補助的方式,引導符合參保條件的被徵地農民自主選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做到應保盡保。從被徵地人員統計,目前永勝縣已完成了被徵地農民7658户25998人的身份認定,納入保障7807人(其中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7176人,個人繳費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631人);從被徵地項目統計,永勝縣從2009年至2022年5月被徵地項目共有59個,目前已全部將涉及人員進行了身份認定,將符合條件納入保障。

2、應發盡發。全縣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專項資金收入35282萬元(其中,統籌金收入33483.63萬元,利息收入1798.47萬元)。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專項資金支出7227萬元(其中計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個人賬户6882萬元;兑現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被徵地農民政府補助345萬元)。60歲以上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被徵地農民2069人全部領取了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待遇。

3、應繳盡繳。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政策實施以來,永勝縣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清欠工作成效顯著。隨着工作的推進,清欠工作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截至2022年5月,永勝縣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應繳納43524.95萬元,已繳納33483.63萬元,欠繳率由2015年的85%降低到了23%。2016年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開展以後報批的項目全部按時足額繳納了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做到了應繳盡繳。

開展改革完善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工作是完善覆蓋全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需要,也是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各級人社部門只有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狠抓貫徹落實,全面推進各項政策落地見效。才能有力維護被徵地農民的養老權益,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廣大人民羣眾,也才有利於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的繁榮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