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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法制辦2018年上半年工作總結與下半年工作計劃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W

2018年上半年以來,宜良縣政府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雲南省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暨實施方案(2016—2020年)》《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宜良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全面推進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努力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為全縣改革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縣政府法制辦2018年上半年工作總結與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全面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加大政務公開力度  

縣人民政府嚴格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的通知》(中發〔2015〕36號)和《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暨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雲發〔2016〕32號)以及《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昆發〔2017〕7號)《中共宜良縣委、宜良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良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宜發〔2017〕18號)等要求,圍繞縣委十三屆五次全會報告和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工作任務,制定出宜良縣 2018 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同時上半年紮實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在行政審批、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保障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價格、收費、徵地拆遷和以教育為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時主動在縣政府門户網向社會公眾公開政府工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務公開監督權力規範運行,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二、 完善行政決策機制,推進行政決策規範化    

(一)完善合法性審查機制。 進一步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未經法制部門審核把關的規章、規範性文件、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重大合同、協議 ,不得提交會議討論,不得做出相關決策。今年 1-9月政府法制辦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 9次,共審核縣政府常務會及部門重要文件文稿 35 件,協助上級徵求意見 8 件,審核縣政府重大合同(協議) 26 件,內容涉及農業、經濟、招商、畜牧、養老、教育、旅遊等方面,項目資金達千萬元。同時參與處理縣政府及部門具體信訪涉法事件 10 件,諮詢法律事務 13 件,確保政府決策合法合規,各項政務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二)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根據《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要求,近年來,宜良縣政府繼續聘請了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的五位律師作為縣政府的法律顧問;為方便工作開展,同時聘請宜良本地的華清律師事務所2名律師為政府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同時縣政府工作部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九鄉風景區管理局及全縣各鄉鎮(街道)法律顧問覆蓋率達到100%。    

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着力規範執法行為  

一是建立完善執法人員管理系統。今年4月初縣政府法制辦按照上級文件要求下發《關於完成雲南省行政執法人員管理系統及考試系統的通知》,對全縣32家行政執法主體信息及各部門執法人員信息進行了完善及錄入,信息審核錄入後,提交市政府執法人員管理平台,自2018年10月1日開始,新系統將啟用,執法人員換證、法律知識培訓將在系統上完成。    

二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格持證上崗。嚴格按行政執法程序執法。各行政執法單位在對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進行梳理,明確本部門行政處罰的權限、職責等前提下,按照“合法性、公開性、過罰相當、平等對待、教育為主”五項原則,確定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階次和處罰基準,對涉及行政處罰幅度的條款進行逐一細化並在門户網站和政務公開欄上以不同形式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同時加強執法證件的管理,今年共94人蔘加新取證培訓,對於參加執法證換證培訓人員縣政府法制嚴格審核,凡是臨時工、合同工不得參加培訓辦證,即使參加培訓也不予辦理行政執法證件。經過審核,全部人員均符合辦證要求。

四、優化完善行政爭議解決機制,化解矛盾糾紛  

(一)依法履行行政複議職能。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把事實、法律和廉潔關。 2018 年,受理行政複議案3件,已辦結2件,1件正在辦理中。對於所收到的行政行政複議案件,實行先調解,注重運用調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糾紛,做到每案必調,通過深入調查取證和反覆細緻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爭議的負面效應,切實發揮了行政複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的作用。    

(二)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指導協調,嚴格落實行政調解信息按月報送工作,進一步推進行政調解工作規範、有序開展。充分運用調解、協調等方式解決行政爭議。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實的基礎上,堅持“能調則調、當決則決、調決結合”的辦案原則,實行案前調解,案中調解的辦案方式。2018 年1月至今,全縣共排查行政調解矛盾糾紛 150件,調處 123 件,案件主要集中在人身損害、農村集體土地徵用流轉、社會保障、消費者維權、產品質量安全等幾大類,涉及金額 23 萬元,為上級分析行政調解情況提供了有利數據。    

(三)積極做好新常態下的應訴工作。 嚴格實行訴訪分離 , 引導羣眾在法治框架內解決矛盾糾紛,開展依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2018 年1-10月,縣政府參與行政應訴案件 3 件,昆明市鐵路運輸法院一審開庭 1 件,撤訴一起, 1 件將於近期在昆明市鐵路運輸法院開庭。

五、加強規範性文件管理,提高規範性文件質量  

一是落實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嚴把縣政府規範性文件質量關。完善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嚴格按照《雲南省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省政府令第212號)《宜良縣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宜政通〔2016〕21號要求,對縣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的制定主體、制定依據、制定權限、制定程序、草案內容和形式是否合法逐一進行審查,提高縣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質量。1-10月,縣政府共制定出台4件規範性文件,法制辦通過審核,均無違法設定或規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收費等內容,均無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義務等情況。    

二是貫徹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確保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今年1-10月向市人民政府、縣人大報備規範性文件 4件,均予以備案。       

六、開展法治宣傳,營造法制氛圍  

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的法制工作環境。努力提高政府法制信息質量,充分利用縣縣政府辦的信息宣傳平台《宜良信息》、政務信息網等平台,積極開展政府法制信息報送工作。上半年累計5次向縣依法治縣辦報送依法行政信息宣傳材料,並及時抄送市政府法制辦。 

我縣上半年法制辦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全縣依法行政工作不平衡,鄉鎮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垂管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依法行政工作存在較大差距;二是部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少數領導幹部對依法行政工作的認識不夠到位;三是法制機構設置、隊伍狀況難以適應法治政府的需要,各部門“兼職法制機構”、“一人法制機構”的情況仍然存在,人員素質急需提升;四是部分部門未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行政複議、訴訟案件增多。  

七、下半年工作計劃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一項長期系統工程,任重道遠。下半年,我縣努力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繼續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力度,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雲南省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暨實施方案(2016—2020年)》《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宜良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宜良縣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的精神和要求,全面推進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    

二是進一步做好規範性文件報備、備案、審查工作,加大對各單位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文件的審查。    

三是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關於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是加強對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力度和業務指導,計劃在 9 月份組織開展全縣行政執法案卷集中評查評選,將對存在問題的案卷進行通報,督促行政執法部門整改,不斷提高全縣執法水平。   五是積極推進行政複議工作機制和制度創新。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加強行政調解工作。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將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納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標體系。2018年上半年以來,宜良縣政府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雲南省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暨實施方案(2016—2020年)》《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宜良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全面推進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努力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為全縣改革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