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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公訴科半年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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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檢察院公訴科半年工作總結

檢察院公訴科半年工作總結

檢察院公訴科半年工作總結

一、案件審查起訴基本情況

總計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53件92人和上年度退補後重報起訴的案件7件17人,其中檢察機關案件3件7人(貪污案件2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中,盜竊案件有15件21人,原創:佔28,販賣毒品案件7件

7人,佔13,故意傷害案件7件12人,佔13,其他比較不常見的案件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非法經營案件1件8人、賭博案件1件1人、銷售有毒食品案件1件1人。

總計起訴案件42件64人,公安機關撤案3件8人,目前退回補充偵查4件7人,積存11件30人,積存案件多的原因是近期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較多。

一、出庭公訴、判決情況

總計出庭25案次,其中適用普通程序簡便審的有6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16件。已判決被告人35人,其中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宣告緩刑的10人,單處罰金的4人。

二、刑事犯罪案件數據錄入情況

對市院提出的在200*年6月25日前各基層院必須完成200*年所有生效判決的公訴案件的刑事犯罪數據錄入工作的要求,本院領導非常重視。首先從院辦公室調用一台電腦給公訴科專門進行錄入工作,由於該電腦的配置不符合錄入工作要求。本院領導又及時想方設法在全院辦案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為公訴科配備了兩台全新的高性能的方正電腦和掃描儀、噴墨打印機各一台,為錄入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本院公訴科在電腦落實到位後,指定一名懂電腦常識的副科長專門負責,兩名幹警專門進行錄入工作。她們及時向市院公訴部門學習錄入方法,請來市院內勤進行輔導。目前已錄入200*年度案件數據70餘件,為按時完成錄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有關“兩簡審”情況

隨着“兩簡審”的深入推廣和逐步大範圍的適用,本院公訴科適應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對可能判處三年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充分適用簡易程序的基礎上,積極支持配合xx區人民法院進行有關“普通程序簡便審理”的庭審方式改革,以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為前提,對某些必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簡化訊問、舉證程序,避免和減少重複性工作,以縮短庭審時間,提高辦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們的做法是:

1、通過組織庭審觀摩等形式,積極加強指導,總結經驗,全面提高公訴質量和效率。本院積極與法院、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溝通協調,討論修改法院簡便審操作規則,組織公訴部門的同志加強學習,主動及早地適應簡便審的審理方式。通過多次組織庭審觀摩,輪番練兵的形式,讓每位幹警體會到簡便審“高效”的特點,並邀請市院領導以及同行親臨指導、講評,使每個幹警對簡便審出庭駕輕就熟。

2、切實把好條件適用關、環節簡化關和審判監督關,防止簡單化和隨意性。首先,條件適用關本院根據《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和《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嚴格把握適用兩簡審的條件,對符合條件的案件大膽提出,對不符合條件案件的堅決依普通程序進行。在庭審中,如被告人對部分指控有異議,部分無異議,我們適用“無爭議從簡,有爭議充分辯論”的原則,對被告人審查起訴階段認罪,庭審時突然拒絕認罪的情形,我們必然要求適用普通程序,進行全面訊問和舉證。其次,環節簡化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公訴案件,本院一般不派員出庭。對普通程序簡便審審理的案件以簡化法庭調查階段的訊問與質證環節為主要手段,簡化的主要對象是:庭審中的陳述、發問、舉證、質證等耗費時間最長的部分。由於被告人認罪,開庭前一般進行了證據送達展示,使得以往極其耗費時間的法庭調查程序、辯論程序得以簡化。再次,審判監督關,我們把着重點放在庭審程序是否依法進行、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上,不片面的追求“高效率的庭審”,即防止為了省事而違背法律所規定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給予被告人充分的陳述權和辯護權、據以定罪的證據應得到充分質證等原則的現象發生。

五、嚴把案件質量關

重證據,重調查研究,是訴訟法對辦理案件的基本要求,而公訴科幹警也將這一要求貫穿於審查起訴工作。我們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對案件進行審查,今年通過承辦人審查,我們避免了多起錯訴案件,表現在要求公安機關撤回指控3件8人的數量上,比如犯罪嫌疑人鍾明非法持有毒品一案,鍾明在被抓獲時從其身上搜查出“搖頭丸”45粒重18克,可是根據科學技術鑑定結論,“搖頭丸”成分並非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而是亞二氧甲基苯丙胺,同時根據司法解釋,這類毒品必須達到二十克以上,鍾明才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承辦人依法做出了建議公安機關撤回對犯罪嫌疑人鍾明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指控的處理意見。此外在被告人

第二篇:2014檢察院公訴科工作總結

我院公訴科按照上級院及本院的要求和部署,並按照全省公訴工作要點的要求,充分發揮公訴職能,及時準確地指控各種刑事犯罪,不斷加強對偵查和刑事審判活動的監督,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務。

20xx年我院公訴科共受案18件20人,經審查提起公訴16件18人,其中盜伐1件1人,受賄2件4人,盜竊2件2人,故意傷害5件5人,xx2件2人,挪用資金1件1人,搶劫1件1人,行賄1件1人,非法制造槍支1件1人,上報分院1件1人, 改變案件性質1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4件。

一、依法指控犯罪、強化訴訟監督、提高辦案質量

指控犯罪和訴訟監督是公訴工作的兩項基本職能,其中指控犯罪、維護穩定是檢察機關的首要任務,提高辦案質量是依法履行好指控犯罪和訴訟監督職能的前提和保障。在工作中我們對移送審查起訴的每一起案件落實到辦案人,層層把關嚴審細查,起訴準確率達100%,使無罪案件、發回重審案件、撤回起訴案件、不訴案件、法院改變起訴指控罪名案件均為零。

二、強化法律監督

我們嚴把案件的審查關,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我科幹警始終保持認真細緻的閲卷,堅決杜決超時限辦案,改變偵查機關案件性質1件,即李景明盜伐林木一案,偵查機關以嫌疑人李景明涉嫌毀壞珍貴植物罪移送審查起訴,經過閲卷及訊問犯罪嫌疑人,根據事實和法律認定李景明的行為符合盜伐罪的犯罪構成,我們以李景明盜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起訴罪名作出有罪判決。在工作中,我們嚴格審查案件,注重對偵查環節是否有刑訊逼供、變相體罰等違反程序、侵犯人權問題的監督。

三、嚴格審查辦案,加強審判監督

對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嚴格依照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規定,認真細緻地審查,作到收到案卷後,當日審查,專人負責,重特大案件和疑難案件及時提交檢察委員會,按照從重從快打擊犯罪的方針,做到快審快訴,最快的在受案的次日就提起公訴,平均辦案期限為10天,法定時限內結案率達100%。起訴至法院的案件除均作出有罪判決,沒有法院判決改變起訴案件性質的案件。同時,對法院作出判決的案件均依照法律規定進行了審查,沒有定性不準,量刑不當,程序不合法的案件,沒有改變指控罪名的案件,從而確保了案件質量。

四、介入引導偵查,確保案件質量

公訴部門對偵查活動的介入,有利於及時、全面、合法地獲取指控犯罪所需的證據,為切實提高案件質量和辦案效率,我院公訴科堅持做到以案件為號令,及時主動地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現場勘查,訊問犯罪嫌疑人王洪亮殺人一案,公安機關將嫌疑人抓獲後,我們與公安機關共同訊問,及時要求公安機關對案發的現場進行詳細勘查,尋找其他在現場的證人作證,將該案的證據固定,並將該案移送分院審查起訴。

五、簡便訴訟,提高效率

為了提高辦案效率,增強打擊犯罪的時效性我們充分適用簡易程序和被告人認罪案件普通程序簡化審理,在審結的案件中,對被告人認罪的案件,我們適用了簡化審理,對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案件,我們適用簡易程序,降低了訴訟成本,減少了訴累,提高了辦案的質量和效率。適用簡易程序審理4件,普通程序被告人認罪案件簡化審2件。

今後工作打算:

1、確保案件質量,起訴準確率達100%。

2、對移送起訴的案件要快審快訴,儘量縮短訴訟時限。

3、繼續適用簡易程序和被告人認罪案件普通程序簡化審理案件。

第三篇:2014年度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工作總結

2014年*月至2014年*月,公訴科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市院公訴科的業務指導下,以“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為主題,切實履行公訴職能,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務。一、2014年度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況

2014年12月至2014年11月,我科共受理各類移送起訴案件555件897人,上期積存40件75人,退查重報12件

39人,提級審理案件26件70人,轉其他院審理7件16人(以上合計640件1097人)。其中經濟案件14件14人,法紀案件2件4人,刑事案件624件1079人;受案數555件897人與上年同期541件844人相比,案件上升0.7,人數上升6.3。

提起公訴案件553件873人,與去年同期533件811人相比,案件上升3.8,人數上升7.6。提起公訴案件準確率和法定時限內結案率均達100。

不起訴案件9件16人,退偵查機關補充偵查案件36件97人(含2014年12月退補12件39人),偵查機關撤回案件9件25人,年末無積存。

在提起公訴的553件873人中,搶劫案件56件95人,與上年同期49件89人相比,案件上升14,人數上升7;盜竊案件180件285人,與上年同期165件26人相比,案件上升9,人數上升9;詐騙案件33件47人,與上年同期21件24人相比,案件上升57,人數上升96;故意傷害案件92件117人,與上年同期70件91人相比,案件上升31,人數上升29;其它案件192件329人,與上年同期224件346人相比,案件下降14,人數下降5。

2014年,出庭支持公訴277件,適用簡易程序223件。法院下達判決500件794人。抗訴案件3件7人。

(二)主要作法

1、加強偵查監督和審判監督,把好監督關。一是加強偵查監督,對重大案件介入偵查、引導取證5件。本着嚴細認真的態度,認真審查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每一起案件。發揮主訴檢察官個人和主訴檢察官會議的互補性,改變公安機關案件定性錯誤13件,追訴漏犯5人,追訴漏罪8起,規範了起訴意見書粘貼、卷宗裝訂、頁號打印等常規性工作。二是加強審判監督,提出抗訴3件,均得到市檢察院的支持。開闢審判監督的新領域,深挖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線索,向自偵部門移送徇私枉法案件線索1件,有力地淨化了審判環境。

2、加強青少年維權和檢察改革探索工作,把好特色關。青少年維權工作是我院的一項特色性工作,我院負責**區、龍鳳區、紅崗區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我科結合未成年人的生長髮育特點,選取也二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素質較高的女主訴檢察官專門承辦此類案件,貫徹“治病救人”的刑事政策,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例如,防止錯案1件,通過骨齡鑑定,對1名未滿16週歲的盜竊犯罪嫌疑人建議公安機關撤案,公安機關已採納檢察建議。對2名犯罪情節輕微的在校學生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組織八一農大人文學院輔修法學專業的大一學生60人旁聽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審理,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在公訴改革方面,積極探索了青少年犯罪案件分案審查制度,選取了一件典型案件,將共同犯罪中的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分案起訴、分案審理,更有利地促進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公訴科代表我院申報了國家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並順利地被團中央、最高檢等單位聯合授予“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榮譽稱號。

3、加強公訴科內部機制建設,把好規範關。公訴科內部工作機制進一步理順。從細節入手,規範了受案登記、分案順序、取保候審案件的審查期限、補查案件的收卷、律師閲卷登記、公訴案件審查報告及起訴書的格式與編號、不起訴案卷的裝訂等日常工作,使公訴工作的程序進一步規範。組織了公訴庭審觀摩一次,錘鍊公訴人的出庭支持公訴水平。

(三)存在的問題:

1、工作量大,人員超負荷工作。我院公訴科共有1名檢察員,5名助理檢察員,承擔了每年500餘件案件的審查工作,每年人均辦案100件左右。每名主訴檢察官全年平均每週就要審查二件案件,每件案件的審查時間平均只有2.5天,工作負荷是全市基層檢察院最重的。

2、在出庭規範化方面,由於公訴科6名檢察官,但只有1名書記員,在落實上級院要求的出庭公訴必須配備1名書記員的規定時力不從心。

二、明年工作打算

1、2014年的公訴工作要緊緊圍繞省院關於基層院規範化建設分類考核標準來進行,一切工作盯着目標看、圍着目標幹。保證起訴、不起訴案件準確率達到100,杜絕無罪案件,杜絕公訴環節的超期羈押。

2、選樹優秀公訴人工作要取得突破。優秀公訴人是公訴工作重要的支點,其可以起到以點代面的作用。要開創爭先創優的局面,形成競爭的態勢。積極提高觀摩庭的數量和質量,通過開觀摩庭,錘鍊人員素質,將優秀公訴人選拔出來。

3、調研和宣傳報道要上檔次。

第四篇:檢察院公訴科 實習總結

大學最後的一個學期,我來到汕頭市金平區檢察院實

習。在此期間,我學到許多關於公訴工作的新知識,進一步鞏固了自己在校園裏學到的知識,實習期間遵守紀律,努力完成工作,並得到檢查人員的認同,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不足。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在公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期間,我弄清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和公訴人的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具體規定和適用範圍。跟隨檢察官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遇到不懂的問題,我都及時向領導和檢察

人員請教,也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的無知,知道的卻不實用。

深有體會的還青少年犯罪問題。我偶爾會幫檢察

人員抄寫案件的摘要,填寫審查起訴登記卡,適用簡易程序通知書,補充偵查通知書和換押證,在我所接觸的案件中,80後已經是犯罪的“主力軍”,而未滿18週歲的被告人也佔有一小部分,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説,我覺得社會也應當負有一定的責任。改革開放以來,西方思想對我們傳統社會和傳統思想地強烈的衝擊。並且此時社會正在轉型,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説,有些被告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社會的大環境是那麼功利和躁動,缺乏社會經驗的人很容易誤入歧途。與檢查人員一起去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的情景,我記憶猶新,那樣的場面對我的衝擊是相當大的,看着那充滿朝氣而又青澀的臉龐,可是帶着閃爍的手銬提醒我,這些都是犯罪嫌疑人,都是涉嫌作出了違法犯罪行為的人,他們本該在校園裏接受教育。我印象特別深刻的是:在提審過程中,有個80後的犯罪嫌疑人是文盲,我只能將訊問筆錄口述給他聽,最後由他按指紋確認無誤。還有一個不識字的犯罪嫌疑人,寫姓名的時候只能畫圈圈。想到這樣的情況,我就不免想起我們構建法治社會的目標,只能説,任重而道。

兩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是我走向社會的過

渡階段,是一個重要步驟也,也是我人生的一段難忘的經歷。説實話,我還捨不得離開實習單位,因為這裏的人教會我的,

遠不止是公訴工作,他們還教導我如何待人接物,怎麼在辦公室工作和“説話”。在這個人情冷漠的年代,人家願意指出我工作的不足,我真的感覺十分感動。這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都來自領導和檢查人員,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我將來不一定有機會從事司法工作,但是大學幾年的學習加上兩個月的實習,足以讓我用一段時間來消化,我也會繼續學習法學專業的相關知識。持續關注中國的司法事業發展。

第五篇: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總結報告

一晃一個月過去了,我的第一次實習就這樣結束了。是滿懷收穫還是一無所成,或許需要以後的日子來檢驗。現在突然有些傷感因為還是挺喜歡這種生活的,另外檢察院的老師對我,説真的,真的不錯。這次去實習全部都是自己去找的,實習前一天去法院碰壁了,因為説已經有幾十個廈大的在實習了,讓我三十號再去;於是只能去隔壁的檢察院,但是很尷尬地等了很久,沒有等到政治處主任,只能自己一間一間的去問,所幸蘇主任爽快的答應了,閒聊過程中發現竟然還是“鄰居”,就住在隔壁小區。説這段經歷其實是想説有一個收穫“臉皮更厚了”。實習的過程或許剛開始是新鮮,慢慢的覺得有些無聊了,但是回想起來,這段時間我學到的東西確實挺多,也正如一句話所説的:不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動上也逐漸成為一位法律人了。

xx年年7月19號,開始走進廈門市湖裏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我跟隨林東明檢察官開始為期一個月的實習。當天林老師給了我一個案件,要我整理出案件的證據,在卷宗上做備註,並從中挑選出有用的證據,以組成證據鏈。這是一個需要細心的工作,所幸沒有出現錯誤,林老師對我完成的任務還是比較滿意。而在實習期間,整理了相當多的案件的證據,而這也是實習過程中花費時間最多的。其中有幾個比較複雜的案子還需要加班才能及時地完成。當然,這些證據的整理,對於證據的把握和運用,以及對於證據鏈的認識,都有很大的幫助。這恐怕是我在實習階段獲益最多的吧。

公訴科檢察官的工作也就幾個環節,接到案件、研究卷宗(瞭解案情、整理證據、查看強制措施是否合法等)、錄入、提審、出庭支持公訴(普通程序)。當然有時候也有需要退補的案件。這些環節並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與科室的其他人,與公安部門、法院以及獄政部門經常溝通聯繫。而在處理一個偷税案件的過程中,還需要經常同税務部門聯繫。而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與這些機關的聯繫,也能夠了解到其他機關的工作。我想這對於我也是很有益處的吧。

第一次去提審的時候,心裏是很緊張的。因為想象中看守所裏的犯人都是非兇即惡的。但是林老師説了一句:怕什麼,咱們是這裏的主人。事實也證明了這點,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師都很恭敬,也會主動打招呼説“檢察官好”。而在訊問過程中,也看到了嚴厲的林老師,而平時他是待人很和藹的。當然訊問開始或者結束後,林老師也有人性化的一面,會閒聊幾句,問下家裏的情況,瞭解下平時生活的困難,做下思想工作。很幸運的是幾次提審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較老實的,看到的他們眼神裏都滿是後悔、焦急。但是,他們當中幾個還有前科,有些還是累犯,我想光是後悔是阻止不了他們再次犯罪吧。客觀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計問題。 而開庭恐怕是到檢察院實習的同學最為期待的吧。也是在實習一週後我才有機會跟隨林老師出庭支持公訴。第一次去很緊張,因為個人覺得法庭很神聖。而林老師也説,如果不親身體驗一下出庭,實習就白來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訴書,其他的就看林老師了。而那種感覺跟模擬法庭完全不一樣,我想最重要的是心態的變化吧,畢竟模擬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們坐在這裏,可能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這種感覺沉甸甸的。而開心的是幾次開庭都能得到林老師的誇獎,也在每次開庭結束後,林老師都會很有感觸地告訴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讓我受益匪淺。

在實習階段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就是自己處理了一個案件。從接到案件開始,到提審,到最後的出庭支持公訴,。當然這過程都是在林老師指導下完成的。接到案件,整理材料、錄入、打印報告、告知相關人員的訴訟權利、提審、出庭支持公訴都是在林老師的指導下自己做的。而提審的時候不是自己在一邊看了,而是問犯罪嫌疑人我想了解的問題;開庭的時候從念起訴書到出示證據到提出公訴意見等都由我來做。當法官最後當庭宣判的時候,突然有點當檢察官的感覺了。後來跟一些同學交流,發現我是相當幸運的,有機會能夠比較完整的完成檢察官的工作。

當然,實習過程中,重要的並不僅僅是學會一些法律實務,對於我來説,還有對於自己品性的改變。在學校,做事都相對比較急,而這段時間跟林老師在一起,做事也開始力求沉穩;另外也學會低調一些。我想這些對於我以後的發展幫助都會相當大的吧。 而另外一個比較開心的是實習過程中由於要完成一個暑假作業,有幸採訪林老師,瞭解了他的人生軌跡,也從他那裏瞭解了他的人生頓悟,對生活的態度,對社會的看法。另外還有他對我的教誨。我想這些都是夠我一輩子慢慢體會的。 最後想向林東明老師道一聲謝謝,也謝謝湖裏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其他老師們,讓我度過了充實的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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