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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關於開展智慧黨務政務融合調研的工作報告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8.81K

關於開展智慧黨務政務融合調研的工作報告

XX局關於開展智慧黨務政務融合調研的工作報告

XX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根據你局《關於開展智慧黨務政務融合調研的通知》,我局於X月X日-X月X日積極對XX縣XX個鄉鎮XX個村委會(社區)進行了智慧黨務政務融合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XX部門黨政融合平台上線業務共有五項:分別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補繳、變更、註銷、轉入業務,自今年3月底開始正式使用。

(二)自XX年X月起,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各村(社區)均配備了一名代辦員辦理。

(三)XX部門黨政融合平台上線業務應用較好的村(社區)有XX社區、XX村委會。

二、困難及問題

(一)業務分工不明確。

黨政融合平台專管員都由組織部培訓過,黨建業務都能辦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代辦員由縣人社局聘用,但各村(社區)代辦員年齡、計算機操作能力參差不齊,且不是黨政融合平台專管員,絕大多數村(社區)負責黨建業務的黨政融合平台專管員均不願意幫忙在平台上辦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業務由誰來做?需要進一步明確。

(二)設備(高拍儀)配備不齊或不會使用,需加強培訓或配備設備(高拍儀每個村<社區>至少要有一台)。

(三)村(社區)工作量加大。是否應該請黨政融合平台服務商進一步加強平台建設?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基本在內網,是專用網絡,黨政融合平台是外網,兩者數據不同步,原本該業務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專網上處理了就行了,但在黨政融合平台錄入後,數據不會直接過渡到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數據庫裏,還需要在專網上再做一次。

(四)部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如變更業務,辦理後,不顯示蓋章,需要增加。

三、工作建議或意見

(一)職責分工需要進一步明確。

(二)配齊設備(高拍儀),每個村(社區)至少要有一台。

(三)平台服務商進一步加強平台建設,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在黨政融合平台錄入辦理後,可自動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數據庫。                           

XX局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