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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市場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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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市場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加強市法律服務市場2022建設的調研報告

為了拓展和規範我市法律服務市場,進一步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促進法律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更好地為加快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法律服務,市政協社法委組織部分市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成員和專業人員,在齊育華副主席的指導下對我市法律服務市場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後聽取了市司法局及xx區、xx縣司法局關於法律服務市場建設的情況通報,走訪了市中級人民法院並同部分縣(區)法律工作者、政府辦公室領導進行了座談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法律服務市場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法律服務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逐步形成了一支由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組成的法律服務隊伍,他們努力做好法律服務與和諧社會建設緊密結合的文章,引導羣眾正確反映訴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服務保障民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在我市的社會經濟、政治生活中發揮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服務機構不斷健全。目前全市共有律師事務所17個,社會律師140人,公職律師5人;公證處9家,公證員21人;基層法律服務所24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96人;法律援助中心10家,援助律師32人;司法鑑定所3家,執業司法鑑定人20名。在法律服務隊伍穩步增長的同時,今年以來加強了法律援助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建設,以保證特殊羣體的法律需求。在原先創建的基礎上,全面推進並規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聯絡點的建設,目前,全市已有156個鄉鎮、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佔鄉鎮、街道總數的83.4%,村、居法律聯絡點的建設也全面展開,同時合理規劃和配置鑑定資源,成立了我市首家法醫精神病類司法鑑定所——xx市第二人民醫院司法鑑定所,填補了我市精神病司法鑑定技術的空白,也為當事人就近進行精神病類司法鑑定提供了便利。

(二)服務範圍不斷拓展。20xx年以來,全市有423家政府及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聘請律師和公民擔任法律顧問。辦理刑事辯護案件 1653件,代理民事案件6060件,代理行政案件157 件;共辦理各類公證96436件,其中涉外公證(含港澳台)84928件,國內公證11508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訴訟案件1915件,非訴訟案件 119件,調解糾紛518件;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為困難羣眾提供法律援助3697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2532起,接待來電、來人法律諮詢14824人次;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共接受鑑定委託4182件,各種法律服務數量較以往有了較大的提高,優化了我市創新創業的法治環境,與此同時,我市的法律服務已逐步轉變服務觀念,觸角不斷延伸,滿足了社會不同層面的法律需求。一是服務法治政府建設。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找準司法行政工作的結合點、切入點和着力點,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職能,主動出擊,積極出力,鼓勵、引導律師參政議政;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目標,推動各級政府建立、完善法律顧問制度,推進政府依法行政;指導工商系統開展公職律師試點工作,現全市有5名工商系統公職律師取得執業證。二是服務經濟發展。繼續引導和鼓勵律師積極介入經濟建設主戰場,為工業園區開發、重點工程建設、城市建設等重點工作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指導僑資企業法律顧問團開展工作,為華僑要素迴流工程做好服務。三是服務和諧社會。積極參與政府信訪接待和羣體性事件處理工作,選派了政治意識強、經驗豐富的律師,輪流參與市政府的信訪接待工作,為上訪羣眾解答法律問題,協助信訪部門調處涉法涉訴案件,為涉法信訪案件及時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引導羣眾依法正確表達訴求,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穩定大局。四是服務民生工程。在市區江濱區塊舊城改造等民生工程中發揮法律服務優勢,開展舊城改造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截至到9月28日,由市、區人民調解員、司法局骨幹力量、專職律師組成的5個調解小組成功調處糾紛64起,涉及拆遷户359户,拆遷面積近5000平方;拓寬法律援助的受援範圍,除《條例》規定的範圍外,對黨政領導交辦的、信訪部門轉辦的、工會或殘聯等團體要求辦的、在校大中專學生等青少年羣體合法權益受侵害的和其他確實需法律援助的事項,都擴大為法律援助的範圍,如慶元的法律援助案件從xx年的15件上升到20xx年的163件,使弱勢羣體獲得了必要的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五是服務基層農村。積極搭建法律工作者為基層服務的平台,引導法律服務向基層延伸。成立了xx市律師協會農民工維權工作站,建立律師事務所與鄉鎮、街道、村、居結對制度,全市各律師事務所與有關鄉鎮、街道、村、居簽訂了法律幫扶協議,負責涉訟案件,積極為其提供法律意見,為弱勢羣體提供法律援助。開設“法制講堂”,為居民定期進行法律培訓,普及法律知識。全市9個公證處也分別與9個行政村建立了結對聯繫制度,其中有7個公證處還與聯繫村簽訂了書面的法律服務協議,無償提供公證法律服務,開設法律知識講座,協助調解重大疑難糾紛,幫助低收入農户脱貧致富。

(三)服務機制不斷完善。近年來,我市法律服務行業開展了“教育規範樹形象”、“規範建設年”等活動,完善了工作機制,提升了法律服務人員的責任意識、管理意識和服務意識,推進了法律服務市場規範化、制度化建設。一是完善法律服務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力度,通過信息公開、誠信檔案等方式規範行政管理,加強行業管理,強化自律管理,形成三者有機結合、良性互動的管理機制。二是完善法律服務案件質量監管制度。監督和指導縣(市、區)法律服務工作,落實便民措施,簡化程序,加大辦案力度,通過發放辦案情況反饋表、徵求有關單位意見、法庭旁聽、自查抽查、評選優質案件等方式,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三是完善法律服務便民機制。暢通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的渠道,方便農民工就近申請法律援助;採取積極措施,對農民、農民工追討工資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案件,不審查經濟困難條件,確保需要法律幫助的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創新服務形式,採取代書、訴訟、非訴訟代理等服務方式,為農民、農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第2篇】加強市法律服務市場建設的調研報告

為了拓展和規範我市法律服務市場,進一步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促進法律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更好地為加快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法律服務,市政協社法委組織部分市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成員和專業人員,在齊育華副主席的指導下對我市法律服務市場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後聽取了市司法局及xx區、xx縣司法局關於法律服務市場建設的情況通報,走訪了市中級人民法院並同部分縣(區)法律工作者、政府辦公室領導進行了座談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法律服務市場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法律服務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逐步形成了一支由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組成的法律服務隊伍,他們努力做好法律服務與和諧社會建設緊密結合的文章,引導羣眾正確反映訴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服務保障民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在我市的社會經濟、政治生活中發揮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三)服務機制不斷完善。近年來,我市法律服務行業開展了教育規範樹形象、規範建設年等活動,完善了工作機制,提升了法律服務人員的責任意識、管理意識和服務意識,推進了法律服務市場規範化、制度化建設。一是完善法律服務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力度,通過信息公開、誠信檔案等方式規範行政管理,加強行業管理,強化自律管理,形成三者有機結合、良性互動的管理機制。二是完善法律服務案件質量監管制度。監督和指導縣(市、區)法律服務工作,落實便民措施,簡化程序,加大辦案力度,通過發放辦案情況反饋表、徵求有關單位意見、法庭旁聽、自查抽查、評選優質案件等方式,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三是完善法律服務便民機制。暢通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的渠道,方便農民工就近申請法律援助;採取積極措施,對農民、農民工追討工資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案件,不審查經濟困難條件,確保需要法律幫助的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創新服務形式,採取代書、訴訟、非訴訟代理等服務方式,為農民、農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第3篇】關於城區物業服務市場調研報告

為全面瞭解市場價格和經營企業收費情況,及時收集和彙總翔實的數據資料。根據省發改委《關於下發疫苗、民用爆破器材、物業管理、公路客運價格(收費)調研提綱的通知》,近日××市吉州區物價局課題調研組組織專門力量,就××市中心城區物業服務問題進行專門調研。

據調查。目前,××市中心城區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8家,物業管理企業30個,其中二級資質企業2 家,三級資質企業28 家。管理房屋230萬平方米。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80%,新建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其中有壹街區住宅小區獲得省級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六合盛世小區獲得省級園林小區稱號。物業服務收費率僅達40-60 %,呈現虧損的佔98 %。目前,全區90%小區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於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從總體看,城區物業管理工作存在以下四個問題: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於發育初步階段,市場培育後勁不足。二是物業服務檔次不高,服務水平總體偏低。三是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乏力,如何引導廣大業主參與物業管理,如何緩解業主與物管的執收矛盾,舉措不多,效果不顯。四是物業管理行業本身自律意識不強,缺失的監管體制導致物企提供的服務呈現“短斤少兩 ”,甚至“縮水”。

一、××市中心城區物業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1、物業服務公司小、弱、散突出。隨着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由於企業管理規模過小,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服務效率低、經營效益差。

2、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由於我區物業行業還處於起步階段,許多業主對物業收費都表示不理解,業主繳費意識薄弱,造成物業服務收費率低,有的企業因難以全額收取物業管理費,只好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自行“夭折”。

3、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現象普遍。有的業主僅比文祕雜燴網較其物業收費標準,而未比較物業服務質量,業主對收取物業服務費表示抗拒。特別是對停車收費及車庫及儲藏間、雜物間交物業費表示不理解,導致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現象比比皆是。

二、物業服務收費現狀

新入住業主要交下列費用:物業服務費、裝修垃圾清運費、裝修保證金(裝修無損壞公共設施後全部退還)、電梯運行費4項。大多數業主對裝修垃圾清運費、裝修保證金收費意見較大,導致出現:

1、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物管企業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户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住户無力繳費。如安置房、經濟適用房,業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為由拒交物管費。三是工程遺留問題隨着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户不繳費的藉口。四是由於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五是業主物業繳費意識淡薄。

2、水、電收費難。一是二次供水、電梯使用費分攤收取矛盾大。二是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有些業主覺得分攤不合理而拒繳水、電費。

三、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經營成本現狀

經營成本購成:人工工資福利佔70%,公共水電佔6%,設施維護佔3%,清潔費佔4%,綠化費佔3%,辦公費佔3%,交通、培訓、服裝、社區文化等費用佔3%,税費佔8%。

1、吉州區作為××市中心城區,由於鄰近縣居民到我區投資購房置業者較多,有的購買多套住房不急於入住等因素導致空房率高,小區入住率不高,由於規定未裝修入住按50%交納物業服務費,不交納電梯運行費,而這部分人員未入住,並未減少物管企業的服務成本,造成物業管理企業難以為繼。

2、由於已入住業主交費意識薄弱,應交的物業費也收不上來,導致許多小區由於收費率低處於微利狀態,甚至產生虧損。據統計,大部分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率僅達40-60 %,極個別達到90%以上。

3、當物價部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物價上漲水平和業主服務水平提高等情況,對物業收費標準作出調整後,部分業主不願按提高後的標準交費。

由於物業費收入收不到位,小區設備維護、清潔、綠化投入只能打折扣,造成惡性循環。

四、明確服務類型,對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類別管理。

多層、高層住宅和經濟適用、福利房、商鋪、寫字樓等住宅物業服務費實行政府定價。小區車位租用管理服務費、電梯綜合運行費、二次供水費、裝修垃圾處理費等應實行政府指導價。特約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五、加強完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意見建議1、完善收費標準,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建議儘快研究制定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體系。如《省物業管理條例》中雖明確了各等級物業服務的收費範圍,可細化明確規定在各收費檔次對應物業企業應達到的具體標準。

2、未使用或不入住的房屋,“業主不交納設備運行專項服務費”不合理,也不符合實際,比如:電梯運行服務費。

3、應明確高層住宅另行收取的電梯運行費是否包含電梯維修、年檢費,電梯費用各樓層間的分攤比例問題。

4、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問題。按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後,方可申請使用。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麼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鑑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隨着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房屋需維修,當年收取的大修基金如何提取使用的問題。目前,我區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從未提取過。

5、應明確私家車庫、儲藏間是否要交物業服務費。

6、應明確當業主惡意拒交物業費時,現行辦法是由物業企業起訴業主,耗費了物業企業大量的人力、財力,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的物業費都不足以支付訴訟等相關費用。建議明確物業企業催繳物業費更為簡單措施或程序。

7、建議二次供水費由供水公司統一管理,由供水公司上門直接向業主收取。

8、××市環衞部門向業主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為3元/户、月,由物業企業代收。該部門所做的工作僅是從轉運站將生活垃圾運走,且不提供垃圾筒,現物業小區內道路衞生、垃圾外運至垃圾轉運站都由物業企業承擔,市環衞處每月向物業企業收取3元/月、户的垃圾處理費。由於市環衞處並未提供相應服務,就是做了其中一部分,也屬於其工作責任範疇,所以物業企業不應承擔3元/月、户的垃圾處理費。

9、《取消江西省發改委贛計商價字(XX)975號《關於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第三條:“今後凡是涉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物業管理企業不再辦理收費許可證和不再實行收費年審制度,與之相關的罰則自行取消”。全面恢復物業服務收費許可證換髮和收費年審制度,以便價格部門履行監管,加大失信懲誡力度。同時,強化宣傳發動,引導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消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