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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個私協會近期重要工作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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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個私協會近期重要工作調研

近期重要工作調研

個體私營經濟服務中心

 為更好應對省局個私服務中心成立後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新挑戰,謀劃好明年的工作,我們最近就中心和協會工作開展專題調研,分別在萊蕪、日照召開市(縣)工作座談會,重點就個私經濟服務中心(個私協會)建設、會費收取、報紙徵訂及明年工作思路聽取大家意見與建議,現就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完善組織機構問題

(一)名稱規範問題。2013年11月1日,省編辦批准成立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私營經濟服務中心,為財政保障事業單位法人;同時,省個私協會作為在省民政廳註冊的社團法人,繼續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這樣形成了“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組織架構。目前除濟南市局成立個私服務中心外,其他16個市個私協會辦事機構名稱與省局不相統一,均為個體私營企業協會辦公室。這樣的組織結構模式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各市的單位名稱與事業單位的規範名稱不相符,帶有“協會”字樣,屬於事業單位重點清理範圍;二是與省局個體私營經濟服務中心名稱不統一,不能形成上下貫通的組織機構體系,不利於個私服務中心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經費保障問題。省局成立個私經濟服務中心後,由財政補貼單位變為財政撥款單位,很好地解決了經費保障問題。而全省各級個私協會辦公室除濟南市為財政撥款單位外,其餘各市均為財政補貼或自收自支單位(青島、威海)。2008年“兩費”停徵之前,全省各級協會經費不足部分主要來自於個體工商户管理費,2008年以後主要靠會費補貼或協調當地財政支持,至今未能很好地從體制上解決經費保障問題,對個私協會系統工作開展及隊伍穩定產生了很大影響。

(三)行業協會脱鈎問題。據統計,我省多數基層個私協會工作人員主要由在職公務員兼任。目前,民政部正在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對相關人員在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兼職(任職)進行清理整頓的通知》要求公職人員辭去社團職務,部分市、縣也出台了類似文件,這給協會隊伍和工作造成較大沖擊。我們認為個私協會屬於聯合性、政治性、公益性社團,不是一般行業組織,更不是商會。具體依據是:(1)2008年7月,國家工商總局“三定”方案,明確規定國家工商總局機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2)2008年8月,為明確個私協會性質,中國個協專門致函民政部,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覆函對中國個協屬於聯合性社會團體予以確認。中國個協《關於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性質作用等問題的意見》明確:“個私協會是以個體私營經濟領域不同行業的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經營者這一羣體為主組成的聯合性社會團體,綜合性特點突出,不是行業協會。在政府機構改革和社團改革的過程中,不能把個私協會視同為行業協會進行‘分離’。”(3)2013年月,中國個協四屆二次理事會上,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孫鴻志在講話中強調“個私協會是由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組織和個人依法自願組成的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個私協會不是行業協會,這一點我們一定要明確,一定要與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區別開”。(4) 2011年國務院頒佈的《個體工商户條例》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個體勞動者協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為個體工商户提供服務,維護個體工商户合法權益,引導個體工商户誠信自律。”(5)2010年修訂的《山東省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户權益保護條例》第六條規定: 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和工商業聯合會應當依照其章程,接受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的投訴、諮詢;協調處理有關投訴事項,做好服務工作。”因此,個私協會是依法成立並具有法定職能任務的聯合性、政治性、公益性社會團體,不屬於行業協會或商會,應繼續保留現有組織架構,而不應納入清理、脱鈎範圍。

通過調研,大家一致認為省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組織形式,有利於隊伍建設和工作開展,應當在全系統加快推進省局的組織模式。建議省局加大對各級工商機關的指導力度,推動在各市、縣建立健全財政保障的個體私營經濟服務中心,在工商所設立個私經濟服務站,從而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組織機構網絡,更好地完成省編辦賦予個私服務中心的政治、經濟職責;與此同時,繼續抓好各級個私協會組織建設,積極穩妥發展會員,緊緊圍繞會員需求提供各項服務,充分履行章程規定的各項職能。

二、報紙徵訂問題

多年來,在省局黨組的關心支持下,通過全省系統的共同努力,山東工商教育報通過“三個一部分”的徵訂方式,即發動個私協會會員徵訂大部分,用個私協會會費徵訂一部分贈閲會員,工商機關用經費徵訂一部分用於工商人員閲讀。報紙發行量多年來保持在10萬份左右。今年,山東工商教育報的徵訂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據最新統計發行僅2萬份。主要原因有:
    (一)體制轉變、職能人員劃轉造成市縣以下隊伍不穩定,基層對山東工商教育報的徵訂工作普遍不夠重視,推動普遍不力。

(二)地方紀委等部門對報紙徵訂工作普遍加大了控制力度,編制了報紙徵訂目錄。出於對地方報紙保護等原因,山東工商教育報未能列入目錄,導致報紙徵訂工作遇到了較大的阻力。

(三)往年的山東工商教育報有部分市縣是使用個私協會會費徵訂的,由於2013年以來部分市縣停收會費,2014年的報紙徵訂缺少經費來源,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報紙發行量。

山東工商教育報作為全省工商系統唯一具有全國統一刊號的報紙,是全省系統的重要輿論陣地,多年來對促進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個私協會工作,對服務個體私營經營發展發揮了其他媒體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對當前徵訂工作的嚴峻局面,為了山東工商教育報的生存和發展,我們提出如下建議:一是繼續發動全系統開展山東工商教育報徵訂工作。各級工商機關和個私協會要主動組織訂閲,真正學好用好報紙,發揮其指導工作、交流經驗、服務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二是發動個私協會骨幹成員訂閲。組織全省各級個私協會的理事以上骨幹成員帶頭訂閲山東工商教育報。三是申請省局給予經費支持。建議省局本着促進全系統宣傳工作的原則,撥付專項經費,用於報社改造、創新和報紙贈閲。四是積極開展廣告公告工作。制訂切實可行的辦法,充分調動系統內外積極因素,開展廣告公告業務,開拓經費來源,彌補經費不足。

三、個私協會會費問題

會費是個私協會事業發展的基礎,是協會開展各項活動的物質保證。2012年全省全年共收取會費2.1億元,各市個私協會應上繳團體會費547萬元,實際上繳僅104萬元,應收與實收會費出入較大。近年來,由於宣傳引導力度不夠,個別地方存在搭車收費、強制收費等問題,導致社會輿論對個私協會費問題十分關注,甚至將其視為行政性亂收費。部分市(濟南、青島、棗莊、東營、濰坊)、縣迫於輿論壓力自行停收會費,這是不可取的各級個體私營企業協會是在民政部門註冊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章程》開展工作,會費的收取屬於社團行為,其標準是經各級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主要用於協會各項業務工作的開展和事業發展,並不是亂收費。即使各級個私協會決定停止收取會費,也應該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而不應該由各級行政機關要求個私協會停止收取會費。雖然基層協會在會費收取過程中確實存在搭車收費、強制收費、超標準收費及將會費挪作他用等問題,但這只是會費收取方式和會費管理上存在的問題,並不能以此來質疑會費收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因此,在會費收取問題上,各級工商機關和個私協會一方面要堅持原則,不應隨意大規模停止收取會費,另一方面應從加強政策宣傳、改進收取方式及加強會費管理等方面入手,做好會費收繳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會員入會制度。發展會員要堅持自願原則,嚴禁強制入會,入會一律填寫《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入會申請表》,並建立會員檔案;要通過發放明白紙等方式,將會員權利與義務等內容向會員公示。二是改進會費收取方式。提倡在行業分會、基層分會或會員小組設立會費收繳點,引導會員主動繳納會費;倡導在非年檢、驗照時間,主動上門服務、收取會費;重點抓好專業批發市場、集鎮的會費收取工作,逐步探索試行會費認繳制;在推進黨、團、工會建設的同時,同步推動會費收取工作,保證會費收取平穩。三是嚴肅會費收取紀律。要加大會費收取依據、標準、用途等的宣傳力度,贏得會員和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要切實加強工作人員教育,增強政策觀念,明確責任,規範程序;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按照章程規定收取會費,嚴禁借年檢之機搭車收費,嚴禁將會費收取與年檢掛鈎,嚴禁強行收取會費和擅自提高會費標準。四是嚴格會費管理使用。堅持會費“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的原則,將會費主要用於組織活動、辦公經費、宣傳教育、提供服務以及濟困助難等方面,嚴禁挪作他用;要嚴格執行財務報告制度,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四、2014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4年,個體私營經濟服務中心將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為指針,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在省工商局的正確領導下,以服務全省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為中心,着力在改善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輿論環境、法律環境、市場環境上下工夫,進一步激發個體私營經濟活力和創造力,全力服務個體私營經濟科學發展。

一是深化以“五抓五送”為重點的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各項服務工作做細做實。立足協會優勢,整合資源,借力發力,切實找準與有關部門的工作結合點,着力建設“三支隊伍”、搭建“四個平台”。所謂“三支隊伍”:一是建設“律師團”。積極推動全省各級協會建立健全個體私營企業維權律師服務團,開展法律體檢,提供優質服務,努力為其提供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二是建設“講師團”。積極協調教育、科研和工作一線的優秀人才,組成省個體私營企業宣教講師團,開辦全省“流動講堂”,根據民營企業實際需求,量身定做講課題目,努力為其解疑釋惑,幫助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實現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三是建設“記者團”。聘請新聞界責任心強、熱愛公益事業的優秀記者組成省個體私營經濟新聞報道記者團,開展對全省民營企業的深度採訪報道,開辦專題欄目,形成宣傳合力,擴大我省民營經濟的社會影響。所謂“四個平台”:一是人才交流平台,繼續與人力資源部門合作,搭建“牽手民企”大學生就業平台;二是合作交流平台,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搭建不同所有制企業之間交流合作平台,為縣域、區域經濟發展服務。與商務、貿促等部門合作,搭建民企走出去平台,幫助有實力、有意願的民企走出去發展;三是信息交流平台,建立齊魯民營經濟網,為廣大民企提供市場、商品、項目、資金等各類信息,促進企業間的互利共贏;四是融資服務平台,在繼續推進與有關銀行合作的同時,明年探索與光大銀行開展對小微民企的融資服務,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擴大融資規模,簡化融資手續,重點研究探索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為小微企業爭取更大的資金支持。

二是抓好非公黨建、團建等工作,為個私經濟發展提供政治保證。本着同步推動、互促共進原則,深入開展黨建、團建和工會建設。一是繼續推動依託省個私協會成立個體私營企業黨委,支持幫助各市建立個體私營企業黨委(黨工委),形成個體私營經濟領域黨建工作合力,重點抓好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和專業市場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兩個覆蓋”,力爭到2014年底,在有黨員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和專業市場中黨組織覆蓋率達80%以上。二是加強各級個體私營經濟組織團建工作,爭取明年全省市、縣兩級協會全部建立團組織,在符合建團條件的私營企業、專業市場、商業街、個體工商户中團組織覆蓋率達35%以上;全省個體私營經濟組織團組織的“四有”(有班子、有活動、有陣地、有檔案)達標率90%以上,“四好”(組織建設好、活動開展好、推動發展好、青年反映好)優秀率達50%以上。不斷創新載體,在開展好“青年文明號”、“最美青工”、“青年突擊隊”和“青年安全示範崗”創建活動的基礎上,與團省委聯合開展“山東省個體私營經濟領域十大傑出青年”和“山東省個體私營經濟領域十大青年企業家”評選活動,努力打造個體私營經濟組織團建工作品牌。三是開展工會建設,逐步探索在個體私營經濟領域開展工會工作的方法和模式,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係,維護個體私營經濟領域職工勞動權益。年內,爭取在全部的市和50%以上的縣(市)依託個私協會建立工會組織,並積極開展活動。

三是抓好行業組織建設,不斷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個體私營企業具有點多面廣、規模種類千差萬別的特點,為此要在提供法律法規等普惠服務的同時,着力針對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索在新興行業、優勢行業、特色行業建立隸屬於個私協會的專業協會。年內,擬成立鋁型材和陶瓷行業分會,並以此為契機摸索行業發展的特點與規律,為各行業協會的建設積累經驗;積極探索發揮行業領軍人物作用,引導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自律規範、加強行業服務和協調,打造行業新形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同步推進行業協會的黨團工會等建設,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為行業乃至社會的和諧穩定貢獻應有的力量;及時挖掘推廣行業協會建設中好的經驗做法,推動全省行業協會建設不斷躍上水平。

四是抓好協會換屆和機構設置工作,為充分履行職能提供組織保證。利用明年省個私協會換屆的有利時機,在廣泛調查研究,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認真總結過去五年工作成績與經驗,擬定今後五年工作規劃,切實把熱心協會事業、有實力、有影響、有代表性的個私企業推舉到理事會中來,選舉產生新一屆領導集體,修訂完善協會章程,推動協會事業健康發展。按照省編辦新批准的個體私營經濟服務中心的職能,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標準,調整內設機構,切實履行好省編辦賦予的各項重要職責。針對工商體制改革和個私經濟服務中心成立的新情況,推動各地參照省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模式,建立健全個體私營經濟服務機構,切實履行好事業單位法人和社團法人兩大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