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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事故調查報告多篇

欄目: 調查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3.13W

429事故調查報告多篇

429事故調查報告篇1

現在的社會比以前更發達,家庭也更加富裕。爸爸媽媽的工資不是1000元,就是20xx、3000元以上。隨着社會的發展,學生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孩子們就可以隨心所欲的向爸爸媽媽討要零花錢了。可是,他們拿着這些錢到底想買什麼呢?我懷着疑問的心情,做了一份調查報告。

調查

我發現,麻辣和燒烤最受小朋友的歡迎。地攤周圍總是擠滿了人,弄得水泄不通。還有一些玩具也銷售得很快,比如説變形金剛、芭比娃娃、戰鬥陀螺、庫洛牌…….都是孩子們愛玩的玩具。也有些孩子喜歡和別人攀比,花錢去買比別人更貴、更漂亮的東西。還有些孩子拿錢去買惡作劇物品,去嚇唬自己的朋友。

分析

1、在學校裏,手拿麻辣和燒烤的學生隨處可見。或許,麻辣和燒烤就是讓學生亂花錢的罪魁禍首。

2、玩具是人童年時不可少的物品。玩具的開銷也佔用了我們學生的大部分零花錢。還有大多數學生喜歡把玩具帶到學校裏來。這樣不僅會影響學習,還會違反校規。

結論

經過我的調查,我得知,許多孩子差不多都是以買早餐的名義來討要家長的錢,然後去買地攤上的零食、玩具,甚至有人拿着錢去網吧,連不吃早餐也行。這樣的行為不僅影響我們的身體健康,而且會影響學習。

429事故調查報告篇2

公司領導:

為了瞭解事故具體情況,防止工傷事故再次發生,經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

報告如下:

一、事故具體情況

事故時間:事故地點:受傷員工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進廠時間:在相關項目前打“√”:

事故類別:口意外事故口違規操作口個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機械故障口其他_______傷害原因:口機械傷害口物品傷害口刑事傷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_______

傷害狀況:口劃傷口燙傷口扭傷口壓傷口骨折口斷指□截肢□永久傷殘

口死亡口其他_______

傷害部位:口肢體口頭頸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膚口中毒口其他_______傷害程度:口輕微口輕口重口其他_______醫療費用:元

醫療部門診斷意見:提供的治療:口縫合口吃藥口其它

工傷假:天(具體時間: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止)員工的正常工作:員工在本崗位工作時間:□1-5月□5月-5年□5-20年□>20年

事故時從事的工作:列出使用的工具:

列出使用的個人防護設施:直接導致員工受傷的設備或物體:員工從事這種活動的頻率:□每天□每週□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從來沒有這種活動是否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員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務是否有標準的操作程序:□有□沒有

工人是否按照標準程序進行:□是□否如果沒有,請描述如何違反標準程序進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導致危險狀況存在的因素.請在相關項目前打“√”:

(一)直接原因

1、不安全狀態:

□員工不能勝任此工作;□員工沒有正確的個人防護用品;□機器或工具的缺陷;口其他_______

2、不安全行為: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員工沒有遵守工作程序;

□沒有檢查機器導致未能發現危險的存在;;□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護欄、吊車吊鈎等);□不安全裝束;

□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安全裝置失效;

□機器或工具的質量導致危險狀況;□沒有正確的使用機器或工具;□管理人員沒有發現或預測潛在的危險狀況;□管理人員未能採取正確的行動來糾正已知的危險狀況;□主管沒有發現或糾正違反工作程序的行為;□沒有明確主管對安全的責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責任;□其它:

3、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照明光線不良□通風不良□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作業場所雜亂

□作業場所狹窄□地面滑□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貯存方法不安全

□環境温度、濕度不當□其它:

(二)間接原因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築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勞動組織不合理;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其它

三、事故責任分析

四、整改措施及建議

防止再次發生的建議:

□增加培訓□修改程序□維修□調整設備□增加防護或安全裝置□廠房管理□修理設備□監督□個人防護用品□改進照明,通風等設施□其它:行動計劃詳述:不知妥否,請領導斟酌,批示為盼!

附事故結案歸檔材料。

報告人:

審核:

批准:

429事故調查報告篇3

20xx年7月11日12時48分左右,在xx區金盞鄉黎各莊村原...x鑄造廠舊禮堂裝修施工過程中發生一齊坍塌事故,造成作業人員3人死亡,2人重傷。

事故發生後,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以及xx區政府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的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市人民檢察院同步參與,對事故全面開展調查處理,並經市政府批覆結案。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關於“事故查處結案後,要及時予以公告,理解社會監督”的要求,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景

原xx鑄造廠禮堂建造於1988年,建造時無設計單位和設計圖紙。禮堂呈東西走向,為二層混合結構,長43.2米、寬12米。一層、二層均設有鋼筋混凝土圈樑,二層樓板為混凝土預製空心樓板架設於人字形鋼結構橫樑上。建築屋架為人字形結構。

20xx年9月20日,xx市xx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鄉屬團體企業)代表鄉政府與...x鋼材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簽定了關於改造金盞鄉黎各莊村原xx鑄造廠場地,建設物流產業園區項目的租賃協議(《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20年。20xx年6月2日,xx公司作為工程實際施工單位,與任力國(社會人員)簽定《簡裝合同》,由任力國實際承攬了禮堂的裝修工程。合同約定施工面積約600平方米,總價7萬元。

20xx年6月中旬,任力國在xx公司未按法律要求辦理任何工程施工許可手續的情景下,組織人員對禮堂進行裝修施工。事故發生前完成了對禮堂一、二層吊頂的裝修,一層窗户的更換,在一層窗户上方加固了一道鋼筋混凝土橫樑。

20xx年7月11日12時48分左右,作業人員在對樓面實施找平作業時,禮堂東側整體突然坍塌(坍塌部分長約28.8米、寬約12米),將禮堂二層施工的5名工人埋壓。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二、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禮堂裝修時由於未進行專業設計,沒有對原有房屋結構進行檢測,未能及時發現原有房屋結構設計缺陷。施工時在二層澆築80多噸混凝土增加了樓面載荷,導致一層鋼屋架約有16杆件應力大於極限強度(370mpa),禮堂東側整體突然坍塌。

(二)間接原因

公司違規組織裝修施工。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事故建築裝修許可手續;施工前未進行專業設計,致使未能發現原有房屋結構設計存在的缺陷;作為工程實際施工單位,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在裝修工程實施過程中,未對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託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施工前未按合同規定向xx市xx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報送裝修施工方案,擅自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改造。

2.施工現場管理混亂。xx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對事故房屋原有機構進行檢測,未嚴格審核《簡裝合同》,未對裝修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致使無任何施工工程資質的個人承攬裝修工程;工程承包人在不掌握禮堂建築結構、建築設計圖紙及房屋質量狀況的情景下,未制定施工組織方案即組織作業人員開展裝修施工;未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前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

市xx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對xx公司施工改造工程監督不到位。對該公司在承租土地上擅自施工改造行為失管失查,未按照與xx公司簽定的《租賃合同》條款,對原xx鑄造廠內禮堂裝修工程進行審核及監督。

(三)事故性質

鑑於上述原因分析,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齊較大生產安全職責事故。

三、事故職責單位和職責人員處理情景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調查組依據事故調查核實的情景和事故原因分析,對事故涉及的相關職責單位和職責人員給予了相應處理。具體處理情景如下:

(一)xx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永生,未對原有房屋結構進行檢測,致使未發現事故建築存在安全隱患;在禮堂裝修工程開工前未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在裝修工程實施過程中,未對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託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職責,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二)禮堂裝修工程項目負責人任力國,作為工程負責人,在沒有掌握禮堂建築設計圖紙、裝修設計圖紙的情景下,未制定施工組織方案即組織作業人員直接開展裝修施工,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職責,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三)禮堂裝修工程現場負責人蔣伯君,作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在無裝修施工組織方案的情景下,未了解施工現場安全狀況,盲目組織現場作業人員施工,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職責,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四)xx市xx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總經理張文,作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x公司在承租的土地上建築未經許可進行施工改造的行為失管失查,未按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條款,對禮堂裝修工程施工進行審核及監督,對事故發生負有必須的監督職責,依法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五)xx公司在裝修工程開工前未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裝修設計致使未發現事故建築存在安全隱患;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未委派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未按合同規定向xx市xx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報送裝修施工方案,擅自對租賃場地進行改造,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職責,依法給予其2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提議和措施

該起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了巨大損失,社會負面影響嚴重,教訓深刻。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事故調查組結合調查的情景,針對事故中暴露的問題,提出瞭如下提議措施。

(一)xx公司應當加強企業主體職責意識,對老舊廠房改造及根據建設物流產業園區項目的租賃協議對今後可能涉及的其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的要求,杜絕無許可手續、無正規設計、無施工方案、無正規施工隊伍、無監理單位,違規施工的行為。

(二)xx市xx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應嚴格按照與企業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及《安全職責書》相關條款要求,對企業在承租土地上的建設施工行為進行審核與監督,全力遏制違法建設、超資質承攬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等現象的發生。

(三)xx人民政府要對已批准的《xx》重新審核,依法規範在物流園區建設過程中的建設行為。同時,應進一步加強轄區內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異常是要加強對鄉鎮出租土地上建設行為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加強對屬地老舊工業建築的安全評估和隱患排查,制定出有效措施,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xx區人民政府要認真吸取今年以來轄區內發生的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結合本區實際,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督促鄉鎮落實屬地安全管理職責,異常是規範團體建設用地上的出租、建設、經營等行為,全力杜絕各類安全事故。

429事故調查報告篇4

一、企業名稱:

沐川縣津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地址:沐川縣鳳村鄉

二、企業類別:

煤炭工業 企業性質:民營

三、直屬監管部門:

沐川縣安監?

四、事故發生時間: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發生地點:

123b6掘進磧頭

六、受傷情況:

傷一人

七、事故經過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組長巫*兄在更衣室組織**掘進工作面組員周*森、宋*君、王*軍、張*其、魏*宣、向*全、楊*軍7人召開了班前會。會上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及防範措施,明確了分工,由放炮員周*森、押運員王*軍負責到庫房領取炸材:其餘5人到磧頭作業,18:00分大家分別在調度室報道入井,19:10時到達**磧頭作業,首先由代班組長巫*兄檢查磧頭安全,然後佈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檢查員李*榮檢查瓦斯,巫*兵派人設好警戒,放炮員周*森開始裝藥、聯線、放炮,於19:50放炮作業完畢,代班組長巫良兄進入磧頭清理危巖,其餘人員在後面負責監護頂板,在清理危巖過程中磧頭東邊上幫垮落一塊長0.8m、寬0.3m、厚度0.2m的塊砂砸傷楊正軍的腰椎。事故發生後,班組人員立即彙報調度室,並扶送傷員出井,安監科立即下井堪查現場,公司立即落實車輛將其送往峨眉山市中醫院治療。

八、事故發生原因

1、楊正軍安全意識差,班組長在處理安全過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當,未認真履行監護頂板職責,導致頂板片幫傷人事故。

2、代班組長巫良兄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清理危巖不徹底,不認真、不仔細。

3、現場安全管理監督不嚴格,巷道成形差,幫上留下傘檐,幫錨杆,錨網未及時跟緊磧頭。

九、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

1、組長萬仕華負這次事故現場管理責任,按掘進班長目標責任書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傷者楊正軍安全意識差,自己躲避位置不當,導致自己受傷按照相關規定罰款300元。

3、掘進副礦長曹幫森負管理責任,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4、掘進隊長王潤全、魏世貴、徐金華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5、安監科長王芝雲、通風技術員吳遠森2人,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6、安全礦長徐施銀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7、班組對這起事故負連帶責任,按照掘進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500元,並支付傷者一個月傷假工資。

8、瓦檢員李成榮現場監督不力,按照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100元。

十、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加強頂板管理,嚴格使用前探樑,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清理危巖,活矸。

3、加強掘進工作面現場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留下傘檐。

4、班組長加強施工地點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先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5、錨杆,錨網必須緊跟磧頭,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煤礦安監科

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429事故調查報告篇5

1.目的

為做好各類工傷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積極採取各項有效的防護措施,避免或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文件,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文件適用於上海大眾汽車(含滬外工廠、上海上汽大眾銷售有限公司)工傷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管理。

3.定義

3.1工傷事故:本規定所稱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1.1未遂事件:是指發生事故的條件已經具備,或雖然發生了,但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

3.1.2包紮/急救事故:經過醫藥箱藥物或在醫務室簡單處理,不需要進一步去醫院處理即可繼續工作的傷害事故。

3.1.3可記錄事故:指所發生的傷害經醫院處理後暫時難以繼續原工作內容,但不損失第二個工作日的傷害事故。

3.1.4輕傷事故:指根據《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gb/t15499-1995)》計算,損失工作日大於1日,低於105日的失能工傷事故

3.1.5重傷事故:指根據《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gb/t15499-1995)》計算,損失工作日等於和超過105日的失能工傷事故。

3.2職業病: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在國家政府主管部門明文規定的法定職業病範疇內,並經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衞生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疾病。

3.3事故處理“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4.責任

4.1消防與安全(msf)是公司內工傷事故調查處理的主管部門,組織或參與公司內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整改跟蹤和管理工作。

4.2安全保障規劃與控制(msp)負責工傷的認定申請和工傷假期、工傷檔案的管理工作。

4.3職業健康(msh)是公司內職業病、工傷醫療救助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內職業病、工傷醫療救助、工傷康復情況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管理工作。

4.4人事(mp)是工傷職工工傷待遇的主管部門,負責職工工傷待遇的管理工作。

4.5事發各級部門是事故處理的責任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救、事故的上報、組織或參與事故的調查、工傷材料的提交、工傷員工及家屬的安撫、整改措施的實施等工作。

4.6工會參與並監督各類職工傷害事故和職業病的調查、處理以及善後工作。

4.7滬外工廠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或配合)滬外工廠工傷事故的上報、調查、處理、整改落實、醫療救助、工傷認定申請、工傷假期管理、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待遇工傷員工及家屬的安撫等工作。

5.規定

5.1工傷事故報告

5.1.1發生工傷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所屬k2部門,涉及人員傷亡的還應報告msh/滬外工廠行政管理,並應當及時採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1.2事發k2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所屬r1部門,所屬部門工會,分工會,msf,mp或滬外工廠行政管理,並在工傷事故發生的12小時內將工傷快報發送公司msf。

5.1.3事發所屬r1部門、msf、mp、分工會、滬外工廠行政管理部門接到重傷及以上工傷事故後,應分條線直接或逐級電話快報上級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工會主席。

5.1.4公司總經理、工會主席接到重傷及以上工傷事故報告後,應根據事故性質分條線及時報告上汽集團安監中心,區安監、公安、檢察、工會等相關部門,並由上汽集團依法上報市局相關行政部門;滬外工廠負責人、工會主席接到重傷及以上工傷事故報告後,應根據事故性質分條線及時報告上海大眾汽車總部,並依法上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當地公安部門和人民檢察院。

5.1.5事故報告內容包括:

(a)事故發生部門概況;

(b)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c)事故的簡要經過;

(d)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

(e)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f)事故控制情況,已經採取的措施;

(g)其它應報告的情況。

5.1.6事故出現新的情況,應當及時補報。新的情況主要指:

(a)事故發發生之日起30日內,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

(b)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

5.1.7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拍攝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1.8情況緊急的場合,各相關人員均可越級報告。

5.1.9msf收到事故快報後,應根據公司規定或領導要求快報兩辦,並責成督促工傷事故調查牽頭部門成立事故調查小組,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5.2工傷事故現場處理

5.2.1工傷事故事發k2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相應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親自或指定人員趕到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做好標記,並迅速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5.2.2工傷事故發生後,事發k2部門應立即組織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召開現場會,通報事故情況,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總結事故教訓,並做好繼續生產的準備。

5.3工傷事故調查小組組成:

5.3.1未遂事件、包紮/急救事故、可記錄事故由事發k2部門牽頭,組織k2部門工會、生產、技術、安全的專業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小組。

5.3.2輕傷事故由事發r1部門牽頭,組織事發k2部門,事發r1部門工會、分工會等相關的生產、技術、安全的專業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小組。

5.3.3重傷、死亡事故由區人民政府牽頭,組織區安監局、區總工會、監察機關、檢察院、公安局等相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滬外工廠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牽頭,組織當地安監局、總工會、監察機關、檢察院、公安局等相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小組;公司負責人或其指定部門應牽頭,組織事發r1部門、分工會和公司工會及相關生產、技術、安全的專業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協助小組。

429事故調查報告篇6

一、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儘可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二、工傷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範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工傷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幹部職工公開宣佈。並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後,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