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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進出校園審批制度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8.49K

疫情防控期間進出校園審批制度

疫情防控期間進出校園審批制度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於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温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准,交門衞人員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離校。

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並註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衞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後方可接學生離開。

保衞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後,在簽證單上簽字後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儘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温後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疫情防控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入校。

2、入校後按照規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儘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防控期間人員外出審批制度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症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範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範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並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准後,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於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並向班主任銷假並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註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後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並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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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