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及《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9〗16號)文件精神,青少中心作為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開設的課程以培養興趣,啟迪思維,自主實踐為特徵,故校外活動項目進入青少中心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活動項目引進宗旨
讓活動中心成為少年兒童的校外樂園
二.活動項目引進範圍
舞蹈、跆拳道、武術、藍球、羽毛球、乒乓球、繪畫、書法、聲樂、播音與主持、英語口語、作文與欣賞、鋼琴、薩克斯、架子鼓、民族樂器、航海航模、陶藝、創客等非學科類科目
三.活動項目引進條件
1.資質條件
中心引進的校外機構必須擁有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且辦學質量社會口碑良好者優先。
2.任教教師資格條件
活動項目的授課教師必須擁有與所授科目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且師德師風良好者優先。
四.活動項目引進方式
1.青少中心場地使用方式
租賃
2.活動時間
中國小教學時段以外的時間,原則上晚上不安排培訓活動。
3.活動項目與活動場地
⑴科創樓一樓擬引進:傳統武術項目
⑵科創樓二樓擬引進:舞蹈、合唱項目
⑶科創樓三樓擬引進:創客或書法、繪畫項目
⑷科創樓三層樓分層出租,租賃人須有一名公職人員擔保,租賃期最長貳年一簽。
4.其它
所用活動項目不留書面作業,活動全程有安全防護措施。
五.引進活動項目與公益活動項目並行實施
為秉承服務青少年學生的公益理念,各活動項目能在正常活動時間之外進行公益性的培訓活動。每週週一至週五下午4:10——5:10組織進行公益課活動,體育項目早晨6:30——7:15進行。週六下午為貧困學生的留守兒童進行特長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