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警、門衞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工作人員,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有重要責任,為規範校警門衞的工作,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校警、門衞人員聘任
1、校警:
①年齡50歲以下,身體健康,退伍軍人及有做過保安工作經歷的人員。
②服從學校領導,有較高的職業道德素養。
③有較強的處理問題的能力,有團結協作精神。
④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2、門衞:
①年齡55歲以下,身體健康。
②工作原則性較強。
③有較強的處理問題的。能力。
二、校警、門衞工作職責
1、校警工作職責
①貫徹執行有關安全保衞工作方針政策。
②經常性地開展保衞檢查,督促工作,加強“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四防安全工作。
③服從領導,服從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④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工作紀律,在當班時間內,負責學生違紀事件的調查,向領導及班主任及時彙報。阻止校外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審查學生的外出,嚴謹無請假手續的學生外出。
⑤負責安全保衞的對外聯絡工作。
⑥學生上課期間經常性地巡視校園,對所發生的異常情況及時彙報,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予以制止。
⑦每天在校門口值班時,記錄進出人員的基本情況。
⑧關心學生,禮貌待人,為學校樹立好形象。
2、門衞工作職責
①按制度辦事,認真履行開門、關門職責。
②對需要進入校園的人員、車輛等,與校警一起了解情況,符合條件方可開門放行入內,對進出校門的可疑人員和物品進行必要的檢查。
③打掃乾淨校門口衞生。
一、開、關門時間:
1、早晨開門時間:7:20關門時間:8:30
2、中午放學開門時間:11:30關門時間:12:00
3、下午放學開門時間:17:30關門時間:18:30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學生家長及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經過與有關人員內線電話聯繫同意後方可進入。
2、在上課、課間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由家長接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衞人員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3、家長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把物品送給學生時,門衞將物品登記,並聯系班主任老師來取。
三、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衞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衞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五、其他規定
1、禁止校門前擺攤設點,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2、因特殊情況離開崗位前,要鎖好校門,防止門前失控。
3、節假日、放學後時間,未經學校領導事先同意,外來人員(包括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4、完成學校交給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一、嚴格執行學校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履行職責,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執法水平。經常向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人身自衞教育,使學生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二、實行晝夜巡視24小時值班制,杜絕空崗缺崗現象,認真填寫好值班記錄。
三、值班時必須着裝整齊、保持形象,做到禮貌待人,樹立學校文明管理的良好形象。在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到校門口值勤。學生下課時或午間要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協調。
四、對外來車輛必須如實登記,並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門前嚴禁停放車輛和擺攤設點,確保校門前暢通無阻。
五、嚴禁小商小販、推銷員和廢品收購者等閒雜人員進入校園,一經發現,立即請出校園;嚴禁學生將盒飯、甘蔗、瓜子、零食等有外包裝食品帶進校園,嚴禁學生爬牆外出或通過學校圍牆柵欄購買食品,對違規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晚上11:30後須認真巡視一遍校園,及時關鎖門窗關閉水電,清理滯留人員,消除安全隱患,如有困難及時告知相關人員。
七、認真做好個人衞生,保安值班室每天早中晚須清掃三遍,確保衞生達標。做好書、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不遺失,不錯漏。
八、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嚴禁閒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嚴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電腦、幹私活等,確保保安工作規範有序地進行。
九、與公安部門配合,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勇於跟壞人壞事和有損學校利益的行為作鬥爭,及時果斷地處理校園內和學校周邊的突出偶發事件。如有困難,學生糾紛交德育處處理,老師糾紛報工會處理,外來人員尋釁滋事報保衞科和派出所處理。
十、凡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成績者,學校給予表揚;凡因工作不負責任,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而導致發生案件造成損失者,按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給予扣發當月全工資或辭退,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處理。
一、門衞安全協管員實行24小時值班及16小時立崗服務制度。
二、門衞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文明執勤,禮貌待客,認真負責,服裝整齊,儀容端莊,按時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三、嚴格執行工作制度,認真填寫各類門崗工作記錄。
四、對流浪乞討,拾破爛和收買廢舊物品以及叫賣人員,推銷人員等各類閒雜人員未經同意不準其進入小區。
五、保持門崗周圍環境的整潔及設施標誌完好。每天10點以前小區主管要負責落實門崗內外的清潔工作。
六、門衞值班室及站崗區域禁止非工作人員滯留,以免影響門衞正常工作,值班室內物品應保管愛護、擺放整齊,衞生良好。
七、執行工作和客户來訪時應站立,提前主動上前工作,工作時間不允許從事與工作不符的事,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允許酒後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應使用文明用語。
八、值班電話為工作電話,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電話,應保障值班電話的通暢,對住户電話或親自反映的問題應及時做好記錄並及時給予處理或耐心解釋。
九、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報告公司領導,並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問題,無論發生任何情況,門衞都必須保證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峯期門衞人員應保證在崗,快速兼靈活處理機動車進出小區,避免進出小區車輛長時間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邏崗人員做好當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對因客户原因損壞小區設施、設備及公司辦公物品,門衞人員有權要求損壞者照價賠償,損壞者拒賠的,門衞人員對損環者有權暫不放行,報警處理。
十二、本規定從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一、總則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本公司設專職門衞或由前台接待人員承擔門衞職責。
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衞值班制度。
三、管理內容
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
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後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衞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衞交驗。
門衞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門衞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門衞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四、門衞人員
門衞屬公司安保部領導。
門衞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門衞的僱傭。
1)門衞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情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衞不宜招納休的人員。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能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五、附則
本制度由安保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一、門衞人員24小時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認真履行職責,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二、按時按需開關大門,嚴格控制車輛、人員在小區出入。
三、認真做好來客來訪登記和外來車輛的進出登記,對外出的車輛注意檢查,防止居民車輛被盜。
四、收發報刊、函件等應當麪點清,並做好登記,要做到及時準確,不積壓、不私拆。
五、加強夜間人員、車輛出入控制,夏季晚10:30,冬季晚8:30要鎖好大門。
六、搞好門前“四旁三包”,保持環境整潔衞。
1、門衞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門衞要注意儀表形象,禮貌待人,嚴格執法。
3、外來人員一律填寫“來客登記單”憑“會見人”簽字方可出校。
4、上學期間,禁止學生出入校門購買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況學生出校門須持臨時出入單或班主任證明,方可離校。
5、學生上、下學期間,門衞應制止學生騎車出入,及時疏散門口聚集的學生,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6、學生在校期間,值班人員應保持警惕,預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現象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7、校外機動車一般不得入內,如工作關係需進入,應指明停放地點。
8、負責門崗責任區衞生,保持乾淨。
9、負責清理門口攤點及車輛,保障道路暢通。
10、拉運物品離校,門衞要進行盤問和檢查。無有關處室負責人認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販和閒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門衞室不許滯留閒人。
12、若發生被盜事件,校外人員進校或校內同學打架鬥毆事件,應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