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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教育論文新版多篇

欄目: 教育教學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1.85W

幼兒園安全教育論文新版多篇

幼兒園安全教育小常識 篇一

一、行走時怎樣注意交通安全

小朋友們和爸爸媽媽外出時,人多車輛多,必須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在霧、雨、雪天,穿着色彩鮮豔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儘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國小生外出均頭戴小黃帽,集體活動時還手持“讓”字牌,也是為了使機動車及時發現、避讓,這種做法應當提倡。

二、橫穿馬路應該注意什麼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三、坐車怎樣注意交通安全

1、坐公共汽車:排隊上車,先下後上,做懂事的小孩;在車子裏,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容易被別的車刮傷;不要坐在開動的車廂座位上看書;沒有座位時,要拉好身邊的扶手;不得向車內外亂扔東西;不要在開動的車廂裏亂跑,容易摔跤;車裏不要吃東西,尤其是冰棒和串燒。

2、坐出租車:衝到馬路當中去攔車很危險,在路邊招手司機叔叔也能看見;下車時要從右邊下車,注意後面的車輛和行人;下車前看看座椅上有沒有東西,不要把東西忘在出租車上了;如果下車要穿過馬路,走到出租車後面比前面更安全。

3、坐父母開的車:不要提問題和唱歌,讓父母分心影響開車;不要去開車門,乖乖地在後排坐好;繫好安全帶,父母就可以安心地開車了;如果坐前排,不要扳動方向盤、排檔桿,很容易造成事故;不能在車廂裏放帶尖角的玩具,容易受傷。

幼兒園安全教育內容 篇二

活動目標:

1、知道不應該私自離園,瞭解私自離園可能產生的危險。

2、能夠理解並遵守幼兒園安全規則,為了自身安全不私自離園。

3、體會私自離園的後果以及家長和教師焦慮的心情。

活動準備:

教學掛圖

活動過程:

1、活動導入:觀看教學掛圖。

教師出示掛圖,並提問:

(1)仔細看圖,看看小朋友在做什麼?

(2)有意個小朋友正往幼兒園門口走呢,他要做什麼?

2、活動展開:觀看情景劇表演

(1)教師:剛才我們看到一個小朋友堯自己偷偷地離開幼兒園,你們覺得他做得對不對?如果他溜出幼兒園,可能會發生什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2)教師表演情景劇表演《皮皮留出幼兒園》,表現私自離園可能產生的危險。

①情景劇表演:配班教師扮演男孩皮皮,留出幼兒園大門,主班教師扮演人販子。

配班教師扮演人販子。

表演內容:

教師旁白:一天,皮皮趁老師不注意,偷偷地溜出了幼兒園門口。

皮皮:哈哈,溜出幼兒園真開心!可是車這麼多,那路這麼寬,我怎麼過去呢?人販子(在旁邊觀察了皮皮好一會兒):小朋友,我帶你過馬路去一個好玩兒的地方吧!(皮皮不假思索地跟着人販子過了馬路。人販子給了皮皮一顆糖,皮皮吃了之後暈倒了,人販子把他帶走了,人販子把他帶走了。

②教師:皮皮溜出幼兒園以後發生了什麼事呢?

3、活動展開:討論私自離園的危險性。

(1)討論:如果私自離園,還會有那些危險?

①教師:除了可能碰到的壞人,私自離園還可能產生哪些危險?

②教師小結:小朋友還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如果自己偷偷地離開幼兒園,可能會遇到緊急情況,又沒有人知道,時分成未見得,比如有可能被車撞傷、被人販子拐賣或者迷路等。所以,為了我們自己的安全,不能私自離開幼兒園。

(2)討論:如果私自離園,爸爸媽媽和老師會怎樣?

①教師:請小朋友想一想,如果你偷偷地離開幼兒園,爸爸媽媽和老師會怎麼想,會怎麼辦?

②引導幼兒展開討論,體會親人和教師對自己的關愛以及自己走丟後他們的心情。

③教師小結:小朋友剛才説的都很好。如果你從幼兒園跑丟了,爸爸媽媽和老師都會非常着急,會非常擔心你的安全,會非常傷心,會報警,或者到處找你,沒有辦法安心工作,老師就顧不上班裏的其他小朋友。總之,會產生很大的混亂。

幼兒園安全應急預案 篇三

一、應急預案的要求:

1.幼兒園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

(2)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火;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速向園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a)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幼兒園教師、門衞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撤至安全地帶,並阻止學生救災。

(b)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c)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2、幼兒園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日、值周老師應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辦公室。

(2)迅速與幼兒園醫務室取得聯繫,採取就地救護。

(3)由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主任負責送交園保健室,由園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繫,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幼兒園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人已強行闖入園內,門衞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園應急領導小組。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園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4、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傷寒”)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繫,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為是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人時,幼兒園採取下列應急措施。(非典、傷寒詳見具體預案)

(1)迅速如實報告市教育局與及市疾控中心。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必須在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園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市局及市疾控中心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校外重大集會活動應急預案。

為保證臨時重大集會活動中的人員安全,幼兒園在活動前,應制定臨時應急方案,並將具體內容填入《臨時應急計劃書》中,該計劃書在得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1)外部集會活動應重點關注以下重大事故

a、突然停電引起入會人員混亂,造成多人傷亡。

b.會議場所發生火災。

c.活動期間發生孩子走失。

d.活動期間導致孩子感冒。

e.不法分子進入會議場所導致人員傷害。

(2)成立臨時應急小組

每舉辦重大活動前,幼兒園都應成立臨時應急小組,指定小組組長和應急小組成員,並將應急小組成員的名單和聯絡方式告訴家長和其它入會人員。

(3)應急小組就準備應急照明燈和手持式擴音喇叭,以便發生緊急情況時臨時照明和組織疏散入會人員。

(4)會議舉辦前,應急小組組長就提前與會議承辦方進行協商和交流,瞭解活動場所的安全和應急疏散要求,進一步取得承辦方的協助和支持。

(5)會議進行期間,應在活動場所關鍵疏散出口按排人員執勤,應聯絡手機應保持完好。

(6)在會議進行過程中如發生孩子走失,應急小組人員應立即通知應急小組長,小組組長採取應急措施,並及向與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在此期間要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並及時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協助。

(7)為預防孩子在活動期間發生感冒,園辦要提前將活動舉辦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告訴學生家長。

(8)為預防不法分子進行活動場所,應急小組應安排人員對入會人員進行登記,並並確認入會員身份。

(9)當事故已經發生時,具體實施方法見《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關規定。

6、幼兒園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如遇食堂停水,造成午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園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在教室,安排有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水單位聯繫,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幼兒;

⑤嚴禁幼兒私自外出就餐。

二、應急事故的處理

(1)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幼兒園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幼兒園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行事責任。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園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脱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行為規範》,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3)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當事(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關規定,認真、仔細、如實填寫《事故報告書》,以備查用。

(4)全園教職員工要認真學習本應急預案,認真有效貫徹,遇事要冷靜應對,及時報告,確保師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