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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收費工作的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41W

第一篇:xx學校2014年教育收費工作自查報告

學校教育收費工作的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xx學校2014年教育收費工作

自 查 報 告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4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4〕4號)、和省、市、區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認真組織了自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為確保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我校在開學之初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並及時召開了教育收費專題工作會議,強調各班班主任是規範教育收費第一責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誰出問題追究誰。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堅決剎住教育亂收費現象。

二、落實情況

1.我校在規範中國小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工作方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級文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遵照先審批後收費的原則進行收費。沒有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範圍現象發生。

2.紮實推進政務、校務、收費公開,做到公開透明。學校在校園醒目位置設立“校務公示欄”,通過公示,加強公示內容的動態管理,讓學生家長在收費前瞭解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以及收費範圍、減免政策、投訴方式,使教育收費在陽光下操作。

3.學校和教師沒有出現以舉辦“輔導班”“提高班”等為由向學生強制收取費用。

4.嚴格執行上級關於中國小教育收費管理規定,沒有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多年來一直堅持嚴把教材、教輔資料入口關。在教材徵定上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課程徵定,禁止各班統一組織徵訂教輔資料和搭售教輔資料,更不允許任何班級和教師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5.認真落實國家救助貧困生政策,對所有接受資助的學生張榜公佈,按政策辦理。對一些有特殊困難家庭的子女,學校實行了該免則免、該減則減的辦法,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減少學生流失。

6.嚴格執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組織領導機構健全,實施方案制度、運作流程、監督體系完善,信息公開透明、運作廉潔。

我校通過開展對中國小收費行為的集中清理活動,有效促進了學校嚴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規、規範教育收費的要求,對學校杜絕亂收費行為的發生、真正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有着深刻的意義,加快了建設和諧校園、放心校園、人民滿意的學校的步伐。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二日

第二篇:學校教育收費工作自查報告

學校教育收費工作自查報告

6月初,我們我們召開了國小校長會議,學習了上級關於收費工作的文件精神,並就我鎮收費和財務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隨後安排學校自查。緊接着,學校利用進校檢查工作之機,對學校收費工作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認真的檢查。現就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自查結果

經認真深入的自查,我們學校辦學行為比較規範,符合上級要求和人民羣眾意願。

1、無補課亂收費行為。我們各學校均沒有延長在校作息時間和節假日、雙休日補課現象,更沒有補課費之説。

2、無擇校亂收費行為。學生休轉學一律規範運行,陽光操作,無任何收費行為。

3、嚴格控制和管理教輔材料的徵訂。我們嚴格執行縣教體局關於所有學生只徵訂配套練習一項教輔資料的徵訂要求,堅持全面實行免費教材、教輔的要求。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學校借本次檢查自查的契機,均成立了領導班子,並多次召開會議,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收費工作文件,提高認識。通過學習,全體教師認識到認真做好學校收費工作,是規範辦學,加強學校管理,樹立行業之風,提高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方面。辦家長滿意學校,收費工作是重要方面。因此,應該把收費工作看作是學校依法辦學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我校形成了校長親自抓,各部門協調抓,班主任人人抓收費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建章立制,依法操作。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規章制度無法約束教師的行為。各視規模大小,成立了財務工作領導小組,並且認真學習了學校制定下發的財務工作管理細則,開學報到時對學校收費進行進行公示,學校每月對學校財務進行公佈,使財務公開落到實處。今後,要形成學校領導不定期向全體教師公佈學校財經情況,接受全校教職工對財物工作的監督機制。

(三)各學校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禁止教師節假日補課制度》、《禁止教師亂定資料制度》等規章制度,實施制度管理。學校成立了“家長委員會”(請你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他們的職責其中一項,就是監督學校收費工作。部分學校與教師簽定《禁止有償補課和不亂定學生學習資料》責任書。

(四)各學校及時對代收的作業費進行了核算,都留有結算清單,並存檔備查。大多數學校制定和完善了有關代辦費使用、結算制度。經查,各校無亂訂複習資料現象。“三亂”治理工作成效突出。

(五)規範教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格落實國家對教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管理規定。

****學校

2014年6月12日

第三篇:2014年學校教育收費工作的自查報告

2014年學校教育收費工作的自查報告

撰文/ 瀋陽市沈北新區實驗學校 陳鑫

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2〕4號)、《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計署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號)、《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號)和省市區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我校認真組織了自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

為確保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並及時召開了自查自糾工作會議,強調各班班主任是規範教育收費第一責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誰出問題追究誰。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堅決剎住教育亂收費現象。

二、工作重點

1。認真學習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認識,增強依法依規收費的自覺性。加強各教師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思想認識,保證收費工作規範落實,強化收費工作的責任制,統一思想,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定。

2。加強領導。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工作責任制,規範落實收費工作。

3。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八條禁令”。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堅決抵制各種亂攤派和搭亂車收費。

4。加強對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宣傳教育。實行“陽光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規範公示,及時向社會公示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和依據,規範收費票據的使用和管理,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5。不強制學生統一徵訂報刊雜誌、教學輔導資料;不強行向學生推銷、代辦學生保險和學習、生活用品,不為學生統一定購着裝。

6。不以組織舉辦“輔導班”等為由向學生收取費用,不租借學校場所給社會培訓機構或校處人員開展針對中國小課程的有償補習活動。禁止本校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的各類收費的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

7。嚴格財經紀律,加強教育經費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不挪用教育經費。

8。加大自查力度,保證收費政策落到實處,規範收費管理,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將繼續貫徹執行上級關於教育收費的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我校的收費管理,確保收費工作落到實處,管理規範,符合要求。

三、落實情況

1。我校在規範中國小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工作方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級文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遵照先審批後收費的原則進行收費。沒有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範圍現象發生。學校沒有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確實需要學校代收的費用,也是在學生自願和非盈利的原則下進行,並按要求為學生開據合格的收費憑據。

2。紮實推進政務、校務、收費公開,做到公開透明。學校在校園醒目位置設立“校務公示欄”,通過公示,加強公示內容的動態管理,讓學生家長在收費前瞭解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以及收費範圍、減免政策、投訴方式,使教育收費在陽光下操作。

3。學校和教師沒有出現以舉辦“輔導班”“提高班”等為由向學生強制收取費用。

4。嚴格執行上級關於中國小教育收費管理規定,沒有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多年來一直堅持嚴把教材、教輔資料入口關。在教材徵定上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課程徵定,禁止各班統一組織徵訂教輔資料和搭售教輔資料,更不允許任何班級和教師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5。認真落實國家救助貧困生政策,對所有接受資助的學生張榜公佈,按政策辦理。對一些有特殊困難家庭的子女,學校實行了該免則免、該減則減的辦法,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減少學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過開展對中國小收費行為的集中清理活動,有效促進了學校嚴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規、規範教育收費的要求,對學校杜絕亂收費行為的發生、真正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有着深刻的意義,加快了建設和諧校園、放心校園、人民滿意的學校的步伐。

第四篇:2014年龍潭鄉中心學校教育收費工作的自查報告

2014年龍潭鄉中心學校教育收費工作的自查報告

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2〕4號)、《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計署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號)、《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號)和省市區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我校認真組織了自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

為確保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並及時召開了自查自糾工作會議,強調各班班主任是規範教育收費第一責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誰出問題追究誰。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堅決剎住教育亂收費現象。

二、工作重點

1。認真學習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認識,增強依法依規收費的自覺性。加強各教師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思想認識,保證收費工作規範落實,強化收費工作的責任制,統一思想,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定。

2。加強領導。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工作責任制,規範落實收費工作。3。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八條禁令”。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堅決抵制各種亂攤派和搭亂車收費。

4。加強對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宣傳教育。實行“陽光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規範公示,及時向社會公示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和依據,規範收費票據的使用和管理,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5。不強制學生統一徵訂報刊雜誌、教學輔導資料;不強行向學生推銷、代辦學生保險和學習、生活用品,不為學生統一定購着裝。

6。不以組織舉辦“輔導班”等為由向學生收取費用,不租借學校場所給社會培訓機構或校處人員開展針對中國小課程的有償補習活動。禁止本校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的各類收費的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

7。嚴格財經紀律,加強教育經費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不挪用教育經費。

8。加大自查力度,保證收費政策落到實處,規範收費管理,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將繼續貫徹執行上級關於教育收費的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我校的收費管理,確保收費工作落到實處,管理規範,符合要求。

三、落實情況

1。我校在規範中國小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工作方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級文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遵照先審批後收費的原則進行收費。沒有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範圍現象發生。學校沒有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確實需要學校代收的費用,也是在學生自願和非盈利的原則下進行,並按要求為學生開據合格的收費憑據。

2。紮實推進政務、校務、收費公開,做到公開透明。學校在校園醒目位置設立“校務公示欄”,通過公示,加強公示內容的動態管理,讓學生家長在收費前瞭解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以及收費範圍、減免政策、投訴方式,使教育收費在陽光下操作。

3。學校和教師沒有出現以舉辦“輔導班”“提高班”等為由向學生強制收取費用。

4。嚴格執行上級關於中國小教育收費管理規定,沒有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多年來一直堅持嚴把教材、教輔資料入口關。在教材徵定上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課程徵定,禁止各班統一組織徵訂教輔資料和搭售教輔資料,更不允許任何班級和教師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5。認真落實國家救助貧困生政策,對所有接受資助的學生張榜公佈,按政策辦理。對一些有特殊困難家庭的子女,學校實行了該免則免、該減則減的辦法,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減少學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過開展對中國小收費行為的集中清理活動,有效促進了學校嚴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規、規範教育收費的要求,對學校杜絕亂收費行為的發生、真正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有着深刻的意義,加快了建設和諧校園、放心校園、人民滿意的學校的步伐。

第五篇:學校xxx年教育收費專項工作檢查自查報告

xx學校規範教育收費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工作自查報告

xx學校根據廣東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轉發關於認真做好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廳際辦[2014]50)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認真組織校長、行政、教師學習相關文件精神,圍繞檢查的八大內容認真對照、檢查、分析,逐一進行自查自糾。現將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學校認真落實義務教育經費。

2014年3月29日召開義務教育經費的落實及資金到位的情況。4、5月義務教育經費資金逐步到位,我校開始下發通知,召開家長會説明情況,6月全部退還給學生,並且學生家長在確認後簽字、按手印認可。上半年的義務教育經費已經全部落實到位。並無虛報、冒領、截留、擠佔和挪用教育經費等違法違紀的問題。

二、學校執行《廣東省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實施方案》情況。我們學校收費是按物價局批准的收費許可證內容進行收費的。學校無收擇校費、無各種類型培訓班、更沒有存在亂收費的問題。

三、學校執行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2014年全省中國小教輔材料選用的通知》等文件的情況。

學校按照程序從《廣東省2014年中國小教輔教材推薦目錄》中選擇教輔材料推薦給學生選用,堅決落實“一教一輔”要求,並沒有存在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

四、學校認真落實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推進

素質教育的若干意見》和《關於重申嚴禁中國小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的通知》等文件的情況。中國小校利用學校教育、教學場地、資源舉辦面向中國小生的各種收費培訓、補課的行為;學校、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的行為。

我校能夠依法依規辦學,從來沒有利用學校教育、教學場地和資源,舉辦面向國小生和各種收費的培訓、補課行為;學校、老師都沒有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的行為。我校堅持自己的辦學宗旨,嚴格執行上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在課程開設上堅決按照省頒佈的標準,做到“開全”、“上足”,向培養學生各種能力的方向邁進,學校以良好的社會形象贏得了廣大羣眾的好評。

五、學校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實行收費公示,收費政策調整後不及時更新相關公示內容行為。

根據上級物價部門的要求,我校在校園的顯眼位置公示各項收費,在收費政策調整後,我校會及時更改公示內容,並嚴格按照公佈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六、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不按規定執行“三限”政策的行為;向擇校生收取擇校費後又收取學費的行為。

七、學校違反自願原則和非營利原則,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和代收費的行為;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或班委會等形式強制學生接受有償服務或強制收費等行為。

我校一直都是按照上級部門下發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絕對沒有任何

的違規收費行為;更沒有強制性或利用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或班委會等形式收取服務費、接受有嘗服務等到行為。

八、我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義務教育經費已全部退還家長,不存在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來發放教師工資、各種津貼、福利及獎教的活動。通過自查,我校完全能夠按照物價局及教育局有關規定進行收費,並未存在亂收費現象。

xxxx學校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