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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事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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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負韶華夢為馬,匠者仁心放光華

全國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事蹟材料

——記全國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事蹟材料

人物檔案:

黃慶華,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從事審判工作22年,現任靈山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多次獲得辦案標兵、優秀法官、優秀共產黨員、青年衞士、個人嘉獎、個人三等功、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2019年被評為“全國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拼命三郎”心中有尺度

長年堅守在刑事審判一線,黃慶華主動承擔了庭裏的大部分重大、複雜和疑難案件,工作日經常加班到深夜,週末也總能在辦公室看到他的身影,同事戲稱他為“拼命三郎”。

“認真對待每一起案件,做出合法公正的判決”,是黃慶華對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他常對庭裏的年輕幹警説,我們要把每一個案件都看作是‘大’案,要認真謹慎對待每一件案件。因為司法案件中萬分之一的錯誤,對當事人來説卻是百分之百的傷害,甚至會影響當事人的一生。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活動開展以來,靈山縣法院始終保持對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而該類案件往往涉案人員多、卷宗材料多、涉及的犯罪事實多,審理工作難度要比一般案件大得多。黃慶華不懼難、不避難,主動作為,帶頭把這塊“硬骨頭”啃了下來。

在主辦靈山縣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惡案件即陳某權等5人涉嫌尋釁滋事案件時,為了能及時、高效地審結該案,他每天加班加點閲卷,到看守所對被告人進行提審,認真審查證據材料,主動聯繫辯護人聽取意見,整理簡潔明瞭的庭審提綱……可謂是做足了庭前功課。在庭審過程中他堅持以公正之心,運用嫻熟的庭審技巧引導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開展辯論,確保案件審理的順利進行。在庭審結束後,他多次召集合議庭進行合議,加班加點撰寫出了共23頁13154字的一審判決書並及時完成宣判。

該案宣判後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並在自治區高院開展的全區基層法院“三個一百”評比活動中榮獲“百個優秀庭審”。在説起辦案過程中的艱辛時,黃慶華總是一笑而過,他説:“涉黑涉惡案件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老百姓深惡痛絕,作為刑事法官,我們有責任儘快審理結案,早日將犯罪分子繩之於法,還一方安寧。”

“鐵面包公”心中有柔情

“揚眉劍出鞘”,對刑事法官高擎正義之劍懲惡揚善的想象,莫過於此。然而,刑事法官並非只有這鐵面無私這一面。法庭上的黃慶華嚴謹理性、嚴肅公正,但鐵面無私的外表之下有着一顆温暖的心。

“被告人樑某,你對公訴人指控的事實和理由有無異議?”

“沒有異議。”

回答黃慶華的是一名卧牀的被告人樑某。2016年11月15日至17日間,靈山縣檀圩鎮的樑某在沒有向林業部門申請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僱請何謀等人將其種植在山嶺的巨尾桉林木進行砍伐。經鑑定,樑某砍伐的巨尾桉林木面積為0.53公頃,立木蓄積量為33.86立方米。後梁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在取保候審期間,樑某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導致其受傷癱瘓在牀,無法下地行走。

案件受理後,黃慶華認為讓被告人到庭參加庭審十分困難,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身體受傷、活動受限等因素就逃脱法律的制裁。於是,在與檢察院溝通後,黃慶華便把庭審現場搬到了樑某家中。雖然沒有高懸的國徽、沒有威嚴的審判台,但庭審的莊重性、法律的嚴肅性並未打折扣。樑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會盡快繳納罰金,並一再感謝法院的人文關懷。

常言道:“法安天下、德潤仁心。”黃慶華認為,刑事審判應懲惡揚善,但也可温暖人心。他是這麼想的,更是這樣做的。在審判活動中,黃慶華總是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在庭審前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過去”;在庭審過程中對他們進行温暖又深刻的教育;庭審之後,深入他們的社區、家庭,對他們進行幫教回訪,幫助他們早日迴歸社會。

“普法老師”心中有大愛

“有不少犯罪分子根本沒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犯罪,也沒有想過自己做的事會有那麼嚴重的後果,往往是這種對法律的無知,才導致他們走上犯罪道路。”審理的案件越多,黃慶華越覺得事前普法的重要性,於是便當起了“普法老師”。

低田教學點是檀圩鎮甘梅國小下設的一所分校,偎依大山深處,自然條件艱苦。學校教職工只有4人,全校僅有的五十六名學生大多數屬於留守兒童。這裏的孩子懵懂單純,教師希望學生能接觸更多課堂之外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識。偶然得知這一情況後,黃慶華總是選擇每學期的開學季、假期前後、“六一”兒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帶領刑庭的幹警來到低田教學點開展普法活動,這一堅持,黃慶華就已經堅持了三年。

“送法”進校園、“禁毒庭審”進社區、“掃黑除惡”普法專場、“藍絲帶˙平安法治進萬家”……遞普法資料,解答法律問題,説法律常識,講法治小故事,黃慶華總是衝在在普法的第一線。哪裏有需要,哪裏就少不了他活躍、忙碌的身影。

黃慶華説,“我最大的心願,是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把法律知識傳遞給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從源頭上儘量減少和避免違法犯罪的發生。”

作為刑事審判庭的“領頭羊”,黃慶華還積極發揮“傳幫帶”作用,在他的帶動和影響下,靈山縣法院刑事審判庭的寧彩霞、李媛等一批法官和助理也儼然成為能夠獨當一面的普法能手。2019年,該庭利用工作之餘就開展了“讓庭審走出法院”、“送法進企業”等各種形式法律宣傳活動共計34場,讓全縣數十所學校、數萬師生及羣眾近距離感受法治的力量,以實際行動用不同的方式傳播法治正能量。

經過22年的積累沉澱,黃慶華用數十年如一日的付出與奉獻詮釋了什麼是不負韶華,用平凡執着的堅守展示了初心和夢想的力量,用追求極致完美的工作態度和為民情懷綻放最美光華。也正是有千千萬萬個黃慶華般的法官,才能共同匯聚成普照大地的司法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