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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刑偵中隊長先進個人事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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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刑偵中隊長先進個人事蹟材料

 

王軍,男,現年41歲,漢族,1995年畢業於黑龍江省人民警察學校。1995年8月參加公安工作,現任五常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小山子中隊中隊長。

王軍同志自參加公安工作以來,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幹一行,愛一行,都能出色地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多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機關的表彰獎勵。

該同志不但在思想上、政治上過硬,而且業務上精通,多年來練就了一身的過硬本領,尤其在刑偵戰線上,做出了他應有的貢獻。

王軍同志,嚴格要求自己,兼潔奉公執法如山,大公無私,不謀私力,盡職盡責,嚴格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特別是在偵破“2011.4.18”衝河鎮於永傑被殺案過程中表現特別突出。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1年4月19日10時許,臨沂市衝河鎮旭日村農民於增金向臨沂市公安局報案稱,其女兒於永傑一夜未回家,找遍所有親朋好友,沒有任何消息,懷疑被人殺害。臨沂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後,鑑於案情重大,我局黨委書記,副局長在瞭解案件情況後,第一時間組織刑偵、刑事技術及案發地衝河鎮派出所趕赴案發現場開展偵查工作,並向市委、市政府及哈市局彙報案件情況。

根據案件需要,指揮部立即將警力分成兩組開展偵查工作。第一組找被害人家屬進行談情況,瞭解與被害人於永傑有矛盾關係的人。對於永傑當晚的活動軌跡,找相關人員進行詢問。第二組以於永傑居住的村屯為中心,逐家逐户的進行地毯式的摸排工作,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和可疑線索。

第一組人員反映,於永傑在屯中人緣極好,沒有反映出與任何人有矛盾,也沒有任何生活作風問題。第二組負責對全屯七十餘户的住户進行逐户走訪的幹警之一王軍走訪至農民於鳳國家時,於鳳國不在家。偵查員王軍在於鳳國家地裏找到於鳳國,對於鳳國進行詢問時發現,於鳳國神色慌張,且在於鳳國的脖子處有一處劃傷。王軍將這一情況反饋到指揮部。指揮部安排第二組中由王軍牽頭,繼續對於鳳國進行詢問。將於鳳國帶到公安機關進行進一步詢問,詢問於鳳國脖子傷是怎麼形成的,於鳳國一次次撒謊,都被王軍通過調查揭露謊言。於鳳國不得不交待了於2011年4月17日晚21時許,因與於永傑有矛盾在於永傑家門口,用手將於永傑掐暈,將於永傑拖到屯外,繼續掐於永傑的脖子並用腳踢於永傑的頭部,直至於永傑死亡,並把於永傑的手機和項鍊拿走,將於永傑的屍體扔到屯外的稻田地壕壩內,用稻草掩蓋。王軍將這一情況立即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根據這一情況安排刑事技術人員帶着於鳳國去屯外找於永傑的屍體,在於鳳國的指引下在旭日村屯外找到了於永傑的屍體。偵查人員在於鳳國的家裏起出於永傑的手機及項鍊。至此,於永傑被殺案告破。

王軍同志在偵破這起殺人案件中,表現是十分突出的,真正體現了他的才能和智慧,也體現了他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犧牲的過硬本領,為偵破此案他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條例》之規定,經臨沂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及臨沂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為王軍同志報請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