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是否適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權利。
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員工住宿,無權留宿客人。
4、所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人都在企業管理部登記。
5、宿舍牀位由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未經批准,不得更換房間和牀位。
6、集體宿舍的牀位只供人員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牀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負擔,水電費由公司負擔,職工分攤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費用由僱員自己承擔。
8、公司宿舍不允許外人入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向行政部門報告,待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遷入。
9、認識到保護公共財產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種物品,宿舍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自己的條件,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完全由自己承擔,並採取嚴厲的懲戒行動。
10、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維護宿舍內外清潔的環境。
11、宿舍工作人員必須與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潔。
12、宿舍外的公共衞生設施由全體職工按照值班表進行衞生清潔。
13、出門時要鎖好門窗,當心小偷。
1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入住
入住公司宿舍時,均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入住登記手續和相關物品使用手續。
三、日常管理
1.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入住外人。
2.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住所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或大門。
3.宿舍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加裝電器,禁止使用電爐、私接電路。
4.入住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
5.入住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入住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牲畜,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7.集體宿舍建立值日製度,值班者負責責任區公共衞生、水、電設備狀況。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8.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或停止入住。
9.入住人員應根據公司規定繳納水、電等費用。
四、退房
1.入住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後離開公司、辭職、解聘時,須交回其住房,不得無理佔用。
2.入住人員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作價賠償。
一、宿舍管理標準
1、宿舍衞生標準
(1)、牀面整潔,牀上的被褥等物品疊放整齊劃一;
(2)、地面乾淨,無死角;
(3)、牆面、房門、玻璃等,要保持清潔無塵,無破損;
(4)、保持室內及衞生間乾淨,無異味;
(5)、保持桌面清潔,不亂刻亂畫,上面物品整潔,擺放整齊;
(6)保持樓道公共部分整潔。
2、宿舍安全標準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鬧、嬉戲及高音量放收錄機;
(2)、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險物品;
(3)、禁止在宿舍內點蠟燭,亂扔煙頭;
(4)、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內的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
銀行;
(6)、員工離開宿舍時,要做到隨手鎖門,人走燈滅;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並且禁止留宿異性;
(8)、照明或電視機、錄音機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或遇突然停電,
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撥掉插頭。
3、公司將於每週檢查衞生一次
二、設置及相應職責
1、設置:職工宿舍內設有宿舍舍長兩名,男女各一。
2、舍長職責
(1)、定期進行衞生查看;
(2)、負責宿舍內公共衞生區的值日安排;
(3)、負責傳達上級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級彙報宿舍管理情況;
(5)、及時瞭解員工心態,對有晚而未歸的員工,進行聯繫,確保安
全;
(6)、瞭解各宿舍公物損壞情況,及時進行報修;
(7)、及時傳達各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8)、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對宿舍內一切
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時全面的向相關領導彙報。
3、員工職責
(1)、積極配合舍長工作,服從舍長安排;
(2)、自覺整理好個人內務;
(3)、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況晚歸,應及時向舍長説明情況;
(5)、處理好自己和其他員工之間的關係,做到禮貌、寬容;
(6)、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7)、應保證外地員工優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設
1.做人禮貌,講話文明;
2.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3.保持衞生整潔,房間無異味;
4.培養容洽、團結的員工關係;
5.房間裝飾要美觀大方,忌雜亂。
四、水電費的繳納
公司共承擔水電費100元,超額部分由個人承擔。
*公司
XX年X月X日
一、綜合管理:
1、公司集體宿舍的管理權在公司綜合部。
2、各辦事處宿舍日常管理權歸當地辦事處主任。
3、辦事處主任對宿舍的具體管理責任如下:
1)根據公司安排接受入住者或者督促搬出者;
2)宿舍公用設施的檢查、保養和維修,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3)監督入住者嚴格遵守公司對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4)對宿舍進行日常清潔衞生的管理;
5)負責入住者與公司的聯繫與溝通。
二、入住管理
1、入住者必須是公司員工,非本公司員工一律不得入住本公司宿舍,包括員工家屬亦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2、公司綜合部決定是否批准入住與各房間入住人員定編數。
3、被批准入住者,須在15日內入住,否則視為無意入住,取消其入住資格。
4、採取弄虛作假入住或已經入住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入住資格。
三、日常管理:
1、入住員工必須入住者必須嚴格地遵守本規定,自覺地維持單身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2、公司的集體宿舍是為本公司員工提供生活便利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入住,包括員工親屬。否則給予違規員工與辦事處主任嚴厲處罰。
3、員工在宿舍內舉行活動時,須事先將有關安排報告給辦事處主任。
4、入住員工在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當向辦事處主任通報。如果主任不在,應當直接向公司綜合部通報。
1)建築或附屬設施損壞時;
2)火災、水災或失盜時;
3)宿舍內出現傳染病患者時;
4)出現其他需通報事項時。
5、入住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下列事項:
1)小心使用各種設施;
2)保持居室的清潔衞生;
3)注意節約水電、煤氣;
4)注意用火及煤氣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維持秩序。
6、入住員工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轉借宿舍給其他人住宿;
2)改變居室或附設設施的原有形態;
3)在宿舍內進行商業活動或類似的活動;
4)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危險物品;
5)將公用物品隨便帶出宿舍;
6)在宿舍內散發或張貼廣告;
7)在宿舍內飼養各類小動物;
8)其它違法、違紀活動。
四、退房
入住員工離職時,需辦理相關退房手續,將居室清掃乾淨,返還所有借用品,經辦事處主任清點檢查後,才可以退房。
五、安全衞生
1、入住員工應注意公共衞生,努力保持廚房、廁所的清潔衞生。
2、入住員工應積極參加或配合定期大掃除,努力保持居室內部清潔。
3、入住員工應養成良好的個人生活習慣,注意個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舉行的健康檢查,積極配合公司統一的防疫消毒活動。
4、入住員工患病時,應及時向辦事處主任報告。
5、入住員工患傳染病時,應迅速與辦事處主任聯繫,並聽從後者的具體安排。
6、入住員工應特別注意防火安全,在使用電器和煤氣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定。
7、熟練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裝置的使用方法。一且出現火災等,員工應迅速與辦事處主任聯繫,同時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8.入住員工不得在走廊、樓梯、出入口和緊急出口處堆放雜物。
六、違犯本規定者,公司將給予相關的處罰,直至行政處分,望嚴格遵照執行。
職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住宿場所,公司視員工個人情況安排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祥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人員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一章 宿舍調配管理
第一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工務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工務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二條 員工住宿由工務部統一安排調配,員工不準擅自進住、調整宿舍及牀位。進出員工宿舍必須佩帶公司統一配備的工作證。未經工務部同意,擅自進住及調房的員工,工務部將給予50元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三條 新員工入職時,由工務部統一安排住宿,在辦理住宿時,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張,並填寫住宿表格及牀位卡片,由工務部建立員工住宿檔案。住宿標準為:普通職工6人/間;辦公室人員4人/間;主管級2人/間;經理級以上的為1人/間。
第四條 員工宿舍需調整,由工務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牀位等配套物品一律不準搬動,工務部將派管理人員驗收原宿舍的牀位、門窗及其他設備,如有丟失或人為損壞,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宿舍調整後要重新核實並填寫住宿表格及牀位卡片。
第二章 公共設備管理
第五條 宿舍的牀位、門窗和其他設備,先由各寢室按要求填寫,後經工務部和本宿舍人員雙方簽名。本宿舍的牀位、設備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員負責。如屬自然損壞,公司負責維修或更換;如有丟失,照價賠償;如屬人為損壞,除了照價賠償外,還將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50%。
第六條 宿舍的牀位、門窗等有關設備不準擅自拆卸,違者應在限期內把原物修復,否則將按破壞公物論處。
第七條 宿舍內的牀位、門窗等有關設備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當事人沒有主動承認錯誤,宿舍成員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違紀人員的情況下,牀位、門窗等設備維修的費用將由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其經濟賠償,並給予同樣的紀律處分。
第八條 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一日內必須離開宿舍,如有牀位、門窗及有關設備屬人為破壞或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並限期繳清。
第三章 紀律、安全管理
第九條 員工宿舍樓設有員工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備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正常的安全、紀律、公共部位衞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條 非本公司的員工、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員工宿舍樓。進入員工宿舍樓的外來人員卻急需進入須徵得工務部許可,登記備案後方可進入。未經許可私自安排外來人員留宿的,將扣除直接責任人當月績效的30%並給予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未經管理人員許可,男女員工不準進入對方宿舍。
第十二條 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人, 特別禁止留宿異性人員。
第十三條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時間,員工必須在上班時間離開宿舍。宿舍大門的上鎖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50至11:50;下午13:50至17:20(5月1日至10月1日為17:50);晚上22:30關門, 晚上熄燈時間為22:30。車間人員夜間加班期間另行規定,辦公室、亮化部、基建部等需要夜間值班及施工人員可視工作情況給予開門,其他夜間晚歸人員將有宿舍管理人員登記後方可進入並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四條 嚴禁在宿舍內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箱、敲打鐵桶、臉盆、餐具、口盅等,違者沒收其用具並扣除當月的績效工資的30%。如確因學習需要開電腦等電子設備的員工必須在不影響其他員工休息的情況下配戴耳機。
第十五條 在宿舍區內,嚴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各種營銷活動。
第十六條 嚴禁在宿舍內搓麻將、賭博、酗酒,不準喧譁起鬨、往樓下砸東西。一經發現類似情況每人負激勵500元,情節嚴重的直接上報人事部門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不準在宿舍區內打排球、籃球、足球等,違者沒收其器具,造成財務損壞的照價賠償,並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30%。
第十八條 宿舍鑰匙由宿舍管理部門統一配置,並辦理鑰匙領用手續。經工務部調整住房的員工必須按時退還原宿舍鑰匙,再辦理新宿舍鑰匙領用手續;離職員工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廠手續。本宿舍鑰匙不準轉借他人,鑰匙丟失必須向管理人員彙報並繳納相應的鑰匙配備費用,不準擅自更換鎖具。凡發現非本宿舍人員持有本宿舍鑰匙時,將追究鑰匙流失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 員工必須配合宿舍管理人員做好宿舍安全防範工作,將宿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自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隨處丟放。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鎖好門,避免東西被盜。
第四章 水電管理
第二十條 自覺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禁止違規用電,杜絕私自拉接電線行為,凡宿舍的線路有破口接線或線路移動的跡象,將對直接責任人處以負激勵100元,沒有直接責任人的,宿舍所有人員每人負激勵50元。
第二十一條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力棒、電飯鍋等大功率電器,不準在宿舍裏煮飯、煮菜。違者沒收用具,並處以負激勵500元,情節嚴重的將上報人事部門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並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二十二條 節約用水、用電,杜絕浪費,人員離開宿舍後,要檢查水電是否全部關好。凡開長流水或破壞供水、供電設施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30%,情節嚴重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二十三條 宿舍裏的水電設備(包括燈泡、燈管)損壞,必須及時向工務部報修,不準擅自維修和處理。
第五章 衞生管理
第二十四條 員工宿舍區的公共衞生(包括樓梯、走廊)由專職保潔人員打掃,宿舍內(含門、窗)的衞生由各宿舍負責。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輪流派人倒進指定垃圾桶內。嚴禁把垃圾倒放在樓梯口、走廊。
第二十五條 嚴禁往窗外丟垃圾、丟雜物、倒水、倒剩飯菜等,必須主動倒進指定的垃圾桶內。
第二十六條 為了保持宿舍的整潔美觀,禁止在宿舍區內張貼各類廣告,不準在宿舍門口和宿舍內亂貼明星像畫,不準亂塗牆壁,保持牆面乾淨。同時,為了新員工入住方便,嚴禁員工佔用空餘牀位。
第二十七條 不準在浴室、廁所亂丟雜物。因亂丟雜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況,疏通費用由有關責任人或有關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第二十八條 每週組織公司高層領導對宿舍衞生不定期檢查兩次,並按照衞生檢查評分標準進行評分,每次檢查完成後將對評分結果進行公佈。
第二十九條 評分低於7分的(基分為10分),將公佈宿舍人員名單及宿舍內衞生情況的照片。連續兩次評分低於7分的宿舍內每名職工負激勵50元;由工務部在負激勵中拿出一部分資金購買相應的生活用品獎勵排名在前三名的宿舍成員;由工務部在負激勵中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檢查結果公佈的照片及紙張費用。
第三十條 連續三次評分低於7分的員工宿舍所屬部門的主管級以上領導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30%。連續四次評分低於7分的員工宿舍將追究宿舍所屬部門經理的管理責任,屆時,將直接由公司高層領導商議處理。
第六章 其他方面
第三十一條 妥善保管個人的牀位卡片,如有丟失,需及時向工務部報失並繳費重新辦理。
第三十二條 每間宿舍選舉舍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紀律、安全、衞生、物品擺放及輪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 凡違反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員工,必須配合公司有關執勤人員和宿舍管理人員做好違紀登記工作,凡弄虛作假或干擾、不服從管理、阻礙或者恐嚇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往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為了確保員工宿舍乾淨整潔、清潔衞生,確保人身、財產安全,特定製如下制度,請自覺遵守執行:
1、每間宿舍住四人,為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務必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牀、卧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多佔或挪動牀位;
3、牀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或攜眷住宿;
4、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架、酗酒及賭博等不正當違紀行為;
5、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6、嚴禁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7、自覺節約水、電,並由入住員工承擔水、電管理等費用;
8、自覺養成良好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持續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
9、宿舍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並經常持續房間的清潔與整齊(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衞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
10、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11、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12、個人棉被、墊被起牀後須疊整齊;
13、煙灰、煙蒂、瓜果皮及廢棄物不得丟棄地上;
14、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務必收入櫃內;
15、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16、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17、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電爐、酒精爐及各種高功率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以保證安全;
18、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19、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
20、宿舍房門、衣櫃門鑰匙及淋浴卡在綜合部領用,員工搬出宿舍退還綜合部。鑰匙如遺失,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換鎖費用;
21、員工時應隨即搬出宿舍,並在離宿舍時通知綜合部,由綜合部派員清點接管,未移交者,企業不予辦理各種離職手續;
22、住宿人員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者,視狀況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3、綜合部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檢查、評比;
24、本規定解釋權、修改權歸綜合部;
25、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規範公司員工的住宿行為,給員工休息創造一個乾淨、整潔、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實現員工宿舍規範管理化,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__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躍集體生活,實現民主自治為原則。在此原則下,由綜合管理部(簡稱:綜合部)負責公司宿舍的綜合管理和協調。
第二條 每一位員工必須服從綜合部的統一安排和調配,入住時必須到綜合部辦理有關手續。綜合部根據員工的變化和宿舍的使用情況,適時對宿舍的安排進行調整。
第三條 員工的住房標準:中層及以上管理及技術人員在條件許可下,按1人一間安排;其他人員一律按2人以上一間安排。
第四條 員工宿舍的傢俱及設施,視財力情況由公司統一配置。原則上每間配備單人牀兩張、沙發一張、寫字枱一張、茶几一張、椅子一把。公用設施視房屋本身情況進行配置。
第五條 按規定應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間,如其中一人退出牀位,綜合部隨時安排其他符合條件的員工入住,現住員工不得以各種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條 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1)入住員工應服從管理,尊重並配合宿舍管理人員開展工作。
(2)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共財產,嚴禁破壞室內設施和結構,人為損壞或丟失,按原價賠償。
(3)入住員工必須隨時保持宿舍及周邊的環境衞生,嚴禁隨地吐痰,及在走廊內或在公共園區內亂扔紙屑、果皮、煙頭等垃圾雜物。
(4)入住員工嚴禁在室內及門上等影響公共形象的地方亂寫、亂貼、亂刻、亂畫。未綜合部批准不得在牆上打孔安裝物品;嚴禁將鞋或其他雜物擺放在走廊或通道處;為保證人身安全,在晾曬衣物或被子時嚴禁站在窗台上面。
(5)入住員工必須注意安全用電,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章電器。違反者,綜合部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因違章用電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責任人負責承擔。
(6)員工宿舍內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來訪時應注意不影響宿舍內其他成員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從事違反國家法律的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承擔。
(7)宿舍內成員之間應團結友愛,相互關心,相互幫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內、外的環境衞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盜。
第七條 凡已分配員工宿舍的員工,如長期不在宿舍居住(一個月以上),應主www.動退出員工宿舍,如發現長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員工宿舍的,由綜合部進行相應考核。
第八條 入住員工必須嚴格按公司規定的宿舍用水、用電定額標準(用水標準【冷熱水合計】:夏季單人間4噸/月,雙人間8噸/月;冬季單人間5噸/月,雙人間10噸/月。用電標準:夏季單人間200度/月,雙人間600度/月;冬季單人間240度/月,雙人間400度/月),請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在上班或離開宿舍前,必須關掉電燈、空調、電視等電源開關及水管閥門等,不得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額標準的水、電費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員共同分攤。超額費用將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注:由於每年7月份為最炎熱月份,用水標準可適當上調,單人間7噸/月,雙人間14噸/月;用電標準為單人間380度/月,雙人間760度/月。每年1月份為最寒冷月份,用電標準可調整為單人間240度/月,雙人間400度/月。)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__年9月1日起執行。
一、各員工熱愛社會主義,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
二、各員工以公司為家,緊緊圍繞在院黨、團組織、綜合辦公室、公司的周圍並在其領導下,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樹立“院興我榮、院衰我恥”的意識。
三、不得藏匿、觀看、傳播不健康的或反動的報刊、書籍、言論、碟片及其他聲像製品,不得從事損害公司榮譽或利益的行為、活動,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活動。
四、各部門經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門的員工,深入員工生活,聆聽員工的意見,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盡力幫助、解決員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五、員工宿舍一切設施、設備屬公司所有,各員工要愛護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為損壞或遺失,若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員工離職時要歸還所借用的客房部一切物品,客房部經理必須在離院清單上簽名並確認所借物品是否全部還清,若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六、辭職人員一經客房部經理在離院清單上簽字後,就視為非本公司員工,並嚴禁在員工宿舍內住宿,住宿者每人按30元/晚收取費用。
七、講文明禮貌,不準隨地吐談、亂丟垃圾、大小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要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一切日常用具要乾淨整齊有序,不準往窗外亂丟雜物,垃圾、剩飯(菜)要倒在指定地點。
八、員工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
九、員工宿舍內的走道、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飼養寵物。
十、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人人都當監督員,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燈、關電視,嚴禁在宿舍內燒廢紙、點焟燭,禁止將點燃的廢紙、雜物扔向窗外;嚴禁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等明火;嚴禁躺在牀鋪上吸煙;嚴禁亂扔煙頭和把煙頭扔向窗外;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後果由本人承擔。
十一、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儀表、警示標示等,不準隨意拆除和破壞,不得擅自動用和破壞各種消防設施、設備。
十二、22:00以後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鬥毆、酗酒影響他人休息;員工宿舍內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員,男女員工不得互串宿舍;員工家屬、親友來訪,若要住宿,應通知總枱或客房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
十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22:00按時就寢,夜晚不回宿舍者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後果由本人承擔;早班和晚班的員工,起牀、洗漱、關門等落手要輕,不得影響其他員工休息。
十四、不結交社會上的閒雜人員、不把閒雜人員帶入宿舍、不坐、騎兜風車,因此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十五、宿舍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衞生,輪流值日,本宿舍附近的衞生由本宿舍人員負責,宿舍附近的水溝
應由本宿舍人員清理。
十六、不準私自調換房間、牀位。員工個人貴重物品、現金財物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
十八、員工宿舍的水龍頭、電燈等物品自然損壞,必須及時報告知工程部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宿舍員工負責。員工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十九、工程部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違章線路、使用大功率電器、經教育再次違犯者報公司處罰。
二十、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二十一、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匕首、三稜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少數民族員工已經帶來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少數民族地區使用的刀具,都必須交保安部統一保管。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物,不準在宿舍內毆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不準恐嚇或者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不準窩藏贓物,偷竊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二十一、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共同做好防範工作。發現可疑人員以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向公司報
告。
二十二、舉報危及宿舍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勸阻宿舍區內不文明行為,協助有關部門處
理、解決宿舍區內遇到的重大問題和在宿舍區內的見義勇為的行為等給予相應的獎勵。
二十三、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賭博、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員工,及時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屢教不改者,公司可給予開除。
二十四、發現火警、火災等災害事故時,應及時採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發現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員工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並協助處理。
二十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二條、住宿須知
1、宿舍內的一切物品是為了員工所配備,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 其完好,如惡意破壞者,有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2、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 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3點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3、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保持好宿舍內外環境 衞生清潔。
4、離開宿舍時檢查水、電是否關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和造成的危險性。
第三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使用電視,收音機或MP3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的睡眠。
4、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否則出現丟失後果自負。
5、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室內設施不準私自移動及拆卸。
6、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偷盜及傷風敗俗行為。
7、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四條、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宿舍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亂拉亂扯電線,插座。
3、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熨頭等交流電器。
4、人離燈熄、人走水關。
第五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鬥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河南義江民族服飾有限公司
關於員工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編號No.:ADD-B-20xx-0229為規範員工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電器,提倡員工節約用電,從而進一步節能降耗、消除安全隱患,公司特制訂本規定。
一、嚴格落實安全用電責任制度,高度重視安全用電管理,各宿舍住宿人員為安全用電責任人,不能留下安全隱患,凡造成安全問題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
二、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各種用電設備、電器元件、照明線路的安裝、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規範和電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四、設備部對宿舍供電線路,設備等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對線路老化,安裝不良,絕緣降低及漏電等問題及部件必須及時整改,更換。
五、宿舍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和危險性較大的電器,一經發現堅決沒收。第一次給予警告,並通告批評,第二次發現將處以200元的罰款並於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嚴禁在牀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枱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七、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應及時報告工區相關負責人,並安排電工進行更換或維修。
八、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完畢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九、所有宿舍成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應相互監督和提醒。
十、公司設立用電標準:每間宿舍每月用電量為75度,超出部分財務部按每度一元的標準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行政部將員工每月用電記錄張貼於公告欄。
十一、以上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請各位員工相互監督,共同遵守。若有違反,按以上管理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