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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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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篇一

為規範食品添加劑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劑應專人採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保存。

二、由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添加劑採購。採購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添加劑安全相關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餐飲服務單位主要負責人與負責食品添加劑採購和餐飲加工配料的人員分別簽訂責任書。

三、採購食品添加劑,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採購,實行定點採購,並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對採購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索取並留存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應者名稱、供應日期和產品名稱、數量等內容。採購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複印件。

四、入庫前,庫管人員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括檢查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採購台賬。食品添加劑入庫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

五、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使用台賬。食品添加劑出庫使用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時間等,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六、設立專櫃貯存食品添加劑,並註明“食品添加劑專櫃”字樣,盛放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

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精確的計量工具,嚴格按照包裝標識標明的用途用量或國家規定的用途用量稱量後使用,杜絕濫用和超量使用。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廚師長定期檢查食品添加劑採購、索證索票、台賬記錄、貯存及使用等情況。

九、食品添加劑專用採購台賬、使用台賬以及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塗改、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篇二

1、購買的食品添加劑必須是符合國家使用安全標準要求的。

2、製售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按照國家進行使用,不得超過國家其規定使用限量範圍。

3、人工合成色素覓菜紅及胭脂紅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限制計量使用。不得超過0.05克/公斤,檸檬黃及酸性靛藍的用量不得超過0.1克/公斤。

4、用於飲料、各式糕點食用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過限量0.2%。

5、亞峭酸鹽的使用,最大用量為每千克不得超過0.15克。(中毒量為0.3一0.5克,致死量為3克)

6、國家允許使用的防腐劑、杭氧化劑、着色劑、酸味劑、凝固劑、疏鬆劑、品質改良劑等的使用,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使用限量使用,不得超過國家計量標準。

7、因製品工藝製作要求的需要,應儘可能地從植物中提取所需色素。

8、禁止採購添加劑含量超過國家規定限量標準的食品、原料。

9、嚴禁使用超過有效保質期限的食品添加劑或受潮、黴變及其他感觀異常發生色變的。

10、嚴禁使用醫療、工業、化工等非食用食品添加劑,用於食品的生產加工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