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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方案(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06W

危房改造方案(通用多篇)

危房改造方案 篇一

為推進全區農村困難羣眾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廣大農民危房户居住條件,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市裏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通過羣眾自籌、政府補助、政策扶持和社會扶助等措施,建立農村困難羣眾住房救助長效管理機制,改善農村困難羣眾的住房條件,使全區農村困難羣眾充分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進一步促進新農村建設,加大村莊整治力度,全面推進建設小康社會進程。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協調安排的原則。開展危房改造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相結合,與推進扶貧開發、改善羣眾生活相統一,與我區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公共基礎設施佈局相銜接。

2、堅持政府引導,尊重羣眾意願的原則。在政府支持和適當補助的同時,要整合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體合力。充分調動農民羣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尊重羣眾意願,引導其自立更生建設美好家園。

3、堅持經濟實用,保證質量的原則。立足當前,着眼長遠,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各地自然地理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在充分考慮羣眾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引導幫助羣眾建設減災抗災能力強、造價適中的房屋,切實改善居住條件。

4、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危房改造對象必須符合救助條件。對擬定的危改對象要以行政村為單位,按照程序進行個人申請、羣眾評議、張榜公佈、公開公示、政府審批。

二、救助對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對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農村牧區貧困户。危房是指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鑑定技術導則(試行)》鑑定屬於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

三、建設標準、改造方式和資助標準

(一)建設標準

危房改造要在滿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築面積和總造價。改造資金大部分由政府補貼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築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貧困户建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積可根據家庭人口規模適當調整。危改房屋設計建設要符合農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民族和地方建築風格、傳承和改進傳統建造工法,推進住房建設技術進步。

(二)改造方式

擬改造農村危房屬整棟危房(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户自建為主,農户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户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以分散分户改造為主,危房改造比較集中並具備一定條件的村莊,可實施村莊規劃、危房改造、基礎設施配套一體化推進,整村整治。

(三)補助標準

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户平均5000元,對試點範圍內農村危房改造建築節能示範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自治區財政每户補助3888元,市、區財政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每户分別補助2916元,具備條件的鄉鎮、村組也要劃拔相應資金,用於貧困農户危房改造補助。對農村特困危房户、重點優撫對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並給予補貼資金的傾斜和支持。

四、資金籌集、發放和使用管理

(一)資金籌集

1、個人自籌為主。

2、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為農村貧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貼息、擔保等政策措施,促進金融機構為農户提供危房改造貸款。

4、整合建設、民政、農牧業、扶貧、殘聯、水利、發改和交通等部門的`新農村建設和房屋改造建設資金,實行項目捆綁使用。

(二)發放管理

危房改造資金由區對農村危房改造實行財政專户管理,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資金使用計劃,經區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由財政部門按資金使用計劃直接撥付到農户一卡通。

(三)資金使用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要專款專用,分賬核算,並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監管,健全內控制度,執行規定標準,嚴禁截留、擠佔和挪用。改造資金大部分由政府補貼的危房建設需執行工程預決算制度,並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進度

20xx年3月31日前全面啟動20xx年度全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工作,20xx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改造任務。各鄉鎮應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各階段的工作任務和責任部門。

六、項目申報與審批

(一)集中連片建房的項目申報與審批

1、程序

集中連片建房按照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申報,鄉鎮審核、區審批,市備案的程序進行。

2、村組報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材料

(1)建房對象申請;

(2)《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附表二);

(3)《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審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圖、立面圖;

(5)鄉鎮危改辦所需其他村料。

3、鄉鎮危改辦報區危改辦申報材料

(1)鄉鎮《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附表二);

(3)《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審批表》(附表一);

(4)《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台帳》(附表三);

(5)區危改辦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與修繕加固的申報與審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繕加固按照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審核,區審批,市備案的程序進行。

2、村組報鄉鎮危改辦申報材料

(1)建房對象申請;

(2)試點村組建房方案;

(3)《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審批表》(附表一);

(4)鄉鎮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3、鄉鎮危改辦報區危改辦申報材料

(1)鄉鎮《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審批表》(附表一);

(3)《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台帳》(附表三)。

(4)區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三)確定對象、編制規劃

1、確定對象

危房改造對象要嚴格按照“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區危改辦從各鄉鎮調查上報的危房户中確定。

(1)申請。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由户主自願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審批表》(附表一),按規定填寫並加蓋私章或手印。

(2)評議。村委會在接到貧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請後,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初定救助對象,在村務公開欄公示7天,廣泛聽取和徵求意見。公示無異議的,由評議會簽署意見,由村委會在《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審批表》(附表一)相應欄目中填寫意見,加蓋公章後上報鄉鎮政府;對公示有異議的,進行再評議、再公示,對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應向申請人説明情況和理由。

(3)審查。鄉鎮危改辦接到村委會上報的《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審批表》(附表一)後,及時組織人員上門對申請人的住房和家庭經濟狀況逐户進行審核。鄉鎮危改辦對擬改造的危房進行數碼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須有户主影像並作必要的標註説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證號、困難類型等。核查中若村委會上報危房改造對象與前期調查摸底對象不符,必須由村委會説明原因,並留檔備查。鄉鎮政府審查結果要在鄉鎮政務公開欄內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在《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審批表》(附表一)相應欄目中填寫審核意見。符合條件的,加蓋公章後上報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所在村委會,並説明原因。為加快工作進度,也可參照各鄉鎮農村低保工作中“一審核、兩公示”的方法,將村評議和鄉鎮審查合併一次進行。

(4)審批。區危改辦接到鄉鎮上報的《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審批表》(附表一)後,組織專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於危房改造對象的30%。核查結果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在《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審批表》(附表一)相應欄目中填寫審批意見,加蓋公章,連同統計彙總資料、影像資料及內蒙古赤峯市危房改造户台帳(附表三)整理歸檔。

危房改造對象申報、核查、審批實行主辦人負責制。在申報、核查、審批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導致改造對象不準確,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主辦人的責任。

2、編制規劃

區建設局負責制定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專項規劃、建房標準和圖紙設計,經區危改辦審查,報市危改辦備案後實施。規劃要貫徹危房改造基本原則,要具有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各鄉鎮要根據下達的改造任務和前期調查結果進行改造區域、數量佈局、建房用地等的統一規劃,規劃到村、到户。原則上在同一個鄉鎮範圍內整村推進異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應統一設計、統一標準、統一樣式,要充分體現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與尊重羣眾生活習慣相結合,與保護傳統風貌和生態環境相結合,與開發農村旅遊景點相結合。危改房屋要與自然環境相和諧,體現農村獨特風貌和地域特色。要積極推廣採用節能暖牆、節能炕、太陽能等新材料、新技術和新型節能系統。

(四)檢查驗收

區危改辦定期不定期對改造工程進行檢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項目竣工後,鄉鎮危改辦寫出報告書,報區危改辦,對危房改造工程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後報市危改辦,市危改辦驗收合格後,接受自治區檢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把農村困難羣眾危房改造工程列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務,組織協調各方力量,認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質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務。為加強對危房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和鄉鎮分別成立以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建設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發改、財政、民政、環保、交通、水利、農業、衞生、國土、扶貧、殘聯、審計、規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農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門具體工作職責為:

1、區建設局:負責組織編制安全、經濟、適用的農房設計圖集和施工方案;指導、督查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工程質量及進度,組織和指導各鄉鎮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提供危房改造技術服務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指導各鄉鎮開展危房改造試點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

2、區發改委: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共同爭取國家補助資金、自治區和市裏配套資金,統籌項目建設資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協調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申報審批辦理。

3、區財政局:負責與相關部門共同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和自治區及市裏配套資金,對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區監察局:對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規違紀進行嚴肅查處,對未完成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5、區審計局:負責對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

6、區民政局:負責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項目中農村五保户、低保户和農村困難户的核查、統計工作,協助建設部門做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建設的管理和實施工作。

7、區交通局:負責協調農村危房改造村莊道路建設的技術指導、檢查和資金、政策的傾斜。

8、區水利局:負責協調農村危房改造村莊水利、人畜飲水基礎設施建設的技術指導、檢查和資金、政策的傾斜。

9、區國土局:負責指導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舊宅基地恢復農田和新址佔地等有關土地審批工作。

10、區規劃局:負責指導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選址定點、村莊規劃等有關規劃方面的工作,對於具備集中建設條件的村莊,負責組織編制和指導實施村莊規劃。

11、區扶貧辦:負責與相關部門共同爭取國家對口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投入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對貧困村中實施集中建設的未通路的村莊的通村道路建設給予扶持,並按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規定進行資金安排和項目管理,配合做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實施工作。

12、區農牧業局、衞生局、民委、環保局、殘聯等其他相關部門按部門職責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各鄉鎮政府要列支專項經費,抽調技術力量,採取措施,對危房改造項目依法進行工程質量和安全嚴格監管,消除質量和安全隱患,杜絕質量和安全事故發生。

(二)明確工作職責。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變、用處不亂、捆綁使用、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資源整體效應,形成工作合力。鄉鎮人民政府是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體實施單位,負責危房改造對象的確定、村級項目規劃、實施方案的制定,指導村委會具體抓好危房改造項目建設工作。

(三)落實責任制度。各鄉鎮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區、鄉鎮、村逐級簽訂目標責任狀,分級負責、抓好落實。區危改辦組織鄉鎮政府與施工企業或建築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別簽訂建房協議,明確任務、質量、進度、安全責任和竣工時限。嚴格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驗收,重點把握好建材供應關、施工質量關、安全生產關、檢查驗收關,切實做到完工一處、合格一處,驗收一處。凡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準交付使用,並責令限期整改。實行危房改造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對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要嚴肅處理,堅決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鄉鎮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為政府廉政建設的主要內容,加強監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堅持“五嚴格、五不能”,即嚴格制度、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管理、嚴格紀律,不能優親厚友,不能瞞報虛報,不能擠佔挪用,不能推諉拖拉,不能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要實施行政問責制,由於工作責任不到位而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的,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違規違紀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肅處理。

(五)健全檔案管理。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農户檔案管理制度,實行一户一檔,確保批准一户、建檔一户。危房改造農户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户申請、身份證明、改造前後房屋和農户主圖片、公示、審批、協議等相關資料。

(六)獎懲措施。對完成任務好的鄉鎮和在組織實施工程中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方案另定);對工作不力、引發矛盾的給予相應處罰。

危房改造方案 篇二

為改善農村困難羣眾居住條件,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湖南省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20xx〕70號)精神,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改善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以解決農村困難羣眾的基本居住安全問題和實現住有所居為目標,以農户自籌為主,通過政府適當補助、政策扶持和社會參與等措施,努力改善我縣農村貧困羣眾生活條件和人居環境,推動農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設。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自願自主的原則。農村困難户是農村危房改造的主體。在政府支持和適當補助的同時,要充分尊重他們的意願,堅持自主、自願原則,調動農村羣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他們自力更生建設美好家園。

(二)堅持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的原則。在充分考慮政府財力和農民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導幫助農村建造減災抗災、符合規範、造價適中、能滿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農村貧困危房户居住條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堅持嚴格管理,規範操作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公開扶助政策、公開申請條件、公開補助標準,落實各級各方責任,制定管理制度,規範管理和操作程序,嚴格抓好農户申報、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工作環節,堅持民主評議,陽光操作,接受社會監督。

三、工作目標

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於10月底全面完成3300户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四、時間安排

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從8月1日開始到12月10日結束,具體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組織準備(8月1日—8月30日)

1、調查、統計、核定危房改造對象,建立危房改造户台賬(8月1日—8月20日);

2、成立領導小組,制定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8月中旬);

3、召開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動員大會,層層簽訂責任書(8月16日)。

4、向省、州上報全縣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和補助對象花名冊(8月中旬)。

第二階段:項目實施階段(8月1日—10月30日)

各相關部門、鄉鎮、村組督促、幫助危房改造户做好住房新建或維修改造工作,組織對象户及時入住,並做好各種台賬資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10日)

1、縣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全縣危房改造工作進行檢查驗收(11月10日—11月20日);

2、迎接省州檢查組檢查驗收(11月21日—12月10日)。

五、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資金管理和申報程序

(一)補助對象

這次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對象包括:

1、分散供養五保户;

2、低保户;

3、貧困殘疾人家庭;

4、其他貧困户;

5、因災倒房户。

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户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確定補助對象。

(二)補助標準

根據本地實際和建房户困難程度,確定分類補助標準,原則上新建房屋補助資金10000元,修繕加固的房屋每户補助3000元。

(三)資金管理

嚴格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湖南省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佔和挪用。縣裏設立專門的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賬户,集中管理補助資金。補助資金原則上按工程進度直接通過銀行一卡通發放給農户。縣裏設立農村危房改造投訴電話,定期組織人員對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

(四)申報程序

建房對象的確定,按下列程序進行:

建房對象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小組民主評議後進行張榜公佈,村委會向鄉鎮人民政府申報→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村委會的申報意見進行審核→縣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鄉鎮人民政府的審核意見進行審批→縣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審批結果報州、省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六、實施要求

(一)突出重點,有序推進

農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據住建部《農村危險房屋鑑定技術導則(試行)》,鑑定屬於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進行新建或維修加固,重點幫助對象為分散供養五保户、低保户、貧困殘疾人家庭、因災倒房户和其他貧困户。我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項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務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對象落實到户,每個建房户明確具體開工和竣工時間,讓户主簽字,做好施工準備;二是公示到户,將每個農村危房改造農户的姓名在電視、報紙等媒體上公示,確保工作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三是資金到户,補助資金必須由縣民政局按照建房補助標準通過縣信用聯社打卡到户,實行社會化發放;四是建檔到户,對每個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開工時間等基本信息建立電子檔案,以備檢查;五是標識到户,新建和修繕加固的房屋竣工後要在建築物的醒目處加掛統一標識牌;六是驗收到户,開工後,縣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領導小組適時對建房進度、資金落實情況等進行督促檢查。

(二)科學設計,規模適度

農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實效,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築面積和總造價,並達到如下建設標準:

1、建築面積。納入政府補助危房改造建築面積原則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為60平方米左右,建築面積也可根據家庭人口適當調整。

2、房屋結構。住房主體為磚混(木)結構,室內地面硬化、平整、防滑,牆面粉飾,房屋頂部至少要用木(竹)板封閉。

3、配套設施。有獨立的廚房、衞生間,有獨立的進出道路。照明用電入户,飲用水方便,傢俱及其他生活設施齊全,能滿足居住對象生活需要。

4、設立標識。納入農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管理,在醒目位置設置全省統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標識。

(三)依法建設,合理規劃

農村危房改造應依法、依規辦理有關手續,按照“因地制宜、合理佈局、形式多樣、防災減災、節約土地、城鄉一體”的原則,根據當地自然條件和經濟水平,合理選擇建設地址,注意避開行蓄洪區和地質災害隱患區,並符合村鎮建設的總體規劃要求,不得出現規章建築,避免短期內拆遷重建。新建住房原則上以分散建房為主,集中建房為輔。對無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可以村為單位建“五保之家”。

(四)依靠羣眾,整合資源

農村危房改造堅持村民自主建設為主,政府、社會幫建為輔的原則,充分發揮羣眾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充分調動羣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堅持與災後民房恢復重建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結合、與武陵山片區建設相結合、與特色民居保護相結合,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資源。農村危房改造通過政府補助、社會捐助、政策減免、個人自籌、鄰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嚴格按標準補助,不足部分可通過社會互助、村組幫工幫料等多渠道解決。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對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縣裏成立瀘溪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縣長向恆林任組長,縣委副書記石澤龍,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樑君,副縣長嚮明江任副組長,縣委辦、縣政府辦、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扶貧開發辦、縣國土資源局、縣林業局、縣水利局、縣審計局、縣殘聯、縣電力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各鄉鎮相應成立領導班子,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為第一責任人,鄉鎮長任副組長,為直接責任人,民政、財政、國土、林業、水利等站所負責人為成員,抽調3—5人成立專門工作班子,負責協調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明確主體。農村危房改造實行縣人民政府負責制。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村組義務投勞,幫工幫料,形成“政府主導、民政組織、部門配合、社會參與、鄉村實施”的局面。

(三)強化管理。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户一檔,規範管理有關信息。縣民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將農村危房改造申請、公示意見、危房鑑定、協議書、政府補助審批和改造前、中、後照片等資料整理歸檔。要對每户危房改造户的姓名、家庭住址、開工時間等基本信息建立農户紙質檔案,農户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户申請、審核審批、危房鑑定、公示、協議、竣工驗收表等材料,其中檔案表待農户紙質檔案信息全面、完整錄入信息系統後,可從《全國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農户檔案管理信息系統》打印。危房改造農户檔案錄入情況及相關數據是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和依據。9月20日前,縣要將危改對象基本信息錄入農户檔案信息系統,並按照工程進度及時更新進展情況,確保及時、全面、真實地反映工程進度。加強對建房進度、工作質量、安全生產、資金落實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實行項目建設月報告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每月20日前將危房改造進度情況上報至縣裏。縣民政局會同縣建設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於每月25日前分別將改造進度上報至州里。11月底前,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年度總結報送州里。

(四)細化責任。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配合協調,齊心協力共同抓好我縣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實施建設工作。縣委辦、縣政府辦負責協調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單位的關係,督促檢查各單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各鄉鎮建房進展情況。縣委宣傳部、廣播電視台負責危房改造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縣民政局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按政策規定落實危房改造資金,督促檢查建房進度。縣建設局依法對各鄉鎮上報的危房現場進行鑑定,負責危房改造的規劃、設計、質量監督,並免收相關費用。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辦理建房所需宅基地徵地手續,鑑定、檢測宅基地地質狀況,並免收相關費用。縣林業局負責落實危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標,辦理木材砍伐手續,並免收相關費用。縣移民局負責庫區移民搬遷户的建房工作。縣殘聯負責殘疾人户的建房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危房改造資金的撥付工作。縣監察局、縣審計局負責危房改造工作各種政策、資金落實情況的監督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農辦、縣扶貧開發辦、縣水利局負責按照新農村建設相關規定,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飲水管道鋪設、道路硬化、沼汽池建設等工作。縣電力局負責危房改造户的用電線路架設。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確保危房改造任務順利完成。

(五)組織實施。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編制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明確補助標準和建房要求,將改造任務合理細化分解到各村,並落實到户到人。要迅速組織補助對象開工建房,千方百計幫助困難羣眾解決在建房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要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於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六)檢查驗收。各鄉鎮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成後,要認真進行自查和總結,並向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工作總結和總體驗收申請。11月中旬,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危房改造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七)嚴格考核。一是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納入鄉鎮人民政府的目標管理考核範圍,對不按時完成任務的,按規定扣分。二是實行縣級領導包鄉鎮責任制,聯鄉(鎮)縣級領導負責所聯繫鄉鎮的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實行鄉鎮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包村、幹部包户責任制,並列入年終幹部績效考核內容。四是層層簽訂責任書,縣裏與各鄉鎮、各鄉鎮與村委會、村委會與危房改造對象都要一一簽訂責任書,嚴格落實責任。對確實無勞力的五保户、孤兒、殘疾人和家庭十分困難的農村低保户,由村委會負責組織實施房屋新建和修繕加固工作,確保如期如數完成任務。

(八)嚴肅紀律。農村危房改造是省政府為民辦實事內容之一,各鄉鎮、縣直相關部門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截留、挪用建房資金。對任務不能按時、按質完成或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貪污挪用建設資金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