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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做好全面預算管理(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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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做好全面預算管理(通用多篇)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篇一

1、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以財務預算為手段,全面實行預算管理、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及財務控制力,充分合理運用資金,加速資金週轉,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年度預算和月度預算是公司績效考核的核心依據之一。

第二條 分類及適用範圍

年度預算、季度預算、月度預算、專項預算(項目預算、採購預算等)。

第三條批准及實施機構

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組織財務預算的編制及實施,年度財務預算、月度財務預算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同意後下達執行。

2、第二章 財務預算編制與審批

第一條 年度財務預算

一、公司採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預算模式,總經理辦公會於每年12月15日前下達下年度工作計劃大綱,各職能部門根性據此指導年度預算與工作計劃的制訂。

二、各職能部門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計劃大綱,按照財務管理中心的編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達),合理預測並編制本部門下年度財務預算,形成下年度《資金收支年度計劃》。資金收支年度計劃應分項列具收支項目及金額,收入包括融資流入、銷售收入、租賃收入、營業外收入等所有現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資、獎金、員工福利、辦公費用、車輛費用、工程支出、廣告費、業務費、固定資產支出、税負支出、歸還借款支出、財務費用、投資預算等所有現金流出,在每年1月1日以前經各中心總監簽字後報送財務管理中心。

三、財務管理中心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計劃大綱精神及各職能部門提交的年度預算,從公司全局的角度對年度計劃的資金進行綜合平衡和審核並提出調整修改建議,形成年度財務預算。

四、每年1月25日前財務管理中心將年度預算提交計劃管理中心。

五、每年1月28日前,本年度財務預算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並經集團總裁簽發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組織實施。

六、如果總經理辦公會對年度財務預算有調整,各有關部門則再按上述程序提交調整預算。

第二條 月度財務預算

一、各職能部門在編制年度財務預算的同時,集合部門工作計劃和其他相關情況,編制月度財務預算要點。

二、部門月度財務預算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年度預算和月度預算要點進行詳細分解,編制《資金預算表》及附註説明,形成月度預算。

三、月度預算經部門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於每月28日17點以前將下月預算提交財務管理中心。

四、財務管理中心根據年度財務預算、公司工作計劃、部門工作計劃、(預期)公司資金狀況等綜合考慮彙總並審核月度財務預算。

五、財務管理中心於每月30日下午17點以前將下月預算交計劃管理中心,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下達執行。

3、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一條 管理原則與功能

一、年度預算一經下達,原則上不得變更。

二、預算具有平衡資金、控制開支、開源節流等約束功能。各職能部門必須全面執行。

三、財務預算下達後提交集團財務管理中心備案,並作為月度、年度考核和監察的依據。

第二條 財務預算調整

一、每年六月份,總經理辦公會對本年度財務預算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經公司總經理簽發後調整生效。

二、年度預算非下列原因,不得調整:

1、國家重大政策性因素導致預算不能實現;

2、因公司經營戰略變化和調整導致預算改變;

3、財務預算制定時不可預見性的重大因素導致預算需要調整;

4、集團總裁決定;

三、月度預算調整

1、月度預算根據實際情況,經財務管理中心審核和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同意後可在各月度內進行調節。

2、月度預算累計調整不得突破年度預算。

第三條預算執行管理

一、成本、費用發生時,財務應對照預算逐筆審核是否在預算內。

二、每月編寫預算執行報告。每年編制年度預算總結分析報告,並作為編制下年度財務預算的決策依據。

三、每月8日前向各職能部門通報其上月費用支出情況。

四、財務管理中心必須經常檢查、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認真考核財務成果,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第四條 預算外支出

一、無財務預算的開支原則上不作安排,開支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控制。

二、未列入當月預算而因工作確需開支的,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預算外追加申請,並按相關程序報批後執行,原則上每月不超過一次。

三、追加預算後各月預算累計超過年度總預算時,按年度審批程序報批後方可實施。

4、第四章 罰則

第一條 財務管理中心

未及時登記和反饋費用預算執行情況而致使費用超預算開支的,給予財務管理中心總監每次50元的罰款,給予經辦責任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第二條 其他部門

未按時、按要求上報年度財務計劃和月度財務計劃的,給予部門總監每次100元的罰款,給予經辦責任人每次200元的罰款。

未經批准超預算開支的,給予部門總監每次100元的罰款,給予經辦責任人每次200元的罰款。

預算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全省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全面推進,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的意見》(雲政發(20xx)69號),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實行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堅持鄉鎮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主體不變,立核算責任主體不變的原則。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適用於全省129個縣(市、區)(下同)所轄鄉(鎮)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鄉鎮站所已上劃縣級管理,其工作經費原託鄉鎮財政所代管的,維持原管理方式不變。

第四條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實行“預算縣編、賬户統設、集中收付、採購統辦、票據統管”的預算管理方式,在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由縣財政局直接管理鄉鎮財政收支。

第二章崗位職責

第五條鄉鎮財政所作為縣財政局的派出機構,代行縣財政的相關職能。主要職能:

(一)承擔鄉鎮財務收支計劃、決算編制和預算執行、預算調整、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負責鄉鎮所屬預算單位財務核算和監督;

(三)負責鄉鎮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以及資金的解繳;

(四)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的監管,各項農民補貼的核定兑付;

(五)負責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

(六)負責村級資金的專户存儲、核撥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鄉鎮國有資產管理;

(八)負責鄉鎮政府性債權債務的管理;

(九)負責財經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執行。

第六條縣財政局預算股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

(一)預算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指導鄉鎮編制年度財務綜合收支計劃,審核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2.管理鄉鎮項目支出預算項目庫;3.制定鄉鎮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會議費、業務費等支出的標準和定額;4.審查和批覆鄉鎮部門預算及政府採購預算;5.提出鄉鎮發展經濟、節約支出和化解債務的政策措施和建議;6.統一辦理鄉鎮預算調整事宜;7.審核鄉鎮用款計劃(含政府採購)及工資統發數據;8.監督檢查鄉鎮財務收支執行情況。

(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根據審核後的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2.指導鄉鎮財政所會計業務;3.統一管理鄉鎮各類資金的銀行賬户;4.負責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繳入庫管理,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户的管理;5.按月分析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會同有關股室對鄉鎮預算內外資金財務收支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6.會同票據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鄉鎮財政票據的使用;7.負責組織鄉鎮部門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第七條鄉鎮財政所設統管會計、專户會計和資金會計。

(一)統管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基本賬户、收入匯繳專户和村級資金專户的會計核算,按月編制財務收支月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執行情況分析;2.負責鄉鎮財務綜合收支計劃編制和預算調整工作;3.負責鄉鎮財務預算指標管理,辦理與縣財政的會計結算事項;4.編制鄉鎮分月用款計劃,辦理經費的請撥事項; 5.組織辦理年度鄉鎮政府部門決算編審、彙總和上報工作;6.其他應由統管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二)專户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專項資金專户的會計核算,按專項資金性質分類按月編制會計報表;2.負責預撥報賬制資金管理及報賬工作;3.負責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和使用管理;4.辦理已開票據的錄入工作,負責清算和解繳鄉鎮財政預算內外收入及其他收入;5.其他應由專户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三)資金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財政資金的現金收付、繳存和日常報賬工作,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2.及時將所經手的收付款原始憑證分類整理彙總後,定期移送統管會計或專户會計;3.辦理工資統發的相關業務;4.負責銀行賬户的對賬工作;5.其他應由資金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鄉鎮財政所按照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要求進行會計核算。

第三章預算編制

第九條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實行綜合預算,鄉鎮的各項收入統一納入縣級預算管理,鄉鎮的各項支出統一由縣級預算統籌安排。

第十條縣財政局按照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的有關規定製定鄉(鎮)預算單位基礎信息管理、鄉(鎮)基本支出預算管理和鄉(鎮)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等管理辦法,明確鄉鎮財務收支綜合預算編制的標準和辦法。

第十一條鄉鎮財務收支綜合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構成。

(一)收入預算包括: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2.預算外收入;3.政府性基金收入;4.使用財政結餘資金;5.事業單位經營收入;6.其他自有資金。

(二)支出預算包括:1.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機構運轉支出、維護社會穩定支出和村組支出等;2.項目支出。包括鄉鎮財源建設、產業結構調整、涉農基礎設施建設、小城鎮建設等方面的支出;3.其他支出。

第十二條基本支出由鄉鎮按照預算定額標準和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編制鄉鎮基本支出計劃。

第十三條項目支出由鄉鎮根據事業發展需要,通過可行性論證後上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對鄉鎮的項目實行滾動管理。縣財政局在保證鄉鎮工資發放和機構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統籌安排,納入鄉鎮的年初預算。

第十四條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編制完畢後,鄉鎮人民政府應在5日內召集鄉鎮有關負責人會議,通報財務收支計劃編制的依據和有關測算情況,並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確需調整的財務收支計劃進行相應調整後,經鄉鎮長審查簽章後上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對鄉鎮上報的財務收支計劃進行審核後,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縣人民代表會審查批准後,由縣財政局批覆各鄉鎮執行。年度執行中需調整的預算,由鄉鎮提出申請,縣財政局提出意見,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縣人常會審查批准。

第四章賬户設置與管理

第十五條鄉鎮及所屬各部門在各金融機構的所有銀行賬户一律撤銷,由縣財政局國庫股統一規範賬户的開設。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試點的鄉鎮,由縣財政局國庫股在各鄉鎮具有開户資質的金融機構為各鄉鎮統一開設“零餘額賬户”;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試點的鄉鎮,由縣財政局國庫股為各鄉鎮統一開設“基本賬户”,以及“專項資金專户”、“村級資金專户”和“收入匯繳專户”。

第十六條“零餘額賬户”或“基本賬户”用於記錄、核算和映鄉鎮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資金收支活動。必須建立健全基本支出明細賬和項目支出明細賬,項目支出與鄉鎮單位日常預算經費須分離,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第十七條“專項資金專户”專門用於核算國債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縣級各職能部門向鄉鎮撥付的其他各類專項資金等。

第十八條“村級資金專户”專門用於核算和映鄉鎮代管的村級資金。村會及村組幹部的補助通過銀行卡直接撥到個人賬户;村會公用經費由財政所按照有關規定撥入“村級資金專户”;在各村會和村民小組實施的財政性項目資金,一律通過“基本賬户(零餘額賬户)”或“專項資金專户”核算和映,不得撥入“村級資金專户”。

第十九條“收入匯繳專户”用於核算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該賬户存款除向縣財政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户繳款外,只收不支。繳款時使用《雲南省財政收入繳款書》和《雲南省預算外資金繳款書》,嚴禁使用支票支取現金或向其他賬户轉款。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條鄉鎮預算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組織財政預算內外收入。所有收入應及時結賬,並在取得收入的2日內解繳縣財政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户,其中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户”集中匯繳縣級國庫;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户”集中繳入縣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户。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隱瞞、截留、坐支、挪用財政收入,嚴禁將應繳預算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

第二十一條鄉鎮預算單位從上級撥入或領回的專項資金以及收取的押金等往來款項的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的鄉鎮,納入鄉鎮專項資金專户管理,建立往來款項明細賬;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的鄉鎮,除應納入專項資金專户管理的資金外,其他資金納入鄉鎮基本賬户管理,建立往來款項明細賬。

第六章票據管理

第二十二條鄉鎮財政收入票據的領購、使用和核銷,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存量控制、限量發放、規範填開、及時錄入、對號核銷、票款同步”的管理辦法。鄉鎮財政所向縣財政局票據監管部門提出財政票據領購申請,縣財政局國庫股根據票據使用及繳款情況,對領購票據進行審核並簽署意見,縣財政局票據監管部門通過票據管理系統將票據的起止號碼錄入計算機後,方能將財政收入票據領給鄉鎮財政所。

第二十三條鄉鎮財政所應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建立票據登記台賬,責任明確,妥善保管票據。嚴禁私自印製、買賣、轉借、違規使用、串用、塗改、偽造財政票據。

第二十四條鄉鎮財政所應每月定期清理鄉鎮預算單位領用的票據,及時辦理收入結算,票據繳銷,並將已繳銷的。票據存根聯報縣財政局票據監管機構查驗,同時辦理新票購領審批手續。每年4月底前,對鄉鎮財政所上年度財政票據的領購、保管、使用、繳銷等情況進行年度審驗。

第七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條鄉鎮應根據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日常零星支出由鄉鎮財政所長審核,報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宗支出時,須經鄉鎮政府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執行財務集體會審制度。

第二十六條各種津貼、補貼嚴格按照規範津補貼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提高開支標準,擴開支範圍;不得巧立名目,濫發獎金、實物、補助;或者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第二十七條筏資性支出業務發生30日內,支出憑證持有人必須辦理財務報賬審批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已審批的支出憑證90日內未報賬的,須重新報批;審批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崗的,從宣佈離崗之日起,審批的所有支出無效;已審批未及時報賬的憑證,由新的分管財政領導重新審批。

第二十八條專項資金的管理,嚴格按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執行。對實行縣級報賬制的專項資金,按規定程序審批後由縣級有關部門憑專項資金審批單將資金直達鄉鎮“專項資金專户”,鄉鎮財政所建立明細賬分類核算。對各項涉農補貼資金和農村公益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資金,鄉鎮財政所要嚴格實行公告、公示制度。

第八章政府採購

第二十九條鄉鎮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嚴格按政府採購程序實施統一採購。按月申報採購計劃,採購支出納入鄉鎮年度綜合預算。

第三十條實施採購時,由鄉鎮財政所填寫《政府採購需求申報表》,經鄉鎮分管財政的領導、縣財政局國庫股審核後,報縣政府採購辦審批。支付採購資金時,鄉鎮財政所需填報《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隨同申請支付的原始單據通過網絡傳送縣財政局國庫股審核後,通過縣財政國庫撥付或支付。

第三十一條5萬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落實相應的資金來源,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在縣政府採購辦及有關部門的監管下,實行公開招標。

第九章資金撥付

第三十二條資金支付程序:

(一)鄉鎮上報計劃。鄉鎮財政統管會計根據該鄉鎮年度綜合預算,於每月5日前編制《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表》經鄉鎮財政所長審核,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後,通過網絡上報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審核。特殊性突發事項的用款,實行臨時用款計劃申報。

(二)縣財政局審批計劃。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根據預算指標,對鄉鎮上報的《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表》按照進度進行審批,資金使用超進度的用款計劃,須報分管國庫的領導審批。

(三)資金支付。縣財政局國庫股按照先工資後其他的原則,結合國庫存款情況,根據審核後的用款計劃撥付資金。鄉鎮每月的工資性支出由縣財政局國庫股按工資統發的有關規定,直接撥付職工個人賬户。

第十章債權債務管理

第三十三條加強鄉鎮債權管理,限期清收單位或個人借款,將債權視為鄉鎮化解債務的資金來源之一。鄉鎮應將所有債權項目於每年6月或12月全面清理,並書面催收一次,取得借款單位法人代表或借款人簽收的回執單,同時將清理結果在鄉鎮政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條認真清理核實鄉鎮單位債務,通過查合同、憑證等原始依據,對原有負債進行重新認定。

第三十五條建立健全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完善債權債務會計核算制度,按債權人和債務人設置明細賬。並對鄉鎮清理後的債權債務實行網絡化管理與動態監控,清收債權、償還債務必須在網絡上映。並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償還。

第三十六條鄉鎮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舉借債務。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監督檢查股等股室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和財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鄉鎮預算執行情況、賬户資金和相關 財務狀況進行檢查,各業務股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處理。

第三十八條鄉鎮擅自變更預算,改變預算用款方向或性質,造成財政性資金損失浪費的,要追究鄉鎮負責人和相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嚴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騙取財政性資金。凡採用虛報、冒領、挪用、虛列、編造、多領等手段騙取財政性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凡違實施細則有關預算管理、賬户設置、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據管理等方面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處分。

第四十一條有關工作人員在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重損失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幹部管理權限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實施細則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5、預算管理制度

預算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規範公司管理行為,根據財政部《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集團公司《管理總綱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全資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全面預算是指根據公司及各單位發展規劃戰略及生產經營狀況,在科學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以貨幣單位和其他計量單位為形式,綜合反映公司及各單位未來一定期間全部經營活動各項目的量化説明。

第四條全面預算管理應遵循的主要原則:

(一)全員、全面、全過程。全員指要求全員參與,即預算各階段工作均由各單位財務部門組織本單位全員參與,實現資源在部門之間高度協同、科學配置,做到預算目標層層分解,並落實預算責任。全面指預算內容的全面性,包括經營預算、投資預算和財務預算。全過程指預算貫穿於經營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具體包括預算的編制、下達、分解、監督、控制、分析、考核等。

(二)目標管理。年度預算目標經公司財務資產部確定後,以正式文件下達、分解至各單位執行。各單位對預算目標運行過程實行動態實時監控,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考核,同時承擔相應責任。

(三)合理性。預算的編制和目標的確定應實事求是,與整體發展戰略規劃、預算單位的經營情況相結合。

(四)嚴肅性。預算目標一經確定,除特殊事項,不得隨意調整。各單位應明確預算責任,嚴格執行預算管理規定,保證預算目標的有效實施。

(五)重大事項、例外事項報告。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因自然災害、市場環境、國家宏觀政策調整等例外事項,導致預算無法執行,應及時溝通報告。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設預算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預算委”),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職能部門組成,公司主要領導擔任主任。預算委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領導全面預算管理體系的建設工作,審議全面預算管理綱領性文件及相關規定;

(二)根據發展戰略規劃及目標,合理分配資源,確定年度預算目標及年度預算方案;

(三)督促指導所屬單位認真執行預算,履行預算審批監控職責;

(四)審議預算執行分析結果,及時關注預算執行差異的跟蹤落實;

(五)審議預算調整方案;

(六)協調、解決預算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預算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六條預算委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預算辦”),設在公司財務部辦公。預算辦主任由主管全面預算管理工作的公司領導擔任,預算辦成員由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歸口管理部門包括負責戰略規劃、投資、生產計劃與運行、資源勘探與開發、物資採購、設備管理、科研管理、產品銷售、人力資源、財務管理等方面的職能部門。預算辦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組織協調預算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預算管理體系,擬定預算管理綱領性文件及相關制度規定,提交預算委審批;

(三)組織實施年度預算的編制與匯審工作;

(四)組織實施預算目標的預測、預算編制、分解、監督控制、分析、調整、考核等工作;

(五)督促、指導並監控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預算目標,彙總審核各單位提出的預算申請,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六)定期組織預算分析,追蹤預算執行差異,提交預算執行分析報告;

(七)組織預算調整工作;

(八)建設、維護預算管理信息系統;

(九)完成其他預算管理工作。

第七條各單位應參照公司機構設置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本單位全面預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預算的內容

第八條全面預算主要包括經營預算、專項預算、投資預算、融資預算、財務預算及關鍵業績指標(以下簡稱“KPI”)預算等。

(一)經營預算具體包括各單位在預算年度的預計工作量及預算金額信息,同時也包含物資採購、期間費用等預算信息;

(二)專項預算指需要重點關注的預算內容,如經營預算中涉及的大修理預算等;

(三)投資預算指各類投資活動涉及的預算項目,如基本建設投資、對外投資、設備採購等;

(四)融資預算指資金籌措和管理的預算;

(五)財務預算及KPI預算指預計利潤表、預計資產負債表、預計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預算和主要財務指標、經濟技術指標等KPI預算。

第四章預算的編制、目標的確定與分解

第九條預算目標是公司及各單位經營期內生產經營活動所要達到的目標和結果,同時也是發展戰略目標在預算期的具體體現。預算目標編制的主要依據如下:

(一)國家法律、法規、財經政策和有關規定;

(二)本單位發展戰略;

(三)本單位財務狀況;

(四)本單位的歷史情況;

(五)本單位的經營能力;

(六)本單位的外部環境和內部資源;

(七)本單位的市場開拓能力;

(八)公司對預算編制的相關要求等。

第十條預算目標的確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可行性,即預算目標要體現既先進又合理的要求,經過預算執行單位的努力能夠達到,不能過高或過低。

(二)客觀性,即預算目標既要適應市場變化又能滿足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

(三)可控性,即預算目標是本單位整體規劃目標的具體化,要求全面、細緻和可控。

(四)系統性,即預算目標應涉及產、供、銷、投融資以及所屬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並與各預算單位的責權相適應。預算總目標與本單位內部分目標之間、以及同一預算層面的不同預算目標之間必須互相銜接,各預算分目標必須服從總預算目標。

第十一條預算目標確定後應橫向分解落實到各單位、各部門及員工,縱向分解落實到各預算責任單位、車間、班組及員工,並將年度預算目標分解為季度、月度目標。年度預算目標確定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每年9月初,預算辦組織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內外部環境因素、歷史信息、年度預測等提出公司各主要預算指標,形成公司年度預算目標建議,報預算委審議。

(二)預算委結合發展規劃及對預算年度各單位的經營預測情況,確定公司預算年度的整體預期目標。

(三)每年9月上旬預算辦根據預算委確定的年度預期目標,下達年度預算編制文件。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建立規範的全面預算編制流程,認真做好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年度預算編制應以確定的年度預算目標為基礎,以年度綜合計劃中所列業務實際運行情況為依據,將年度業務計劃中包含的業務活動預計轉化為預測數據形成預算編制方案。

第十三條年度預算編制方案在提交時應附有預算編制説明。預算編制説明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當年前三季度預算執行情況回顧及全年預測;

(二)預算年度的預算編制工作組織情況;

(三)預算年度宏觀形勢和行業分析;

(四)預算編制基礎和主要假設;

(五)預算年度生產經營主要預算指標分析説明;

(六)預算執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響預算指標事項説明;

(七)其他需説明的情況。

第十四條預算編制分為年度預算、季度預算和月度預算,其中年度預算編制明細到季度,各季度之和形成年度預算值。年度預算下達後,按照月度進行月度預測,生成月度預算。

第十五條年度預算編制的工作流程採用“兩上兩下”的方式:

(一)每年9月份,各單位根據本單位預算目標和公司編制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開展所屬單位預算編制工作;

(二)每年10月底,各單位應將本單位整體預算方案,上報公司審核;

(三)預算辦對公司及各單位上報的預算方案及預算編制説明彙總審核和平衡;

(四)預算委根據總體發展規劃及管理需要,最終確定預算年度全公司整體預算目標,分解確定公司及各單位預算目標,並於每年11月中旬下發;

(五)每年12月上旬,各單位對下屬單位上報修訂後的預算進行預算彙總、整體平衡,經本單位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批准後,上報公司審核。

(六)預算辦對調整後的預算方案進行再次彙總審核,報預算委審定,並於每年12月下旬下發正式文件;

(七)每年12月底,各單位應根據公司下達的預算目標,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完成對本單位各部門和所屬單位間的細化、分解和下達工作;

第十六條各單位以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為基礎,編制月度預算,按照月度預測目標確定預算的可用額度,以此作為預算執行過程中的控制目標值。月度預算口徑與年度預算口徑一致。

第十七條月度預算編制的工作流程採用“一上一下”的方式,每月25號前編制上報次月預算,經上級單位或部門審核,報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後,於次月下達各單位或部門執行。

第五章預算的執行監控

第十八條預算的執行單位應嚴格執行批准下達的預算目標,設置預算崗位,建立預算事前審核機制和部門預算管理台賬,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預算執行責任體系,監控預算執行情況。

第十九條預算執行監控的原則:

(一)負責對公司及各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

(二)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於預算範圍內的預算項由授權部門審批即可,而對於超預算以及預算外事項則要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嚴格加以控制;

(三)各歸口管理部門應對下級歸口單位提交的預算項目和內容進行認真審核,並對本部門歸口管理的預算承擔預算監控責任;

(四)預算執行監控以月度預算為基準進行。

第六章預算的分析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進行預算分析,通過編制預算分析報告、召開經營活動分析會等方式,發現預算執行差異,尋找差異發生原因,並採取適當措施,確保預算目標的實現。對預算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應明確解決問題的責任單位和部門,並在下一次分析會上通報檢查落實情況。

第二十一條預算分析由各預算執行單位或部門,以及歸口管理部門共同完成,並通過預算管理辦公室對預算總體執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財務部門是預算分析的牽頭部門,與其他業務歸口部門共同負責完成預算分析報告的模板制定、彙總、審核。

第二十二條預算分析報告包括KPI及報表分析、經營預算分析、專項預算分析、投資預算分析等內容。預算分析報告要求數據準確、形式多樣、原因分析到位,幷包含改進方案和責任落實,通過預算分析和改進措施,確保年度預算目標實現。

第二十三條預算分析報告分為月報、季報、年度報告及專項報告,各單位應於每月結束10日內向公司上報月度分析報告,於每季結束15日內上報季度分析報告,年度預算分析報告隨下一年度第一月度預算分析報告一併上報,並根據公司及本單位管理需要編制專項報告並上報。

第七章預算年度目標的調整

第二十四條已發生的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僅有符合調整原則的方可納入年度預算目標調整範圍。年度預算原則上不得調整,如出現以下可能導致預算編制基本假設發生重大變化的事項,可在年中予以調整:

(一)體制改革;

(二)業務經營範圍變更;

(三)組織結構變更;

(四)市場競爭形勢發生重大變化、戰略目標調整;

(五)國家宏觀政策大幅度調整;

(六)國家政治經濟生活中不可抗拒事件發生;

(七)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緊急事件的影響;

(八)對預算編制基礎具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每年7月初,公司啟動預算調整流程。各單位應及時完成預算調整方案,於7月底前上報公司審批。

第八章預算的考核

第二十六條公司將預算執行情況及預算管理工作質量納入對各單位的年度考核範圍,考核以調整後的年度預算為基準。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應建立預算考核機制,遵循可控性、責權利對等、整體利益最大化、分級考核、公平公正、例外等原則,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及預算管理工作質量進行考核。

第二十八條各預算執行部門應承擔本部門的預算考核責任,預算歸口管理部門要承擔所歸口管理的預算考核連帶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應根據本辦法制定相應辦法或實施細則,報公司備案。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篇四

崗位職責:

1、負責所有項目的投標工作,確保投標文件按時遞交;

2、負責招標信息網公佈的招標工程的投標工作,包括資格預審、技術標、商務標、成本等;

3、與招標單位保持聯繫,關注投標開標結果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信息;

4、整理各工程中標結果,統計各工程標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級做出投標估測。

5、協助完成投標文件的打印、複印、簽字、蓋章、封裝工作;

6、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工程造價或裝修等相關專業;

2、熟悉國家招投標政策、造價相關知識、各地區定額規則等;

3、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熟悉定額瞭解工程造價、材料設備的市場情況;

3、能根據圖紙獨立編制及完成招標文件、標底等有關的預、結算工作;

4、熟悉廣東省工程定額及預算軟件;

5、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原則性以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夠承受高強度的工作壓力。

怎樣做好預算管控 篇五

其一、如果超標,是否正常,還是由非正常經營的原因引起的;比如有部門薪水超標,是加班生產造成,還是由於HR部門在招聘人員時工資開設過高造成該部門薪資超標;又比如為了達到公司招聘人員的任務,是否全年度網站和現場招聘費用超標了

其二、如果沒有超標,費用在預算內,那麼看工作情況完成是否良好,如果良好,説明不但預算做到了位,更説明HR部門當年度工作開展良好,效率也高。

其三、如果費用預算很高,可是實際花費連預算的三分之二也沒有,那麼同樣要看,當年度的工作情況及工作完成質量是否達標,如果達標了,説明原本的預算根本就不準。如果查實下來發現,是因為採用了更好的方式方法,使得HR部門當年超額節約了開支,那麼這部分節約下來的費用,應該就是HR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根據公司年度考核標準,這部份節省的開支裏頭,應該拿出一部分來給予該部門一定的獎勵。起到激勵員工的做用。

預算管理的特點如下: 篇六

1、實現了對企業預算假設建立、預算體系搭建、預算編制、預算調整、預算控制、預算分析全過程的管理。

2、與U8業務系統和公共平台(如審批流)的緊密結合,為企業的事前計劃、事中控制、事後分析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和必要的。手段。

3、具體功能:預算目標管理/預算版本管理/預算假設建立/預算體系搭建/預算編制/預算調整/預算控制/預算分析/集團預算體系的設計、下發/下屬單位編制、上報預算/集團對下屬單位預算審批、下發/下屬單位發出預算調整請求、上報/集團對預算調整請求進行審批、下發/下屬單位上報預算執行情況/集團對下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彙總、分析。

預算管理制度 篇七

【摘要】全面預算管理涉及面廣、流程鏈條長,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影響全局。實現全面預算管理應當重視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使全面預算管理的實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本文從全面預算管理的意義和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必要性出發,對交通運輸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提出幾點建議。

關鍵詞交通運輸業 預算管理 制度體系

交通運輸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是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強大動力。“十三五”是我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集中建設、擴大規模的重要時期,更是加快成網、優化結構的關鍵時期,20xx年鐵路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共完成2.79萬億元,同比增長4.7%;完成營業性客運量190.02億人,比上年下降2.2%,旅客週轉量31239.87億人公里,增長3.9%,貨運量431.34億噸,增長5.2%,貨物週轉量182432.29億噸公里,增長5.0%。

一、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意義

(一)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是實現戰略規劃目標的有力支撐

年度全面預算目標是企業戰略目標的分解和細化,是確保企業戰略規劃得以實現的有效手段和工具。通過制定年度全面預算目標,可以將發展戰略分解和細化到產銷規模、成本費用、投自、融資、資金營運等生產經營管理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通過年度全面預算的執行,可以將年度預算目標落實、量化到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個工序,並以月度預算、季度預算的順利實施,確保年度目標的有效實現,從而實現“化戰略為行動”,確保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的最終實現。

(二)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是推動企業加強內部控制的重要工具

通過全面預算的制定和實施,可以對企業經營過程和外部環境進行及時、有效的分析、預測和判斷,揭示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點所在,進而有針對性地加強風險管控,使自身所處的環境與擁有的資源和企業的發展目標保持動態平衡,推動企業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三)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是提升企業價值創造能力的重要手段

通過全面預算的編制和執行,可以將企業有限的資源加以整合、協調分配到能夠提高企業經營效率效果的業務、活動、環節中去,並通過建立和完善各項控制標準和控制程序,進一步加強成本控制,實施精細化管理,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從而推動企業提升資源的價值創造能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必要性

制度體系是企業管理工作的基礎,是企業賴以生存的體制基礎,是企業員工的行為規範,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體制保障。實現全面預算管理應當重視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使全面預算管理的實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首先,制度體系的建立有利於預算管理髮揮實效。預算管理環節複雜,從編制審核、控制分析到考核評價,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沒有制度約束都會導致該環節預算流於形式,只有通過建立系統、規範、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制度體系,才能實現預算管理“全員參與、全過程跟蹤、全崗位落實、全內容管控和全方位覆蓋”。其次,制度體系的建立有助於企業內控機制的有效運行。預算管理並不是孤立的管理模式,必須和企業資金管理、風險管理、物資採購及其他各項業務活動銜接,只有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與其他內控管理制度相輔相成、共同運行,才能推動整個企業內控機制的健全完善。

三、構建交通運輸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議

(一)健全全面預算管理組織體系,營造良好的體系建設環境

健全有效的預算管理組織體系,從頂層設計入手強化全面預算的組織領導。一是健全全面預算管理組織機構,搭建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辦公室和具體預算單位三個層次的全面預算管理工作架構,其中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決定和處理全面預算管理的重大事宜,預算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全面預算的編制、審核、控制、分析、調整、考評等工作;二是制定預算管理工作規則,明確各部門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避免出現漏洞、多頭管理、推諉扯皮現象;三是規範預算編制流程,明確部門預算內容,確保部門預算項目和部門工作職責互相支撐,企業所有管理活動閉環管理。財務部門採取合理方法將業務部門預算合理轉換成財務數據。

(二)完善預算定額標準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基礎支撐作用

推行預算定額標準能有效提高預算編制效率,強化預算編制剛性。一是完善人員、資產、價格、計量等各項基礎資料數據庫,利用基礎數據庫制定、審核全面預算,實現基本支出預算費用標準化;二是完善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預算定額,收集歷史數據、同行業對標企業的數據,通過立體交叉式的比較,完善本企業建設項目定額,實現相同地域、相同規模、同一性質項目預算標準一致,最終實現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規範化、標準化;三是完善全面預算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設,與企業資金結算系統、財務核算系統和報表管理系統相銜接,實現對企業業務流、資金流、信息流等預算數據的全覆蓋,從而及時、準確地取得、傳遞和利用各項基礎數據,充分發揮支出標準在預算編制和管理中的基礎支撐作用。

(三)健全預算分析制度體系,切實發揮預算約束控制作用

加強預算執行監控,切實發揮預算約束控制作用。一是建立預算執行監控制度,預算管理部門要加強與各執行部門的溝通,動態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反饋預算執行的進度與效果,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偏差與問題;二是建立定期預算執行分析制度及重大事項應急分析制度,將預算分析的對象,縱向深化到各預算責任中心,橫向分解到各業務流程,提高分析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三是完善預算控制責任制度,實行預算執行結果的非合理性偏差問責制,做到職責到位,責任到人。四是制定預算執行審批制度,在金額控制的基礎上,實行預算項目控制,嚴格控制預算外項目支出。

(四)完善預算考評制度體系,強調考核結果的運用

完善預算考核體系,調動實現預算管理目標的積極性。一是科學設計預算考核指標體系,在收入、利潤指標的基礎上,增加市場佔用率、客户滿意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率等非財務指標,建立績效考核的多重標準。二是完善預算考核結果的運用。將預算考核與激勵體系相結合,通過實施貨幣與非貨幣獎勵來加強目標的一致性,使經營者、員工與企業形成責、權、利相統一的責任共同體,最大限度地調動經營者和職工的主動性和責任性。

(五)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制度,打牢體系建設的人才基礎

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制度,有效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和預算控制效果。員工是全面預算的編織者、參與者和執行者,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讓員工瞭解預算管理對企業的重要性,預算編制質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提高員工參與預算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參考文獻

[1]交通運輸部。20xx年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統計公報[R]。交通運輸部網站,20xx.

[2]何靜。全面預算管理在交通運輸行業中的應用研究[D]。雲南大學,20xx.

預算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強化預算支出責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財預〔20xx〕167號)《上海市預算績效管理實施辦法》(滬財績〔20xx〕22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預算績效管理是指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和要求,將績效目標管理、績效跟蹤監控管理、績效評價及結果應用管理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的全過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三條預算績效管理的目的:合理配置資源、優化支出結構、監督預算執行情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四條預算績效管理的主體:預算管理機構、預算歸口管理部門、預算執行部門。財務處是預算績效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門。

第五條預算績效管理的對象:部門整體預算績效和項目預算支出績效。

(一)部門整體預算績效:是指學校各部門按照確定的職責,利用全部預算資金在一定期限內預期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

(二)項目預算支出績效:是指項目預算支出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產出和效果。

第六條績效管理的原則

(一)績效導向原則。預算管理的全過程都要以績效為核心導向,實現資金使用與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標管理原則。圍繞績效目標及其實現的途徑和方式開展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三)有序推進原則。以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規劃為指導,有序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逐步實現預算績效管理範圍和內容的全覆蓋。

(四)科學規範原則。預算績效管理要採用科學的體系、規範的程序、適當的方法、明確的措施,保障各項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質量。

(五)績效問責原則。強化預算支出責任和管理責任,促進部門管理與執行能力提升。

(六)信息公開原則。預算績效信息應逐步公開,以提高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財經領導小組領導組織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審議預算績效管理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部署績效管理相關工作等。

(二)審議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工作規範,研究確定預算績效指標以及績效評價原則、方法、指標體系等。

(三)審議績效評價工作方案、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審定預算績效評價結果等。

第八條財務處作為預算績效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門,具體職責包括:

(一)起草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操作規範等。

(二)協調和指導預算執行部門編制預算績效目標,審核預算績效目標。

(三)設定和發佈預算績效共性評價指標,推動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四)組織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反饋績效評價結果,應用評價結果等。

(五)撰寫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公開預算績效管理有關信息。

第九條預算歸口管理部門的績效管理職責:

(一)協助財務處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二)研究確定項目預算績效指標體系,審核、彙總報送項目預算績效目標。

(三)跟蹤、反映預算執行存在的問題,配合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落實績效評價結果整改措施。

(四)組織開展預算績效自評工作,按要求報送績效工作報告。

第十條預算執行部門的績效管理職責:

(一)組織實施本部門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預算績效實現結果。

(二)按規定編報預算績效目標和績效自評報告,配合績效目標審核和績效評價工作。

(三)反映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落實績效評價問題整改措施,改進和加強本部門預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績效目標管理

第十一條績效目標是指使用預算資金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預期產出和效果。其中:

預期產出是指預算資金在一定期限內預期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情況;

預期效果是指上述產出可能對經濟、社會、環境等帶來的影響情況,以及服務對象或項目受益人對該產出和影響的滿意程度等。

第十二條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定目標”的原則,績效目標由預算申請部門設定。

第十三條績效目標所反映的內容應以相應的績效指標予以細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產出指標、效益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等。

(一)產出指標是對預期產出的描述,包括數量指標、質量指標、時效指標、成本指標等。

(二)效益指標是對預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經濟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可持續影響指標等。

(三)滿意度指標是反映服務對象或項目受益人的認可程度的指標。

(四)為實現績效目標所需要的保障制度、措施和工作計劃,以及項目管理內容和相應的目標要求等。

第十四條績效目標設置的基本要求:

(一)指向明確。績效目標應當與部門職責匹配、符合事業發展規劃,與年度工作重點方向一致,與資金使用範圍、效果緊密相關。

(二)具體細化。績效目標儘量進行定量表述,從數量、質量、時效、成本等方面進行細化;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採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績效目標應結合項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應要求,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以結果為導向,經過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符合客觀實際。

(四)標準科學。績效指標的設定時應參考一定的標準,如歷史標準、行業標準、計劃標準等。

第十五條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各部門應根據預算管理和績效評價要求,編制本部門整體收支預算績效目標,以反映本部門整體收支預算與實現本部門事業規劃的關聯性、經濟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促進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的提升。

第十六條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管理的重點,是加強基本支出範圍、資金渠道、定額標準以及重點支出內容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以發揮基本支出對事業發展的基礎保障作用。

第十七條績效目標審核。學校財經領導小組依據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要點和預算控制目標等,組織對績效目標進行審核。

第十八條績效目標審核的要點包括:績效目標與事業規劃的相關性,績效目標是否符合客觀實際,預期產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業績水平,績效指標值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清晰、完整、細化、可衡量,實施方案及措施的可行性,實現績效目標所需資金的合理性等。

第十九條績效目標審核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級。對於審核結果為“不合格”的項目將不予安排預算。

第二十條績效目標調整。預算執行中,因預算調整引起績效目標調整的,或因相關政策變化、意外事件等因素影響績效目標實現的,經審核後可以調整績效目標。

第四章績效目標監控

第二十一條績效目標監控,是指根據確定的績效目標,對預算執行的相關內容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控,及時糾正績效運行偏差,促進績效目標實現的管理活動。

第二十二條績效目標監控工作由財務處列入預算績效管理年度工作計劃,根據需要確定績效監控目標和分解工作任務,協同預算管理部門和執行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根據財務處提供的的預算執行動態信息,分析和對照檢查績效目標,及時採取措施糾正預算執行環節中出現的問題,促進預算績效目標實現。

第二十四條項目預算歸口管理部門要強化績效目標管理與項目管理的有機結合,提高項目管理要素與績效目標的關聯度和融合度。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協同完善項目績效管理機制,將預算編制、預算調整、進度管理、資金支付、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環節的管理要求與項目績效管理有機結合,以項目績效管理為紐帶,對項目資金運行的全過程實施監管。

第二十五條預算執行部門明確保障措施、實現途徑和工作程序,對預算執行各個階段進行有效管理和目標控制,為實現績效目標提供保障。

第五章績效評價與結果運用

第二十六條績效評價是指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的客觀評價。

第二十七條預算績效評價以預算年度為週期實施年度考評。跨年度的重大項目,可以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實施階段性評價。

第二十八條績效評價依據:

(一)學校事業發展規劃與年度工作計劃;

(二)預算批覆,績效目標資料;

(三)資金及管理規章制度,財務會計資料;

(四)相關專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等;

(五)有關的審計、監督檢查報告和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十九條績效評價的主要內容:

(一)績效目標與發展規劃、工作重點的適應性,中心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等。

(二)資金使用、管理狀況,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及其收益管理情況。

(三)項目管理情況,包括成本控制、質量控制、合同管理情況。

(四)為加強管理所制定的相關制度、採取的保障措施及其執行情況。

(五)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等。

第三十條績效評價工作的具體程序如下:

(一)確定績效評價對象,部署評價工作;

(二)彙總、分析、審查績效資料等;

(三)綜合評議並形成評價結論;

(四)發佈績效評價報告。

第三十一條績效評價對象。財務處在徵集預算建議時發佈績效評價對象和範圍,或者結合預算管理重點選擇事業規劃確定的戰略性項目、重大項目、大額資金項目、績效空間提升潛力較大的項目等作為績效評價對象,報財經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第三十二條預算績效資料彙總審核。根據績效評價工作要求,評價對象應報送預算績效工作報告。績效報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以及為達到績效目標採取的工作程序、保障措施、進度安排、資金使用情況等。

財務處根據績效評價工作安排和相關操作規範,收集整理相關基礎數據,對評價對象的績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對照分析,結合預算執行結果形成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審核資料。

第三十三條綜合評議。財經領導小組組織專家或委託績效評價機構進行預算績效評價。

(一)綜合評議採取專家集體評判方式。通過聽取預算執行部門績效工作報告,結合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審核資料進行集中評議。

(二)根據績效指標完成情況,績效評價採用評分與評級相結合的方式,對評價對象給出評議量化分值。

(三)根據績效評價量化分值確定評價分級結果。評價結果分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第三十四條績效評價報告發布。績效評價報告完成後,由財務處報經財經領導小組審議後公開。績效評價報告應充分揭示資金使用和管理中的缺陷與薄弱環節,以及改進和提高績效的建議、評價結果等內容。

第三十五條績效評價結果反饋。績效評價結果及時反饋給預算執行部門。預算執行部門要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整改提高。

第三十六條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問責和以後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作為領導幹部經濟責任考核的主要內容和部門年終考核評優的參考因素。

第三十七條因管理不善導致資金浪費、資產毀損、效益低下的,將視情況收回預算、核減下年度預算、暫停預算申報權等,並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進行問責。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學校有關部門發佈的《事業規劃》完成情況、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工作狀態等研究報告,也是績效管理的重要形式,是預算績效評價的重要參考。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和修訂,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