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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幸福日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52W

國際幸福日精品多篇

國際幸福日 篇一

2012年6月28日,第66屆聯合國大會宣佈,追求幸福是人的一項基本目標,幸福和福祉是全世界人類生活中的普遍目標和期望,決議將今後每年的3月20日定為"國際幸福日"。

意義介紹

聯大當天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會議並一致通過決議,決定將3月20日定為"國際幸福日"。

決議説,追求幸福是人的一項基本目標,幸福和福祉是全世界人類生活中的普遍目標和期望,具有現實意義,在公共政策目標中對此予以承認具有重要意義。

決議指出,需要採取更包容、公平和平衡的經濟增長方式,以促進可持續發展,消除貧窮,增進全體人民的幸福和福祉。

決議還邀請所有會員國、聯合國系統各組織、國際和區域組織以及包括非政府組織和個人在內的民間社會以適當方式為"國際幸福日"舉辦活動,包括舉辦教育和公共宣傳活動。

相關倡議

全世界各民族的朋友們:

"國際幸福日"的確立是人類文明的一大進步,因為她明晰了"幸福"是"人類共有的精神家園"。

數萬年的人類進化史、數千年的人類文明史形成了不同的民族、宗教與信仰,無論是東方的"平安和諧幸福",還是西方的"自由民主博愛"都是並行的幸福路,目標都是為了"世界共同幸福"。

人類文明將在"世界共同幸福"這個人類的普世價值觀裏融合,社會矛盾將在將在"世界共同幸福"這個人類的普世價值觀裏化解。

我們生活在同一個星球,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瀕危生物相繼滅絕,拯救地球已經成為人類共同的歷史使命。

然而,利益紛爭,弱肉強食,戰火和硝煙從未在這裏平息過。

在這個發展與博弈並存的時代,"平安、和諧、幸福"應該是人類共有的追求:保護環境,維護和平,造福人類是每一個地球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我們倡議:全世界人民團結起來,杜絕戰爭,美化地球,創造人類共同"平安和諧幸福"的生活,實現"世界共同幸福"這一全人類最偉大的目標!

2012年6月28日 第66屆聯合國大會宣佈。

國際幸福日 篇二

2013年3月20日是首個"國際幸福日"。

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當天發表致辭,強調追求幸福是人類奮鬥的核心,同時呼籲國際社會進一步致力於可持續發展,共同建設人類向)本站●(往的。幸福未來。

潘基文説,追求幸福是人類努力奮鬥的核心,世界各地的人們都渴望過上幸福充實的生活,沒有恐懼和貧窮,與自然和諧相處。

然而對太多生活在極端貧困中的人來説,基本的物質福祉依然是難以企及的奢望,對更多人來説,經常性的社會經濟危機、暴力和犯罪、環境惡化和日益嚴重的氣候變化都是現實存在的威脅。

潘基文説,在去年的"里約+20"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上,聯合國會員國一致認為有必要採取平衡的可持續發展方式,將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這三個支柱結合在一起。

他説,各國認識到,為了讓決策更加有據可依,除了國內生產總值以外,還應採用更加廣泛的標準來衡量發展狀況。

潘基文説,一些國家政府以綜合幸福指數為依據制定政策的努力令他感到欣慰,他鼓勵其他國家效仿這一做法。

潘基文説:"值此首個國際幸福日之際,讓我們進一步致力於包容且可持續的人類發展,重申我們幫助他人的承諾。

在投身公益的同時,我們自身也會得到充實。

善心會帶來幸福,並有助於建設我們嚮往的未來。

國際幸福日 篇三

聯大第六十六屆會議期間,潘基文祕書長在題為“幸福和福祉:界定一個新的經濟模式”高級別會議上講話指出,世界需要一種能夠將經濟、社會和環境統籌考慮、平衡發展的新的經濟模式。

他指出,社會、經濟和環境福祉是無形的,但它們卻界定了全球的幸福總值。

這一高級別會議由不丹發起,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不丹便首次提出並開始着手落實 “國民幸福總值”的概念,其重要性更甚於“國內生產總值”。

大會在2012年6月28日全體會議上通過了第66/281號決議,宣佈每年3月20日為國際幸福日,確認幸福和福祉是全世界人類生活中的普世目標和願望,具有現實意義,在公共政策目標中對此予以承認具有重要意義。

聯合國邀請所有會員國、聯合國系統各組織和其他國際和區域組織以及包括非政府組織和個人在內的民間社會以適當方式紀念國際幸福日,包括為此舉辦教育和公共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