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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店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83W

書店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書店管理制度 篇一

一、入館須知

1、本館採用全開放服務模式,進出本館須通過指定出入口。院內讀者憑本人校園一卡通刷卡入館;院外人員憑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證件登記後入館。讀者離開室內一律通過監測通道。

2、進入圖書館應保持言談舉止文明、衣裝整齊、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帶釘高跟鞋入館。

3、保持圖書館安靜,禁止在館內喧譁或朗讀。入館後請將手機調至振動檔,不得在室內使用手機。

4、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用火。違者除令其立即將火熄滅外,並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5、保持館內清潔衞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嚼吐口香糖。未經許可,禁止在館內外張貼或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違者應主動清除,並將視其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理。

6、不得攜帶食品、飲料等進閲覽室、自習室和書庫。

7、愛護館內設施設備,不得在閲覽桌等設備及牆壁上塗抹刻畫,不得隨意挪動閲覽桌椅;要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計算機等現代化設備,損壞公物者,應按原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8、維持館內正常閲讀秩序。講文明禮貌,講謙讓互助,不得用物品搶佔閲覽座位和自習室座位。工作人員將及時清理佔位物品。圖書館對佔位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9、書包等私人物品可臨時存放於存包櫃內,個人證件、錢款等貴重物品請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責任自負。不可長期佔用存包櫃存放各種物品。

10、在抽取書刊瀏覽時,請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齊,不要將書刊隨意亂放。

11、出入通道如監測器鳴響,請主動配合和協助保安或工作人員進行處理。

12、未辦理借閲手續不得將書刊帶出室外,凡不按章辦理書刊借閲手續,擅自將書刊帶出本館者,一律視為盜竊書刊行為。

13、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員按章辦事。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任何人都有權進行制止和批評,情節嚴重者由圖書館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二、存包櫃管理規則

為了方便讀者,維護讀者利益和公私財物安全,圖書館在一樓大廳設有存包櫃。請讀者自覺遵守以下規定:

1、圖書館存包櫃由讀者自助使用,僅用於讀者入館後臨時存放書包、文件夾等不適宜帶入閲覽室、書庫的個人物品。

2、圖書館存包櫃鎖具分總鎖和分鎖,總鎖由圖書館管理人員控制,分鎖由讀者自備掛鎖。

3、讀者請自備掛鎖將存包櫃鎖好,保管好鑰匙並記下櫃門號碼,離館時務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鎖具。

4、如果鑰匙丟失,請立即到圖書館辦理登記手續後,證實確係本人物品,圖書館方可開啟總鎖取走物品。

5、為保證個人物品安全,請勿將個人證件、現金、手機等貴重物品放到存包櫃中。

6、存包櫃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違禁、危險物品。如違反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將由安全保衞部門追究存包人的責任。

7、為防止個別人長期佔用存包櫃,請讀者務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將所存物品和掛鎖取走,不得過夜。圖書館每天閉館前將統一開櫃清理鎖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8、讀者使用存包櫃時請愛護公共財物。因敲擊、刻畫、撬損等行為損壞存包櫃者須照價賠償。

9、如違反規定,發生被盜或丟失物品事件,本館概不負責。

三、借閲制度

1、外借圖書

1.1、讀者憑本人一卡通可借閲圖書2-30冊,圖書借閲期限詳見讀者權限表。

1.2、某種圖書如可借複本已全部借出,有預約權的讀者可在各借書處或用計算機在網上辦理圖書預約請求。

1.3、讀者所借圖書已經到期仍需繼續使用,在無讀者預約的情況下,可自己在網上續借,或持一卡通到借書處或還書處辦理續借手續。

1.4、讀者如有過期的圖書沒有還回,不能再借閲其他圖書;

1.5、有非正常原因閉館及寒暑假期間,系統將通過“延期還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間的借閲天數為0。但要求學生讀者在開學後開館的第一個星期內還回所借圖書,以便提高利用率;

1.6、讀者所借圖書必須1天后才能還回;

1.7、讀者類型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圖書館辦公室,我館將做相應調整。

1.8、圖書過期、遺失、損壞等,均按圖書館有關賠罰款制度執行。

2、館內閲覽

2.1、讀者憑本人借閲證可以在閲覽室內閲覽書刊。

2.2、讀者未辦借閲手續,不得擅自將書刊攜出閲覽室外,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2.3、閲覽室內開架書刊,每位讀者每次限取書刊不得超過1冊,閲畢應按閲覽室規定放回。

2.4、讀者須遵守《池州學院圖書館閲覽室管理規定》。

3、非本館讀者借書非本館讀者因承擔科研項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館藏書的讀者,按《池州學院院外讀者接待辦法》接待。

4、特殊圖書的借閲本館工具書和特色館藏圖書不外借,讀者可憑藉閲證或閲覽證在室內閲覽。

5、解釋權歸圖書館。

四、圖書借閲室規則

1、讀者憑本人借閲證進入各借閲室,借閲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可轉借他人,違者按章處理。

2、進入室內須領取代書板,方可入室挑選圖書。

3、各借閲室為全開架借閲,讀者在挑選圖書時,請正確使用代書板,翻閲後要整齊放回原處。

4、讀者辦理借閲手續時,應認真檢查圖書有無污損圈點、批劃現象,發現後,請交給工作人員處理後,方可借閲。

5、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喧譁,嚴禁在借閲室內打手機,避免妨礙他人。

6、舉止文明,着裝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進入室內。

7、講究衞生,做文明讀者,在內不得抽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丟果皮、紙屑等。

8、要愛護圖書,污損圖書按規定予以罰款。

9、未經辦理外借手續的書刊,不得擅自帶出室外。

10、借出的圖書一天後方可歸還,歸還圖書及賠罰款請在一樓大廳辦理。

五、自習室守則

1、本室系學生讀者自習場所,必須保持室內的清潔和安靜。

2、進入室內,攜帶手機的讀者必須關機或調製為“振動”狀態。

3、不得在室內聊天、吸煙、不得在室內進食或飲碳酸飲料。

4、不得隨地吐痰,不得隨地扔棄紙屑、果皮等。

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內。

6、不得用書包、書刊、文件夾等物品佔位子。

7、不得將桌椅搬出室外。

8、不得在室內睡覺。

9、離開座位20分鐘以上,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其他讀者可以使用座位。

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現刊室規則

1、本室報刊僅供讀者內閲,一律不外借。

2、讀者需換取號碼牌後入室。

3、讀者可帶筆記本入室,不得自帶書刊和書包。

4、室內報刊開架陳列,讀者可自行取閲,但每次僅可選閲報刊1本,多選者,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其退回多選報刊,報刊閲畢須歸回原處。

5、讀者要愛護報刊,不得污損、撕頁和偷竊,發現撕頁和偷竊者,要給予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

6、讀者要求複印期刊、報紙,由管理人員代辦,若管理人員不能代辦,讀者須辦理臨時借刊複印手續,但每次只能帶出1本。並在規定時間之前還回,否則將暫停借閲權限1學期。

七、過刊室規則

1、本室報刊僅供學生讀者內閲,教職工讀者若需外借,需經工作人員同意後辦理外借手續。

2、讀者需換取號碼牌後入室。

3、讀者入室可帶筆記本,不得自帶書刊和書包。

4、讀者入室後要正確使用代書板,不得將所取過刊亂放,要保持期刊整齊有序。

5、讀者要愛護報刊,不得污損、撕頁和偷竊,發現偷撕者,要給予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

6、學生讀者每次可選期刊1本,多選者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其退回多選期刊,期刊閲畢須放回原處。

7、讀者要求複印期刊,在拿出閲覽室之前需檢查是否有撕頁、塗污現象,並告知工作人員,並且在當班人員規定時間之前還回,否則,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八、工具書資料室規則(外文資料室規則)

1、工具書和外文資料須憑證內閲。

2、工具書和外文資料一般不外借,教師確因工作需要,經館長批准後,可短期(一個星期)外借。

3、讀者要愛護工具書和外文資料,不得污損、撕頁和遺失,否則按本館有關規章處罰。

九、電子閲覽室上機守則

1、電子文獻閲覽室向讀者提供數字化圖書報刊閲覽,專題性數據庫查詢,多媒體出版物欣賞和互聯網信息瀏覽等方面服務。

2、進入本電子閲覽室須持本人有效證件(上機卡或校園一卡通)。上機須在服務枱辦理上機手續,在工作人員核定的機位上機。上機過程中如想換機,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對不服從管理的上機讀者,工作人員有權中止其上機。

3、本室開放時間,每天9:00至21:30,其中週四、週五12:00至21:30。

4、上機讀者必須愛護機器設備,遵守電子閲覽室管理制度,安全衞生制度和設備操作制度。損壞機器設備須按設備原件價格賠償損失。

5、上機讀者須嚴格遵守《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公共圖書館電子閲覽室管理的通知》、《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眾計算機信息網絡管理規範》等。嚴禁利用電腦設備和互聯網製作、複製、查閲和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力的;

(9)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6、不得攜帶非法、盜版及未經本室工作人員許可的計算機輸入、輸出設備上機使用,嚴禁私自改變電子文獻閲覽室原有信息系統或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軟件,違者造成損失,按我館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7、謝絕使用自帶光盤、軟盤,需要正常拷貝或下載信息、文獻,須徵得工作人員同意,由本電子閲覽室提供服務。

8、讀者必須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吃零食,亂扔雜物;上機時將所帶物品存放於存包櫃中。

9、本規定的解釋權和修改權歸池州學院圖書館。

十、公共檢索機使用規則

1、公共檢索機向本館所有讀者開放,讀者可在機上查詢本館館藏文獻信息、查詢本人借書情況等。

2、讀者上機應按檢索系統使用説明進行檢索、查詢。

3、讀者不得長時間佔有檢索機,,以免其他讀者無法使用。

4、讀者不得進行與檢索無關的操作,不得破壞系統文件,不得格式化硬盤,不得刪除系統文件及各種應用軟件或對其重命名。

5、讀者在進行留言時,請遵守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不得傳播有害信息。

6、愛護公共設備,不得隨意搬動、拔插或改裝有關設備,不得在鍵盤、顯示器上隨意塗劃,如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7、保持安靜,嚴禁在圖書館內吸煙。

8、上機操作過程中,若發現故障,要及時報告圖書館工作人員。

9、違反以上規定,將按《圖書館管理規章制度》處理。

十一、特色館藏室規則

本室所藏儺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資料以及《四庫全書》等,價格昂貴,且為單本收藏,一旦遺失或損壞將無法彌補,為加強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1、本室資料只供本院教師以及地方文化研究的學生讀者閲覽。

2、本室資料只供室內閲覽,不外借,不提供複印。

3、讀者只能攜筆、筆記本入室,書包等物品一律寄存。

4、保持室內安靜、整潔,勿高聲喧譁、交談,嚴禁吸煙。

5、嚴禁在室內吃零食及飲料。

6、對所取的書刊須輕拿輕放。

7、嚴禁在書刊上勾畫、塗抹、批註、圈點,發現此類情況,按該書刊的5倍罰款。

讀者如需翻拍資料,必須經館長同意,但不得帶出室外。

十二、借閲證管理規則

為加強借閲證的管理,維持正常的借閲制度,防止圖書丟失,維護讀者利益,特制定本辦法。

1、借閲證的發放

1.1、新生入院,以班為單位,按照學院要求領取校園一卡通,此卡即為我館借閲憑證。

1.2、新來教職工,按學院規定辦理校園一卡通,此卡即為我館借閲憑證。

1.3、院外讀者,憑本單位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按圖書館有關規定辦理借閲證。

1.4、院外臨時來館查閲資料人員,辦理當天臨時閲覽證,每證2元只限當天使用。

2、借閲證的使用

2.1、池州學院校園一卡通即為圖書館借閲證是讀者進入本館以及在館內借閲文獻,進行學習活動的`憑證。讀者進入圖書館應隨身攜帶此卡,按相關規定使用,並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檢查。

3、借閲證掛失及補辦

3.1、讀者對校園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讀者校園一卡通遺失後,應立即到圖書館大廳總服務枱掛失並申請補辦手續,每月第一週集中補證。掛失前所借圖書由校園一卡通所有人承擔責任。

3.2、補辦借閲證(即校園一卡通)按學院相關規定辦理。在補證期間可持學生證及圖書館開據的丟失證明進入圖書館各室閲覽。

3.3、換卡。借閲證因損壞致使不能閲讀的,讀者須到學院校園一卡通管理處辦理,以保證正常借閲。

4、驗證及離院

4.1、為加強校園一卡通管理,避免給丟失校園一卡通的讀者和圖書館雙方帶來損失,本館將不定期查驗校園一卡通。每次查驗之後,未經查驗的校園一卡通自動失效。

4.2、讀者離開學院時(包括畢業離院、工作調動、休學、退學等)須將所借圖書全部還清,併到圖書館總服務枱辦理借閲證註銷手續,方可辦理離院手續。校園一卡通所有者逝世後,人事部門在發放撫卹金之前,先由其遺屬到圖書館辦理還書退證手續。

4.3、讀者離院時如不按規定到圖書館辦理還書手續,由主管單位負責追回圖書或賠償。

5、違規處罰

校園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園一卡通,一經發現即行扣留該卡,並區別不同情況處以罰款。其中經證實確為借用他人校園一卡通者處以10元以上罰款;冒用他人校園一卡通(用撿來或竊取的校園一卡通借書)處以50元以上罰款。

書店管理制度 篇二

一、工作時間

1、工作時間分為行政工作時間、營業工作時間兩種。

(1)行政工作時間(參照政府機關工作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夏令時)

星期六到星期日公休日

適用於行政工作時間的部門包括但不限於經理室、教材科、辦公室、財務科等。

(2)營業工作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班:08:00—12:00

下午班:12:00—18:00

晚間班:18:00—20:30

每月5天輪休假

適用於營業工作時間的部門包括但不限於營業門市部等。

二、考勤登記

1、員工上下班應及時登記考勤。若未登記則視為缺勤。代簽到者,依績效管理辦法之規定給予處分。

2、考勤登記表由辦公室印發,各部門主管在下月初前三個工作日之內務必將

本部門的當月考勤登記表交到辦公室以便統計管理。

3、工作日因私事外出應在半小時以內,超出半小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

4、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經理、副經理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三、請假流程

1、請假應「親自」辦理並提前至少一天填寫【員工請假單】,註明起止日期/時間/事由/假別等事項,並請部門主管核准,再送分管副經理核准。

2、【員工請假單】填寫:

(1)先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備後,至辦公室領取【員工請假單】。

(2)假別欄應填寫請假類別,事由欄須寫明具體理由,未寫明具體理由者可不予准假。

3、【員工請假單】須經各級主管核准簽名後方予准假,若有任何一欄漏籤者視為請假手續未完備,將以曠工論。准假後,【員工請假單】應交到辦公室。

4、請假以半天為基本單位。

四、請假類別

1、公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

(1)每週六、日為公休日(不包括營業工作時間制部門)。

(2)國家法定節假日一年十一天:

春節三天(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國慶節三天(10/1,10/2,10/3)

元旦一天(1/1)、勞動節一天(5/1)、

清明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

2、輪休假

(1)凡按營業工作時間上班人員每月可享有輪休假5天,超出5天應另外請假。輪休假應先規劃,以不影響部門正常工作為限。

(2)凡在教材科上班人員每年可享有輪休假15天,超出15天應另外請假。

輪休假應先規劃,以不影響部門正常工作為限。

(3)門市部輪休假要求在當月休完,不得轉入下月。

(4)教材科輪休假要求在淡季時安排,當年休完,不得轉入下年。

(5)輪休假由部門負責人管理,並在考勤登記表上註記。

3、事假

(1)至少須於事前一天提出申請並經核准,事後補假一律不準。

(2)每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5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每次事假不得超過5天。

(3)全年事假累計≥21天者,每超出1天扣除當日工資和績效獎金。

(4)全年事假累計≥40天者,從超出當日起,作待崗半年處理,停發一切工資、獎金和福利。

4、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應請病假。病假務必出示相關「醫院證明」(如:個人病歷卡、醫療證明書等),並由本人或委託家屬填寫【員工請假單】並經核准。

(2)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按其連續工齡的長短髮給病假工資。

其標準為:

①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不包括績效獎金、津貼、物價

生活補貼,下同)的百分之五十;

②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③連續工齡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④連續工齡滿三十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連續病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其連續工齡的長短改發疾病救濟費。其標準為:

①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四十;

②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

③連續工齡滿二十不滿三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④連續工齡滿三十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4)在病假期間,物價補貼照發,如發生職工的病假工資與物價生活補貼之和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發給。疾病救濟費與物價生活補貼之和低於當地城鎮企業職工基本生活費標準的,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基本生活費標準發給。

5、婚假

按國家規定最新標準執行

6、喪假

按國家規定最新標準執行

7、產假

按國家規定最新標準執行

8、帶薪年休假

因單位規定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內不扣工資,所以不享受年休假。

9、帶薪探親假

(1)如員工居住地因工作需要遠離父母或配偶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且滿

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享受全額帶薪探親假。

①相距400公里以上,以探親對象的户口簿或房產證為證明材料;

②相距400公里以上,以探親對象的工作介紹信為證明材料。

(2)探親假天數:

①已婚員工每滿四個工作年度探望父母一次給予20天。

②已婚員工每滿一個工作年度探望配偶一次給予30天。

③單身員工每一滿個工作年度探望父母一次給予20天。

(3)探親假只能一次集中使用,不可轉入下一年度。

五、曠工

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處理。

2、曠工員工其曠工期間各種工資、績效獎金均不發給。

3、凡當月曠工累計三天或全年累計五天者,予以待崗處理,並依違反勞動合同

規定處理。

六、考勤獎懲

1、月全勤獎

(1)凡當月無請假(不含輪休假、公休假)記錄者,發給全勤獎100元。

(2)凡當月有請假(不含婚假、喪假、輪休假、公休假)記錄者,發給全勤

獎50元。

(3)當月各種假期天數超過15天以上者無全勤獎。

(4)當月有曠工一次(含)記錄者無全勤獎。

2、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之假勤作不實之簽報者,依績效管理制度給予雙方考勤分(共30分)作每次各扣2分處理。

3、依績效管理制度,在考核期內出勤率≥99%者,考勤分在滿分基礎上加10分,出勤率≥90%者,考勤分得滿分,出勤率≥80%者,考勤分得20分,出勤率≥65%者,考勤分得10分,出勤率<65%者,考勤分得0分。

七、加班

1、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需事先提出加班申請並經分管經理批准。

2、凡因單位工作需要,要求公休日上班的,員工務必無條件上班,不算加班,不安排輪休。

3、法定節假日加班按300%日工資計勞動報酬。

八、本考勤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執行。

書店管理制度 篇三

圖書館收藏的文獻資料均屬易燃物品,圖書館屬重點消防單位。為保證圖書館的安全,確保國家財產免遭損失,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圖書館內嚴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煙,嚴禁在館內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狀態,置於醒目方便處,做到及時取得來,用得上。

二、嚴禁隨意拉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學校電工經常檢查電線、電路的情況,以防漏電造成火災。

三、經常檢查各種電器設備,發現故障及時維修。

四、下班前,工作人員必須對所在書庫、閲覽室、工作室進行認真核對與檢查,切斷電源,關閉水源,關好門窗,防止造成災害事故

五、本校教工和學生辦妥借閲手續後,方能帶出書刊資料,其他人不得隨意進入書庫。

六、圖書館工作人員要記住火警、盜警的電話號碼,以便及時報警。

七、工作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好各自書庫、閲覽室、工作室的門鎖鑰匙,若不慎丟失,應及時上報並採取措施,防止物品失竊。

書店管理制度 篇四

一、考勤紀律

1、書店營業時間為9:30-21:00,店員須9:00之前到崗,

2、到考勤員處簽到後,立即進入工作崗位。

3、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提前離崗,且無正當理由,視為遲到或早退。月累計遲到和早退三次或三次以上,給予50元負激勵,情節嚴重的扣除業績的30%。

4、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無正當理由,或不按請假程序請假,擅自不來上班,或假期已滿未按時上班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給予50元負激勵,年曠工累計三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合同。

二、員工儀容儀表

1、店員髮型樸素大方,經常梳洗,保持整齊清潔,女店員要化淡粧,嚴禁濃粧豔抹;

2、店員必須穿着整齊、乾淨統一的工作服,佩戴好工號牌。嚴禁穿袒胸服、透明服等奇裝異服,

3、店員工作期間不能穿拖鞋,男店員不能穿短褲。

4、店員工作期間行為舉止落落大方、態度熱情、動作乾脆利落、精力充沛熱情飽滿。站立時,要做到挺胸、收腹、直腰、兩肩自然下垂,不得站立時抖腳;行走時,要挺胸,不可虛頭晃腦,不與顧客搶道;

三、營業開始準備

衞生檢查,員工到崗後要對所負責區域進行徹底清潔,並保證所負責區域全天清潔衞生,若在主管和店長巡查中發現有髒亂,給予10元負激勵。

貨品檢查,員工要確保所負責貨品所有貨品按照類別整理好,並保證全天銷售貨品及時補全,無破損或丟失,如有丟失按價賠償;

設施檢修,員工要檢視店內外各種照明用具、咖啡機、收銀台、設備運轉情況,如有故障迅速報告,以便及時更換或修理;

營業材料檢查,相關人員要確定各種營業用品、備用金、消耗品、單據是否到位,如有不夠及時增補。整理完畢後,各部門統一晨會,主管或店長對前一天的工作進行評點,對當天工作進行分工安排。

四、營業員職責管理

1、接待顧客,不得以貌取人,熱冷區別對待給顧客以臉色看,要誠心誠意,笑臉相迎;

2、回答顧客問題時,不得含糊其辭、更不得冷嘲熱諷、挖苦或污辱語氣;營業期間內,員工要講普通話,嚴禁使用粗俗語言和方言土語,呼叫同事時,不得省去尊稱或用外號呼叫;

3、嚴禁在營業現場與顧客、上級領導爭執、頂撞;

4、嚴禁在背地裏議論同事、領導或顧客,談論書店的經營管理狀況;

5、嚴禁在店內抽煙,嚴禁上班時聚在一塊説話聊天,嬉笑打鬧;

6、嚴禁接待顧客時營業現場化粧或在顧客面前做挖鼻、掏耳、剔牙、伸懶腰、修指甲、梳頭的動作;

7、嚴禁將茶杯、揹包等私人用品放在書枱、書櫃內,要按規定存放好;

8、撿到顧客的東西,要主動地交給主管或店長,不得私藏;

以上條例,如有違反,按每條10-20元給予相關員工負激勵,納入員工基金。

五、收銀員管理

1、平等待人,優質服務,文明接待好每一位顧客,顧客進行商品結帳時,必須微笑禮貌的為顧客進行結帳服務;

2、收銀員要熟悉業務技能,包括收銀機操作、單據填寫、開收據、假幣辨別等;

3、收銀員要保管好收銀台的辦公設備,用品,嚴禁流失,責任到人

4、收銀員因為工作失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照公司規定賠償

5、收銀員不得私自調崗,調班,調休,嚴禁串崗,閒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嚴禁無關人員逗留收銀台,下班人員不得到收銀台與當班人員聊天,否則責任由雙方人員承擔,不可在收銀台做與工作無關的動作

7、不準帶錢上崗,不準私自挪用公款,不準私換外款或將營業款帶出場外,隨時接受主管或領班對備用金的抽查

8、收銀員當班期間大額面較多時,應放入收款機內最下層、5000元以上通知主管或財務人員及時收繳

9、收銀員上崗時不可擅自離開收銀台,也不能因顧客原因離開收銀台,如顧客需要幫助,請相關工作人員代為服務。

10、收銀員如遇特殊情況離開收銀台要告知主管或店長,待有人接崗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

11、如停電及收銀機死機的情況下,經店長同意後可實行開單銷售,恢復電源後在店長監督下再進行錄入

12、書店前台銷售信息要每天下班前備份,備份好之後才能下班;

13、因商品不能掃描而手工以不能操作的情況下,即與收銀主管或前台防損員聯繫,不可擅自離開崗位,並做好錯誤商品資料的記錄

14、收銀機出現故障及自身不能解決的部題應立即上報,嚴禁錯上加錯,並做好向顧客解釋工作

15、收銀員不得向他人泄漏公司祕密及營業狀況和其它信息

16、收銀員不能隨便給顧客輕易承諾,擅作主張

17、以上條款如有違反,給予收銀員及相關員工20-50元負激勵。

六、倉儲管理

1、書店設置專人負責接發貨,要隨時保障電話暢通,接到物流的到貨信息後確認送貨時間(留好對方的送貨人員聯繫電話),安排好工作人員準備接貨。

2、物流送貨到店後,首先確定到貨的件數/包數無誤後店長簽字,店長如不在請採購經理驗貨簽字。

3、收到商品後,店長應安排工作人員對照供貨商開具的清單,對每一種物品的名稱、單價、數量等進行核對,驗收無誤後,再根據採購經理提供的我方採購明細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後,在供應商的清單上簽字,之後呈予採購部經理進行簽字確認。如果採購單上出現不是我方採購的商品或缺少我方採購的商品時,請及時把此信息反饋給採購部經理。

4、所有清單核對無誤後,取樣品後台進行商品信息錄入。

5、根據商品,圖書的信息結合供貨清單進行電腦錄入,最後所得實樣一定是和清單上的數字吻合,如有誤差必須找出原因。錄入完畢後,信息錄入人員在原始單據上簽字確認,並另打印清單。原始單據上交店長,店長簽字後交給採購經理。

6、錄入清單完畢後樣品歸位,進行商品分類。

7、聯繫前台上架。前台工作人員和後台工作人員一起核准打印清單明細並在清單上簽字後商品進入前台。

七、營業結束準備

書店要確保最後一名顧客離開後才能開始整理下班工作,不能提前驅趕顧客;收銀台清帳,打印當天流水單,與手工記賬單和營業款核對清楚後,方可交賬下班;

貨品檢查,確保當天銷售貨品及時補貨,整理貨品保障次日銷售無缺貨無斷貨;店內設施檢查,要確保燈光和用電設備斷電,水閘暖氣設施都處於關閉安全狀態,由店長確保方可下班離開。

書店管理制度 篇五

入館須知:

一、讀者進入閲覽室,需向管理人員出示本人學生證或借書證方可閲覽;未帶證件者,謝絕入內。

二、期刊、報紙只供室內閲讀,概不外借。

三、讀者手頭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報紙,不許多佔;閲後按架上所標名稱復位,不可亂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齊。

四、不得將書包、提包、書籍等帶入室內,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內。

五、愛護期刊、報紙,不得隨意勾畫、寫字、撕頁或開天窗,不得私自將刊物帶出館外,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六、保持室內安靜、衞生,不得喧譁,不得亂扔果皮、紙屑,共同維護良好的閲覽環境。

七、妥善保管借書證,若遺失,讀者立即到圖書館辦理掛失手續。

八、學生每次可借圖書1冊,15天還回或續借,教職工6冊,30天還回或續借,除文學類圖書外,各類圖書在沒有人預約的前提下可續借一次。

九、讀者在辦理借書手續前,要先檢查圖書有無污損、缺頁、缺條碼或其它損壞等,如有損毀,應及時向工作人員聲明,否則一經發現,由借閲者負責。

圖書館開放時間:週一~週五 8:00————17:00

圖書損壞賠償制度:

凡借閲我館書刊如有遺失、撕毀、污損等,原則上必須賠償同版新書刊,確實無法購得同版書刊,則按下列辦法賠償:

(1)損壞書、刊,(如批點、塗改和污損等)視情節輕重按書刊價格的10-20或原價賠償;

(2)遺失書刊賠償。由於書價逐年上漲,遺失書刊罰款比例不能一成不變。

根據歷年漲浮比例,特作如下規定:

1、一般圖書:1985年以前出版圖書;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圖書:5-10倍;1990年以後出版的圖書:3-5倍;每冊圖書另加收0.5元加工費。

2、貴重圖書,工具書,庫存孤本書視情節輕重,參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罰款來乃至報告學校處分。

3、成套圖書的一本,按全套書價賠償;遺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價5-10倍賠償。

4、中外文雜誌散本一本,報紙一份分別按全年,全月價格賠償;期刊,報紙合訂本一冊,按全年價加3倍以上另加裝訂費賠償。

5、凡借出書刊,未經本館同意,不得私自拆散,違者按損壞規則賠償。

書店管理制度 篇六

為了搞好圖書館的安全防範工作,特指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圖書館主管領導應經常對本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館人員的安全意識,結合本館實際情況,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定期對本館各書庫、閲覽室進行安全檢查,使工作人員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使用方法,掌握本館電源的'控制方法。

2、各書庫、閲覽室管理員是其管理庫、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圖書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所管理庫、室的鑰匙,鑰匙遺失必須及時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鑰匙不得擅自轉借或複製。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崗,必須辦好移交手續。

3、館舍門、窗、電由各庫、室管理員負責開啟和關閉,庫、室無人時,必須關閉好門、窗和電源。

4、本館各種設備,由使用人保管,維護並負責其安全,使用人應按設備使用規程進行操作。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強等危險品進館。

6、嚴禁在書庫、閲覽室及庫房內吸煙或用火。

7、圖書館外借開放期間,學生必須安全有序的進出,不得擁擠。遇特殊情況管理人員必須組織學生按疏散路線疏散。

8、本館人員和讀者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非本館人員須在本館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庫房。

9、寒暑假或節假日閉館期間,應做好安全檢查和防範工作。

10、全館人員要認真遵守並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任何人都有權制止有損本館安全的傾向和行為。

書店管理制度 篇七

圖書館是為學校教育、教學和教學研究服務的教育機構,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的讀書興趣和閲讀能力、提供教育教學情報資料等認真做好服務工作。為規範學校圖書館管理工作,發揮學校圖書的最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圖書管理員要認真學習管理業務知識,做好圖書管理工作,為教育教學服務。

二、圖書管理員在新書到室後,要及時做好驗收、登記、編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書刊資料的流通。

三、圖書館需建立圖書總括登記、個別登記和註銷登記三個帳冊,做到帳物相符。

四、圖書館要逐步實現自動化管理,建立圖書和期刊數據庫。利用網絡實現網上查詢、借閲、統計、賬冊打印等工作。

五、圖書分類應使用國家標準《中國圖書館分類法》;期刊分類應使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期刊分類表》。圖書著錄應以國家標準《普通圖書著錄規則》為依據;期刊著錄應以國家標準連續出版物著錄規則》為依據。

六、嚴格執行圖書借閲制度。根據教學和學生的需要建議學校及時添置圖書。

七、對於珍貴文獻、資料要妥善保存,非經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對於破損書籍應及時修補,延長使用壽命。

八、做好圖書室、閲覽室衞生整潔工作,並督促讀者保持室內安靜。

九、認真制訂書刊資料的選購標準,使之結構合理、複本量適當,不斷提高藏書質量。對於內容陳舊、過時不宜流通、借閲率不高、複本量過和破損無法整修的圖書要定期剔除,及時註銷。

十、教工調離、學生休學、退學和畢業離校,均需主動還清全部書刊,並交回借書證,否則,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書店管理制度 篇八

為了維護圖書館內部治安秩序,全館職工必須提高警惕,增強責任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公共財產和人員安全,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鼠、防蟲、防塵等“六防”工作。

一、本館人員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自覺做到遵紀守法,堅決制止一切對圖書館安全不利的現象。

二、堅持值班制度,落實責任到人。

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查水、電、防火、防盜等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消除隱患。

如有意外,立即報告館領導和有關部門,迅速處理解決。

三、加強節假日的安全防範工作,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員。

四、增強責任觀念。

全館工作人員要盡職盡責,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防止被盜和館內財產流失,貴重設備要有專人保管。

各庫、室的鑰匙由專人保管,如有丟失要及時報告。

五、杜絕一切帶明火的裝置進入圖書館,嚴禁在館內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強、劇毒等危險品入內。

六、本館人員和讀者都必須嚴格遵守入庫制度,非本庫、室管理人員,未經許可禁止入內。

參觀人員經領導批准後,必須有專人陪同。

七、館舍門、窗、水、電實行分區包乾。

各庫、室下班前,一定要將燈熄滅,切斷一切電源,將門、窗、關好、鎖好,堵塞漏洞,確保安全。

書店管理制度 篇九

(一)圖書館服務對象僅限於本校師生。

(二)為了給家創造一個幽雅寧靜的環境,凡到圖書室借閲者,嚴禁吃東西、吐痰、亂扔果皮、吸煙。借閲者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褲頭,嚴禁聲喧譁、不得搶佔座位等,以免影響他人。

(三)借閲者進入室後,一律到借閲處登記簽名,放下借書證,方可進行借閲。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冊圖書,如果閲覽,將代書板放在圖書相應位置上,然後歸座閲覽;如果借圖書,請把圖書拿到借閲處登記;不得在圖書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響他人取圖書。

(五)閲覽者在閲覽時,應愛護圖書,不得摺頁、勾畫、撕毀,違者酌情罰款。

(六)借書者,將圖書拿到借閲處後,經檢查儀檢查並由計算機處理後,由圖書管理員將借書證和所借圖書一併交還給借書者後,方可離開。

(七)閲覽者在閲覽時,不得將書攜帶出室外。若有違章,並停止借閲權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