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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廠管理崗位職責【精彩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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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廠管理崗位職責【精彩多篇】

工廠規章制度 篇一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2、春節假期為7天(年七年級至年初七)。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七年級至年九年級),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七年級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以上之管理規定,於即日起實施,監督者為人事部。如有未盡之事宜或有特殊情況,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工廠規章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 律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 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 請假制度

(一) 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 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 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 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 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 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 工作紀律

(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衞。

(三) 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 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脱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 組織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 生產紀律

(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衞

第十一條 安全、消防、保衞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 對來公司聯繫業務(工作)者,門衞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繫,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 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 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 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 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 ua 十七條 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 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 獎 勵

第二十條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 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 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 通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 處 罰

第二十四條 “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 “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 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 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 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 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 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 20__年 1月 29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佈的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工廠規章制度 篇三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住宿員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准,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牀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牀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後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共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衞生值日表,監督衞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設備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並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共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

(四)紀律管理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牀、卧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2、集體宿舍牀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並按時限返回。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4、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內外牆壁、櫥櫃、門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7、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動物,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物。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8、嚴禁宿舍白天無人時應關閉照明燈。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及時上報公司。

4、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予以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衞生管理

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2、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衞生。

(七)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齊、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牀單平整,其他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鞋子有序擺放於鞋櫃內或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衞生間內,並置面盆於桶上。

5、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陽台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衞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八)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並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2、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過相關人員檢查。

四、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內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6、經常不在員工宿舍住宿但仍然佔用牀位的;

五、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__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工廠規章制度 篇四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於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則將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的罰款。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按每分鐘1元計算,如超過10分鐘,視情節進行處理;

2、如早退5分鐘內按每分鐘5元計算,如超過5分鐘,視情節論處。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並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後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內廠方有權隨時解僱,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一個月後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後,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未滿一個月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後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後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後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後交總經理簽名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後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辭職的員工,廠方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如在一個月內沒招到合適人員,公司則有權推遲離職期限,工資可考慮離職就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後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後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於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2、飲酒或酗酒後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3、威脅或散佈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7、管理人員濫用權利或私泄報復者;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9、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於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4、工作

時間大聲説話者;5、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5、上班時間聊天,看書刊雜誌,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6、隨地吐痰,亂丟食物;7、未經批准打聽私人電話的;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9、挑撥是非,亂傳閒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併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採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於抵制不正之風,事蹟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權限,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審核,呈報總經理批准方可獲得獎勵。

工廠規章制度 篇五

第一條、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配方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着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衞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乾淨。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找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説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説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密封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籤、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後檢查、核對(產品名稱,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説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預混料生產時必須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蝕。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誌。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佈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並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第六條、工廠規章制度需要遵循的原則

1、個人利益小於廠裏利益,廠裏利益小於國家利益。誠信守法,遵守廠裏的規章制度是每個員工必須做到的。

2、在不要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廠裏所有人應聽從王志宏同志一切安排,不聽從者看情節輕重按廠規處理。

3、在上班期間廠裏出現任何緊急情況廠長應及時向總經理彙報。如不彙報出現不必要的損失有廠長負責。

第七條、工廠每天的規章制度

1、我廠員工每天早晨8:00上班,有廠長點名。總經理不定期抽查。遲到五分鐘扣工資10元。遲到30分鐘,扣除當天工資。員工有事情應像廠長請假再有總經理批示,如無故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或開除。

總經理職責:總經理應帶領全體員工做好各項工作。搞好團結。儲備資源。保證工資按時發放。

廠長職責:廠長應帶領全長員工搞好生產,抓好質量,秉公執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項總經理交給的工作,搞好團結。如果因配方出現質量問題給我廠造成較大的損失應有廠長負責。廠裏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廠長應該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職責:及時考察市場,瞭解市場材料的差價。如果因材料給我廠造成嚴重的損失應有材料科長負責。

員工職責:

1、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廠長交給的的工作。

3、愛護廠裏模具,如果故意損壞按原價賠償。

未盡事宜,另做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