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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全文2017新版版【原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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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全文2017新版版【原文】【多篇】

2021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心得體會 篇一

XX月XX日下午3:50,王燕書記、李建強院長、郭泰辰老師,謝超老師和八位預備黨員在8I-102開展了“三嚴三實”教育活動,進行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政治理論學習活動。

首先,王書記給我們講述了提出的“三嚴三實”的重要論述,詮釋了“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人要實”的基本要求。同時,關於對黨員提出的“五個必須和五個不允許”,王書記也希望學生預備黨員能有所警醒與借鑑。

李院長接着強調了相關政治紀律,向預備黨員傳達了的兩個觀點:一是做明白人,做局中人,二是做好定位,明確個人身份。

隨後,龔小寶、徐海雅、鞠敏、楊明星、黃煜、李凌霄等同學依次與大家分享了準則前六條的學習,要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持黨性,根絕派性、要講真話,言行一致、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的意見。

郭老師在與學生黨員一起對前六條進行了具體學習。為了結合實際情況,郭老師首先向學生黨員解釋了黨員幹部的身份與地位,以便黨員們能更好地認識自己的身份,做好實事。希望學生黨員幹部能夠以各種學習方式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領會《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論述摘編》等相關文件,制定相應的學習計劃,以便大家更好地瞭解黨的思想以及最新動態。

最後,謝老師提出“嚴明政治紀律,嚴守政治規矩”的主題教育的學習活動,要求大家守紀律、守規則、守作風,把學習精神落實、落細並見於行動。

2021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心得體會 篇二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簡稱《準則》),與1980年通過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既相互聯繫、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創新發展,系統總結近年來尤其是黨的XX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舉措、新經驗、新成果,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準則》明確了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標、原則、任務、舉措,從12個方面作出具體規定,為我們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讓這個熔爐“熱”起來提供了基本遵循。

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新形勢下,我們黨面臨“四大考驗”、“四種危險”,黨內政治生活庸俗化、隨意化、平淡化的問題依然存在,我們要奪取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的勝利,就必須用好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根據時代發展和管黨治黨的新要求制定《準則》,是完善“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需要、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解決黨內存在突出矛盾和問題的需要,是我們黨的建設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貫徹落實《準則》,讓黨內政治生活的熔爐“熱”起來,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羣眾路線,按照六中全會提出的“四個着力”要求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努力在全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是一篇大文章,既要謀篇佈局,又要抓細抓實。要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首要任務,堅定“四個自信”,築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把共產黨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靈魂立起來;要抓好紀律嚴明這個重要內容,把紀律挺在前面,用鐵的紀律從嚴治黨,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保證全黨令行禁止;要按照堅持根本宗旨、保持血肉聯繫的根本要求,為羣眾辦實事、解難事,當好人民公僕;要用好正確選人用人導向這個組織保證,認真落實好乾部標準,大力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以用人環境的風清氣正促進政治生態的“山清水秀”;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使黨內政治生活更加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使之成為煅煉黨性、提高覺悟、強身治病的熔爐;要着眼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務,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和制度防線,着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

風成於上,俗化於下。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子帥以正,孰敢不正?”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既模範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又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認真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才能作出表率、樹立標杆,為開展好黨內政治生活提供上率下行、層層傳導的強大動力。

磨礪鋭鋒芒,百鍊始成鋼。讓我們行動起來,在貫徹落實《準則》的實踐中不斷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全面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使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全文)2017最新版 篇三

(2017年10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

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在長期實踐中,我們黨堅持把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作為黨的建設重要任務來抓,形成了以實事求是、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羣眾、批評和自我批評、民主集中制、嚴明黨的紀律等為主要內容的黨內政治生活基本規範,為鞏固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生機活力積累了豐富經驗,為保證完成黨在各個歷史時期中心任務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九八○年,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深刻總結歷史經驗特別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訓,制定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為撥亂反正、恢復和健全黨內政治生活、推進黨的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則和規定今天依然適用,要繼續堅持。

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狀況總體是好的。同時,一個時期以來,黨內政治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在一些黨員、幹部包括高級幹部中,理想信念不堅定、對黨不忠誠、紀律鬆弛、脱離羣眾、獨斷專行、弄虛作假、庸懶無為,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好人主義、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拜金主義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突出,任人唯親、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現象屢禁不止,濫用權力、貪污受賄、腐化墮落、違法亂紀等現象滋生蔓延。特別是高級幹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慾薰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夥夥、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這些問題,嚴重侵蝕黨的思想道德基礎,嚴重破壞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嚴重損害黨內政治生態和黨的形象,嚴重影響黨和人民事業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繼續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黨的建設,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

黨的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身體力行、率先垂範,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集中整飭黨風,嚴厲懲治腐敗,淨化黨內政治生態,黨內政治生活展現新氣象,贏得了黨心民心,為開創黨和國家事業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證。

歷史經驗表明,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為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經受“四大考驗”、克服“四種危險”,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準則。

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羣眾路線,着力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着力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着力維護黨中央權威、保證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努力在全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範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範、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範。

一、堅定理想信念

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是中國共產黨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靈魂,也是保持黨的團結統一的思想基礎。必須高度重視思想政治建設,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務。

理想信念動搖是最危險的動搖,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險的滑坡。全黨同志必須把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作為畢生追求,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不斷改造主觀世界,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不斷增強政治定力,自覺成為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堅定信仰者和忠實實踐者;必須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以實際行動讓黨員和羣眾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強大力量。

全體黨員必須永遠保持建黨時中國共產黨人的奮鬥精神,把理想信念的堅定性體現在做好本職工作的過程中,自覺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而苦幹實幹,在勝利時和順境中不驕傲不自滿,在困難時和逆境中不消沉不動搖,經受住各種讚譽和誘惑考驗,經受住各種風險和挑戰考驗,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堅定理想信念,必須加強學習。思想理論上的堅定清醒是政治上堅定的前提。全黨必須毫不動搖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黨的各級組織必須堅持不懈抓好理論武裝,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自覺抓好學習、增強黨性修養。把馬克思主義理論作為必修課,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黨章黨規,不斷提高馬克思主義思想覺悟和理論水平。系統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學會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特別是要聚焦現實問題,不斷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適應時代進步和事業發展要求,廣泛學習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以及哲學、歷史、法律、科技、國防、國際等各方面知識,提高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法治思維、底線思維能力,提高領導能力專業化水平。

堅持和創新黨內學習制度。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等制度為主要抓手,各級黨組織要定期開展集體學習。黨員、幹部每年要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領導幹部要定期參加黨校學習。堅持開展黨內集中學習教育。各級黨組織要加強督促檢查,把學習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堅持中央領導同志作專題報告制度。健全黨內重大思想理論問題分析研究和情況通報制度,強化互聯網思想理論引導,把深層次思想理論問題講清楚,幫助黨員、幹部站穩政治立場,分清是非界限,堅決抵制錯誤思想侵蝕。

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是黨和國家的生命線、人民的幸福線,也是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開展的根本保證。必須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把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這兩個基本點統一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偏離和動搖。

全黨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聚精會神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努力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打下堅實物質基礎。

全黨必須毫不動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根本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做到頭腦清醒、立場堅定,矢志不移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全黨必須毫不動搖堅持改革開放,發揮羣眾首創精神,勇於自我革命,勇於推進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創新,堅定不移實施對外開放基本國策,決不能安於現狀、墨守成規。新形勢下,黨領導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為了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

全黨必須把堅持黨的思想路線貫穿於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全過程,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堅持理論聯繫實際,一切從實際出發,在實踐中檢驗真理和發展真理,既反對各種否定馬克思主義的錯誤傾向,又破除對馬克思主義的教條式理解。堅持從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出發,不斷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不斷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

全黨必須堅決捍衞黨的基本路線,對否定黨的領導、否定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否定改革開放的言行,對歪曲、醜化、否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言行,對歪曲、醜化、否定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曆史、人民軍隊歷史的言行,對歪曲、醜化、否定黨的領袖和英雄模範的言行,對一切違背、歪曲、否定黨的基本路線的言行,必須旗幟鮮明反對和抵制。

考察識別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首先看是否堅定不移貫徹黨的基本路線。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態度曖昧,不能動搖基本政治立場,不能被錯誤言論所左右。當人民利益受到損害、黨和國家形象受到破壞、黨的執政地位受到威脅時,要挺身而出、亮明態度,主動堅決開展鬥爭。對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沒有立場、沒有態度、無動於衷、置身事外,在錯誤言行面前不抵制、不鬥爭,明哲保身、當老好人等政治不合格的堅決不用,已在領導崗位的要堅決調整,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處理。

三、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

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保證全黨令行禁止,是黨和國家前途命運所繫,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必須堅持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核心是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一個國家、一個政黨,領導核心至關重要。全黨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黨的各級組織、全體黨員特別是高級幹部都要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

涉及全黨全國性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只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和解釋。各部門各地方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可以向黨中央提出建議,但不得擅自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對黨中央作出的決議和制定的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向黨組織提出保留意見,也可以按組織程序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黨中央提出。

全黨必須自覺服從黨中央領導。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人民軍隊,各人民團體,各地方,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其黨組織都要不折不扣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

全黨必須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全國人大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其黨組織要定期向黨中央報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項或作出重大決定要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執行黨中央重要決定的情況要專題報告。遇有突發性重大問題和工作中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情況緊急必須臨機處置的,要盡職盡力做好工作,並迅速報告。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在黨中央領導下開展工作,同級各個組織中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自覺接受同級黨委領導、向同級黨委負責,重大事項和重要情況及時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

全黨必須自覺防止和反對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對黨中央決策部署,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都不準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不準先斬後奏,更不準口是心非、陽奉陰違。屬於部門和地方職權範圍內的工作部署,要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為前提,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但決不允許自行其是、各自為政,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四、嚴明黨的政治紀律

紀律嚴明是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的重要保障,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必須嚴明黨的紀律,把紀律挺在前面,用鐵的紀律從嚴治黨。

堅持紀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黨內決不允許存在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組織和特殊黨員。每一個黨員對黨的紀律都要心存敬畏、嚴格遵守,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違反黨的紀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堅決同一切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作鬥爭。

政治紀律是黨最根本、最重要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基礎。全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員不準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不準泄露黨和國家祕密,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準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黨員不準搞封建迷信,不準信仰宗教,不準參與邪教,不準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

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準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對那些投機取巧、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的人,要嚴格防範,依紀依規處理。堅決防止野心家、陰謀家竊取黨和國家權力。

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對黨忠誠老實、光明磊落,説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如實向黨反映和報告情況,反對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反對弄虛作假、虛報浮誇,反對隱瞞實情、報喜不報憂。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説假話。凡因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的,凡因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騙取榮譽、地位、獎勵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的,都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追責。對堅持原則、敢於説真話的同志,要給予支持、保護、鼓勵。

黨內不準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對領導人的宣傳要實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給領導人祝壽、送禮、發致敬函電,禁止在領導幹部國內考察工作時組織迎送、張貼標語、敲鑼打鼓、鋪紅地毯、舉行宴會等。

黨的各級組織必須擔負起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責任,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要堅決批評制止,不能聽之任之。黨的各級組織和紀律檢查機關要加強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執行紀律寬鬆軟的問題。

五、保持黨同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

人民立場是黨的根本政治立場,人民羣眾是黨的力量源泉。我們黨來自人民,失去人民擁護和支持,黨就會失去根基。必須把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保持黨同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作為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全黨必須牢固樹立人民羣眾是歷史創造者的歷史唯物主義觀點,站穩羣眾立場,增進羣眾感情。黨的各級組織、全體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貫徹黨的羣眾路線,做到一切為了羣眾,一切依靠羣眾,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為羣眾辦實事、解難事,當好人民公僕。堅持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決不允許在羣眾面前自以為是、盛氣凌人,決不允許當官做老爺、漠視羣眾疾苦,更不允許欺壓羣眾、損害和侵佔羣眾利益。改進和創新聯繫羣眾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調查等制度,利用傳統媒體和互聯網等各種渠道瞭解社情民意,傾聽羣眾呼聲,密切黨羣幹羣關係,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一致起來,着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

全黨必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以身作則。反對形式主義,重在解決作風飄浮、工作不實,文山會海、表面文章,貪圖虛名、弄虛作假等問題。反對官僚主義,重在解決脱離實際、脱離羣眾,消極應付、推諉扯皮,作風霸道、迷戀特權等問題。反對享樂主義,重在解決追名逐利、貪圖享受,講究排場、玩物喪志等問題。反對奢靡之風,重在解決鋪張浪費、揮霍無度,驕奢淫逸、腐化墮落等問題。堅持抓常、抓細、抓長,特別是要防範和查處各種隱性、變異的“四風”問題,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常態化、長效化。

黨的各級組織、全體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提高做羣眾工作能力,既服務羣眾又帶領羣眾堅定不移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把黨的主張變為羣眾的自覺行動,引領羣眾聽黨話、跟黨走。堅決反對命令主義,堅決反對“尾巴主義”,不允許為了個人政績、選票和形象脱離實際隨意決策、隨便許願。

堅持領導幹部調查研究、定期接待羣眾來訪、同幹部羣眾談心、羣眾滿意度測評等制度。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羣眾,多到條件艱苦、情況複雜、矛盾突出的地方解決問題,千方百計為羣眾排憂解難。領導幹部下基層要接地氣,輕車簡從,瞭解實情,督查落實,解決問題,堅決反對作秀、譁眾取寵。對一切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的行為,要嚴肅問責追責,依紀依法處理。在應對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發事件、重大自然災害事件等事件中,領導幹部必須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及時迴應社會關切。

黨員、幹部必須顧全大局,自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遇到涉及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問題應該通過正常渠道向上級反映,積極主動做好化解社會矛盾、防控社會風險工作,不準組織、參與、縱容擾亂社會秩序的非法活動。

六、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是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開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始終堅持,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違反這項制度。

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凡屬重大問題,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按少數服從多數作出決定,不允許用其他形式取代黨委及其會(或黨組)的領導。落實黨委會(或黨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健全會向全委會定期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制度,堅決反對和防止獨斷專行或各自為政,堅決反對和防止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實,堅決反對和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各級黨委(黨組)要善於觀大勢、抓大事、管全局,及時發現和解決矛盾和難題,不上推下卸,不留後遺症。建立上級組織在作出同下級組織有關重要決策前徵求下級組織意見的制度。

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增強全局觀念和責任意識,在研究工作時充分發表意見,決策形成後一抓到底,不得違背集體決定自作主張、自行其是。堅決反對和糾正當面不説、背後亂説,會上不説、會後亂説,當面一套、背後一套等錯誤言行。堅持講原則、講規矩,共同維護堅持黨性原則基礎上的團結。

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必須發揚民主、善於集中、敢於擔責。在研究討論問題時要把自己當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員,充分發揚民主,嚴格按程序決策、按規矩辦事,注意聽取不同意見,正確對待少數人意見,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支持班子成員在職責範圍內獨立負責開展工作,堅決防止和克服名為集體領導、實際上個人或少數人説了算,堅決防止和克服名為集體負責、實際上無人負責。

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行黨組織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但在上級或本級黨組織改變決定以前,除執行決定會立即引起嚴重後果等緊急情況外,必須無條件執行已作出的決定。

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按規定向上級黨委報備,無正當理由、未向上級黨委報備不得調整。領導幹部要自覺服從組織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組織討價還價、不服從組織安排。領導幹部不準把分管工作、分管領域和地方當作“私人領地”,不準搞獨斷專行。

在黨的工作和活動中,該以組織名義出面不能以個人名義出面,該由集體研究不能個人擅自表態,不允許用個人主張代替黨組織的主張、用個人決定代替黨組織的決定。

七、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

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是黨內政治生活積極健康的重要基礎。要堅持和完善黨內民主各項制度,提高黨內民主質量,黨內決策、執行、監督等工作必須執行黨章黨規確定的民主原則和程序,任何黨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壓制黨內民主、破壞黨內民主。

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黨的各級委員會作出重大決策部署,必須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凝聚智慧和力量,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必須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保障全體黨員平等享有黨章規定的黨員權利、履行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堅持黨內民主平等的同志關係,黨內一律稱同志。任何黨組織和黨員不得侵害黨員民主權利。

暢通黨員參與討論黨內事務的途徑,拓寬黨員表達意見渠道,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的政治氛圍。健全黨內重大決策論證評估和徵求意見等制度。黨的各級組織對重大決策和重大問題應該採取多種方式徵求黨員意見,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發表不同意見,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黨中央提出。推進黨務公開,發展和用好黨務公開新形式,使黨員更好了解和參與黨內事務。

黨內選舉必須體現選舉人意志,規範和完善選舉制度規則。黨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選舉人依照規定自主行使選舉權,堅決反對和防止侵犯黨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現象,堅決防止和查處拉票賄選等行為。

堅持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未經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開黨的代表大會。落實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實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參與重大決策、參加重要幹部推薦和民主評議、列席黨委有關會議、聯繫黨員羣眾等制度。更好發揮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及委員作用。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暢通黨員表達意見、要求撤換不稱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渠道。按期進行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和支部委員會換屆。

黨員有權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提倡實名舉報。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黨組織既要嚴肅處理對舉報者的歧視、刁難、壓制行為特別是打擊報復行為,又要嚴肅追查處理誣告陷害行為。對受到誹謗、誣告、嚴重失實舉報的黨員,黨組織要及時為其澄清和正名。要保障黨員申辯、申訴等權利。對執紀中的過錯或違紀行為,要依規及時糾正、消除影響並追究有關組織和人員的責任。

八、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

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組織保證。必須嚴格標準、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規範程序,使選出來的幹部組織放心、羣眾滿意、幹部服氣。

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幹部條件,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把公道正派作為幹部工作核心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做到公道對待幹部、公平評價幹部、公正使用幹部。

選人用人必須強化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確保每個環節都規範操作。組織部門要嚴格按政策、原則、制度辦事,實事求是考察評價幹部,敢於為幹部説公道話,敢於抵制選人用人中的違規行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選人用人導向。加強選人用人監督問責,對用人失察失誤的嚴肅追究責任。

黨的各級組織必須自覺防範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種種偏向。堅決禁止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堅決禁止向黨伸手要職務、要名譽、要待遇行為,堅決禁止向黨組織討價還價、不服從組織決定的行為。堅決糾正唯票、唯分、唯生產總值、唯年齡等取人偏向,堅決克服由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傾向。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黨的幹部政策,不準任人唯親、搞親親疏疏,不準封官許願、跑風漏氣、收買人心,不準個人為幹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遞條子。領導幹部不得干預曾經工作生活過的地方、曾經工作過的單位和不屬於自己分管領域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地方和單位黨組織要抵制這種違反黨的組織原則的行為。

任何人都不準把黨的幹部當作私有財產,黨內不準搞人身依附關係。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能搞家長制,要求別人唯命是從,特別是不能要求下級辦違反黨紀國法的事情;下級應該抵制上級領導幹部的這種要求並向更上級黨組織直至黨中央報告,不應該對上級領導幹部無原則服從。規範和純潔黨內同志交往,領導幹部對黨員不能頤指氣使,黨員對領導幹部不能阿諛奉承。

幹部是黨的寶貴財富,必須既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誠關愛,鼓勵幹部幹事創業、大膽作為。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幹部,幫助其認識和改正錯誤。不得混淆幹部所犯錯誤性質或誇大錯誤程度對幹部作出不適當的處理,不得利用幹部所犯錯誤泄私憤、打擊報復。

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牢記空談誤國、實幹興邦,踐行正確政績觀,發揚釘釘子精神,力戒空談,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做到守土盡責。各級領導幹部要無私無畏,做到面對矛盾敢於迎難而上,面對危險敢於挺身而出,面對失誤敢於承擔責任。黨的各級組織要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對不擔當、不作為、敷衍塞責的幹部要嚴肅批評,必要時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處分;對失職瀆職的要嚴肅問責,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責,依紀依法處理。

九、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黨的組織生活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和載體,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必須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各項制度,創新方式方法,增強黨的組織生活活力。

全體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增強黨的意識,時刻牢記自己第一身份是黨員。任何黨員都不能遊離於黨的組織之外,更不能凌駕於黨的組織之上。每個黨員無論職務高低,都要參加黨的組織生活。黨組織要嚴格執行組織生活制度,確保黨的組織生活經常、認真、嚴肅。

堅持“三會一課”制度。黨員必須參加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和上黨課,黨支部要定期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三會一課”要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鍊,堅決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娛樂化、庸俗化。領導幹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堅持黨員領導幹部講黨課制度。每個黨員都要按規定自覺交納黨費,黨費使用和管理要公開透明。

2021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心得體會 篇四

庸俗化是黨內生活的腐蝕劑。防止和克服這一問題,堅持不懈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鬥性,不斷提高黨內政治生活質量和水平。

嚴格的黨內生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是解決黨內存在問題、加強黨員幹部黨性鍛鍊的有效途徑,也是保持黨的團結統一、增強黨的生機活力的重要措施。一個領導班子強不強、有沒有戰鬥力,與黨內政治生活嚴不嚴格密切相關;一個黨員幹部黨性強不強、有沒有感召力,也同是否經受過嚴格的黨內生活鍛鍊密切相關。從領導幹部到普通黨員都嚴格按照黨章過組織生活,人人都在組織中,人人都在監督中,是各級黨組織始終保持強大凝聚力戰鬥力的根本原因。

黨的以來,特別是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展開以來,黨內政治生活得到明顯加強。但是,隨着社會環境和條件的變化,一些消極的東西不斷滲透到黨內政治生活中來,黨內生活不經常、不認真、不嚴肅的問題依然存在。有的黨組織軟弱渙散,政治性淡薄、原則性缺失、戰鬥性減弱,一些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遊離於黨組織之外。有的好人主義盛行,民主生活會流於形式,批評和自我批評開展不起來,思想交鋒“你好我好”,甚至搞變相表揚、相互吹捧那一套;有的自由主義氾濫,把個人凌駕於黨組織之上,搞個人説了算,主要領導“一言堂”,班子其他成員“看臉色”,工作決策“一致通過”,出了問題集體負責,破壞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

黨內政治生活庸俗化,破壞黨內風氣,腐蝕黨員幹部思想,削弱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損害黨的形象和事業。一些黨員幹部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與黨內政治生活不健全、不嚴格有很大關係。現在,我們正在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黨面臨許多新的考驗和挑戰。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堅持從嚴治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和緊迫。如果沒有積極健康的黨內生活,必然無法打造一支過硬的先鋒隊伍,實現中國夢強軍夢就是一句空話。

小平同志指出,對黨內製度“要當作法律一樣堅決執行”。不論是歷史經驗,還是教育實踐活動,都表明一個共同的規律:黨的建設的成效來自從嚴要求、從嚴管理,黨內存在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嚴格黨內政治生活,要突出一個“嚴”字,制度要嚴、紀律要嚴、執行要嚴,對各種違法違紀現象毫不留情、決不手軟,依照法律法規嚴肅懲處,實行“零容忍”,真正使嚴格的黨內生活成為解決黨內自身問題的重要途徑。

嚴格黨內政治生活,領導幹部是關鍵。上行下效,源清流潔。黨員領導幹部的行為關係黨內生活的質量,具有重要示範和導向作用。領導幹部要堅持以上率下,帶頭貫徹民主集中制,帶頭強化監督約束,帶頭執行各項紀律,帶頭髮揚民主作風,生活在“一班人”之中,不凌駕於“一班人”之上;高人一籌,不高人一等;用好一票之權,不搞一人專斷,營造健康民主的黨內生活氛圍。

教育實踐活動有盡時,改進作風無窮期。我們要把教育實踐活動中好的經驗做法固化下來、形成制度,嚴格遵守《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若干規定》,在嚴格的黨內生活中反覆鍛鍊,堅強黨性,百鍊成鋼。

2021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心得體會 篇五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將全黨工作的着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建設上來。在新的歷史時期必須認真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搞好黨風,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在全黨和全國範圍內造成一個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即有自由又有紀律,既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又有統一意志、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革命熱情和工作積極性,團結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勝利實現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的偉大任務。

我們黨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特別是經過延安整風運動和黨的第七次代表大會,全面總結了處理黨內關係的正反兩方面的經驗,逐步形成了以實事求是、理論聯繫實際、黨員和領導密切聯繫羣眾、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持民主集中制為主要內容的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全黨同志遵循這些準則,空前團結,步調一致,取得了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勝利。

全國解放以後,在社會主義革命的建設中,廣大黨員基本上堅持了黨的好傳統好作風。但是,由於革命鬥爭勝利和黨在全國處於執政黨地位而在一部分同志中產生的驕傲自滿情緒,由於黨和國家的民主集中制不夠健全,由於封建階級和資產階級思想的影響,黨內脱離實際、脱離羣眾、主觀主義、官僚主義、獨斷專行、特權思想等不良傾向有所發展,同時在黨內鬥爭的指導上發生了一些缺點和錯誤,黨內正常的政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損害。特別是在“”期間,林彪、“_”出於篡黨奪權的需要,利用當時黨所犯的嚴重錯誤,大搞封建法西斯主義,無政府主義和派性分裂活動,肆意踐踏黨規黨法,取消黨的領導,使黨的組織,黨員的黨性觀念,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都遭到了極其嚴重的破壞。粉碎“_”以來,黨中央大力整頓黨風黨紀,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已經有所恢復。但是,治癒林彪、“_”給黨造成的創傷,還需要進行廣泛深入的教育和艱鉅複雜的鬥爭。為了全面恢復和進一步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健全黨的民主生活,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增強黨的團結,鞏固黨的組織和紀律,提高黨的戰鬥力,中央根據目前黨的狀況,向全黨重申黨內政治生活的下列準則。

一、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

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是黨內政治生活準則中最根本的一條。黨中央所提出的政治路線,其基本內容是,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幹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這是一條反映全國人民最高利益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路線,全黨同志必須堅決貫徹執行。

思想路線是黨制定和執行政治路線的基礎。黨的思想路線要求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我們黨一貫倡導的辯證唯物主義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根本點就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繫實際,實事求是。林彪“_”長期歪曲、篡改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違反它的精神實質,離開實踐標準,把毛澤東同志説的每句話者當作真理,都當作法律和教條,嚴重地束縛了人們的思想。所以必須強調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以實踐作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只有這樣,才能發展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才是真正捍衞和高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偉大旗幟。

堅持正確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必須反對兩種錯誤的思想傾向。

一是要反對思想僵化,反對一切從本本出發。那種本本上有的不許改動,本本上沒有的不許説、不許做的思想,是一種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是執行黨的政治路線的巨大障礙。我們看形勢、想問題、辦事情,一定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一定要把馬列主義的基本原理同當前的國內外形勢發展結合起來;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一定要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結合起來,進行實事求是的研究,以解決當前革命鬥爭和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理論和實際問題。

二是要反對和批判否定社會主義道路,否定無產階級專政,否定黨的領導,否定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的錯誤觀點和修正主義思潮。社會主義是中國走向繁榮富強的唯一正確的道路;無產階級專政是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勝利的保障;黨是領導全國人民實現現代人的核心力量;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指導我們進行革命的建設的理論基礎。在實現四個現代化的鬥爭中必須始終堅持這四項基本原則。

黨的各組織、各部門、每一個共產黨員,都要自覺地、堅定不移地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對黨的路線和黨的領導採取對抗、消極抑制或陽奉陰違的兩面派態度,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

二、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

集體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之一。人中央到基層的各級黨的委員會,都要按照這一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是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幹部的重要任免、調動和處理,羣眾利益方面的重要問題,以及上級領導機關規定應由黨委集體決定的問題,應該根據情況分別提交黨的委員會、黨委會或書記處、黨組集體討論決定,而不得由個人專斷。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許用其他形式的組織取代黨委員會及其會的領導。成立研究處理任何專題的組織,必須在領導之下進行工作,不得代替,更不得凌駕於黨委之上。

在黨委內,決定問題要嚴格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書記和委員不是上下級關係,書記是黨的委員會中平等的一員。書記或第一書記要善於集中大家的意見,不允許搞“一言堂”、家長制。

各個領導成員之間,要互相支持、互相諒解、善於合作。大家都要自覺地維護黨委集體領導的威信。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時候,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與人為善。會討論重大問題,要讓大家暢所欲言,各抒己見,討論中發生了分歧,既要認真考慮少數人的意見,又不可議而不決,耽誤工作。

堅持集體意見,並不是降低和否定個人的作用,集體領導必須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要明確地規定每人領導成員所負的具體責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不要事無鉅細統統拿到黨委會上討論。

在分工負責中,書記或第一書記擔負着組織黨委的活動和處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責任。不應藉口集體領導而降低和抹煞書記或第一書記在黨委會中的重要作用。

要按照馬克思主義的原則,正確認識和處理領袖、政黨、階級和羣眾的關係。對領導人的宣傳要實事求是,禁止無原則的歌功頌德。不許用剝削階級的阿諛之詞稱頌無產階級的領導人,不許歪曲歷史和捏造事實來宣揚領導人的功績。禁止給領導人祝壽、送禮、發致敬函電。對活着的人不許設紀念館,對已故的領袖們不應多設紀念館。禁止用黨領導人的名字作街名、地名、企業和學校的名字。除外事活動外,禁止在領導人外出時組織迎送,張貼標語,敲鑼打鼓,舉行宴會。

三、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

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林彪、“_”搞極左路線和無政府主義,既破壞了民主,又破壞了集中;既破壞了自由,又破壞了紀律。這種無政府主義流毒,至今沒有肅清。因此,必須嚴肅地重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原則。每個黨員要把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作為自己言論和行動和準則。

每個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委的成員,都必須堅持執行黨委的決定。如果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者向上一級黨委提出聲明,但在上級或本級黨委改變決定以前,除了執行決定會立即引起嚴重後果的非常緊急的情況之外,必須無條件地執行原來的決定。

必須反對和防止分散主義。全黨服從中央,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首要條件,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根本保證。任何部門、任何下級組織和黨員,對黨的決定採取各行其是、各自為政的態度,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公開地或者變相地進行抑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嚴重違反黨紀的行為。

對於關係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和全局的重大政治性的理論和政策問題,有不同看法,可以在黨內適當的場合進行討論。但是,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在報刊上進行討論,應由中央決定。黨的報刊必須無條件地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政治觀點。對於中央已經作出決定的這種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論和政策問題,黨員如有意見,可以經過一定的組織程序提出,但是絕對不允許在報刊、廣播的公開宣傳中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反的言論;也不得在羣眾中散佈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相反的意見。這是黨的紀律。

每個共產黨和黨的幹部,都必須按照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的原則來處理個人問題,自覺地服從黨組織對自己工作的分配、調動和安排。如果認為對自己的工作分配不適當,可以提出意見,但經過黨組織考慮作出的最後決定時,必須服從。

每個黨員都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機密,並同泄漏黨和國家機密的現象作堅決的鬥爭。一切黨員看文件,聽傳達,參加黨的會議,都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嚴禁把黨的祕密泄漏給家屬、親友和其他不應該知道這種祕密的人。必須注意內外有別,凡屬黨內不許對外公開的事情,不準向黨外傳佈。

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成為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勞動紀律、工作紀律,遵守共產主義道德的模範。

共產黨員無論何時何事,必須顧全黨的、國家的和人民的大局,並且用這種全大局的精神教育羣眾。這是共產黨員革命覺悟的重要表現,也是鞏固全國安定團結的重要保證。少數人鬧事,黨員必須按照黨的政策向他們進行宣傳解釋,慎重處理,使事態平息;對他們提出的某些合理要求,要説服和幫助他們通過正常的途徑解決。共產黨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慫恿、支持和參加鬧事。

四、堅持黨性、根絕派性

黨是無產階級的先進分子所組成的統一的戰鬥的集體,必須堅持黨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原則基礎上的團結,反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任何形式的派性和派別活動。

在黨內組織祕密集團是分裂黨和顛覆黨的犯罪行為。共產黨員絕對不允許參加反對黨的祕密組織和祕密活動。各級黨員的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都要從林彪、“_”煽動派性,組織祕密集團,陰謀篡黨奪黨的反革命事件中吸取教訓,提高警惕,堅決防止這類事件的重演。

派性同無產階級的黨性是根本不相容的。搞小派別,結幫營私,是剝削階級極端個人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表現,是封建階級和小生產者和行幫思想在黨內的反映。

一部分黨員如果揹着黨有組織地進行與黨的路線、決議相背離的活動,就是派性活動。進行派性活動,必然會阻礙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貫徹執行,破壞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如果不加以制止而任其發展,就會導致黨的分裂。

目前黨同雖然已經不存在分開的派別集團,但有些受林彪、“_”影響較深的幹部和黨員依然有派性,甚至仍在進行派性活動;在一些地區、部門和單位,“明無山頭暗有礁”,派性的“幽靈”不散,派性分子經常抵制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決議的執行。

各級黨組織的每共產黨員一定要堅持黨性,為根絕派性進行不懈的鬥爭。對於堅持派性屢教不改的人,一定要給予嚴肅的紀律處分。不應該讓這樣的人進領導班子,已在領導崗位上的一定要撤下來。

黨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處理黨內關係方面要實行“五湖四海”的原則,這就是説,要團結一切忠實於黨的利益的同志,團結大多數。共產黨員一定要有共產主義者的偉大胸襟,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在處理同志的關係上,只問他是否堅持執行黨的路線,遵守黨的紀律,不應因私怨而耿耿於懷,排擠打擊,不應由於親疏而有不同的對待。絕對禁止搞宗派活動,搞小圈子;不允許拉攏一部分人,排斥一部分人;抬一部分人,壓一部分人。不要糾纏歷史舊賬。

在黨和羣眾的關係上,同樣要防止和反對宗派主義傾向。共產黨員在人民羣眾中是少數,必須把億萬羣眾團結在黨的周圍,同心同德地為實現四人而奮鬥。共產黨員必須在羣眾中起模範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滿腔熱情地團結非黨同志一道工作。

在幹部工作中要堅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風,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嚴禁以派性劃線,嚴禁利用職權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私人勢力。共產黨員應該忠於黨的組織和黨的原則,不應該效忠於某個人。任何人不得把黨的幹部當成私有財產,不得把上下級關係變成人身依附關係。

五、要講真話、言行一致

忠於黨和人民的事業,説老實話,做老實事,當老實人,光明磊落,表裏如一,是共產黨員應有的品質。全黨同志一定要努力肅清林彪、“_”橫行時期造成的假話盛行的歪風邪氣,恢復發揚黨一貫倡導的講真話,不講假話,言行一致的優良作風。

共產黨員要忠誠坦白,對黨組織不隱瞞自己的錯誤和自己思想、觀點。對人對事要開誠佈公,有什麼意見,有什麼批評,擺在桌面上。不要會上不説,會下亂説;不要當面一套,背後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陽奉陰違。

要堅決反對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看領導眼色説話辦事,拿原則做交易,投機鑽營,向黨伸手要名譽地位的官僚政客作風和市儈行為。

共產黨員進無論何時何地、對人對己都要尊重事實,按照事物的本來面貌如實地向黨反映情況。不可看領導需要什麼就提供什麼,報喜不報憂,更不許可弄虛作假,騙取信任、榮譽和獎勵。不準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義縱容、暗示、誘使、命令或強迫下級説假話。

凡是弄虛作假給黨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凡是用説假話騙取了榮譽地位的;凡是説假話來掩飾嚴重過失或達到其他個人目的的;凡是縱容或誘迫下級説假話的,都必須繩以黨紀。對於那些不怕打擊報復,敢於為保衞黨和人民的利益説真話的人,應該給以表揚。

各級黨的領導和領導幹部要做實事求是模範。在工作中,各種不同意見都要聽,成績、缺點都要了解。鼓勵下級同志講心裏話,反映事實情況。要努力造成和保持讓人當面提意見包括尖鋭意見而進行從容討論的氣氛。

六、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

發揚黨內民主,首先要允許黨員發表不同的意見,對問題進行充分的討論,真正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只要不反對黨的基本政治立場,不搞陰謀詭計,不在羣眾中進行派性分裂活動,不在羣眾中散佈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泄漏黨和國家的祕密,由於認識錯誤而講錯了話或者寫了錯誤文章,不得認為是違反了黨紀而給予處分。要嚴格實行不抓辮子、的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義”。所謂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誇大一個人的錯誤,羅織成為罪狀,並給予政治上、組織上的打擊甚至迫害。

要糾正一部分領導幹部中缺乏民主精神,聽不得批評意見,甚至壓制批評的家長作風。對於任何黨員提出的批評和意見,只要是正確的,都應該採納和接受。如果確有錯誤,只能實事求是地指出來,不允許追查所謂動機和背景。

必須注意區別:反對某個同志的某個意見,不等於反對這個同志,反對某個領導相關的某個同志,不等於反對這個組織,不等於反領導,更不等於反黨。

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對同志挾嫌報復、打擊陷害,用“穿小鞋”、“裝材料”的辦法和任意加上“反黨”、“反領導”、“惡毒攻擊”、“犯路線錯誤”等罪名整人,是違反黨內民主制度和違反革命道德品質的行為。對敢於堅持真理的同志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亂用專政手段,進行殘酷迫害,這是嚴重違法的罪行,必須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黨同在思想上理論上不同認識、有爭論是正常的。對待思想上理論上的是非,只能採取擺事實、講道理、民主討論的辦法求得解決,決不能採取壓服的辦法。有些思想理論是非一時解決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現實性的問題以外,不要匆忙結論,留待以後進一步研究和經過實踐來解決。

把思想認識問題任意扣上“砍旗”、“毒草”、“資產階級”、“修正主義”種種政治帽子,任意説成是敵我性質的政治問題,不僅破壞黨內正常的政治生活,造成思想僵化,而且易於被反黨野心家所利用,破壞社會主義國家的民主秩序。這種做法必須制止。

七、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各級黨組織必須切實保障黨員的各項權利。侵犯黨員權利的行為,是嚴重違反黨紀的。

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和黨的報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問題的討論,有權在黨的會議上對黨的任何組織和個人提出批評。黨員對黨的方針、政策、決議有不同意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提出,也可以向各級黨組織直到中央作口頭或書面的報告。黨組織應當歡迎黨員羣眾的批評的建議,並且鼓勵黨員為了推進社會主義事業提出創造性的見解和主張。

對於犯嚴重錯誤拒不改正或不稱職的幹部,黨員有權建議罷免或調換。

黨員對黨組織關於他人或其他人的處理,有權在黨的會議上,或向上級組織直到中央提出聲明、申訴、控告和辯護。黨組織對黨員的聲明、申訴、控告和辯護必須及時處理或轉遞,不得扣壓,承辦單位不得推諉。申訴或控告信不允許轉給被控告人處理。不許對申訴人或控告人進行打擊報復。控告人和被控告人都不允許誣陷他人,對誣陷他人者,要按黨紀國法嚴肅處理。

黨組織對黨員的鑑定、結論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在通過處分決定的時候,如無特殊情況,應通知本人出席會議。黨組織要認真聽取和考慮本人的意見。如本人有不同意見,應將組織決定和本人意見一併報上級黨組織審定。

八、選舉要充分體現選舉人意志

黨內真正實行民主選舉,才有可能建立起在黨員和羣眾中有威信的強有力的領導班子。

各級黨組織應按照黨章規定,定期召開黨員大會筆代表大會。黨的各級委員會要按期改選。每屆代表和委員,應有一定數量的更新。選舉要充分發揚民主,真正體現選舉人的意志,候選人名單要由黨員或代表通過充分醖釀討論提出。選舉應實行候選人多於應選人的差額選舉辦法,或者採用差額選舉辦法產生候選人作為預選,然後進行正式選舉。黨員數量少和單位,可不實行差額選舉或實行預選,候選人的基本情況要向選舉人介紹清楚。選舉一律用無記名投票。

選舉人要注意把那些堅決擁護和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大公無私,嚴守法紀,堅持黨性,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心,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的幹部選進領導班子。還要特別注意選舉符合上述條件的中青年幹部。

不得規定必須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個別有特殊情況的人,需要由組織上推薦選人的,也必須確實取得多數選舉人的同意。要堅持反對和防止侵犯黨員選舉權利,使選舉流於形式,妨礙選舉人體現自己意志的現象。

在各級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任免、調動下級黨委的負責人。

凡是需要整頓、暫不具備民主選舉條件的單位,經上級組織批准,可暫緩舉行選舉,其領導人由上級指派。

九、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鬥爭

為了端正作風,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團結全體人民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必須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鬥爭。

各級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率領黨員和羣眾,堅決揭露和打擊反革命分子、貪污盜竊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違法亂紀分子。

對於派性、無政府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和官僚主義、特殊化等錯誤傾向,要進行嚴肅的批評和鬥爭。

對社會上的歪風邪氣、錯誤的和反動的思潮,必須批判和鬥爭。

對於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採取明哲保身的自由主義態度,不制止,不爭辯,不鬥爭,躲閃迴避,就是放棄了共產黨員的戰鬥責任,就是缺乏黨性的表現。

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在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鬥爭中,要有大無畏的革命精神,敢於挺身而出,不怕得罪人,的怕撕破臉皮,不怕受到打擊迫害。只有這樣,才能使錯誤傾向得到克服和糾正,使犯錯誤的人得到挽救,使壞人受到應有的制裁。

十、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志

在黨內的鬥爭中,對犯錯誤的同志,採取“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達到既弄清思想、又團結同志的目聽,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對於一切犯錯誤的同志,要歷史地全面地評價他們的功過是非,不要一犯錯誤就全盤否定;也不要糾纏歷史上發行過而已經查清的問題和歷史上犯過而已經糾正了的錯誤。要在弄清事實的基礎上,具體分析他們所犯錯誤的性質和程度,以熱情的同志式的態度,幫助他們認識犯錯誤的原因,指出改正的辦法,啟發他們做必要的檢查。要相信犯錯誤的同志大多數是可以改正的,要給他們改正錯誤、繼續為黨工作的條件。

在分析一個同志所犯的錯誤的時候,首先必須嚴格分清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不可把工作中的一般錯誤或思想認識上的錯誤説成百政治錯誤,不可把一般的政治錯誤説成是路線錯誤,也不要把犯了路線錯誤、但仍屬於黨內鬥爭性質的問題,同屬於企圖顛覆黨、顛覆社會主義國空的反革命性質的問題混淆起來。企圖顛覆黨、顛覆社會主義國家的陰謀家、野心家、反革命兩面派,同黨和人民的矛盾屬於敵我矛盾。這種人是極少數。要把跟着上級或主要領導人犯了錯誤的人,同參與篡黨奪權陰謀活動的人加以區別。

黨內鬥爭,不許任何殘酷、無情打擊。對犯錯誤的同志進行批評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可採取一哄而起的圍攻,不讓本人辯解、也不讓其他同志發表不同意見的“鬥爭會”方式,因為這種方式實際上是以勢壓人,而是水是以理服人。黨內不準用超越黨的紀律或違犯國家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要絕對禁止採用林彪、“_”的封建法西斯手段解決黨內問題。嚴禁所謂揪鬥,嚴禁人身侮辱和人身迫害,嚴禁誘供逼供。

對人的處理應十分慎重。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一時分不清的,先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凡涉及定敵我矛盾、開除黨籍、提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更要慎重。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株連無辜的家屬和親友。

建國以來的冤案、假案、錯案,不管是哪一級組織、哪一個領導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實事求是地糾正過來,一切不實之詞必須推倒。

犯了錯誤的同志,應該誠懇地接受黨組織和同志們的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要吸取教訓,認真改正,更好地為黨工作。對於確實犯有嚴重錯誤、拒不承認而又堅持無理取鬧的人,要加重處分。

十一、接受黨和羣眾的監督,不準搞特權

各級領導幹部都是人民的公僕,只有勤勤懇懇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權利。按照工作需要,對領導人提供某些合理的便利條件並保證他們的安全是必要的,但絕不允許違反制度搞特殊化。

在我們的國家中,人們只有分工的不同,沒有尊卑貴賤的分別。誰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隸或高人一等的貴族。那種認為自己的權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權思想,這種思想必須受到批判和糾正。共產黨員和幹部應該把謀求特權和私利看成是極大的恥辱。

必須堅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黨內決不容許有不受黨紀國法約束或凌駕於黨組織之上的特殊黨員。決不允許共產黨員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任何領導幹部都不允許超越黨組織所賦予自己的權限,侵犯集體的權限和別人的權限。所有的黨員都是平等的同志和戰友,黨的領導幹部要以平等的態度待人,不能以為自己講的話不管正確與否,別人都得服從,更不能擺官架子,動輒訓人、罵人。由於上級領導人員的缺點和錯誤,使下級的工作出了問題,上級要主動給下級承擔責任,首先作自我批評。

各級領導幹部必須保持和發揚我黨艱苦奮鬥,與羣眾同甘共苦的光榮傳統。要堅決克服一部分領導幹部中為自己和家屬謀求特殊待遇的惡劣傾向。禁止領導人違反財經紀律,任意批錢批物。禁止利用職權為家屬親友在升學、轉學、晉級、就業、出國等方面謀求特殊照顧。禁止違反規定動用公款人領導人修建個人住宅。禁止公私不公,假公濟私,用各種藉口或巧立名目侵佔、揮霍國家和集體的財物。

黨的各級領導人員必須自覺地嚴格遵守關於生活待遇的規定,同時加強對子女的教育。如果違反有關規定,經過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必須給予黨的紀律處分。

任何領導幹部,不得違反黨的幹部標準和組織原則,將自己的親屬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不得讓他們超越職權干預黨和國家的工作;不應把他們安排在自己身邊的要害崗位上。

為了保持黨和廣大人民羣眾的密切聯繫,防止黨的領導幹部和黨員由人民的公僕變成騎在人民頭上的老爺,必須採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黨內和黨外相結合的方法,加強黨組織和羣眾對黨的領導幹部和黨員的監督,要監督他們是不是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不是遵守黨紀國法,是不是堅持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是不是搞特權,是不是在生產、工作、學習和對敵鬥爭中起模範作用,是不是密切聯繫羣眾和為人民謀利益。要表揚那些覺悟高、黨性強、表現好的同志,批評教育表現差的同志。

要在充分走羣眾路線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對幹部的考試、考核、獎懲、輪換、退休、罷免等一整套制度,通過實行這些制度,真正做到功過分明,賞罰分明,鼓勵先進,激勵後進。各級領導幹部要定期聽取所在單位的黨員和羣眾的意見和評論。各級黨組織要重視意見經核實後報送上級黨委,作為考核幹部的一個重要依據。

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參加組織生活。各級黨委或黨委都應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交流思想,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十二、努力學習,做到又紅又專

四個現代化建設的艱鉅任務,需要培養和造就一支宏大的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具有專業知識的幹部隊伍,同時要把適合於這個要求的中年和青年幹部(包括黨員和非黨員)大膽地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讓他們在工作中發揮長處,彌補短處。這是擺在全黨面前一項迫切、重大的政治任務。

共產黨員必須成為實現四個現化的先鋒戰士,努力又紅又專。“紅”就是具有堅定正確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專”就是學習和掌握現代化建設的專業知識,成為本職工作的內行和能手。專不等於紅,但紅必須專。一個共產黨員不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在本職工作上長期當外生,不能對四化建設做出真正的貢獻,他的所謂政治覺悟和先進性就是空談。

為了改善和加強對現代化建設的領導,必須大大提高全體黨員的文化、科學技術和業務水平。每個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以高度的革命進取精神,頑強刻苦地學習和掌握專業知識,必須成為本職工作的內行。幹事哪一行就必須精通哪一行。滿足於一般化的領導,甚至長期安於當外行,不學無術,違反客觀規律,搞瞎指揮,必然會給現代化建設帶來嚴重損害。這樣的人,經過批評教育,仍然不能改正的,要從領導崗位上撤換下來。

每個共產黨員都必須以無產階級先鋒戰士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學習和領會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不斷提高覺悟程度和進行現代化建設的本領,以求對四化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某些黨員和領導幹部,革命意志衰退,不努力學習,不積極工作,不能在生產、工作、學習以及對敵鬥爭中起先鋒模範作用,他們的行為不符合共產黨員的光榮稱號,損害了黨在羣眾在的威信。對於這樣的同志,必須進行嚴肅的教育和批評。經過長期教育不能改正的團黨委具備或者喪失了共產黨員條件的人,應該勸其退黨。

《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是黨的重要法規,全體黨員要認真學習,自學遵守,要對照“準則”的規定,認真檢查自己的工作和作風。黨的各級領導和領導幹部帶頭執行。任何黨員如果有違反準則的行為,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必須按照黨的紀律給予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各級黨委和紀律檢查委員要要定期檢查本準則的招待情況,由紀律檢查委員會向黨的代表大會或黨的委員會提出報告。

全黨同志一定要振奮精神,徹底肅清林彪、“_”的流毒,排除各種干擾和陰力,把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搞好黨風的這件關係四個現化的成敗,關係到黨和國家前途和命運的大事做好,使我們黨成為更加團結一致,更加朝氣蓬勃,更加具有戰鬥力的無產階級先鋒隊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