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
(2)堅持權利與義務統一的原則。
(3)堅持個人利益、集體利益與國家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1)性質是:我國的國家權力機關。
(2)職權有: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
(1)公民要敢於同邪惡勢力進行鬥爭,勇於使用憲法和法律賦予自己的監督權 。
(2)公民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採取合法的方式,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能干擾公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