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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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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 篇一

1、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以上,總容量在50kva以上的,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繪製臨時用電工程概況圖,作為臨時用電的依據,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必須經上級技術部門審批後實施

2、施工用電安裝維修或拆除用電工程,必須由專職電工完成,專職電工應經專業安技培訓,持徐州市有關部門頒發的“電工上崗證”方能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和持過期證件者上崗違章亂幹。

3、每個棟號必須具備2名專職電工,專職電工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盡職盡責地幹好本職工作,棟號電工在施工期間,不準擅自離崗,必須隨時接受崗位檢查,凡電工無故離崗,無專人管理電氣設備,一經查處,一律停止供電或予以罰款處理。

4、棟號電工每天按時巡視電器設備運行情況,記好漏電是跳記錄,不違章作業,停用的設備應及時拉閘斷電,電氣設備不帶病運行,各種機械設備作好保護接地接零,接地電阻不大於10。

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 篇二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行jgj64—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並按其佈置。

3、施工現場臨時用(本站☆)電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系統。一、二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複接地,三級配電箱在比較集中的地方應設重複接地。

4、塔吊、龍門架、攪拌機等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有接地(零)保護。

5、每台電氣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設備容量相匹配。

6、開關箱與二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7、各級配電箱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並且綁紮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互套,箱門應配鎖。

8、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並且應設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燈具應採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於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4米;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零。

10、手持照明燈具、地下室、金屬容器內、潮濕等場所,照明時必須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36v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變壓器。金屬外殼有可靠的保護接零。

11、照明電線不能栓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其它金屬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12、架空線路應採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於4米,過道路不低於6米。

13、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

14、橡皮電纜應採用埋地穿保護管及沿牆或電杆等敷設,在沿牆或電杆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在金屬構件上敷設時,應與金屬構件之間做絕緣處理。

15、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紮固定。

16、塔吊、龍門架、人貨兩用電梯等起重設備,在超過30米時,應有防雷措施。

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為了提高檢修電源的供電可靠性,保證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章制度。

2.本制度編制依據:

山西晉城恆光矸石公司熱電車間的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3.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矸石公司各級人員及其它各外包商人員。

4.要求:

4.1臨時電源的接引必須通過熱電車間審批後方可接引,審核工作由熱電車間負責,程序由檢修班組提出接引申請,然後由熱電車間審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負荷,然後由用電人員根據指定的位置進行接線工作。臨時接引必須符合矸石公司有關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熱電車間不進行接線。

4.2臨時接線熱電車間有關人員必須測量好用電設備的好壞及負荷大小,用電設備的負荷不能大於開關容量。

4.3用電人員在申請接線時必須將負荷的性質(三相還是單相).接線地點及所用電設備填寫清楚,否則熱電車間不予接單審批。

4.4臨時用電必須使用現場檢修電源箱進行接引,嚴禁使用其它配電櫃。配電盤進行臨時電源接引工作,否則一經發現生技科視情節嚴重程度將對責任人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4.5熱電車間人員不準無單接線,一經發現考核責任人10元。

4.6臨時線接引完畢後,用電人員必須將臨時線按《安規》中要求架空,對不正確佈置臨時線的用電人員按《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4.8熱電車間人員每天對檢修電源箱巡檢,發現私自接臨時電源線的人員,生技科將給予責任人經濟考核100元。

4.9接入容器內的臨時照明電源,必須使用行燈變壓器,二次側電壓不允許超過12V,並且將行燈變壓器放在容器外部。

4.10當臨時電源線接好後,確認臨時用電器完好後,可以送電試用,否則不予送電。

4.11用電申請單位在申請得到批准後,自行進行電源的引接工作,一經發現將給予經濟處分500元。

4.12在需要電源拆除時,要及時的聯繫熱電車間人員。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篇四

為了確保施工正常進行,保證電氣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工作時穿戴好勞動保護絕緣用品,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2. 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懂得安全操作規程,思想品德良好。

3. 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帶電作業。

4. 定期檢查線路與電氣設備,電氣元件是否良好,保證絕緣強度良好,設備停用後,配電箱電源斷電拉閘隨時上鎖。

5. 使用機械安全閘時,必須向附近人員提出警示,修理電氣設備時,必須斷電,在所控制的開關上掛警告牌,禁止設備帶“病”運轉。

6. 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配電箱、保護零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7. 電氣設備與配電箱的拆裝必須由電工操作,並作妥善處理,其他人員(非電工)無權拆裝。

8. 絕緣工具及儀表等,電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並作定期檢查、校驗。

9. 電氣設備、配電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靈敏可靠,防護設施齊全,消防器材定期檢查、試驗。

10. 保護零線,地線連接牢固可靠,重複接地定期測試。

11. 不安全的場地採用安全行燈電源36伏以下。

12. 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 篇五

1.加強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對全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施工現場按施工平面佈置圖和臨時用電安全規定進行佈線安裝。

2.現場各種電氣設備未經檢查合格不準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3.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搭設防雨罩棚,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乾燥處理,經檢測絕緣試運行合格後方可使用。

4.配電箱必須堅固、完整、嚴密,箱門加鎖,箱門上要塗紅色危險標誌,箱內不得有雜物,配電箱要按配電級別順序編號。

5.落地配電箱櫃下地面應平整,防止水淹、土埋,箱櫃附近不準堆放雜物。

6.施工現場的照明線路全部採用護套線管敷設,辦公區、生活區、工作棚、場地照明分路設置分路控制,燈炮距地面2.50m以上。

7.凡使用或操作電動機械的專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用電的技術教育,瞭解電氣常識,懂得電氣性能,正確掌握操作方法。

8.從事電氣作業的電工人員,身體素質應正常,責任心要強,並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時必須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對操作工具要定期檢查,按規定操作,不可帶電作業。

9.必須安排身體健康、精神正常、責任心強的人員從事用電機械設備的操作使用。操作機械設備必須有操作證。

10.用電機械設備工作結束或停工一小時以上,必須將開關箱斷電、上鎖、保護好電源線和工具。

11.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由專業電工先進行試運轉,正常後交給操作人員使用。

12.值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並做好值班記錄。

13.施工現場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規範》(jgj46-88)的規定。

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 篇六

1、施工現場的防護用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

2、防護用品必須按種類、用途分類並整齊擺放。

3、防護用品必須發佩給施工人員。

4、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並且愛惜防護用品。

5、防護用品不得破壞或用做其它用途。

6、防護用品應定期、定時清理檢查。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規範公司各車間、部門以及外來施工單位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東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3管理職責

3.1電修車間負責臨時用電的作業審批和安全管理。

3.2安保科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4、要求

4.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4.1.1本企業因臨時用電時,須向電修車間申請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

4.1.2外單位以及外來施工單位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通知電修車間主任派人前往現場檢查,電修車間和管理部門對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後,由安全管理部門簽發《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電修車間進行用電設備和線路的接駁。外單位用電必須經公司或廠領導同意。

4.1.3臨時用電必須嚴格確定用電時限,超過時限要重新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延續手續,同時辦理相關的繼續用火作業許可證手續。

4.2用電現場要求

4.2.1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檢查維修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4.2.2臨時用電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進行危害識別,指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4.2.3有自備電源的施工隊其自備電源不得接入電網電源。

4.2.4用電結束後,臨時施工用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立即拆除,由用電執行人所在生產區域的技術員、供電執行部門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4.2.5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接用電源,對擅自接用的按嚴重違章和竊電處理。電氣故障應有電工排除。

4.2.6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範。

4.2.7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並採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4.2.8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採用五線制。

4.2.9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採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於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於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

4.2.10採用暗管的埋設,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誌”及安全標誌。電纜埋深不得小於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採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4.2.11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

4.2.12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範條件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4.2.13臨時供電執行部門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後,方可送電。

4.2.14對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維護管理,每天必須進行巡迴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

4.2.15臨時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臨時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現違規用電,電修車間停止供電。

4.2.16臨時用電結束後,臨時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電修部門停電,由原臨時用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後果由拆除單位負責。

4.14臨時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4.15《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不得塗改、不得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一年。

4.16《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二聯,一聯由施工單位保存,一聯由安保科保存備查。

4.17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1年。

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 篇八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照部頒《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的要求,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建立相關的管理文件和檔案資料。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明確職責,並建立電工值班室和配電室,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3.臨時用電配電線路必須按規範架設整齊,架空線路必須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電纜線路必須按規定沿附着物敷設或採用埋地方式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4.各類施工活動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範規定的最小安全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和監護措施。

5.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各級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

6.各類配電箱、開關箱外觀應完整、牢固、防雨、防塵,箱體應外塗安全色標,統一編號,箱內無雜物。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箱門上鎖。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並有防雨防砸措施。

7.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按部頒規範採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8.在採用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9.現場金屬架構物(照明燈架、垂直提升裝置、超高腳手架)和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10.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依據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採用絕緣型的手持電動工具。工具的絕緣狀態、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調換,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11.一般場所採用220v電源照明的必須按規定佈線和裝設燈具,並在電源一側裝漏電保護器。特殊場所必須按國家標準規定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2.施工現場的辦公區和生活區應根據用途按規定安裝照明燈具和使用電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機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現場凡有人員經過和施工活動的場所,必須提供足夠的照明。

13.使用行燈和低壓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應超過36v,行燈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纜線,不得使用塑膠線。行燈和低壓燈的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户外電氣安裝要求。

14.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採用密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接零保護,金屬架杆手持部位採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

15.使用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應採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1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級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7.檢修各類配電箱、開關箱、電器設備和電力施工機具時,必須切斷電源,拆除電氣連接並懸掛警示標牌。試車和調試時應確定操作程序和設立專人監護。

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 篇九

為了確保施工正常進行,保證電氣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工作時穿戴好勞動保護絕緣用品,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2.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懂得安全操作規程,思想品德良好。

3.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帶電作業。

4.定期檢查線路與電氣設備,電氣元件是否良好,保證絕緣強度良好,設備停用後,配電箱電源斷電拉閘隨時上鎖。

5.使用機械安全閘時,必須向附近人員提出警示,修理電氣設備時,必須斷電,在所控制的開關上掛警告牌,禁止設備帶“病”運轉。

6.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配電箱、保護零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7.電氣設備與配電箱的拆裝必須由電工操作,並作妥善處理,其他人員(非電工)無權拆裝。

8.絕緣工具及儀表等,電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並作定期檢查、校驗。

9.電氣設備、配電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靈敏可靠,防護設施齊全,消防器材定期檢查、試驗。

10.保護零線,地線連接牢固可靠,重複接地定期測試。

11.不安全的場地採用安全行燈電源36伏以下。

12.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