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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11W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一

實驗室為切實履行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規和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實驗室排污管理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強相關教學人員和學生的環保教育和培訓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尤其是實驗室排污管理納入學校日常工作計劃,將實驗室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

1、實驗室應定期登記和彙總本實驗室各類試劑採購的種類和數量,存檔、備查並報學校和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驗室教學活動中產生和排放的廢氣、廢液、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物,應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申報登記、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把廢氣、廢液、廢渣和廢棄化學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2、實驗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蝕性的物品的暫存、交換、運送和處置,應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接觸危險物品的實驗室器皿、包裝物等,必須完全消除危害後,才能改為他用或廢棄。禁止將廢棄藥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轉移給不具備污染治理條件的單位或個人使用;禁止丟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廢液等。

3、實驗室應採用無毒、無害的試劑,採用試劑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實驗方法和設備。

4、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5、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類、入盤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教師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清帳手續。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三

一、要嚴格執行學校的安全條例和主要設備的操作規程,切實抓好安全工作。實驗室主任對本實驗室全體成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二、各實驗室設一名安全員,協助實驗室主任抓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及排除隱患等工作,並負責指導本實驗室人員掌握消防器材的維護使用。

三、實驗室主任、安全員必須對在實驗室做實驗的學生、外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實驗室人員有權停止其實驗。

四、使用空調、電熱等設備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要妥善保管,劇毒物品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制定專門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七、實驗室及計算機房的鑰匙必須妥善保管,對持有者要進行登記,不得私配和轉借,人員調出時必須交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將鑰匙借給學生。

八、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並及時報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現場,並迅速報警。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火警119、匪警110、校安全科62782050、清華派出所62783779。

九、實驗和上機者晚上10:30以前應離開實驗室。除夜班保衞人員外,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實驗室過夜。節、假日需要加班者應寫加班申請單,請實驗室主任簽字、系辦公室同意後方可加班做實驗,並必須有兩人以上在場,以確保人身安全。

十、若工作需要對儀器、設備進行開箱檢查、維修,要經實驗室主任簽字同意才能拆裝,並要有兩人在場。檢修完畢或離開檢修現場前,必須將拆開的儀器設備妥善安排。

十一、實驗室值班人員離開實驗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斷電、鎖門。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台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置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五

一、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實驗室負責人為首的各級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二、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大功率教學儀器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着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性能良好,貴重儀器設備應設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四、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教學儀器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在實驗分析時,不得使用助燃物和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實驗室門鎖鑰匙要落實專人管理,嚴防丟失、配製。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教學工作完後,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斷水,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設備是否完好,方可離人。

八、凡因保管不當、違規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主要安全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六

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教學儀器借用制度

1、為了保證學校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教學儀器不得借給個人使用。

2、教師確因教學需要較長時間借用儀器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辦好借用手續,限期歸還,方能借出。貴重儀器和損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險藥品嚴禁外借、挪用,以杜絕事故發生,如有丟失,應立即報告一級領導和有關部門。

4、學期結束時,借出儀器一律歸還,借用儀器如有損壞或遺失,須照章賠償。

5、如有違反規定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教學儀器管理制度

1、教學儀器是進行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必不可少的條件,要有一名副校長或教導主任分管這項工作。

2、教學儀器、藥品有專櫃存放,專人管理,儀器的存放按國家教委對中國小教學儀器配備目錄順序,科學存放。對貴重儀器必須重點保管,對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要嚴加管理、專櫃存放,建立使用登記制度,並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3、實驗室教學儀器要建立完善的帳冊,設總帳,分類帳,做到帳帳相等,帳物相符,各種資料及説明書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4、教師上實驗課所需儀器、藥品必須提前填好實驗記錄冊,用後及時歸還。

5、教學儀器借用、領取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儀器設備丟失,損壞和報廢,都要按規定處理。

6、對於從事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工作成績顯著的人員給予表揚、

獎勵。對於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要嚴格執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實驗室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對可能影響檢驗工作的安全隱患進行控制。

2、實驗室和樓道內必須配置足夠的安全防火設施。消防設備要品種合適,定期檢查保養。

3、走廊、樓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設施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並不得隨意移位、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藥品專人專櫃存放保管,並符合危險品的管理要求。劇毒藥品應由兩人保管,雙鎖控制,存放於保險箱內。建立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由專人負責,並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應符合審批手續,並詳細登記領用日期、用量、剩餘量,並有領用人簽字備案。

6、凡使用高壓、燃氣、電熱設備或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試劑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7、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乾燥箱、保温箱等儀器,以實驗室為單位,由專人保管,並建立儀器卡片。

8、做好電腦網絡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時,各實驗室應檢查水、電安全,關好門窗。確保無隱患後,方可鎖門離開。值班人員要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衞工作。

10、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廢氣、有毒有害的包裝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應按屬性分別妥善處理,以保證環境和實驗室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12、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八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工作。

二、實驗室要建立安全檢查實施細則,設立安全檢查員,責任落實到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安全的隱患安全檢查員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同時上報學校。

三、實驗完畢,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的環境和實驗用器具,及時斷水斷電,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關窗鎖門。

四、實驗用儀器設備要制定“操作規程“,實驗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意外。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要嚴肅制止。

五、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有專人保管。特別是兩用物資應放在安全的地點,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嚴防丟失、被盜和毀壞。

六、易燃、易爆、劇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險品的領取、保管、使用,及污物處理,應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

七、實驗室與辦公室和值班室必須分開使用,不得混用。實驗室內嚴禁存放雜物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八、實驗室要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消防器材。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一旦發生災情,及時撲救、報警,上報學校。

九、節、假日,實驗室要做好安全檢查後及時封門。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九

為完善我院實驗室的規範化管理,提高實驗室設備的利用率,適應實驗教學的改革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工作檔案內容

1、實驗室教學文件:實驗教學大綱,實驗課程及項目,每學期實驗教學任務及實驗實際開出記錄,實驗教學課表及實驗項目統計、實驗教學的考核辦法及實驗報告等有關記錄、報表。

2、實驗室儀器設備、低值品及材料:儀器設備的固定資產賬卡、驗收報告、使用維修記錄、分類分户賬及各種憑證;低值品的分户帳及憑證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論證報告、訂貨合同、安裝驗收報告、損壞維修記錄、使用記錄、説明書;消耗品及材料的'領用記錄等。

3、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記錄:學院和主管部門下發有關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工作的文件;實驗室制定的各項崗位責任制、分工細則及管理制度;實驗室工作日誌;實驗室研究活動記錄;人員考核記錄;安全、衞生檢查記錄;培訓計劃及實施情況;實驗室工作計劃;研究論文、成果鑑定證書;自制或改造的實驗儀器設備裝置的驗收報告;實驗室改造情況等資料。

4、實驗室經費使用:實驗室年度儀器設備購置、實驗消耗、儀器設備維修等經費支出情況統計;實驗室年度科研項目、對外培訓、測試、技術協作、勞務等收入情況統計等。

二、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

1、實驗室檔案建立和管理由實驗科和設備處負責業務指導,各中心、實驗室要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新建實驗室應建立工作檔案。

2、專兼職人員、教師應根據各中心、實驗室工作檔案的內容,有責任有義務做好有關事項的記錄,並將有關資料提供給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

3、各部門根據實驗室工作檔案的內容進行統計整理、編目、立卷、定期歸檔,並保存在本部門。

4、各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實驗室工作檔案的管理工作。

5、實驗室工作檔案向院內外提供利用。凡需實驗室工作檔案的單位或個人,應經所在實驗室主任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和損壞,用後及時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