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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8.9K

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保障本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安全和正常運行,實驗室所有工作人員及進入本實驗室的外來人員均需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實驗藥品和試劑的管理

1、實驗藥品和試劑要分類存放,常用藥品及試劑放在試劑架上,其他藥品要放在指定位置,對特殊藥品及試劑要注意防潮,防光照等影響。

2、有毒和無毒藥品要分開存放,劇毒藥品和危險品(如濃H2SO4)要專櫃、專室存放,由負責人保管,擅自不得動用。

3、對易燃、易爆的有機試劑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隨意堆放。

二、玻璃儀器及化學器皿用具的管理

1、所有儀器及器皿分別、分類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不擠壓,不堆放,各櫃應張貼儀器的標籤。

2、所有玻璃儀器用後必須洗乾淨,不得在容器內遺留油脂、酸、鹼液及毒性物質,用後需歸放回原位。

3、玻璃儀器和器皿不得隨意外借,外借時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並嚴格做好儀器外借登記。

4、實驗室負責人要定期對實驗室玻璃儀器及器皿進行數量清點和統計,若儀器不能達到實驗需求,需及時嚮導師及相關負責人反應。

5、實驗操作人員在損壞玻璃儀器及器皿時要及時向負責人反應並做好登記,對貴重儀器要進行相應適度賠償。

三、精密儀器的管理

(包括實驗室現有的大型精密儀器如高效液相色譜、紫外分光光度計、精密電子天平、實驗操淨台、高壓滅菌鍋等)

1、以上儀器須由專人保管、負責,儀器操作者必須熟悉本儀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經允許操作儀器的實驗室人員及非本實驗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儀器;

2、各設備應張貼責任卡,明確設備性能時間等,應配備使用、檢查、維護、交接登記表和記錄表;

3、設備及其配套工具均應指定專人負責,該責任人對設備負有全面責任;

4、儀器操作者使用儀器時必須經責任人允許並嚴格按照儀器操作使用規定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儀器設備運行記錄制度,記錄儀器運行狀況及時間,儀器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向負責人員反應。

5、責任人定期對儀器設備及配套工具進行檢查維護,對檢查維護情況進行如實記錄並及時嚮導師及相關領導反應。

6、若責任人因故需變動時必須依照登記表做好交接工作並做好交接登記。

7、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因由責任人查明情況並上報相關領導。

8、設備性能無法滿足實驗要求或因故無法使用時應上報導師及相關領導。

9、實驗完成時,要按各儀器規定要求關閉電源,離開實驗室時要確保所有儀器電源全部關閉。

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率,防止積壓浪費和損壞丟失,必須加強儀器設備的科學管理,以保證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順利的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1、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驗收,使用保管有責任制度,購進、發出、報廢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維修、校驗等技術管理制度,使儀器設備經常保持完整可用狀態。

3、儀器設備的範圍:按學校固定資產分類規定執行。

4、儀器設備的購置:由研究室主任會同有關人員,根據研究室發展規模、科研任務和教學任務的要求,按經費指標,提出購置儀器設備計劃,經實驗室主任審查、彙總平衡後,報設備主管部門。

5、儀器設備的驗收:實驗室設專人對儀器設備統一辦理登記、驗收、領用等手續。對新增加的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由實驗室驗收人會同請購研究室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驗收,並建立檔案。儀器設備必須經過驗收、建立帳卡並辦完財務報銷等手續後,方能交付使用。

6、儀器設備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貴重、稀缺的儀器設備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操作人必須經技術考核合格後,方準使用。使用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或作用辦法,並有詳細的使用記錄。公用儀器設備委託有關研究室代管。儀器設備的管理人員,對所管理的儀器設備負有全部責任,任何人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動或調換。全室人員都必須尊重管理人員的職權。實驗室主任有權對全室公用儀器設備按需要進行合理調配,以充分發揮儀器設備效用。

7、儀器設備的維修:儀器設備的管理人員要做好所管理的儀器設備的技術檢查、校驗、常規維修以及保養工作,保持儀器設備經常完好可用。管理人員不能排除的故障,由管理人員提出維修報告,經實驗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進行維修。

8、儀器設備的變動:凡報損、報廢及外調的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主任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鑑定,填寫技術鑑定表,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變動儀器設備。

9、損壞、丟失儀器設備的賠償:對於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或由於工作不負責任、失職等原因,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丟失時,根據情節輕重,態度好壞,對責任人做出賠償處理。

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三

一、為了加強學校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保障學校的教育質量和科學研究水平,提高辦學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二、實驗室(包括各種操作、訓練室、實習基地),均隸屬於學校或依託學校管理,從事教學或科學研究、生產試驗、技術開發的教學或科研實體。

三、實驗儀器設備的購置,要根據學校學科發展規劃、專業設置、教學和科研的需要及財務的可能,由院(系)提出購置儀器設備計劃。由教務處設備科彙總,編制年度儀器設備申請計劃,提請主管校長批准後執行。

四、儀器設備的統計資料,是制定計劃的依據,報帳填寫設備驗收單時按要求認真填寫。單價大於5萬元以上的設備,要認真填寫“大型精密儀器管理卡”,實現儀器設備的現代化管理。

五、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實驗室要實行崗位責任制。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制定操作規程和保養制度。

六、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必須選派業務能力較強的工程師和實驗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使用。建立使用技術檔案,從購置報告到報廢處理過程中的管理、使用、維護、檢修的記錄和有關文件資料,應成為設備管理和使用的技術依據。

七、實驗室建設組責任教師組織有關實驗技術人員,根據儀器設備性能特點和使用情況,進行經濟和技術狀況分析,做到對設備的合理使用,適時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降級使用或調往其它單位。

八、要避免儀器設備的積壓和浪費。對長期沒投人使用的儀器設備,查明原因,報教務處設備科處理。對有積壓和浪費的,要追查責任,進行處理。

九、儀器設備屬國家的財產,對資產的有償調撥、處理等收入,統一由學校財務部門辦理收款手續。

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保證化驗室的各種儀器設備處於完好狀態,滿足檢測工作的需要。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實驗室的各種檢測設備的管理。

3、職責

儀器設備使用人員負責對儀器設備的清潔,使用,維護和保管。

4、工作程序

4.1精密儀器及貴重器皿(如鉑器皿、瑪瑙研缽等)需有登記造冊,建卡立檔。儀器檔案包括使用説明書、驗收和調試記錄,初始參數,定期保養維護、校準及使用情況的登記記錄等。檔案統一存放,由班長統一管理。

4.2精密儀器的安裝、調試和保養維修,均應嚴格遵照儀器説明書的要求進行。上機人員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機操作。

4.3使用儀器前,要先檢查儀器是否正常。儀器發生故障時,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使用。

4.4儀器使用完畢後,要恢復到所要求位置,做好清潔工作,蓋好防塵罩。

4.5計量儀器(包括天平、砝碼、滴定管、容量瓶等)要定期校驗、標定,以保證測量值的準確性。

4.6對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器皿要妥善保管,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養使之隨時處於良好狀態,若人為損壞則照價賠償。

4.7凡有計算機打印出的原始圖表必須附在原始記錄表後,做好存檔。

4.8在一起隨機配帶的計算機上嚴禁使用自帶的軟盤和光盤。嚴禁在計算機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9儀器設備專業計算機只能保留原工作站內容,與儀器工作站無關的內容一律不準裝入。若因工作需要確需裝入其它軟件,必須經過部門領導同意。

4.10藥品及儀器負責人不能私自將鑰匙交他人使用。請假兩天以上,必須將鑰匙交給部門領導。

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五

一、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應制定儀器配備管理、使用制度,藥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並根據安全制度和環境條件的要求,本科室工作人員應嚴格掌握,認真執行。

(二)進入實驗室必須穿工作服,非實驗室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試劑定期檢查並有明晰標籤,儀器定期檢查、保養、檢修,嚴禁在冰箱內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四)各種器材應建立請領消耗記錄,貴重儀器有使用記錄,破損遺失應填寫報告;藥品、器材不經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轉讓,更不得私自拿出。

(五)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進餐、會客、喧譁,實驗室內不得帶入私人物品,離開實驗室前認真檢查水、電、氣、門窗,對於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蝕的物品和廢棄物品應按有關要求執行。

(六)科室負責人督促本制度嚴格執行,根據情況給於獎懲,出現問題立即報告,造成責任事故者,應視情節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儀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實驗室所使用的儀器、容器應符合標準要求,保證準確可靠,凡計量器具須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方能使用。

(二)實驗室儀器安放合理,貴重儀器有專人保管,建立儀器檔案,並備有操作方法,保養、維修、説明書及使用登記本,做到經常維護、保養和檢查,精密儀器不得隨意移動,若有損壞需要修理時,不得私自拆動、應寫出報告、通知管理人員,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填報修理申請、送儀器維修部門。

(三)一切儀器設備未經設備管理人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後按登記本的內容進行登記。

(四)各種儀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畢後要立即切斷電源,旋鈕復原歸位,待仔細檢查後,方可離去。

(五)使用儀器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對違反操作規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儀器損壞,要追究當事者責任。

(六)儀器設備應保持清潔,一般應有儀器套罩。

三、藥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依據本室檢測任務,制定各種藥品試劑採購計劃,寫清品名、單位、數量、純度、包裝規格,出廠日期等,領回後建立帳目,專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並清點剩餘藥品。

(二)藥品試劑陳列整齊,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風乾燥,瓶簽完整,劇毒藥品加鎖存放、易燃、揮發、腐蝕品種單獨貯存。

(三)領用藥品試劑,需填寫請領單、由使用人和室負責人簽字,任何人無權私自借出或饋送藥品試劑,本單位科室間或外單位互借時需經科室負責人簽字。

(四)稱取藥品試劑應按操作規範進行,用後蓋好,必要時可封口或黑紙包裹,不使用過期或變質藥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一)根據測試項目的要求,申報玻璃儀器的採購計劃、詳細註明規格、產地、數量、要求,硬質中性玻璃儀器應經計量驗證合格。

(二)大型器皿建立帳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損壞後隨時填寫損耗登記清單。

(三)玻璃器皿使用前應除去污垢,並用清潔液或2%稀鹽酸溶液浸泡24h後,用清水沖洗乾淨備用。

(四)器皿使用後隨時清洗,染菌後應嚴格高壓滅菌,不得亂棄亂扔。

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為了有效地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設施和環境進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3.職責

3.1後勤保障部負責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改造的實施,負責與實驗室維護專業公司聯繫,保障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3.2後勤保障部負責實驗室各類儀器設備、檢測用試劑及消耗品的採購、儀器校準和標識。

3.3後勤保障部制定相關規定確保實驗室設施、設備、個人防護設備、材料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要求,定期檢查、維護、更新。

3.4質量部制定設施設備校準、驗證和維護計劃,報生物安全負責人審批後實施。

3.5實驗室負責人定期組織對實驗室設備各項技術參數的檢查和實驗室裝備的維護保養。

3.6檢測人員按要求執行標準操作規程和儀器設備操作規程,做好實驗記錄。

4.管理要求

4.1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分級

4.1.1根據所操作生物因子採取的防護措施,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為二級的實驗室適用於操作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但一般情況下對人、動物或者環境不構成嚴重危害,傳播風險有限,實驗室感染後很少引起嚴重疾病,並且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的微生物。

4.1.2根據實驗活動的差異、採用的個體防護裝備和基礎隔離設施的不同,實驗室分以下情況:

操作通常認為非經空氣傳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實驗室。

可有效利用安全隔離裝置(如:生物安全櫃)操作常規量經空氣傳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實驗室。

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離裝置操作常規量經空氣傳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實驗室。

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統的正壓服操作常規量經空氣傳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實驗室。

4.1.3應依據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發佈的病原微生物分類名錄,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確定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

4.2實驗室設計原則及基本要求

4.2.1實驗室選址、設計和建造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和建設主管部門等的規定和要求。

4.2.2實驗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設置應符合國家的消防規定和要求,同時應考慮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時,應事先徵詢消防主管部門的建議。

4.2.3實驗室的安全保衞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對該類設施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

4.2.4實驗室的建築材料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對該類產品生產、銷售和使用的規定和要求。

4.2.5實驗室的設計應保證對生物、化學、輻射和物理等危險源的防護水平控制在經過評估的可接受程度,為關聯的辦公區和鄰近的公共空間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防止危害環境。

4.2.6實驗室的走廊和通道應不妨礙人員和物品通過。

4.2.7應設計緊急撤離路線,緊急出口應有明顯的標識。

4.2.8房間的門根據需要安裝門鎖,門鎖應便於內部快速打開。

4.2.9需要時(如:正當操作危險材料時),房間的入口處應有警示和進入限制。

4.2.10應評估生物材料、樣本、藥品、化學品和機密資料等被誤用、被偷盜和被不正當使用的風險,並採取相應的物理防範措施。

4.2.11應有專門設計以確保存儲、轉運、收集、處理和處置危險物料的安全。

4.2.12實驗室內温度、濕度、照度、噪聲和潔淨度等室內環境參數應符合工作要求和衞生等相關要求。

4.2.13實驗室設計還應考慮節能、環保及舒適性要求,應符合職業衞生要求和人機工效學要求。

4.2.14實驗室應有防止節肢動物和齧齒動物進入的措施。

4.3設施和環境條件

4.3.1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實驗室技術要求提出設計方案,方案應考慮到公司的工作量及是否能達到技術要求,並應由專業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和安裝。

4.3.2實驗室的各種設施的配置要求應以能獲得可靠的生物檢測結果為重要依據,實驗室總體佈局和各部位的安排應有利於減少潛在的對樣本的交叉污染和對人員的危害。應採光良好,避免潮濕。遠離廁所衞生間以及污染區域。

4.3.3實驗室總體佈局合理,各室有效隔離,應有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物品進出無菌室必須通過傳遞窗,人員出入無菌室必須經過風淋裝置。

4.3.4對有無菌(淨化)條件要求的工作區域有明確醒目的標識,並且對其有效的控制和監督,同時保留記錄。

4.3.5實驗室室內要配備空氣淨化過濾器和紫外燈進行消毒。淨化氣和紫外燈都應定期更換,定期使用消毒液進行清潔,以保證無菌室的潔淨度符合要求。

4.3.6實驗室內應保持乾淨整潔,嚴禁堆放雜物,以防污染。

4.3.7實驗室的門應有可視窗並可鎖閉,門鎖及門的開啟方向應不妨礙室內人員逃生。

4.3.8應設洗手池,宜設置在靠近實驗室的出口處。

4.3.9在實驗室門口處應設存衣或掛衣裝置,可將個人服裝與實驗室工作服分開放置。

4.3.10實驗室的牆壁、天花板和地面應易清潔、不滲水、耐化學品和消毒滅菌劑的腐蝕。地面應平整、防滑,不應鋪設地毯。

4.3.11實驗室台櫃和座椅等應穩固,邊角應圓滑。

4.3.12實驗室台櫃等和其擺放應便於清潔,實驗枱面應防水、耐腐蝕、耐熱和堅固。

4.3.13實驗室應有足夠的空間和台櫃等擺放實驗室設備和物品。

4.3.14應根據工作性質和流程合理擺放實驗室設備、台櫃、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擾、交叉污染,並應不妨礙逃生和急救。

4.3.15實驗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風。如果採用機械通風,應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有可開啟的窗户,應安裝可防蚊蟲的紗窗。

4.3.16實驗室內應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強光。

4.3.17若操作刺激或腐蝕性物質,應在30m內設洗眼裝置,必要時應設緊急噴淋裝置。

4.3.1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揮發物質,應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配備適當的負壓排風櫃。

4.3.19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質,應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個體防護裝備,應符合國家、地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4.3.20若使用高壓氣體和可燃氣體,應有安全措施,應符合國家、地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4.3.21應設應急照明裝置。

4.3.22應有足夠的電力供應。

4.3.23應有足夠的固定電源插座,避免多台設備使用共同的電源插座。應有可靠的接地系統,應在關鍵節點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或監測報警裝置。

4.3.24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統應不滲漏,下水應有防迴流設計。

4.3.25應配備適用的應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處理器材、急救器材等。應配備適用的通訊設備

4.3.26必要時,應配備適當的消毒滅菌設備。

4.3.27實驗室主入口的門、放置生物安全櫃實驗間的門應可自動關閉;實驗室主入口的門應有進入控制措施。

4.3.28實驗室工作區域外應有存放備用物品的條件。

4.3.29應在實驗室工作區配備洗眼裝置。

4.3.30應在實驗室或其所在的建築內配備高壓蒸汽滅菌器或其他適當的消毒滅菌設備,所配備的消毒滅菌設備應以風險評估為依據。

4.3.31應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樣本的實驗間內配備生物安全櫃。

4.3.32應按產品的設計要求安裝和使用生物安全櫃。如果生物安全櫃的排風在室內循環,室內應具備通風換氣的條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風的生物安全櫃,應通過獨立於建築物其他公共通風系統的管道排出。

4.3.33應有可靠的電力供應。必要時,重要設備(如:培養箱、生物安全櫃、冰箱等)應配置備用電源。

4.4實驗室設施和設備的監控:

4.4.1實驗員應每週對實驗室所有區域及生物安全櫃內部,進行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監控。

4.4.2儀器設備所用的電源,必須滿足儀器設備的供電要求。用電儀器設備必須安全接地。電源插座不得超載使用。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斷路保護時,必須在查明斷電原因後,再接通電源。不準使用有用電安全隱患的設備(如漏電、電源插座破損、接地不良、絕緣不好等)。

4.4.3冰箱應定期化冰、清洗,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實驗區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物品及與實驗無關的的物品。

4.4.4實驗室應設置專人定期對應急的器材(包括藥品、意外處理、消防、耗材等)進行定期清點、維護,定期上報彙總清單。應急器材使用後,實驗室人員要及時報告行政人員補充備用的器材。

4.5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和維護更新

4.5.1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獨立建檔案,內容應包含(但不限於):

a)製造商名稱、型式標識、系列號或其它唯一性標識;

b)驗收標準及驗收記錄;

c)接收日期和啟用日期;

d)接收時的狀態(新品、使用過、修復過)};

e)當前位置;

f)製造商的使用説明或其存放處;

g)維護記錄和年度維護計劃;

h)校準(驗證)記錄和校準(驗證)計劃;

i)任何損壞、故障、改裝或修理記錄;

j)服務合同;

l)預計更換日期或使用壽命;

m)安全檢查記錄。

4.5.2實驗室設施設備應由經過授權的人員操作和維護。

4.5.3實驗室儀器設備的操作及維護規程由儀器的設備負責人編制,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並存檔於儀器設備檔案內,大型儀器的簡要操作規程要放置在工作區域中,便於使用人員獲取。

4.5.4儀器設備使用人負責儀器設備的定期保養,維護保養應每3個月進行一次並及時做好記錄,維護保養後不必在設備上加貼標籤。保證儀器設備所處環境的安全及衞生,重要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程序和維護保養記錄存檔於儀器設備檔案內。儀器使用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重要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填寫使用記錄。

4.5(本站☆).5儀器設備操作過程中如出現異常現象,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同時檢查已測試出具的結果。簡單故障自行排除後做出記錄恢復工作,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時報告設備管理員,技術負責人組織調查事故原因,提出維修申請,總經理批准後,報設備管理員聯繫維修。並標識禁用,直到修復、校準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4.5.6實驗室所有設施設備維護、修理、報廢或被移出實驗室前應先去污染、清潔和消毒滅菌,應用高效消毒液對儀器設備全部部件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完整消毒後,才允許移出。在消毒過程中,操作人員應穿戴適當的個體防護裝備。

4.5.7當實驗室的設備設施已無法滿足實驗要求時,應及時停止使用,及時通知相應的採購部門進行評估,必要時進行更新換代。

4.5.8要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檢查滅菌設備的效果,指示物應放在不易達到滅菌的部位,填寫《高壓蒸汽滅菌鍋消毒與滅菌效果評價記錄表》。

4.5.9對於對實驗室的分析結果有很大影響的設備,實驗員必須監控這類設備的運行温度並保存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維修。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其加熱狀況,避免發生意外。當温度升為高温時,不要強行打開倉門,避免對人體的。傷害。

4.5.10對於蒸汽壓力鍋和乾熱滅菌烘箱的操作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在使用過程中,若發生故障立即保修。

4.6實驗室設施和設備標識管理

4.6.1實驗室隔離門外應張貼生物危害警告標識。

4.6.2設施設備中存在危險的部位如高危污染區域應張貼標識。

4.6.3如果使用個體呼吸保護裝置,應做個體適配性測試,每次使用前核查並確認符合佩戴要求。

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作用

實驗室儀器和設施是測試產品及各種材料物資性能和質量情況的基本工具,只有實驗分析儀器設施的質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確使用,才能提供出準確、可告、真實的檢測實驗數據。所以公司必須加強對實驗室儀器設施的規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實驗室儀器、設施的管理,應根據其專業知識性很強的特點,實行專人負責包乾制。即將所有的實驗設備、化驗儀器分配到人,其責任內容包括保管、使用、保養、檢修、申請更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均要規範,符合要求。 實驗室主任負責對本室各責任人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並按本制度規定的實施內容進行工作檢查和考核。

3.精密儀器的管理

3.1 各種精密儀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計、電導儀、熱量計、抗壓強度機等)應分別安放在不受環境干擾比較安全的地方和專用儀器室內堅固的分析台上,並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陽光直接照射、防腐蝕和防止電爐高温熱源的影響。

3.2 不得隨意搬動拆卸、改裝精密儀器,如確有需要必須經實驗室主管同意,並應作出相關的備查記錄。

3.3 精密儀器的使用須經計量部門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4 精密儀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須嚴格按説明書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撥動儀器旋鈕,以免損壞儀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5 精密儀器技術資料應作為技術檔案妥善保管,並做好使用檢修記錄。非常用的技術資料應統一存放公司檔案部門保管。

4.玻璃儀器及化驗儀器用具的管理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儀器須放在平穩不易摔落之處。

4.2 容量儀器的使用方法應嚴格按操作規定進行,以保證分析結果的準確度。使用過程應特別注意輕拿輕放,防止破損。

4.3 所有玻璃儀器在使用完畢後必須洗乾淨。不要在容器內遺留油脂、酸、鹼液等腐蝕性及毒性物質。滴定管、移液管等洗淨後要用淨濾紙包住兩端,以防沾污。

4.4 帶磨口塞的儀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試劑瓶等)在清洗前必須先作記號,塞口不能互混。帶磨口塞的。儀器長期不用時,磨口塞應墊一張紙片,磨口塞間若有沙粒時不能用力轉動,磨口塞間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損傷。

4.5 成套性的玻璃儀器使用完畢須即時洗乾淨,磨口接口用乾淨紙包好,放人儀器盒中保存。

5.實驗設備(設施)的管理

5.1 所有的實驗設備均應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設備,防範事故發生。

5.2 所有的實驗設備必須安裝在專門的實驗房間,由專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後均要進行保養和場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

5.3 實驗設備的配套電氣設施如電源控制櫃等如發生故障應通知相關專業人員修理,非本專業操作者不得擅自處理,以防意外事故。

5.4 實驗設備中的機械傳動部位的潤滑和維護等工作,應按設備動力科制定的潤滑控制點圖表和檢查維護部位,按時進行保養和檢查。常見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現大故障應通知設備科安排解決。

6.實驗儀器及設備的報廢、更新管理

6.1 實驗儀器(包括器具)和設備由公司質管部門根據公司產品生產的需要,統一進行計劃管理,每年初由計量科(或實驗室)報出申購計劃,質管部審核後交公司統一規劃安排採購。

6.2 儀器、設備的更新應遵循精度對口、選型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在購置時,實驗室可派專人配合採購部門進行質量把關。

6.3 實驗室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對能修復使用,又不影響測試工作精度的儀器設備不能作報廢更新上報。無法修復,失去使用價值的,也要報請上級部門組織鑑定方能作報廢和淘汰更新處理。

6.4 設備報廢及事故的處理

6.4.1 設備器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由於主要零部件老化導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屬於自然廢損;由於儀器設備本身內在質量問題,在使用時,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損壞,則為非責任性損壞,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

6.4.2 如因責任心不強,違規使用或保管混亂,造成損壞,應作為責任事故,除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外,還應對責任者進行處罰,具體按公司“責任事故處罰條例”辦理。

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篇八

1、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由財產管理員負責總管理,各分室所用設備由分室財產及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管理。

2、儀器設備要建立總賬和各分室賬,財產管理員每學期與各分室責任人核查賬物。

3、固定資產做到賬、物、卡以及數據庫完全相符。

4、新進設備要及時建卡入賬。

5、本實驗室下屬各分室設備一般不允許許直接借出,但為了發揮儀器設備使用效率,提倡各分室儀器設備的協作共用,允許各分室之間互借儀器設備。借用由各分室財產及安全責任人之間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記錄儀器借用前後的完好情況,使用完成後須及時歸還,借期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6、儀器設備及附件定位存放。

7、儀器設備登記、驗收、上交等均需實驗室主任簽字。

8、儀器設備如有損壞、丟失要寫出報告,説明原因、過程,分清責任,並由實驗室主任籤屬意見,及時上報。因違章造成的損失,要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9、儀器設備的説明書由各分室管理員管理,借出要登記並按時歸還。

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九

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只供實驗室專用,私人不得外借,因公借用,需經實驗室主任同意方可,並做好借用登記。

2、儀器設備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儀器設備要建立統一的賬冊,做到物、賬、卡相符,賬務清楚。

3、儀器設備陳放有條理,做到防塵、防震、防腐蝕、防火和防盜。

4、嚴格執行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不準盲目使用儀器設備。儀器設備的使用説明書要歸檔保管。

5、為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和完整率,負責各儀器的管理人員應做好登記,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

6、需要專業人員操作的儀器設備,其他人員未經專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對單位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據《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協同創新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是我校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校的設備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設專職人員擔任儀器設備管理員,實行校院二級管理體制。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儀器設備,所有權歸大學,包括來自各種渠道、使用各種經費購置,以及接受捐贈和其它依法確認為學校所有的儀器設備。

第四條 凡單價單價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和單價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均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範圍,專門登記建賬管理,明確使用人,做到賬物一致。

第五條 儀器設備的採購管理:

1、申請:各部門根據需要,本着勤儉節約的方針,有計劃、科學嚴謹地制定所需儀器設備購置申請,有部門負責人報請主管領導審批,並郵件抄送設備管理人員。

2、購置:已經審批的設備購置申請由設備管理人員從市場選型、詢價、比較,提交擬購置計劃,報送院領導(管理委員會),同意後執行。

3、如果購置設備總額超過5萬元,需報請院領導審批後按照學校設備管理處相關規定,走學校招標採購流程。

第六條 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

1、儀器設備到貨後要儘快組織安裝調試驗收工作,認真填寫《儀器設備驗收報告》。

2、各部門要充分保障儀器設備運行,盤活資產,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

3、保持教學科研設備周圍的環境衞生,保證儀器設備乾淨清潔,確保儀器設備應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防護措施。

5、正常使用的儀器設備,不得隨意拆修、調換、外借。設備的升級、改造、改裝、測試等要經設備管理人員批准。

6、為充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閒置浪費,我院(中心)實行儀器設備專管共用制度,對於閒置積壓設備,及時做出調劑並進行賬目調整。

7、如果儀器使用人變更,及時與設備管理人員登記,不得私自調換、外借儀器設備。

第七條貴重設備,單價在人民幣10萬元(含10萬)以上的儀器設備為貴重設備。貴重設備在申購、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處置按《儀器設備處置實施辦法》執行。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損壞、丟失按《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教職工調出、離退休、辭職前,需到設備管理人員處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其他手續。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院(中心)領導負責解釋,並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