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男,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現住,聯繫電話:; 被告: ,男,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現住聯繫電話: 案由:民間借貸糾紛
請求事項: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歸還原告借款45000元及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1月26日利息10537元,共計人民幣55537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2015年2月16日,二被告在原告處借款45000(肆萬伍仟元)元,用於自營業務資金週轉,約定借款期限為兩個月,即2015年4月15日歸還,並約定了2.5%的利息,現約定的還款日期已過,原告多次催討,二被告均以種種理由推脱不予還款。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的這種行為嚴重的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因此,原告特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望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從而使原告的合法權益得以保護。 此致
具狀人:
原告: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XXX縣XXXX村XX組,公民身份號碼511023,聯繫電話:。
被告:XXX,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縣XX鎮XXX村X組XXX號,公民身份號碼510,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償還人民幣XXXX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被告xxx於x年x月x日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幣xxxx(xxxx)元,並出具了借條一張,雙方約定x年x月x日還款x萬元,餘下欠款x月x日還清。約定的首次還款日(x月x日)到來後,原告xxx向被告xxx多次催要欠款,被告xxx一直藉故拖延至今。約定的最後還款期限(x月xx日)已過,被告xxx至今分文未還。且原告xxx用手機撥打被告xxx的手機時,還多次出現被告xxx不接聽電話的情況。
原告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民間借貸關係,被告XX作為債務人,有義務向債權人償還債款。 綜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為已侵犯原告的財產權益,給原告造成
了經濟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財產權益,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如訴訟請求!
此 致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零 年一月二日
原告:李xx,男,漢族,1972年9月15日出生,住莆田市秀嶼區xx鎮湄洲北大道xx號,身份證號碼:3503211972091570xx,手機:13848814142
被告:徐xx,男,漢族,1973年6月15日出生,住莆田市秀嶼區xx鄉港裏村下里兜xx號,身份證號碼:3503211973061566xx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1153000元;
2、從2009年1月25日起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計算利息至被告還清本息之日止;(現暫計至起訴之日利息為人民幣487719元);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告徐xx因資金週轉困難為由,分兩次向原告李xx借款總共人民幣1153000元,第一次於2008年11月22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928000元,第二次於2008年12月3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225000元;被告徐xx出具兩份“借據”,在借據上雙方約定“如2009年1月25日不能付清,借方願意付日千分之1.4違約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的。規定;雙方在借據上約定所謂“違約金”即利息超過銀行同類貸款的四倍部分利息原告不予訴求,2009年1月份商業銀行二年期貸款年利率為5.40%,2009年1月25日開始計算利息至起訴之日止,暫計利息為人民幣487719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被告至今未歸還分文;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望判如所請!
此致
秀嶼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年 月 日
原告一:張xx,男,漢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户籍地:
原告二:李xx,女,漢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户籍地:
上列原告共同委託代理人:顏宇丹,廣東聖方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一:肖xx,男,漢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户籍地:
被告二:趙xx,女,漢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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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判令被告清償原告借款人民幣xx萬元及從20xx年x月x日起至還清該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
2、依法判令被告清償原告借款港幣xx萬及從20xx年x月x日起至還清該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
3、依法判令被告清償原告借款港幣xx萬及自起訴日至還清該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
4、依法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一與原告二系夫妻關係,被告一與被告二系夫妻關係。
被告因經營公司資金週轉困難,於20xx年年初向原告提出借款要求。
考慮到原被告的朋友關係及被告夫妻的實際困難,原告夫妻先後借給被告夫妻5筆款項,共計人民幣xx萬元、港幣xx萬元,具體如下:
20xx年x月x日,原告一開出香港xx銀行有限公司支票,票面金額港幣xx萬元,被告方從原告所在的東莞市xx鎮取走支票,被告二對該支票予以簽收;
20xx年x月x日,原告二在東莞市xx鎮從網上通過xx銀行賬户向被告二中國農業銀行賬户轉入人民幣xx萬;
20xx年x月x日,原告二在東莞市xx鎮從網上通過xx銀行賬户向被告二xx銀行賬户轉入人民幣xx萬元;
20xx年x月x日,原告二在東莞市xx鎮從網上通過xx銀行賬户向被告二xx銀行賬户轉入人民幣xx萬元;
20xx年x月x日,原告一向被告一開出香港xx銀行有限公司現金支票,票面金額港幣xx萬元,被告一從原告所在的東莞市xx鎮取得該支票,對該支票予以簽收並簽署了借款憑據。
20xx年x月x日,原告一向被告一寄出《清償債務通知書》,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書5日內清償20xx年x月x日借到的港幣xx萬元及利息,被告一於20xx年x月x日收到該通知書,但至今未予清償。
20xx年x月x日,原告二向被告二寄出《清償債務通知書》,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書5日內清償20xx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幣xx萬元和20xx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幣xx萬元以及20xx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幣xx萬元及利息,共計人民幣xx萬元,被告二於20xx年x月x日收到該通知書,但至今未予清償。
原告夫妻與被告夫妻建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關係的合同履行地系東莞市xx鎮,原告夫妻屢次向被告夫妻追討借款未果,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判如原告所請。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年x月x日
原告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現住 ,身份證號: ,電話: 。
被告同上
訴訟請求
一、依法判決被告給付借款本金 元;
二、依法判令被告給付借款利息 元(從 年 月 日至2015年3月24,月利率2%)
三、法判令被告給付借款利息(從2015年3月25日至給付之日止,月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4倍計算);
四、依法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年 月 日,被告向原告借款現金 元,口頭約定月利率3%,利息結至 年 月 日。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但被告久拖不給,故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訴至貴院,請依法審理。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0一五年 月 日
原告: ,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電話: 。
被告:XXXX擔保有限公司,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郵編: ,電話: 。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償還本金 萬元,支付至判決書指定付款履行期滿之日止的利息(暫計算至起訴前的利息為 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自 年 月起原告與被告簽訂了多份《委託服務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放貸,被告保證原告投資的年收益率為15%,收益按季支付。合同簽訂後,原告向被告放貸累計 萬元,被告卻一直拖欠利息不付。在上述各《委託服務合同》到期後,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償還本金和利息,但被告一直藉口推脱,截止起訴前產生利息達 元。綜上,被告失信違約,已經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現原告依法訴至貴院,請求貴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判允原告訴請,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和社會誠信。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原告:xxx,性別, xxxx年xx月xx日生,漢族,居民,住址xxxx,身份證號:xxxx,電話:xxxx
被告:xxx,性別,xxxx年xx月xx日生,漢族,居民,住址xxxx,身份證號:xxxxx,電話:xxxx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歸還借款xxxx元及利息(還款之日至履行完畢之日利息);
2、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告xxx向原告借款xx萬元,當場打了借條,約定xxxx年xx月xx日還清。
可借款後,被告言而無信,沒有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後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才歸還了xxxx元,現還有xxxx元沒有歸還。
原告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準上列訴訟請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原告: XXX,男,漢族,XXX年X月XX日出生,住,身份證號碼:,
手機:? 被告: XXX,男,漢族,XXX年X月XX日出生,住莆,身份證號碼: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XXX元;?
2、從XXX年X月XX日(應還款之日)起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計算利息(首先是自己約定利率,如果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就以四倍起訴)至被告還清本息之日止;(現暫計至起訴之日利息為人民幣XXX元);?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告XXX因XXX為由,分X次向原告XXX借款總共人民幣XXX元,第一次於XXX年X月XX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XXX元,(如不止一次,繼續列);被告XXX出具兩份“借據”,在借據上雙方約定;。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被告至今未歸還分文;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望判如所請!?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