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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新大學聯考改革方案及大學聯考加分政策(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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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新大學聯考改革方案及大學聯考加分政策(精品多篇)

2022年新大學聯考選科要注意什麼 篇一

1、學生需要了解自己的興趣、愛好。對於學生來説,選擇了哪3門課作為選考科目,意味着將來在學術興趣、專業選擇上就要以此為依據,作為今後將要學習的專業或者從事的職業,只有真正瞭解自己的興趣愛好才能作出最佳選擇。

如果偏離自己的興趣愛好,僅僅從功利出發選擇了自己不喜歡、不擅長的科目,就會給自己帶來很多學習和生活上的困難。一般來説,學生在國中階段就已經表現出了不同的興趣愛好,到了高中需要在學習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興趣愛好,並且需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

2、瞭解高校不同專業的科目要求,做好比較分析。學生選擇選考科目,首先基於自己的興趣愛好,但也受到高校專業要求的影響,不同高校的不同專業對報考學生的考試科目要求也不一樣,有的專業至少列出一門必考項目,學生根據要報考的院系和專業要求的必考科目選擇自己的選考科目。

因此,學生在選擇3門選考科目時,一定要通過各種渠道瞭解所要報考的院校專業對必考項目的要求,減少盲目性,做好比較分析,在保持自己興趣的前提下,作出高校要求的選擇。

3、積極接受指導和建議,做好職業生涯規劃。高中生一定要積極接受學校和教師的指導和建議,必要時請老師和專業人士幫助自己進行分析判斷,做好自己的職業生涯規劃,適當作出靈活的調整,最終作出既符合自己的興趣特長,又滿足高校專業需求的選考科目,在豐富的課程中體現自主性和選擇性,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實現自己的理想。

2022年吉林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篇二

1、四項全國加分政策(其中,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户籍)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

2、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即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長白朝鮮族自治縣的朝鮮族考生,伊通滿族自治縣的滿族考生,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的蒙古族考生),加5分。

3、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

4、按照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 37號)要求,“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報考普通大學聯考,參照教育部關於軍人相關優待政策執行。”

5、2019年9月30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應屆少數民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加5分,並只面向吉林省所屬高校投檔使用。2023年起取消該加分項目。其他申報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可以享受少數民旅預科班、民族班等專項政策,不加分。

2022吉林新大學聯考改革方案 篇三

(一)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1、考試類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考)和選擇性考試(也稱等級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考)。合格考成績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考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作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2、考試科目。合格考科目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14門科目。選擇考設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其中,物理、歷史為首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為再選科目。

3、考試對象。合格考對象為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選擇考對象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大學聯考報名條件並已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4、考試內容。以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為依據。合格考範圍為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選擇考範圍為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5、考試組織。合格考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科目,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編排考場、統一施考、統一閲卷、統一報告成績;信息技術及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科目,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施考、統一報告成績;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統一制定考試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選擇考所有科目全省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編排考場、統一施考、統一閲卷、統一報告成績。

6、考試安排。合格考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上下學期末。其中,歷史、地理、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學(含實驗操作)在高一下學期末考試;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想政治、物理(含實驗操作)、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在高二上學期末考試;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課程計劃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後進行。選擇考每年組織1次,與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同期進行。

7、成績呈現。合格考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合格考成績永久有效。選擇考首選科目以原始成績呈現,再選科目按照“等比例轉換辦法”以等級轉換分呈現,選擇考成績大學聯考當年有效。

(二)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完善評價內容。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內容。

2、規範評價程序。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依託網絡平台進行管理,建立客觀、真實、準確記錄信息的監督機制。高中學校具體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遴選、公示、審核後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確保材料真實可用。

3、強化評價使用。高中學校要基於綜合素質寫實記錄,加強對學生成長過程指導。普通高等學校根據人才培養要求和自身辦學特色,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佈,作為招生錄取重要參考。

(三)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改革。

從2024年起,普通高等學校依據統一大學聯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考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

1、考試科目。統一大學聯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門,不分文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考科目由考生在首選科目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在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共計3門。

2、考試安排。語文、數學、外語考試在每年6月份全國統一考試時進行。條件成熟時,外語提供2次考試機會。

3、成績構成。考生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考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大學聯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擇考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按照“等比例轉換辦法”以等級轉換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研究建立再選科目保障機制。當再選科目中某科目考試人數少於保障基數時,啟動保障機制,以保障基數計算等級轉換分,保障基數依據國家人才宏觀需求等因素確定。

4、選考要求。普通高等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從物理、歷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6門選擇考科目中,分專業(類)科學合理提出考生報考專業(類)的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要求,並提前向社會公佈。

5、錄取方式。統一大學聯考招生錄取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考生在大學聯考成績公佈之後填報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具體志願填報和錄取辦法大學聯考當年向社會公佈。

(四)完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

積極推進高職分類考試改革,逐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依據國家大學聯考有關規定進行命題、考試,形成學生自主選擇、學校多元錄取、社會有效監督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制度。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分為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和高職對口考試招生兩類。高職單獨考試招生文化素質測試(語文、數學、外語)全省統一組織,職業技能測試由招生院校自主實施。高職對口考試招生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全省統一組織。普通高中畢業生只允許選報高職單獨考試招生;中職畢業生可以在高職對口考試招生和高職單獨考試招生中任選其中一項報考。

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由省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統一劃定職業技能測試資格線,成績達到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招生院校依據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錄取。高職對口考試招生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生填報志願、投檔錄取等工作。

高職分類考試錄取的考生在學籍註冊、收費、學生管理、畢業待遇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