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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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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及項目

2022浙江大學聯考加分政策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民族鄉(鎮)、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以户籍為準);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户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42.根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批准的《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自治條例》有關規定,對户籍在景寧畲族自治縣,且在當地完整完成高中階段教育的非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浙江省所屬高校,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3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3.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大學聯考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

司法行政機關人員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於參照公安機關實行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教育優待的通知》(司辦通〔2020〕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見義勇為犧牲或致殘人員的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4.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申請政策加分,並及時按要求提供有關加分項目所需的有關證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資格實行主管部門審核負責和教育考試機構集中公示制度。

少數民族加分考生資格審核由民族宗教事務管理部門負責,“三僑一台”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分別由僑務、台務管理部門負責,退役軍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資格審核由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負責。

經縣(市、區)、市和省相關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分別在考生所在中學(或單位)、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或考試招生機構網站公示,並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門户網站上集中公示。高中學校還須按有關規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公示具體要求按《浙江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進一步深化大學聯考加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號)規定執行。審查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將加分值加入考生總分或在相關院校錄取時加入總分。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項目加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民族鄉(鎮)、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台灣省籍(含台灣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資格審核工作通過浙江教育政務服務網進行,審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記表》由浙江教育政務服務網自動生成,並由大學聯考報名點打印存入考生檔案。

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46.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時,經學校申請,最低可降至普通類第二段線,專科預科班可在第二段線下降不超過60分,專科民族班可在第二段線下降不超過40分。

浙江大學聯考需要注意什麼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願。

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填報志願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志願填報。漏報志願的考生只能填報本批次的剩餘計劃或後續下一批次計劃的志願。

2.考生應增強自身信息安全意識。

志願填報要由考生本人操作,不要讓他人代為操作。密碼設置不要過於簡單,更不要將密碼告訴他人,嚴防密碼外泄。因由他人代替填報志願導致志願無效或因考生泄漏密碼造成志願信息被篡改,後果由考生自負。

3.一個考生只能在一台計算機上進行志願填報,使用相同考生號在另一台計算機上登錄後,將強制使前面成功登錄的計算機退出填報系統。

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計算機填報志願時,每位考生填報志願後一定要點擊“退出系統”按鈕,並關閉所有顯示本人信息的頁面,否則,後一位考生所填報的志願信息可能會覆蓋前面考生的志願信息。同時還要注意,不要同時打開兩個或兩個以上填報頁面,以免發生錯誤。

大學聯考改革之前考試科目

1、上海市

上海市大學聯考總分為660分。(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均為150分,不分文理,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大學聯考總分。考生自主選擇的3門選考科目,每門滿分均為70分。)

2、浙江省

浙江省大學聯考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英語、俄語、德語、法語、日語等)滿分均為150分,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技術等7個選考學科,每科100分。

3、北京、天津、海南、山東

北京、天津、海南、山東四個省市大學聯考滿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英語、俄語、德語、法語、日語等)滿分均為150分,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6個選考學科,每科滿分均100分。

4、河北、遼寧、湖北、湖南、重慶、江蘇、福建、廣東

河北、遼寧、湖北、湖南、重慶、江蘇、福建、廣東等8個省份大學聯考總分均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6個選考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其餘17個省市,包括黑龍江、吉林、河南、山西、陝西、內蒙古、江西、安徽、廣西、雲南、四川、重慶市、西藏、青海、貴州省、新疆、甘肅省等大學聯考總分均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為300分;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