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公路改建工程徵遷工作致廣大人民羣眾的一封信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56W

公路改建工程徵遷工作致廣大人民羣眾的一封信

公路改建工程徵遷工作致廣大人民羣眾的一封信

廣大羣眾:

為加快推進G206荊塗大橋至蚌埠宿州交界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包集段徵遷工作,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G206荊塗大橋至蚌埠宿州交界段一級公路改建工程建設用地的批覆》(國委皖政地〔2021〕第36號)及懷遠縣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懷徵辦〔2021〕第15號)規定,進一步使廣大人民羣眾瞭解該工程項目徵收補償安置政策,現將相關政策宣傳如下:

一、基本原則

徵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依法徵遷、陽光徵遷”原則,堅決杜絕出現優親厚友、以權謀私、違法亂紀等行為。

二、徵收範圍、對象

徵收紅線範圍內的集體土地及建(構)築物。

三、徵遷時限

正式公告發布簽約日期30日之內。

四、土地徵收補償

徵收集體農用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

五、土地拆遷補償

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和安置實行貨幣補償,不予產權調換,確有住房需求的,根據“一户一宅”的原則調整宅基地。住宅房屋補償標準:

磚混房屋結構:平頂每平方補償700元,瓦頂每平方補償680元;2、磚混平頂平房每平方補償650元;3、磚瓦房每平方補償520元;4、半磚瓦房每平方補償440元;5、簡易房每間180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補償

1、在徵地公告後搶建的建築物、構築屋,搶栽的樹木;2、違法建築物、構築物;3、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

七、獎勵政策

被拆遷人在徵收公告發布之日起仍居住在原房屋內的(臨時搬入不統計),被拆遷人在徵收公告發布簽約時間20日內簽約搬遷騰空交付被徵收房屋的,磚混樓房、平頂平房按照300元/㎡給予獎勵,每户獎勵面積原則不超過220㎡,超過220㎡按150元/㎡獎勵;磚瓦房、半磚瓦按照150元/㎡給予獎勵,每户獎勵面積原則不超過220㎡,超過220㎡按75元/㎡獎勵;在21—30日內簽約搬遷騰空交付被徵收房屋的,磚混樓房、平頂平房按照150元/㎡給予獎勵,每户獎勵上限不超過33000元;磚瓦房、半磚瓦按照75元/㎡給予獎勵,每户獎勵上限不超過16500元;簡易房不予獎勵;超過徵遷時限的,不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