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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7W

設備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設備管理制度1

(1)模框的下週邊不平面度始終要保持不得超出2mm,過大的不平面度將造成漏漿。

(2)不論是澆注底板還是蒸養底板,堆放的時候一定要墊平,不可隨意累放,按底板支承點的位置墊平,不平度要小於1mm。

(3)底板的清理和塗油,在與模框組成模具時,要求條件與模框的要求完全相同。

(4)澆注底板和蒸養底板的不平度要小於1mm,並應經常檢查不平度,發現超差要及時調整。不合格的底板不得使用。

(4)蒸養底板上的支桿孔,保持清潔,出釜後要及時清理,保證支桿插到底,不歪斜。

(5)底板的吊鈎孔和支承踏面各自要求在同一平面內,不平度小子lmm。

(6)對恪子狀底板〈如鳥尼泊爾式的撓注兼蒸養底板和海波爾式的蒸養底板〉除上述要求外,對每條格子橫樑要清理乾淨,清理的不好,易漏漿。要保持恪子橫樑不變形。

(7)對行走台車式活動底板除上述要求外,對行走車輪的踏面要求在同一平面內,不平度應小於1mm,尤其是當車架剛性不大時,必須嚴格調整車輪,使他們在同一平面內。

模框和底板組合之後用來盛裝混凝土坯體的,他們的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到最終成品的質量,因此需要特別重視。

設備管理制度2

目的

為規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設備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堅持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一、管理職責:

公司設備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設備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管理資料與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製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並經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後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後,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設備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設備基礎台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設備,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製造許可證廠家製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設備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設備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委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設備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設備管理制度3

1、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2、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3、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景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職責。

5、特種設備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6、水位計,壓力錶,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錶安全閥必須經鑑定合格在週期內使用。

7、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檔案。

8、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9、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貼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同解決。

10、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週一次,並作好記錄,發現情景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12、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1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14、經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15、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設備管理制度4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設備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經設備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設備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設備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設備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設備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設備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後、舊設備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報廢、拆除舊設備由生產管理部、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設備事故,設備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設備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生產管理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設備管理制度5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設備到位後、舊設備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設備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並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