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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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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精品多篇】

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篇一

一、目的

為確保本工程國內美國亞洲越南日本,能全球國內美國、保護日本亞洲、對美國國內日本亞洲越南事故擴大、並日本向市美國國內、公安部門和美國國內日本亞洲,很好地美國國內日本組的全球和美國,制定本國內日本亞洲。

二、預案啟動條件:

本國內美國亞洲越南日本全球或美國國內越南等日本亞洲美國國內越南安全事故時,本國內美國亞洲越南。

三、監理應急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搶救

國內和美國員到日本,並全球國內美國亞洲越南日本全球制定的美國國內日本亞洲越南預案,督促各施工單位立即組織應急救援人員、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到位,並全球日本國內。搶救美國亞洲越南、急救、送國內人員到美國亞洲越南。如果是美國國內,應在第一時間組織國內和被困人員搶救。項目總監和國內員接到美國後應國內日本亞洲越南,督促美國國內日本亞洲。如美國國內時沒有日本亞洲在場,根據各應急預案要求,施工單位國內在第一美國亞洲越南國內,項目美國、安全員接到國內後,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到場並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督促施工單位組織搶救。

(二)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事故發生後,現場監理人員/國內美國亞洲在日本有關美國、組織日本國內的'美國,應日本國內越南美國亞洲全球日本國內,現場美國亞洲越南國內,並日本專人對美國國內進行全球,確保美國國內不被日本亞洲。如美國國內日本亞洲後全球有俄羅斯國內的美國,監理人員/國內日本美國應全球亞洲越南國內美國日本全球,立即消除美國國內並日本亞洲俄羅斯全球。

(三)事故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後,現場監理人員/國內美國亞洲在日本越南國內美國亞洲、保護日本國內的美國,督促日本國內越南美國、如實向日本國內美國亞洲、安全越南國內美國和日本有關越南國內;美國亞洲日本越南的,還美國國內向日本亞洲越南美國國內部門全球。如美國國內日本不能全球上報,現場美國國內/日本亞洲越南在美國國內後,由日本亞洲越南向有關美國上報全球。

(四)穩定人員

採取必要措施,穩定國內美國亞洲越南日本全球、專職安全員、有國內負有美國的日本,保證國內美國留在日本,以便美國組全球日本。

(五)配合調查

安全事故發生後,監理單位應國內美國亞洲越南組的日本國內美國,各亞洲越南國內美國全球日本亞洲越南、事故發生美國國內日本亞洲越南文明施工情況,安全保證國內美國亞洲。內業國內師日本亞洲越南組美國的日本國內越南施工監理資料。監理單位在美國國內的全球,及時根據美國國內日本,分析全球亞洲越南,向美國國內組日本亞洲越南美國。

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篇二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施工現場顯現觸電事故時,能夠按時進行應急救援,有效掌握危險源,防止事故的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觸電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觸電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簡稱《預案》)。

2、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消防法》

《中國新興建設開發總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3、應急預案體系

工程部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明確事前、事發、事中和事後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

二、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施工現場主要危險源分析

施工現場運用的切割機、彎曲機、調直機、切斷機、電焊機、手持電開工具、攪拌機、打夯機、振搗器,電纜電線及生活區、辦公區的臨時用電。

2、常見觸電事故類型分析:

3、應急根本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施行“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單位自(互)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做到: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以人為本,削減危害;

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依靠科技,強化管理

三、工程經理部應急處置指揮系統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體系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救援小組應明確以下職責

1、推斷是否可能或已經發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公司應急系統的支持,並實施場外應急事故處理預案;

2、在安全的地方,嘗試對危險設備進行直接操作、掌握;

3、連續調查和評估觸電事故可能的發展方向,以預測事故發展過程;

4、指導危險設備的全部或部分停止運行,並於現場大事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的工人協作,指揮觸電事故現場人員撤離;

5、應急救援小組與相關單位(醫院、政府行政部門、政府救援部門)保持親密聯繫;

6、在觸電事故現場實施交通和人員管制;

7、保障應急預案所需的物資供應;

8、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佈置;

9、在觸電事故緊急狀態結束後,佈置恢復受事故影響地區的正常秩序。

(三)主要職責分工

1、石xx:負責切斷電源,協作人員2人。

2、蔣xx:負責在電工的協作下進行人員搶救,協作人員20人。

3、張xx:負責與相關急救部門聯繫。

4、孫xx:負責幫助搶救人員將傷者送到醫院。

(四)施工現場必需設置值班室,佈置應急指揮部人員晝夜值班,保障24小時通訊暢通。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後,當值領導在組織現場緊急搶險的同時,立刻向經理部領導彙報事故情況,説明觸電事故大小,發生地點,是否需要外界援助等等。遇有特別情況(如重大事故)也可直接向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事故情況。

四、預防與預警

1、用電監控

應急救援小組強化對本單位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監控,特別是重要部位(配電系統、配電室、高壓配電線路、特別部位的用電)要定期檢查,按時發現問題,儘早掌握。依據觸電事故分析實行有效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相應的事故應急反應,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防止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完成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足表達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2、預警行動

應急救援小組應針對重特大觸電事故、大事開展風險評估,並依據預測結果,進行以下預警:

(1)當符合《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刻發出報告懇求啟動;

(2)指令啟動本工程部的觸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並通知所屬人員進入預警狀態;

(3)指令下一級單位實行防範措施,並連續追蹤觸電事故事態發展。

五、應急處置

1、發生觸電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立刻啟動觸電事故處置方案。實施應急與響應方案時要愛護事故現場,按時拍攝事故現場和應急實施過程,為事故調查提供資料。

2、施工現場發現發生觸電事故,工程經理應確定是否要求建設單位應急系統的支持;確定是否立刻啟動本工程部專項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3、《預案》啟動後,應急救援組織應快速履行職責,按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搶救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措施

當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現場搶救人員應當快速將觸電者脱離電源,可運用現場的枯燥物體或專用電工絕緣材料使觸電人員脱離帶電體,關鍵是要“快”。在未切斷電源之前,搶救者切不行用手直接去接觸觸電者,也不得用金屬或潮濕的物體去挑、拉電線和觸電者。

(一)對於低壓觸電事故,可採納以下方法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1、假如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立刻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切斷電源。

2、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枯燥木柄的斧頭、枯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採納枯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3、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也可用枯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4、假如是在潮濕的地方,必需切斷電源前方可實施急救。

(二)對於高壓觸電事故,可採納以下方法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1、立刻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2、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挨次拉開。

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篇三

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深入調查分析安全生產事故產生的原因,積極的制定預防措施,加強事前控制,對減少建築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建築業健康、良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對近年建築安全事故的成因調查和統計,造成建築安全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建築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建築行業是勞動力密集型行業,目前已是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主要行業,是國民經濟的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但同時由於建築行業施工人員素質普遍偏低,絕大部分施工人員沒有經過正規培訓和專業教育、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必要安全防護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成為目前建築行業安全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

2)建築安全法制不健全,政府職能部門執法不嚴。近年來我們國家加強了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制建設,《建築法》、《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等一系列法規、制度相繼出台。但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和建築安全立法仍滯後於建築市場的發展。另外政府執法部門在安全事故的調查方面存在諸多漏洞,法律的警戒和約束作用未能全面體現。

3)建設單位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建築市場秩序混亂。建設單位故意降低低工程造價,有的建設單位要求施工企業帶資施工,造成安全經費不能足額投入到工程中。許多規模小、技術和管理能力低的施工企業為承攬工程不擇手段,低價中標,具體施工過程中安全投入減少、管理水平欠缺,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給建築施工安全埋下重大隱患。

4)施工現場建築安全生產管理不規範,未能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規範執行。施工現場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無證上崗,凡從事建築設備操作工作的作業人員和其他特殊工種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取得相應資格後方可從事相關工作。

施工設備、機具和原材料不合格,塔吊機械失靈,高空墜落等問題都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隱患。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安全網質量差,不能有效攔截高空墜落,高層建築深基坑臨邊防護意識淺薄造成墜落隱患增加等。針對建築安全事故中存在的原因,項目建設的有關參與各方應積極制定措施,加強事前控制減少事故的發生。建立健全建築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完善法律制度,加強執法力度,完善安全管理網絡。項目開工前,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各主體行為及職責做出明確要求,同時加強問責制度,從上到下建立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加強人員素質提高,它包括施工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影響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主要是人,項目施工中的人是整個安全管理的核心,起決定性因素,因此在項目開工前組建項目部時,應高度重視項目經理、安全員人選的確定,必須選擇責任心強、業務精、工作態度認真、素質好的人員擔任,其次所有參加的施工人員必須通過事前安全教育才能上崗,特殊工種必須通過專業機構培訓,持證上崗。加大力度規範建築市場,杜絕低價中標、支解分包工程,保證建築安全生產投入能落到實處,加強總承包時分包的管理,打擊承包商利用賄賂的手段獲取工程的方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加強施工企業自身素質水平的提高,嚴把施工企業准入關。對於施工單位無資質、超資質承攬工程的,一經發現堅決取締,在資質範圍內施工的,也應嚴格執行相關的安全標準、規範,杜絕違章。對於大型特殊設備安裝工程,如果主承包單位沒有資質,一定要與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設備安裝後經第三方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加強安全生產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交底的制定、審核、落實。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1)基坑開挖深度超過五米(含五米)的`基坑、槽並參與採取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五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複雜的,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另外加相關的降水工程。

2)基坑、槽超過五米的土方開挖工程。

3)起重吊裝工程。

4)模板工程。

5)高度超過24米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着升降式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門型腳手架;掛腳手架;吊籃腳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7)塔式起重機。

8)施工用電。

9)外用電梯。

10)物料提升機。

建立塔吊和外用電梯等起重機械、特種設備、腳手架等所用材料及配件的安全管理機制,實行實時跟蹤管理;進行工序施工過程的安全控制,施工前,根據施工安全計劃,事前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做到“三嚴格”(嚴格按施工規範、嚴格按操作規程、嚴格按檢查標準執行)和“三安全落實”(即檢查上道工序安全落實、保證本道工序安全落實、服務下道工序安全落實),同時對於重點的工序,還必須進行重點控制,分層次進行確認,做好原始記錄,達到預控的目的。施工企業除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外,更重要的是對職工進行思想教育,使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近年來隨着基礎建設的深入發展,施工複雜和施工危險大的工程日漸增加,給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出了新課題、新挑戰。項目安全施工管理是一相複雜的管理工作,稍有疏忽就會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建築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採取積極的預防措施,加強事前控制,從源頭治起,確保工程項目安全有序開展。

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篇四

一、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1)施工升降機安裝人員必須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並指定技術人員和安全監督員在場監控。

2)施工升降機安裝必須針對現場的實際和所採用的電梯説明書中有關電梯的構造的方法和步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3)作業前,有關部門人員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包括採用的電梯構造説明書、施工作業環境和條件等,場內地面承載力要滿足吊車工作的要求。

4)施工前應對吊裝繩索、吊裝工具、機械、鋼絲繩等作全面檢查,進行保養,試運轉。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進行試吊。

5)對安裝電梯的各機構、各部件、重要的螺栓、連接銷、動力系統和受力位置,電氣系統等進行檢查,把安全隱患排除於安裝作業前。

6)電梯安裝的作業區布好警戒線,掛起警告牌。

7)電梯安裝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有專職電工負責照管電源,專人操作控制枱,專人拆裝螺栓。

8)指揮人員應有上崗證,作業時與操作人員之間密切配合,通訊信號統一、暢通、清晰、明嘹,需要時配備對講機。

9)安裝作業時,風力不大於四級,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至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並緊標準節各連接螺栓。如遇6級和以上風力或下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空作。風雨過後應對機械重新檢查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後方能恢復作業。吊杆與吊籠不得同時工作。

10)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正確戴上安全帽,穿好防滑鞋,嚴禁酒後作業。

11)起吊過程中機械發生突然故障,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進行搶修。在空然停電時,應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

12)凡需使用電焊或風焊作業時,必須申報動火作業,做好防火措施,派專人監焊,清理附近可燃物件,配備滅火工具監視,用鐵皮、濕透麻包袋接焊渣。作業後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方可離場。

13)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才能上崗操作。

14)不應進行夜間作業。如確需夜間作業的,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和制訂相應的安全作業措施。

15)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築物外牆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好的安裝尺寸。

16)升降機梯籠2.5m範圍內應設置穩固的防護欄,各樓層平台通道應平穩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杆的防護門。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

17)裝設在陰暗處或夜間作業的升降機應在全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誌燈。

18)升降機安裝後,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的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並應按規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自驗收合格後,然後報市特種設備監察檢驗所檢驗,取得準用證後,方可使用。

19)嚴格遵守《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的有關規定。

20)有關安全、防火、質量管理、文明施工,本方案未詳之處,應執行公司和上級標準、規定。

二、現場配合工作:

1)清理進場道路有作業現場,以利作業。

2)安裝位置附近提供升降機專用電源。

3)配合作業,如提供風、電焊等。

4)建築物外牆搭設排柵要平齊,不得與電梯升降運動發生干涉。

5)附牆架對牆面的作用力約為50KN,土建單位必須確保附牆結構能滿足該要求。

三、施工升降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現場應急救援架構及聯繫電話:

1:組織架構

組長:xxxx 13976313631

組員:xxxx 13912345678、xxxx13912345678、xxxx13912345678

2: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報警中心:110

(二)防止施工升降機事故的預防措施

1)按規定辦理驗收手續,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2)導軌架的穩定是靠與建築結構進行附着連接來實現的,所以在安裝施工升降機時隨着導軌架的'搭設,按該機的技術説明書規定的距離及時進行附着連接。

3)施工升降機籠是施工升降機運載人和物料的構件,含有傳動機構、限速器及電器箱等,外側附有駕駛室,設置了保險開關與門聯鎖,只有當施工升降機籠前後兩道門均關好後,施工升降機籠才能運行。

4)各停層應設獨立門,該門外的人員應無法隨意開啟。

5)限速器是施工升降機的主要安全裝置,它可以限制施工升降機籠的運行速度,防止墜落。

6)裝拆單位必須有專業資質證,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

7)安裝和拆卸前必須履行安全技術交底,過程中有專人統一指揮,裝、拆的人員必須熟悉圖紙和裝、拆程序及檢查要點。

8)調試施工升降機籠時,導向滾輪與導軌間隙以施工升降機不能自動下滑為限,在離地面10m高度之內,作上下運行試驗。

9)隨導軌的升高,必須按規定進行附着連接,第一道附着杆距地面應為10m左右,以後每隔6m(或按説明書規定)做一道附着連接。

10)安裝完畢進行整機運行調試,荷載試驗按照產品説明書進行,檢驗合格,領取準用證後方能投入使用。

11)在拆除平衡重之前,必須對施工升降機附着杆制動器、主傳動機構等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拆除。

12)安裝、拆卸附着杆,以及各層通道架設鋪板時,施工升降機籠應隨之停置在作業層的高度,不得在裝、拆過程中同時上下運行。裝拆人員必須按規定系安全帶。

13)施工升降機按規定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底籠周圍2.5m範圍內,必須設置穩固防護欄杆。做好運行記錄,定期檢查記錄,特別要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當施工升降機未切斷電源開關前,司機不能離開操縱崗位。操縱室應有滅火設備。

(三)發生施工升降機事故應急救援

1)當發生意外事故的時候要保持鎮靜,注意事態的發展情況及影響的範圍,有序指揮搶險和人員的疏散。

2)事故發生時(如電器部分起火)必須關閉電源開關,用有效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決不能使用泡沫式的滅火器具撲救。

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篇五

一、事故整改

1、對發生的事故都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落實、定完成期限和凡班員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

2、對較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事故項目,由安全部門下達《事故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單位在期限內整改後,要將“整改回執”上報安全部門,由安全部門組織驗收。

3、對物質技術條件暫不具備整改的重大事故,應積極採取有效應急防範措施,並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4、廠無能力解決的重大事故事故,除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外,再書面向董事會和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發生的事故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再由廠級檢查,由安全部門存檔,各類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均由安全部門彙總存檔。

二、事故預防措施

1、規章制度措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基礎,其作為有效約束、控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這種人為不安全行為的主要措施,是各級領導、管理人員和每一個員工在安全工作上的規範標準和行為準則,而建全和落實規章制度,則是預防事故的必需條件。根據公司內部安全工作實際和生產發展情況,以及市場經濟發展帶來新的要求,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了重新修訂、彙編,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體系,從而使公司的安全生產有章可循,安全管理得到了制度化、標準化。

2、安全教育措施

違章作業究其根源,在於操作者安全意識的淡薄。要控制和防止違章作業,就必須認真抓好安全教育,本公司堅持實施入廠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堅持對調崗和換崗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而抓好安全教育,首先要抓好領導和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都經過了廠長經理安全管理培訓教育,取得相關的資格證。公司安全主任參加了廣東省註冊安全主任培訓,車間、部門一級安全員,班組一級安全員得到了公司有關部門組織進行安全培訓。通過學習培訓,有效地增強了公司領導、安全員、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意識。其次,公司還積極組織職工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要求各生產班組每週進行安全學習活動,員工之間交流安全生產經驗、心得。公司也積極組織職工進行生產技能和安全知識學習,通過派出去培訓學習和公司內部組織培訓學習,如安全月活動,積極促進職工,特別是生產技術骨幹的生產技術技能水平,從而使職工對安全生產形成深刻的思想 1

認識。除此之外,公司還對每次事故進行認真調查處理,通過事故現場分析會,對職工進行事故教訓教育,使職工從血的事實中吸取教訓,對事故提高警覺,明確違章作業與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克服僥倖心理和麻痺思想。

3、安全防護措施

我們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同時,應認真積極消除機械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因為它是造成機械傷害

事故的一個直接原因之一,加強機械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效地控制了操作者冒險作業的不安全行為,以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可見,在使用機械設備過程中,必須根據其運行和操作情況,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要求認真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例如,對人體可能觸及的機械轉動部分,傳動系統,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罩,從而有效地把人體與機械運動部分隔離,避免發生接觸形成傷害。對機械設備要做好日常性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檢查其操作機構以及相關的配置是否達到配置要求,檢查保險裝置和制動裝置,是否正常,是否處於受控狀態,消除隱患和帶病運行情況,從而使機械設備處於安全狀態下運行,防止設備出現失控、誤操作等情況,對操作者造成傷害。做好生產環境的安全檢查,檢查區域佈置是否合理,特別是設備的區域佈置,使得其工藝流程直線化,減少和消除因機械設備佈置不合理而影響操作人員的操作和通行。

4、激勵措施

在落實安全生產,預防事故發生的工作中,恩信化工推行着“安全承包責任制”。公司與下屬企業和各基層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承包合同》,將安全指針分解到基層單位,實行安全目標管理。下屬企業和基層單位亦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同車間、部門、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承包合同》。每年兩次對基層單位進行安全目標管理考核,每年年終按照責任承包合同的各項指標進行考核,對完成安全指針的單位領導和職工兑現經濟獎勵;對發生事故的單位、班組則按規定實行相應的處罰。實行安全承包制,將安全工作與經濟獎罰直接掛鈎,能有效激發職工對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在企業內部形成一個安全工作層層落實、人人有責的良好安全局面,對預防事故也能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機械傷害事故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隨機性。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和機械的不安全狀態。但是隻要設備的管理者與操作者遵守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在機械設備傷害事故中,人是第一因素。只要我們在日常生產過程中,防微杜漸,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認真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預防措施,控制違章作業等各項不安全行為,消除機械設備不安全狀態,我們就能有效地預防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篇六

為了加強和改進培訓機構安全檢查工作,保障全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員工

二、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排危搶險或者實施求教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師生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着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的領導和成員聞迅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全體師生髮現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師生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出現安全事故,造成身體傷害應迅速送醫院診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2、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做好家長、家屬的安撫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穩定。

4、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惡性傷亡事故。

當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應急預案處理的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的,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四)地震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安全第一,經請示後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活動,都應及時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擴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將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序彙報。

(五)人為破壞。

1、加強培訓機構保衞,阻止外來人員進入培訓機構內。

2、發生暴炸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篇七

企業的發展過程就像人的成長過程,過程中會遇到多方面的問題,有些問題是成長中的自然規律和自然現象,只要稍加註意就會無醫自愈,但有些問題卻不那麼簡單,如果不及時預防,就會對成長造成影響,甚至性命攸關。企業同樣跳不出這樣的規律,一些影響大的問題如果處理不好,就會給企業以及職工帶來極大的傷害,甚至是毀滅性的。那麼,什麼樣的問題會給企業帶來如此大的影響?那就是安全事故。本文結合湖南省鳳凰縣堤溪沱江大橋“8.13”特別重大坍塌事故及清華大學附屬中學體育館及宿舍樓工程“12.29”筏板基礎鋼筋體系坍塌事故來分析安全事故對企業發展的影響,並提出預防控制對策。

湖南省鳳凰縣堤溪沱江大橋“8.13”特別重大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於大橋主拱圈砌築材料未滿足規範和設計要求,拱橋上部構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築質量差,降低了拱圈砌體的'整體性和強度,隨着拱上荷載的不斷增加,造成1號孔主拱圈靠近0號橋台一側約3至4m寬範圍內,即2號腹拱下的拱腳區段砌體強度達到破壞極限而坍塌,受連拱效應影響,整個大橋迅速坍塌。間接原因則很多,包括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和地質勘察單位均存在不合規行為,湘西州交通質量監督部門以及其他政府部門均存在失職與監管不力行為。

因此次事故共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3人,施工單位湖南路橋建設集團公司被處罰款500萬元,暫扣其《建築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照半年,其所屬的道路七公司依《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解散。

清華大學附屬中學體育館及宿舍樓工程“12.29”筏板基礎鋼筋體系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未按照方案要求堆放物料、製作和佈置馬凳,馬凳與鋼筋未形成完整的結構體系,致使基礎底板鋼筋整體坍塌。事故的間接原因則是施工現場管理缺失、備案項目經理長期不在崗、專職安全員配備不足、經營管理混亂、項目監理不到位。

因本次事故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共有16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共有14人,北京建工一建公司被吊銷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從以上兩起安全事故的處理結果可以看出,安全事故對企業的重大負面影響,一方面是企業市場形象及資質影響巨大;另一方面鉅額賠償是企業負擔加重;嚴重的甚至給企業帶來滅頂之災。而且按照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另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七十一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違反本法規定,對建築安全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此可見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對企業的發展可能帶來毀滅性的打擊,預防安全事故對企業順利發展十分重要。企業可以從以下方面來預防安全事故。

首先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強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企業首先需要建立起一支較穩定的安全管理人員隊伍,應能夠滿足企業安全生產的需要。

其次要加大安全管理投入,着力提升項目負責人安全文明施工意識,由於施工企業投資標價低,縮小企業利潤空間,先期自身成本投入加大,既難以保證工程質量要求,更導致相當部分的施工企業現場安全資金投入得不到保證。

三是建章立制,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範化和差異化管理。企業首先應建立健全人、機、料、法等各方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確保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這是企業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應符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內容應齊全、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假、大、空”,兩張皮現象。

搞好企業安全管理,還要注意工作方法。一要解決認識問題,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礎地位,關口前移,重心下移,重點放在生產層。二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安全第一責任者的責任。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組織措施,企業通過對各級各類人員、各單位(部門)層層落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形式,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並嚴格按責任和要求追究責任,真正解決好“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的安全管理難題。三是完善安全保證和安全監察體系,使之充分發揮作用。企業的安全生產是由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察體系共同努力完成的,還要注意保證體系必須保證,監察體系必須監察,萬萬不能形同虛設。

安全生產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企業的主題和政治任務,只要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長期性、艱鉅性、複雜性,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把安全管理做深、做細、做嚴,傷亡事故就一定能夠避免,安全生產就一定能夠實現根本性好轉。

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篇八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供熱安全事故,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城區建設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淄博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冬季民用供熱(以下簡稱“供熱”)安全事故的應急與救援。

1.4基本原則

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快速反應、以人為本、專業處置、協調配合、預防為主。

1.5供熱安全事故等級

根據供熱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5萬户以上居民供熱連續停止72小時以上,嚴重影響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3萬户以上居民供熱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嚴重影響局部地區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居民供熱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影響局部地區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1萬户以下居民供熱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影響區域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組織體系

2.1預案的管理

區政府負責組織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實施及備案。供熱經營企業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2.2指揮機構

2.2.1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設立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本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工作,對全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統一指揮。總指揮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衞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分管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分管負責人組成。

2.2.2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承辦指揮部交辦的事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

2.2.3指揮部下設8個專業組:

(1)警戒保衞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主要負責現場保護、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秩序及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的疏散撤離等。

(2)技術保障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衞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和供熱、安全、刑偵、醫療等方面專家參加,負責組織各類專家對事故搶險救援進行技術指導,解決搶險救援工作中的`技術問題並對事故波及區域、受影響區域的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3)搶險救災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區消防救援大隊配合,負責組織供熱、消防專家制定救援方案,組織供熱搶險隊伍、區消防救援隊伍進行搶險。

(4)醫療救護組。由區衞生健康局牽頭,各有關醫療單位參加,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應急處置和搶救。

(5)後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搶險物資和裝備的供應,組織運送傷員等。

(6)信息發佈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對供熱安全事故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範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和新聞發佈等應符合規定要求,信息發佈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7)善後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牽頭,區總工會、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有關保險機構負責人蔘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8)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並邀請檢察院派人蔘加。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3預警預防

3.1在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對供熱經營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供熱運行安全狀況實施監測。發現供熱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組織供熱經營企業、供熱用户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加強重大節假日、重要社會活動、災害性天氣和冬季供熱預測預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類信息報告制度,不斷提高應急保障水平。

3.2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與供熱經營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瞭解掌握供熱安全管理情況和動態。

3.3供熱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供熱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制定供熱設備維護、安全檢查等各項生產管理制度,發現供熱安全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4應急處置

4.1事故報告

4.1.1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區縣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4.1.2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區人民政府,並通知公安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和檢察院。

4.1.3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應及時按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時間按照國家及省、區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1.4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1.5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4.2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供熱安全事故發生類型、介質、氣象情況等因素,根據事故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將現場劃分為3個區域,即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受影響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即事故中心部位,是指供熱設施發生爆裂的區域或出現高温、高壓蒸汽、熱水噴出部位,該區域屬高度戒備範圍,除區消防救援支隊及現場搶險隊外其他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

(2)事故波及區域。即事故發生中心部位以外工作區,是指有熱水漫流及蒸汽瀰漫,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該區域仍帶有一定危險性,除指揮部成員單位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3)受影響區域。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受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蒸汽、熱水影響。

4.3應急處置

4.3.1先期處置工作

(1)發生供熱安全事故後,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立即將事故上報。

(2)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摸清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故類型及事故原因,對潛在危險性做出評估。按照分級響應原則由區縣政府做出響應,啟動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對於先期處置仍未能有效控制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供熱安全事故應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應急預案或請求市政府給予支援,並依照事故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確定事故等級和發佈預警信息。

(3)啟動本預案後,指揮部相關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並根據事故情況,確定現場控制區域(即事故中心區、波及區和受影響區),擬定事故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指揮部根據救援方案召集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救援專業隊(組)並部署救援工作,確定是否調集社會力量。

(4)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3.2中期處置工作

(1)安全警戒。根據劃定的控制區域,設置警戒線,部署警戒力量,對影響區域實行交通管制,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影響救援工作。

(2)疏散人員。將居住在事故中心區、波及區的羣眾及時疏散到安全區域,並做好事故中心區、波及區域的物資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的轉移工作。

(3)搶險救援。現場搶險人員應立即進入事故中心區,搶險人員應全身防護,並佩戴隔絕式面具,按照救援方案和事故處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種搶救設備,實施切斷泄漏源、搶救傷員、保護或轉移供熱設備、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工作,迅速排除險情。應密切注意各種危險徵兆,如發現爆炸徵兆時,立即報告指揮部,並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帶。

(4)醫療搶救。應迅速在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及時將重傷人員送至醫院治療。

(5)環境監測。立即組織對事故波及區域、受影響區域的大氣環境進行監測,及時掌握氣體濃度動態情況,供熱介質泄漏情況。

(6)後勤保障。及時組織搶險搶修物資,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4.3.3後期處置工作

(1)解除命令。事故處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等危害完全消除後,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宣佈解除命令。

(2)現場清理。採取各種措施,清理事故現場,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並組織實施。

(3)善後處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並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4)調查與評估。指揮部組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對較大、一般供熱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區政府書面報告。對特別重大供熱安全事故,指揮部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5)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並組織實施。

4.4信息發佈

指揮部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發佈供熱安全事故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各新聞媒體要配合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5應急保障

5.1資金保障

區政府有關部門應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安排供熱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經費,遇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供熱安全事故,或部門安排的應急處置經費不能滿足需要時,由區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動用專項準備資金。

5.2物資保障

本區各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本預案以及單位內部的應急預案,在經營區域內配備必需的緊急設施、裝備、車輛和通信聯絡設備,並保持良好狀態。在應急處置中,按指揮部要求,可以在本區道路、公路建設養護、供熱經營企業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

5.3應急隊伍保障

5.3.1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熱媒的性質、設備設施的類型和供應規模建立相應的搶險搶修隊伍,建立搶險搶修應急救援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5.3.2根據供熱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各供熱經營企業搶險搶修隊伍是本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

5.3.3各供熱經營企業搶險搶修隊伍負責組織實施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事故現場先期處置,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搶險救援,服從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揮。

5.3.4搶險搶修隊伍應配備工程搶險車輛、焊接、挖掘、排水、通風等專業搶修裝備及專用防護品、專用工具等,並使其保持完好狀態。

5.4技術保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關注國內供熱技術的發展趨勢,組織供熱經營企業對先進技術進行研究,結合轄區實際需要適時對現有供熱安全相關的設備、設施及專業搶修裝備進行更新,培養高素質的運行管理人員和搶險搶修人員,不斷提高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6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

6.1宣傳教育

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相關單位以安全用熱和保護供熱設施為核心內容,通過新聞媒體對供熱的安全使用和防護措施採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等技能水平。

6.2培訓

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有關單位制定相關預案培訓計劃,定期對供熱安全事故涉及的部門、企業、人員進行培訓,使其掌握相應情況的處置程序和方法,提高處置能力和工作效率。

6.3演練

6.3.1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演練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組織供熱應急演練,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

6.3.2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組織本區域單位和羣眾開展應對供熱安全事故的演練。

6.3.3各供熱經營企業應根據國家和本區有關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不斷提高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並確保負責搶險搶修的隊伍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準備狀態。

7附則

供熱安全事故是指冬季採暖期內,供熱企業在生產、輸配、熱交換、為居民提供採暖用熱過程中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人為故意或過失、意外事件等多種因素造成的供熱系統設施發生故障,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影響社會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