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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封閉的管理制度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52W

幼兒園封閉的管理制度多篇

幼兒園安全保衞制度 篇一

一、嚴格遵守我園作息時間,上午7:40分迎接幼兒入園、午時5:30分幼兒離園。

二、嚴格實行早晨入園晨檢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員、保健醫生、門衞把關,密切觀察幼兒身體情景、嚴防不法人員混入、防止鬧情緒幼兒跑出等情景。

三、門衞、保衞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有權對攜帶大小包裹入園的人員進行開包檢查。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後仍需進行指定登記(來訪單位、人數、來去時間等)。教職工上班時間嚴禁私人會客,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園內,幼兒在園時間段我園實行封閉式管理。

四、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卡制度,幼兒家長進出園門一律出示接送卡,特殊情景由別人代接送的。,更應認真檢查接送卡和隨身物品,否則一律不予放行。

五、門衞、保衞人員上班時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隨意串崗,擅離職守。幼兒上課期間幼兒園大門、小門必須上鎖,出現意外必須及時彙報,不得隱瞞。

六、嚴禁上課期間教師帶幼兒外出散步,在操場進行户外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事故發生。

七、嚴禁教師安排幼兒獨自送餐具到廚房或倒垃圾以及到園內任何辦公室替教師辦事。

八、實行全天制行政值班人員輪流值班,處理突發事件。

九、教師必須加強對幼兒進行各方面安全

幼兒園安全保衞制度 篇二

一、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保證幼兒身邊有人,隨時清點人數,嚴防幼兒走失。

二、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本事。教會幼兒明白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三、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請示領導,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並隨時清點人數,走路時注意不離隊、不掉隊。

四、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後經允許方能入園,一般情景當班教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防止冒領。

五、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七、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衞工作。

八、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衞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衞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維修,避免砸傷、摔傷等事故發生。

十、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縫針等重大事故,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彙報並送醫院治療,並及時通知家長》,寫出事故發生情景報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處理。

幼兒園安全保衞制度 篇三

為了加強保衞消防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並綜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保衞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

2、行政主管領導、法人代表對安全保衞工作全面負責。各室主要負責人對各室安全保衞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3、各室經常進行自我安全檢查。

4、各室須明確一名同志協助負責保衞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驗,並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有關學習、培訓。

6、對各辦公室的降温、取暖用電、照明用電、設備用電等電器實行專人負責管理。

7、不亂拉、亂接電源,嚴格控制大功率用電設備,電源設備由專人負責。

8、在走道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檢查辦公室門、窗是否關牢、電源是否切斷。

蘇州工業園區東港實驗幼兒園

二〇〇五年九月

幼兒園安全保衞制度 篇四

一。園內實行早上入園晨檢制度,由行政值周人員、醫生、門衞、保衞員四層晨檢把關,觀察幼兒情況,收集家長意見,防止幼兒跑出。

二。嚴格交接制度,幼兒一律由家長接送,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必須憑接送卡,否則不放行。

三。工作人員上班時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隨意串班,擅離職守,出現意外必須及時彙報,處理不得隱瞞。

四。帶幼兒户外活動,必須由三人以上照看,並在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外傷事故發生。帶幼兒離園活動,必須上報園長,批准同意後方可帶出。

五。嚴禁幼兒獨自送餐具到廚房或倒垃圾以及安排幼兒獨自到園內任何部門。

六。熱菜,開水,火爐等要放在安全地,防止幼兒燙傷。

七。中午幼兒午睡時,由園醫和行政值周人員輪流值班,處理偶發事件。

八。工作人員學會使用滅火器的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110。救護120。

九。教師必須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教育幼兒知道幼兒園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單位及電話號碼。

十。教育幼兒不得帶尖鋭和危險物品,防止異物落入耳、口、鼻等處, 保健醫生及班級教師要嚴格把關,早晨入園時家長必須親自將藥物交給班級教師。幼兒午睡時間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長送藥。對帶藥幼兒作好記錄。以免服錯藥。

十一。對全園的重點部門,貴重物品,要有防盜措施,專人專管,做好安全保衞工作。避免刑事案件發生。

十二。幼兒園安全保安員對園內房屋結構,設備、桌椅、牀、玩具等每週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隱患。

十三。禁止腐爛,變質的食物進入幼兒食堂。

十四。門衞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進行指點登記(來訪人數、來去時間)。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私人會客,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幼兒園,實行封閉管理。

十五。全園教職工按照崗位職責和操作程序工作,強化安全意識,避免責任事故發生。

幼兒園安全制度 篇五

第一條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生命與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衞

第二條 堅持門衞值班制度,實行來客來訪登記,經門衞或園長允許後在傳達室等候接待。不得隨意進入教室。

第三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準確無誤。

第四條 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施救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嚴禁幼兒觸摸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嚴禁幼兒去鍋爐房、廚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第七條 教育幼兒遵守紀律,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經老師允許並有老師監護。

第八條 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被接錯。

第九條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秩序井然。

第十條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在嘴裏,飯菜經降温處理後再用。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 炊事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件上崗,認真執行食品衞生法規和有關部門的制度,養成良好的衞生意識。

第十三條 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衞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要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

第十五條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衞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加工用具、容器、餐具要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工作時穿戴工作服、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衞生。

三、藥品安全

第十八條 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分類存放,要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第十九條 給幼兒服藥時要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

第二十條 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不得隨意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要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二條 醫務人員要提高醫療保健和處理應急事故的能力。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三條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時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要備藥箱跟隨。

第二十四條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和心理特點,不能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五條 組織幼兒活動時,教師和工作人員要密切監護活動全過程,不得閒談或擅自離開,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六條 教師或保育員交接班時要點清人數,記入檔案,防止出錯。

第二十八條 加強紀律教育,提高防火、防水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到防患於未然。

五、工作落實

第二十九條 各項安全工作均有一把手負總責,安全副職具體抓落實,本着“一崗雙責”的原則抓好各項安全工作。

第三十條 建立各項安全工作檔案、各種應急預案,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到位。

幼兒園安全保衞制度 篇六

1、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分管領導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報。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日;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衞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鎮教管中心領導批准、園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7、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鎮政府和教育局。

9、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園安全保衞制度 篇七

一、安全巡視保安人員應服從領導管理,認真維護幼兒園安全。

二、準時上崗,穿戴規範,認真履行職責。

三、定時、定點巡邏和不定時、不定點巡邏相結合。

四、巡邏檢查應堅持全面巡查和重點部位詳查相結合的原則,必查部位:1、幼兒園整體情況;2、圍牆及周邊情況;3辦公樓、教學樓、食堂及周邊等情況;4、消防設施、報警設備。

五、巡視時,每次應在監控探頭下露面,並記下時間,以備檢查。

六、發現安全隱患和突發事件,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並記錄,必要時應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發現異常人員,應問清身份,進行勸導並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