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書寫字常把筆畫寫錯。一次造名冊,將“陳”字的“阝”寫在了右邊,被長官打了二十大板。書生從此記住“阝”是應該寫在左邊的,結果不幸又寫錯了“鄭”字,又捱了二十大板。一日,一姓聶之人託他寫張狀子,文書大驚失色:“我寫了兩個‘耳’字,捱了四十大板,你又弄來三個‘耳’,要我命啊?!”
一天上午,“團”在逛街,突然見到了“員”,他熱情地上去打招呼:“你好啊!圓!”
“員”説:“我不認識你啊?”
“團”説:“我們之前還在一起去給人家拜年,祝人家閤家團圓,怎麼天氣一熱,你把外套脱掉了,就不認識我了?”
從前,有個紈袴子弟,自幼好吃懶做,不好好唸書。長大以後,常因寫錯別字鬧笑話。
有一天他妻子説想吃枇杷。他從桌子上隨手拿出一張紙,揮筆在上面寫了幾個字。寫完後便招呼僕人去買枇杷。他妻子接過紙來一看,噗哧一聲笑了。原來上面寫的是“買琵琶五斤”。五個字寫錯了兩個,將“枇杷”誤寫成“琵琶”。他妻子看過後,在後面題了一首打油詩:
枇杷並非此琵琶,
只怪當年識字差。
倘若琵琶能結果,
滿城簫鼓盡飛花。
這個紈袴子弟看過妻子的題詩,羞了個大紅臉。“枇杷”和“琵琶”讀音相同,都讀pípa,是同音詞。但“枇杷”是一種水果,而“琵琶”則是一種絃樂器,意義和寫法完全不同。
新上任的知縣是山東人,因為要掛帳子,他對師爺説:“你給我去買兩根竹竿來。”
師爺把山東腔的“竹竿”聽成了“豬肝”,連忙答應着,急急地跑到肉店去,對店主説:“新來的縣太爺要買兩個豬肝,你是明白人,心裏該有數吧!”
店主是個聰明人,一聽就懂了,馬上割了兩個豬肝,另外奉送了一副豬耳朵。
離開肉鋪後,師爺心想:“老爺叫我買的是豬肝,這豬耳朵當然是我的了……”於是便將獵耳包好,塞進口袋裏。回到縣衙,向知縣稟道:“回稟太爺,豬肝買來了!”
知縣見師爺買回的是豬肝,生氣道:“你的耳朵哪裏去了!”師爺一聽,嚇得面如土色,慌忙答道: “耳……耳朵……在此……在我……我的口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