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支部議事決策制度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5.17K

一、議事決策範圍

支部議事決策制度

1.傳達貫徹省、市、縣的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落實方案。

2.研究制定本單位黨建工作計劃、請示報告、總結、實施方案。

3.研究黨員發展對象的培養、考察和黨員發展工作計劃。

4.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5.研究決定單位黨員表彰工作和對違紀黨員的處理意見。

6.研究制定單位大型活動計劃。

7.研究單位年度收、支情況。

8.研究決定單位建設中重大問題和幹部職工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議事決策原則

1.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即決策重大問題要嚴格遵守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進行表決,不允許以個人或少數人的意志代替集體決策。會議一經決議,全體成員必須無條件貫徹執行;如在執行中發現新問題,可提請黨組織召開會議再議。

2.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即要在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進行決策,保證決策切實可行;

3.堅持保密原則。對組織決議的問題未經公佈或不宜擴散的事項,不得向外泄露。如有違背則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議事決策程序

1.召開黨委、黨組會(或支委會)前,由書記徵集議題並告知其他成員做好相關材料的準備。

2.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討論幹部問題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

3.會議由書記召集並主持,如遇特殊情況,也可由書記委託支委委員召集並主持。

4.會議要有記錄,會後要整理存檔備查。

5.對會議決定的問題,成員必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組織落實,並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