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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黨支部工作制度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7.15K

學校黨支部工作制度

學校黨支部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學校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責任人,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幹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瞭解羣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羣眾正當權益,做好羣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羣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羣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瞭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鬥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瞭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彙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瞭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瞭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瞭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並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佈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瞭解和掌握黨員和羣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學校黨委的指示,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我校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羣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四、責任考核

(一)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校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羣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校黨委,使之成為幹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校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校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並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並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學校黨支部民主議事決策制度

一、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幹部參加。會議由支部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託副書記召集並主持。

二、會議的議題由支部書記確定,或由支部書記委託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範圍:

①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指示的貫徹實施。

②對支部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③研究分析支部黨員幹部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狀況,指導羣團組織工作。

④討論決定幹部獎懲。

⑤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員會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不能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薦升幹部和決定幹部的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採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並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支部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支部書記或支部書記委託副書記簽發。

七、支部委員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後應廣泛徵求意見。三是召開支部委員會要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組織生活會制度

為確保黨內組織生活健康有序地開展,發揚黨內民主,維護團結,增強黨組織和黨員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創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會的形式   

可以採取支部大會的形式,也可以採取黨小組會的形式。究竟採取什麼形式,這要以黨支部的黨員人數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數少,就採取支部大會的形式;支部人數多,就採取黨小組會的形式。但是,這裏要注意,黨員組織生活會不管採取什麼形式,它與黨小組會和黨支部大會不完全等同,黨小組會和黨支部大會的內容很多,黨員組織生活會只是其中眾多內容之一。  

二、組織生活會召開的時間  

原則上每年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12月份,如遇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召開,必須徵得校黨委的同意。  

三、組織生活會的形式和內容  

通過引導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充分發揚民主,緊密結合實際工作,在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履行崗位職責、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自我檢查總結,徵求全體黨員的意見和建議。每個黨員都要認真剖析自我,總結問題和不足,確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並對其他黨員給予客觀、公正的評議,力求取得共同進步、達成共識、增進團結的效果。  

四、組織生活會的要求  

(一)為增強組織生活會的針對性、生動性和實效性,積極拓寬思路,創新組織生活會形式,組織有意義的實地觀摩或深入基層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在幫貧扶困的同時,增強教育黨員的實效,提高組織生活會的質量,堅定黨員的理想信念,增強黨員投身於事業改革與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針對組織生活會提出的問題,黨支部要認真研究,本着“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教育和引導黨員積極整改,達到黨員先進性具體要求標準。  

(三)全體黨員要認真對待和積極參加組織生活會,以求真務實的精神積極投入到批評與自我批評活動中,堅決反對走形式,反對敷衍了事和空洞浮誇,堅決避免不切實際和捕風捉影、打擊報復等不良傾向,以確保組織生活會健康運行、形成團結向上的良好氛圍。  

(四)支部和黨員都要認真總結組織生活會的有益經驗,相互交流,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進一步加強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加強黨性鍛鍊,提高思想覺悟,昇華思想境界,並及時上報相關總結材料。  

(五)全體黨員必須參加組織生活會活動,無故未參加者,取消年內評優資格。確需請假無法參加的,要進行補課,與每個黨員開展談心活動,並留下自評和評議意見等書面材料。  

黨員學習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加強黨員幹部政治業務學習的要求,不斷提高黨員幹部的政治業務理論水平,創建模範黨支部,結合支部實際,制定如下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央和省、市、教育局黨組有關會議、文件精神;黨建工作業務知識;現代經濟、科技、現代法律及其他知識。根據形勢任務需要,及時充實新的學習內容。

二、學習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據校黨委的統一安排,制定支部學習計劃,學習計劃要體現理論聯繫實際,緊緊抓住如何深入學習,怎樣學以致用這個重點,突出主題、形成特色。

(二)學習採取自學和集中學相結合的方法。重在平時自學,每位黨員幹部每週不少於安排2個學時自學,做到學習有安排、有資料、有讀書筆記、有心得體會文章。集中學習主要採取學習文件、主題發言、聘請專家作專題報告、看輔導錄像、參與社會實踐、送出培訓等形式,深化學習效果。

三、學習時間

支部組織集中學習,根據校黨委年度學習計劃進行,原則上每月集中學習2次,每年不少於24次,也可根據工作情況進行調整。

四、學習準備與考勤

(一)支部學習的內容、時間,原則上按照年度計劃進行,特殊情況或需要調整學習內容或時間,由黨支部書記確定。支委會負責準備學習資料,擬定學習安排,通知與會人員,並做好考勤、會議記錄、信息報送等工作。

(二)嚴格學習考勤。集中學習實行簽到制度,因故不能參加學習的,須向支部書記請假,並主動做好補課工作。。每季公佈出勤情況,確保參學率90%以上。

五、學習檢查

統一配發學習筆記本,黨員幹部要認真做好學習筆記。黨支部採取檢查學習記錄、讀書筆記、個別談話等方式檢查黨員幹部的學習情況及效果,並以適當形式進行反饋和交流。

六、學習考核

年末對黨員幹部學習成效進行綜合測試,成績優秀者給予表揚。年度學習缺勤10次(含10次)以上,無故缺勤2次(含2次)以上,年度學習測試或筆記檢查不合格者,進行批評教育,年度評先評優不予以考慮並通報批評。

“三會一課”制度

一、支部黨員大會

(一)主要任務:

1、討論、決定本支部的重大問題,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

2、選舉新的支部委員會,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

3、接收新黨員;

4、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意見,決定職權範圍內的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二)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的一般程序:

(1)會前準備工作。支部委員會確定會議的議題,並就議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情況形成初步意見和方案;發出會議通知,通知的內容包括會議的實踐、地點、內容、議程等。

(2)會議開始。宣佈會議開始,報告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應超過應到黨員數半數以上方為有效)、缺席數及缺席原因;宣佈會議議題。

(3)討論。黨支部提出意見和方案,大家圍繞議題進行討論,黨員發表意見。

(4)表決。參加會議的正式黨員進行表決。有應到會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贊成,決議方可通過。

(5)宣佈表決結果。形成決議。

(6)總結。主持人簡要總結,並對如何落實大會決議作出具體部署。

整個會議要制定專人進行記錄,內容包括:

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黨員出席缺人數、中心議題、黨員發言要點、討論中的不同意見、最後作出的決定等。記錄要妥善保存並存檔。

二、黨支部委員會

(一)按照黨章規定,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

(二)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也可以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三)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幹部參加。

(四)會議主要內容是:學習上級黨組織有關文件、傳達會議精神;通報支部工作情況,聽取黨員意見和建議,部署工作;彙報、交流思想心得,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討論通過黨員發展、轉正。

三、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會議內容一般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黨支部的近期工作,結合本小組的實際情況確定,每次解決一兩個問題。

開好黨小組會注意抓好四個環節:

(一)會前要與黨支部溝通,確定內容、方法,通知黨員做好準備;

(二)抓住中心內容力求統一思想;

(三)明確責任,及時督促檢查議定內容;

(四)做好記錄,向支部彙報。

四、黨課

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由支部書記主持,參加人員為全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

授課內容為:傳達黨的文件,黨紀黨風和黨的有關知識教育、表彰先進人物、播放有教育意義的電視錄相,不斷提高全體黨員的政治素質。

黨員管理制度

黨員管理是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基本途徑之一,是實現黨的政治路線的重要保證,也是基層黨組織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為加強黨員管理,使黨員能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黨籍關係

1、黨員因調動工作、學習及其他原因等離開所在單位,黨支部和黨員應嚴格按照黨章規定及時辦理轉移組織關係的手續。

2、黨員一般應參加所在支部黨的組織活動,外出學習或工作的,參加居住地黨組織的組織生活。

3、外出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黨員,一般應轉出正式組織關係;外出時間在2—6個月之間的黨員,則出具黨員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自身建設

1、黨員每年至少1次要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支部或黨小組彙報一次思想、工作情況,以便黨組織對其進行考察和監督。

2、黨支部成員按分工,經過同黨員交心談心,瞭解黨員的思想、學習和生活情況,瞭解他們對黨組織和其他黨員的意見、要求,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組織生活

1、堅持“三會一課”制度

2、每名黨員應主動參加組織生活,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過好雙重組織生活。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羣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3、黨員必須認真執行黨的決議,努力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4、加強對預備黨員的管理,由入黨介紹人定期寫考察紀實,併為他們提供鍛鍊的機會,預備期滿,及時討論轉正問題,並按程序上報審批。

四、民主評議

1、黨支部每年一次對黨員在思想、工作、學習、組織觀念、黨紀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和考核。

2、嚴格依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結合黨員本人的工作總結和檢查目標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3、通過學習、教育、自評、互評、羣眾評、組織評等幾個階段,對黨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議。

4、根據評議結果,採取適當方式表彰優秀黨員,妥善處理不合格黨員,提高黨員素質,增強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五、違規責任

1、對違紀黨員,應本着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根據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2、黨員如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繳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脱黨。黨支部可召開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3、對沒有正當理由,6個月以內不轉移組織關係,不按指定單位去報到的黨員,要給予嚴肅批評教育,並限期報到。經批評教育仍繼續把組織關係介紹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給轉入單位的黨組織,不參加黨組織生活的黨員,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或根據黨章規定,按自行脱黨處理。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十六字”方針,按照《黨章》和《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規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黨支部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要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黨的基本知識、基本路線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宗旨等,端正入黨動機。

三、對沒有聯繫人的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應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聯繫人,經常同他談心,幫助其進步。同時,注意在實踐會考察其政治覺悟、思想品質、現實表現。

四、選派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培訓。選派比較成熟的入黨積極分子,參加市直機關舉辦的入黨積極分子短期集中培訓班。未經集中培訓的,不得發展入黨。

五、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後,經支委會討論同意,方可列為發展對象。

六、接受新黨員,必須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辦理,在聽取黨支部、培養聯繫人和黨內外羣眾意見的基礎上,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採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半數才視為通過。

七、預備黨員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內,黨支部要通過聽取本人彙報、個別談心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黨支部要在廣泛徵求羣眾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的基礎上,按時作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並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黨員教育培訓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黨員培訓教育計劃。學習內容包括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基本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各種業務知識、時事政治等。

二、針對黨員的思想實際,每年至少進行兩次黨課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開一次黨員組織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四、建立黨員活動室,訂發黨報黨刊,開展電化教育。

五、支部委員會要認真做好學習記錄和考勤工作,做到學前有準備,學中有討論,學後有總結。組織黨員撰寫心得體會。黨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學習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

六、支部委員會可採取外出集中參觀學習等形式,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等教育。

七、要積極組織黨員幹部參加上級黨組織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為了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接受黨內外羣眾監督,提高黨員自身素質,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按照校的統一部署,每年進行一次。

二、民主評議黨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發揚民主、公開平等的原則,按照評議的內容,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主要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學習動員階段。黨支部召開支委會討論制定實施方案,確定學習內容,並組織黨員進行學習動員。

(二)自我評議階段: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黨員個人寫出自我評價的發言提綱。

(三)民主評議階段:召開黨小組會,在黨員個人述職自我評價的基礎上,小組黨員開展相互評議,按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進行測評投票。還要採取適當的方式,徵求羣眾意見。

(四)組織考察階段:召開支委會對民主評議的意見進行討論分析,結合支部平時掌握的情況,對每個黨員形成組織意見,並同本人見面。同時,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組織考察必須充分發揚黨內外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五)表彰和處理階段:對民主評議出的優秀黨員,支部可以用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對推薦到上級黨組織表彰的優秀黨員,必須經黨員大會討論通過。評議定為不合格的黨員,必須由支部大會討論給予相應處置,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對評議中揭露出來的違法亂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嚴肅處理。

四、評議工作結束後,機關黨支部支部形成總結材料報上級黨組織,並接受檢查和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要進行補課。

五、對民主評議黨員的各種文件、鑑定材料等,按規定及時裝入黨建工作資料袋,以便查閲。

黨費收繳制度

自覺、按時、足額繳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一個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應盡的一項基本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具體表現。為切實搞好機關黨支部黨費收繳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黨員必須本人交納黨費,除非有特殊情況,方可委託其他黨員轉交。

二、黨員必須按期交納黨費。一般應按月交納黨費,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就認為是自行脱黨,經批評教育後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討論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後將其除名。

三、黨員必須按規定交納黨費,按中央組織部關於黨員交納黨費具體標準的規定,不可少交。黨員自願多交納黨費,可以不限。

四、黨費必須由支部專人負責,一般由支部組織委員管理,若需換屆,必須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五、支部應按月將本支部收入、上繳黨費的金額詳細記入《黨費收繳登記薄》。

六、收繳黨費人員必須及時向上級黨組織上繳黨費,不得個人長期保管現金。

七、黨費的收繳情況,支部應每半年檢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