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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務會會議和部長辦公會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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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務會會議和部長辦公會議制度

部務會會議和部長辦公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議事決策效率,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機關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議事決策主要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

——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重大決策堅持先調研後決策、不調研不決策,廣泛徵求意見,自覺做到個別醖釀、集體研究、民主集中、會議決定。

——堅持統一領導、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確保各項工作協調一致、協同推進。

——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支持同級政府機關和其他組織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保守祕密。

一、部務會會議

部務會是旗委組織部的領導決策機構,部務會成員由部長、副部長、旗紀委監委派駐旗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組長組成。

(一)議事決策範圍

1.傳達學習中央、中組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黨委組織

部、市委、市委組織部和旗委的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意見和具體措施。

2.研究決定全旗組織工作重大部署。

3.研究報請市委組織部、旗委決定的重要事項。

4.研究提出旗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決定旗委授權旗委組織部管理幹部的任免和調動;研究掌握旗委管理的各類優秀幹部名單。

5.研究分析全旗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全旗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全旗人才工作及人才隊伍建設、全旗組織系統自身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討論提出指導性意見。

6.審議以旗委或旗委組織部名義起草的重要文件文稿。

7.聽取部機關各室(辦)及各聯繫單位的重要工作彙報。

8.研究決定部機關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

9.研究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二)議事決策程序

1.部務會會議原則上每兩週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2.部務會會議由部長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下,部長可委託常務副部長召集並主持,部務會成員參加,部長確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傳達上級重要會議、重大部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審議全旗組織工作重大部署等事項的議題,各室(辦)負責人列席;研究旗委管理幹部及旗委組織部代管幹部的議題,相關幹部室及幹部監督室負責人列席;討論重要政策、審議重要文件文稿等議題,研究室負責人列席。辦公室負責人固定列席會議。

3.部務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部務會成員到會方能召開,研究幹部人事議題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部務會成員參加。

4.部務會成員因故不能參會的,需提前向常務副部長請假,辦公室負責人向部長報告會議缺席情況。會後,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條件下,及時將會議主要內容通過適當方式報告缺席會議的部領導,必要時將會議材料送缺席會議的部領導閲。

5.部務會會議議題由部領導根據工作需要提出,也可由各室(辦)負責人向分管副部長報告同意後提出,事先必須充分醖釀,做好準備。擬提交部務會會議研究審議的議題材料,須附《股室呈報件批辦單》(詳見附件1)經分管副部長審籤同意後,呈部長籤批。未經部長審籤或審籤未同意的議題不列會,當日經部長審籤同意的議題原則上不列會。擬提交部務會審議的規範性文件和重要文稿,須在會前徵求所有部領導意見。

6.議題所附《股室呈報件批辦單》(詳見附件1)經部長審籤同意後,由議題提交室(辦)向辦公室提交。辦公室根據輕重緩急,提出《部務會會議有關事項報告單》(詳見附件2),包含時間、地點、會議議程、參會人員、列席人等信息,按程序報常務副部長、部長審定。列席人由辦公室負責人商提交議題室(辦)負責人提出初步意見。

7.《部務會會議有關事項報告單》(詳見附件2)經部長審定後,辦公室通知出席人員、列席人員和室(辦)。會議材料由提交議題室(辦)按照部務會會議材料規範格式(詳見附件3)和數量自行印製,並提前1天送辦公室審定。會後,辦公室存檔1套。

8.部務會會議研究多項議題時,須逐項彙報、逐項討論、逐項表決。每項議題彙報結束後,分管副部長先補充意見,其他部務會成員原則上按職務排序從後到前依次發表意見。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由部長集中與會部務會成員意見,對所議事項提出決策建議,經到會部務會成員半數以上同意後通過。

9.對討論中的不同意見應認真考慮,如發生較大分歧、難以形成統一意見時,應暫緩作出決定。

10.參加部務會會議人員對涉密的會議內容和討論情況,必須嚴守祕密,不得泄露。會議結束後,涉密文件材料統一交由辦公室妥善保存或銷燬。

(三)會議記錄和決定事項的落實

1.部務會會議由辦公室派專人記錄,記錄要按照如實記錄、突出重點的原則,真實反映會議情況。會議記錄經常務副部長審定簽字後存檔。根據工作需要印發會議紀要,簽發程序按《公文處理工作制度》有關要求執行。

2.對部務會會議作出的決定,部務會成員必須堅決執行,按照分工組織協調有關室(辦)抓好落實。

3.辦公室對部務會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查情況定期向部務會會議報告。

二、部長辦公會議

部長辦公會議是推進部務會決策事項落實和研究討論專項工作的會議。

(一)議事範圍

1.傳達學習中央、中組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市委、市委組織部和旗委的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提出初步的貫徹落實意見和措施。

2.對中央、中組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市委、市委組織部、旗委組織部部務會決定的重大事項進行溝通協調和組織實施。對涉及多個室(辦)業務的工作任務進行溝通協調。

3.研究討論提請部務會會議決定的事項,提出初步意見。

4.討論提出加強和改進組織工作相關業務的意見建議。

5.討論旗委組織部年度工作計劃、總結,討論需以旗委組織部名義上報、下發的相關文件。

6.研究旗委組織部召開各類專門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

7.討論旗委組織部機關自身建設的有關問題。

9.討論提出旗委組織部機關幹部的任免、調動和交流的初步意見。

10.其他需提交部長辦公會議研究的事項。

(二)議事程序

1.部長辦公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2.部長辦公會議由部長或部長委託的部領導主持召開,議題涉及的分管部領導和室(辦)負責人蔘加。辦公室負責人固定列席會議。

3.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參會的,需提前向部長或部長委託的部領導請假,辦公室負責人向部長或部長委託的部領導報告會議缺席情況。會後,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條件下,及時將會議主要內容通過適當方式報告缺席會議的部領導,必要時將會議材料送缺席會議的部領導閲。

4.部長辦公會議議題由部領導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或各室(辦)向分管副部長報告同意後提出,事先必須充分醖釀,做好準備。擬提交部長辦公會議研究討論的議題材料,須附《股室呈報件批辦單》(詳見附件1),經分管部領導審籤同意後,呈部長籤批。未經部長審籤或審籤未同意的議題不列會,當日經部長審籤同意的議題原則上不列會。擬提交部長辦公會議審議的規範性文件和重要文稿,須在會前徵求所有部領導意見。

5.議題所附《股室呈報件批辦單》(詳見附件1)經部長審

籤同意後,由議題提交室(辦)向辦公室提交。列席人員由辦公室負責人商提交議題室(辦)負責人提出初步意見。辦公室根據議題情況,照輕重緩急提出《部務會會議有關事項報告單》(詳見附件2),包含時間、地點、會議議程、參會人員、列席人等信息,按程序報常務副部長、部長審定。

6.《部長辦會會議有關事項報告單》(詳見附件2)經部長審定後,辦公室通知出席人員、列席人和室(辦)。會議材料由提交議題室(辦)按照部長辦公會議材料規定格式(詳見附件3)和數量自行印製,並提前1天送辦公室。會後,辦公室存檔1套。

7.部長辦公會議研究多項議題時,須逐項彙報、逐項討論。

8.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由主持會議部領導集中與會人員意見,對所議事項形成落實意見。需提交部務會會議研究審議決定的,按部務會會議有關程序執行。

9.參加部長辦公會議人員對涉密的會議內容和討論情況,必須嚴守祕密,不得泄露。

(三)會議記錄和決定事項的落實

1.部長辦公會議由辦公室派專人記錄,記錄要按照如實記錄、突出重點的原則,真實反映會議情況。會議記錄經有關部領導審定簽字後存檔。

2.需提交部務會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應形成一致意見後提交會議研究,部長辦公會議不得代替部務會會議作出決策。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