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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説明精品多篇

司法鑑定工作流程説明 篇一

關於司法鑑定工作流程説明

【司法鑑定程序】司法鑑定程序是指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司法鑑定活動應當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驟以及相關的規則和標準,司法鑑定程序,司法鑑定工作流程。本文主要介紹司法鑑定工作流程:

一、鑑定的受理

(一)初審——由鑑定人負責

——核對委託人(代理人)身份

決定受理的,應當複印委託人(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收取委託人的介紹信,並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附屬材料歸檔。

——審核鑑定委託書

審核委託鑑定事項是否明確、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屬於本鑑定機構的鑑定範圍,是否屬於重新鑑定,委託人是否簽字或蓋章。【司法鑑定委託書】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歸檔。

——審核鑑定材料

審核鑑定材料的種類、數量、性狀、保存情況,鑑定材

料是否真實、完整、充分。【鑑定材料】作為司法鑑定業務

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歸檔。

——商議委託鑑定事宜

明確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費的收取標準、鑑定文書的送達方式、需要退還的鑑定材料及退還方式、需要補充的鑑定材料及時間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見

經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填寫《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報鑑定機構負責人審批。【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2附屬材料歸檔。

(二)審批——由鑑定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的'鑑定人負責

——聽取初審人的意見

——審查鑑定材料

——簽署是否受理意見

鑑定機構負責人在《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中籤署意見,決定是否受理,以及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人、承辦人、鑑定費等事項。

(三)受理——由承辦人負責

1、決定當場受理的

——收取鑑定費用

鑑定機構財務人員收取委託人鑑定費後,應當出具税務憑據。【收費憑據複印件】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8歸檔。

——辦理受理登記手續

鑑定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示範文本格式,與委託人簽訂一式兩份《司法鑑定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司法鑑定《司法鑑定程序,司法鑑定工作流程》。【司法鑑定協議書】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2歸檔。

2、決定補充材料的

——收取鑑定委託材料

經審核,需要補充鑑定材料的,應當填寫一式二份《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其中一份交委託人(代理人),一份連同收取的其它鑑定材料由承辦人保存。【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附屬材料歸檔。

——告知補充材料內容

待鑑定材料補充齊全後,按當場受理的程序辦理。

3、決定不予受理的

——説明不予受理理由

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代理人)説明理由。

——退還鑑定材料

二、鑑定的實施

(一)準備——由承辦人負責

——通知指定或者選定的鑑定人

對同一鑑定事項,鑑定機構應當通知二名鑑定人共同進行鑑定;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的鑑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鑑定人進行鑑定。

——移交鑑定材料

向鑑定人移交鑑定材料,並履行登記手續。

——明確鑑定具體事項

與鑑定人商定鑑定的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

——通知委託人(代理人)有關鑑定事項

落實《司法鑑定協議書》約定的鑑定時間、地點等事項。

——做好鑑定相關準備

準備鑑定儀器設備、協調檢驗(查)工作。

(二)鑑定——由鑑定人負責

——介紹參與鑑定的鑑定人

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確認是否申請回避

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聽取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意見

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進行鑑定相關檢驗(查)

檢驗(查)時,無關人員應當離場(經鑑定人同意除外)。

——鑑定人應當對鑑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

【鑑定檢驗(查)記錄】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5歸檔。

——鑑定人發表鑑定意見

鑑定人應當在鑑定意見上簽名。

三、鑑定文書的簽發

鑑定文書的簽發程序——由承辦人負責

——製作鑑定文書

根據司法部《司法鑑定文書規範》規定的格式和要求製作鑑定文書。

——送鑑定人核實

鑑定人應當在鑑定文書底稿上簽名。

——報機構負責人簽發

將鑑定人核實後的鑑定文書送機構負責人審核、簽發。

【鑑定文書底稿】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4歸檔。

——送鑑定人確認簽名或者蓋章

將機構負責人審核、簽發後的鑑定文書正本送鑑定人簽名或者蓋章。

——加蓋機構鑑定專用章

【鑑定文書正本】一般應當一式三份,二份交委託人收執,一份由本機構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3歸檔。

——按《司法鑑定協議書》約定的方式送達鑑定文書

司法鑑定文書送達委託人(代理人)後,【送達回證】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7歸檔。

——退還應退的鑑定材料

按《司法鑑定協議書》約定,退還應退的鑑定材料,並由委託人(代理人)簽收。

——立卷並歸檔

由承辦人按照《司法鑑定業務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做好立卷和歸檔。

保潔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標準 篇二

一、崗位職責:

1、儀容端正、着裝整齊,服從公司的統一調度和工作安排。

2、按公司要求高標準做好責任區內的清掃保潔工作。

3、及時糾正責任區內裝修垃圾及生活垃圾的亂堆亂放行為。

4、按時收集小區的生活垃圾並清運至指定地點;定期對小區公共部位進行消殺工作。

5、協助管理處做好小區安防工作,發現可疑人或事,應立即向管理處負責人報告。

6、負責收集住户對小區環衞及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領導彙報;做好責任區環境衞生宣傳和管理工作台。

7、完成公司臨時指派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及標準:

1、按規定着裝,舉止得體。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

3、每天對責任區內的樓道和道路及遊樂設施進行清掃保潔一次,樓道每週還必須進行二次拖抹,並不定時巡視。

4、各類標識標牌、路燈、草坪燈每週抹一次。

5、保持地面無雜物、無積水,設施設備上無浮灰,無蜘蛛網。

三、要求及標準

一、樓道每日掃、抹、拖一次,要求地面光潔、無污跡,頂、角無蜘蛛網,牆面無亂貼亂畫現象。

二、天台每四天掃一次,天台及樓道內要求無雜物堆放,無自行車停放。

三、綠化帶每日清掃二次,要求無雜物、無落葉。

四、生活垃圾每天上午、下午各清運一次,要求垃圾桶外表亮潔,地面無污痕,桶內無異味。

五、定期清理商鋪前水溝。

六、小區道路、綠化帶保潔。

七、垃圾轉運站保潔。

八、小區信箱、公告欄保潔。

九、按時完成上級指派的其它任務。

保潔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標準 篇三

(一)職責

1、負責區域內環境、樓道的清掃保潔工作;服從管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

2、負責區域內公共設施的清潔、完好,保證使用效果;

3、負責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

4、維護區域內衞生秩序,對業主不衞生、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標準

1、樓內保潔

(1)樓層通道和樓梯台階每日清潔1次,地面每週濕拖1次。樓道內所有電錶箱、配電箱、消防栓箱、暖氣井門、無人居住入户門、單元門、樓梯牆面及扶手、樓梯窗、樓道燈開關等公共設施,均每週清潔1次,無明顯積塵、污漬、亂貼、亂畫,劃痕,玻璃整潔、透明,目視乾淨。電梯轎廂地面、四壁每日清潔1次;

(2)屋頂無蜘蛛網,通道公共部位無私佔、壘砌、亂停亂放車輛及堆放雜物;

(3)踏步無灰塵、油漬、雜物;

(4)踢腳線無塵土,上截面可見實物本質;

(5)門廳上方不得有妨礙落水的雜物和傷害人身的物品。

2、環境及公共部位保潔

(1)樓體、牆面亂寫、亂塗、亂畫、張貼小廣告、懸掛衣物、雜物,無私自改變牆體顏色,無利用牆體做營業性廣告;

(2)樓房前後、路面每日清掃1次,無污物、泥巴、油漬、紙屑、果殼、落葉、塑料袋等有礙環境衞生的雜物,煙頭1平方米內不得多於1個,路面無妨礙交通的磚頭石塊等障礙物及損害車輛行人的危險物品,雨雪天及時清掃主要道路積水積雪;

(3)宣傳欄、標識牌、景觀雕飾、健身設施、路燈杆、信報箱、變電箱每週擦拭1次,上面無積灰、污跡、亂貼、亂畫,無小廣告。水景開放期內,每2日清潔1次,水面無明顯漂浮物;

(4)確保排污系統順暢,污、雨、沙井每月檢查清理1次,井內無淤泥、磚頭瓦塊等雜物。如因業主造成堵塞,疏通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5)區域內禁止飼養家禽寵物,車庫、儲蓄室嚴禁生火、做飯、堆放易燃易爆腐蝕物品,發現上述情況要立即組織解決;

(6)居民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定點傾倒、日產日清,周圍地面無散落垃圾;垃圾筒外面每週擦拭1次,內面每週清涮1次;建築垃圾設置臨時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運;設有公共衞生間的,每日清潔1次,每月對公共衞生間進行消殺;蚊、蠅、蟑螂孳生季節每月消殺1次,滅鼠每半年進行1次。

出納工作流程 篇四

出納工作流程

出納人員每天要處理大量的經濟業務,協調各方面的經濟利益關係,如何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呢?這就需要制訂一個合理而有效的工作流程,使得出納工作有條不紊地執行,滿足單位財務管理的需要。 1?資金收支的一般程序 出納人員辦理資金收支業務要求有章可循,並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業務處理,才能保證出納工作的質量。 (1)資金收入的處理。 ①清楚收入的金額和來源。出納人員在收到一筆資金之前,應當清楚地知道要收到多少錢,收誰的錢,收什麼性質的錢,再按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其基本業務如下: ?確定收款金額。如為現金收入,應考慮庫存限額的要求。 ?明確付款人。出納人員應當明確付款人的全稱和有關情況,對於收到的背書支票或其他代為付款的情況,應由經辦人加以註明。 ?收到銷售或勞務性質的收入。出納人員應當根據有關的銷售(或勞務)合同確定收款額是否按協議執行,並對預收賬款、當期實現的收入和收回以前欠款分別進行處理,保證賬實一致。 ?收回代付、代墊及其他應付款。出納人員應當根據賬務記錄確定其收款額是否相符,具體包括單位為職工代付的水電費、房租、保險金、個人所得税,職工的個人借款和差旅費借款,單位交納的'押金等。 ②清點收入。出納員在清楚收入的金額和來源後,進行清點核對,清點時應沉着冷靜,不要圖快。其業務如下: ?現金清點。現金收入應與經辦人當面點清,在清點過程中出納人員發現短缺、假鈔等特殊問題,應由經辦人負責。 ?銀行核實。銀行結算收入應由出納人員與銀行相核對,如為電話詢問或電話銀行查詢的,只能作為參考,在取得銀行有關的收款憑證後,方可正式確認收入,進行賬務處理。 清點核對無誤後,按規定開具發票或內部使用的收據。如果收入金額較大的,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便於資金的安排調度,手續完畢後,在有關收款依據上加蓋“收訖”章。 如果清點核對並開出單據後,再發現現金短缺或假鈔,應由出納人員負責。 ③收入退回。如因特殊原因導致收入退回的,如支票印鑑不清,收款單位賬號錯誤等,應由出納人員及時聯繫有關經辦人或對方單位,重新辦理收款。 (2)資金支出的處理。 ①明確支出的金額和用途。出納人員支付每一筆資金的時候,一定要知道準確的付款金額,合理安排資金。 ?明確收款人。出納人員必須嚴格按合同、發票或有關依據記載的收款人進行付款,對於代為收款的,應當出具原收款人證明材料並與原收款人核實後,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明確付款用途。對於不合法、不合理的付款應當堅決給予抵制,並問有關領導予電匯報,行使出納人員的工作權力,用途不明的,出納人員可以拒付。 ②付款審批。由經辦人填制付款單證,註明付款金額和用途,並對付款事項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有關證明人的簽章。經辦人的付款用途中,涉及到實物的,應當有倉庫保管員或實物負責人的簽收;涉及到差旅、銷售費用等的,應當有證明人或知情人加以證明。 ?有關領導的簽字。收款人持證明手續完備的付款單據,報有關領導審閲並簽字。 ?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收款人持內容完備的付款單證,報經會計審核後,由出納辦理付款。 ③辦理付款。付款是資金支出中最關鍵的一環,出納人員應當特別謹慎,要用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態度認真對待,因為款一旦付出,發生差錯是很難追回的。嚴格核實付款金額、用途及有關審批手續。 ?現金付款。雙方應當麪點清。在清點過程中發現短缺、假鈔等情況,由出納員負責。 ?銀行付款。開具支票時,出納人員應認真填寫各項內容,保證要素完整、印鑑清晰、書寫正確,如為現金支票,應附領票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單位證明。辦理轉賬或匯款時,出納人員應書寫準確、清晰、完整,保證收款人能按時收到款項。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説明 篇五

1、在轉出地停保並打印參保憑證(可自行到所屬社保局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申請轉入。

3、資料齊全符合轉入條件,社保經辦機構上傳聯繫函至省內轉移平台同時寄出聯繫函至轉出地。

4、轉出地辦理轉出業務並轉出基金。

5、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社保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聯繫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信息表》將通過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平台交換數據。

6、確認完成轉移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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