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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減個税申辦細則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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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減個税申辦細則一覽

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減個税申辦細則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與其他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一樣,實行“申報即可享受、資料留存備查”的服務管理模式。納税人在申報享受時,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税APP填報或向單位提供嬰幼兒子女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無需向税務機關報送證明資料。納税人需要將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留存備查。

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減個税政策背景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這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我國人口發展變化形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大舉措。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作為優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體現了國家對人民羣眾生育養育的鼓勵和照顧,有利於減輕人民羣眾撫養子女負擔。該項政策實施後,有3歲以下嬰幼兒的家庭都將從中受益。

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減個税政策內容

該項政策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税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具體扣除方式上,可選擇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選擇由夫妻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監護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規定扣除。

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減個税操作方法

《通知》明確該項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個人所得税法相關規定,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申報當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後月份發工資時補充扣除;平時發工資沒有扣除的,或者沒有任職受僱單位的,也可以在次年辦理彙算清繳時補充扣除。例如,納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税人即符合專項附加扣除享受條件。納税人4月份將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受僱單位,單位在發放4月份工資時即可為納税人申報1至4月份累計4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