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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個人工作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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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個人工作報告多篇

【第1篇】檢察工作轉變思維方式工作報告

檢察工作轉變思維方式工作報告

新形勢下檢察工作的加強和改進,有賴於思維方式變革的牽引。在某種意義上講,要取得突破性的工作業績意味着必須先實現思維方式的科學性變革。當前檢察機關面臨的執法環境在不斷髮生變化,樹立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新理念,是與時俱進的客觀需要,是人民羣眾的殷切希望,也是做好檢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作為一項複雜的系統工作,抓好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新理念的貫徹落實,筆者認為需要認識和把握以下幾個問題:

一、新形勢下檢察機關面臨帶政治性的問題增多的趨勢

“理性執法”不僅要求檢察幹警要有法律專業素養,而且具有大局意識、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具有羣眾工作能力,能夠理性地把握和處理檢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關係。要實現“理性執法”的效果,一是要在實踐中強化檢察工作的黨性,強化檢察人員宗旨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不斷防止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符合黨的性質和宗旨的情況發生,真正做到“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理性思維去分析矛盾、及時化解矛盾,滿足普通老百姓正當的利益訴求,真正地融法、理、情於一體,以實際行動維護公平正義。二要強化學習,強化預測和創新能力的培養。作為檢察機關的幹警,必須以學習強化理性思維鍛鍊,才能善於抓住新形勢下檢察機關出現的新特點和規律,抓住不同的社會背景下不同的工作側重點和主要矛盾,從而服從服務於全局工作的需要,把學習理論同研究解決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和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本地區本部門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黨的建設突出問題結合起來,增強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

二、轉變工作思維方式

“平和執法”首先就是要求以平等謙和而不是居高臨下的冷漠態度對待人民羣眾,對羣眾的涉檢訴求,不能採取“堵”的辦法拒之門外,要以公心、誠心和耐心解決人民羣眾的訴求,通過法律程序使羣眾感到理有處可説,冤有處可訴,疏導和化解社會矛盾,增強對社會的信任和友善,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其次要理順羣眾情緒。“平和執法”既是一種執法心態,更是一種執法境界。“和而不同”,尤其在接待羣體性上訪和處置羣體性事件時,不能只滿足於暫時的平息,而是要着力做好羣眾工作,從根本上理順羣眾的情緒。這就要求檢察幹警在對非對抗性矛盾的處理過程中,遇到挑釁、阻礙等複雜情況時,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冷靜的心態和權力的謙抑,設身處地地考慮到當事人的切身感受,感同身受地體諒困難羣眾生活的不易,以平和的心態、平等公正的態度,儘量化解矛盾,以公信力實現動態穩定,維護檢察機關良好形象。

三、強調文明執法的重要性

“文明執法”就是要創新執法理念,加強執法管理,改進辦案方式方法,堅決糾正簡單執法甚至粗暴執法的問題,注重執法的方式、方法,用羣眾信服的方式執法辦案,以良好的執法作風和執法效果使人民羣眾不僅感受到法律的尊嚴和權威,而且能感受到檢察隊伍的良好素質。理念是行動的先導。要做到“文明執法”關鍵點是要有文明執法的先進理念,才能切實在辦案和工作中體現出良好的作風和文明的形象。對於檢察人員來説,一要體現在程序文明上。在工作中特別是在辦案中要嚴格遵循程序,不做違反程序和紀律的事情,尊重和維護當事人和犯罪嫌疑人應有的人格尊嚴。二要體現在舉止文明上。接訪羣眾中“一請二坐三喝茶”細節雖小,但能夠充分體現出檢察人員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準。

四、加強規範化執法

隨着依法治國方略的推行和普法教育的深入,人民羣眾的法制意識日益強化。但羣眾的利益訴求有相當部分是改革不斷推進深化的產物,這些問題與訴求涉及面廣、層次深,而且往往與切身利益聯繫在一起,如果不依託與之發展配套的政策制度,僅靠檢察機關解決起來難度是很大的。也就是説,新形勢下檢察幹警思維方式必須轉變到“規範執法”上來,規範管理制度,規範業務流程,規範辦案環節,力求使每個執法環節都有章可循。從某種意義上説,規範執法也是解決許多現實涉檢信訪等問題的一劑良方。控申部門應進一步加強檢察環節信訪秩序的雙向規範。一方面是規範工作程序,在信訪事項的登記、受理、分流、辦理、督察、反饋等環節上,做到程序到位,工作規範。另一方面是規範來訪人的信訪秩序,引導來訪羣眾通過正當渠道反映問題,依法、文明、有序上訪,做好政策解釋工作。這樣就能夠以規範贏得公信力,減少來訪人與檢察機關的對立情緒,努力營造接訪場所的和諧氛圍,為解決涉檢信訪問題奠定基礎。

【第2篇】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報告

xx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現在,我代表市人民檢察院報告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全市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檢院、省檢察院和市委的要求和部署,緊緊圍繞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市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堅持高站位強舉措,服務大局,切實履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職能,全力推進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初步形成了全市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構建多元監督格局,有效提升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監督效果

強化生效裁判監督,規範司法程序,注重監督實效,堅持把辦理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案件作為維護司法公正與司法權威,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途徑。以來共辦理生效裁判監督案件360件,審判程序違法行為監督案件53件,執行監督案件118件。初步構建了生效裁判監督、審判程序違法行為監督和執行監督的多元化監督格局。

(一)紮實開展生效裁判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一是堅持把生效裁判監督作為工作的重心。在加強二審生效裁判、調解書監督的同時,探索開展符合條件的一審生效裁判、調解書的監督;加強同人大代表、律師和行政機關的聯繫,廣泛宣傳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增進社會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瞭解,有效拓展了生效裁判監督案件的案源,共辦理涉及金融借款、民間借貸糾紛、買賣合同糾紛、離婚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等類型的生效裁判監督案件360件。二是靈活運用監督手段,提高監督效果。充分發揮抗訴的剛性作用和再審檢察建議同級監督靈活的優勢,準確把握抗訴標準,提高精準監督能力。提請抗訴案件50件,提出抗訴案件27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5件,法院採納8件,採納後再審改判6件。三是做好釋法説理工作,妥善處理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的案件。共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案件118件。對不符合監督申請案件的申訴人,積極穩妥做好釋法説理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二)切實做好審判程序違法行為監督,規範司法審判行為

程序合法是實現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證,是維護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也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徑。我市檢察機關在注重案件實體審查的同時,積極加強對案件審判程序的監督,確保法律正確實施,維護司法公信力,共辦理審判程序違法行為監督案件53件,提出檢察建議42件,法院採納37件。

(三)積極開展執行行為監督,依法規範法院執行行為

認真貫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的《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推動民事執行監督工作依法規範開展;積極部署開展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促進人民法院對非訴法律文書的規範執行。針對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中存在的違法問題,利用檢察建議這一監督方式,推動規範法院的執行行為,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共辦理執行監督案件118件,提出檢察建議29件,法院採納16件。

二、強化政治擔當,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維護公益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全市檢察機關高度重視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開展,強化政治擔當,貫徹監督新理念,重點聚焦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等領域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堅持訴前和起訴並重、監督和支持並舉的原則,積極助力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共摸排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75件,立案254件,提出檢察建議和發出公告217件,已向省院報批公益訴訟案件15件,6件公益訴訟案件已經起訴到法院,2件案件已經結案。其中,提起了全省非試點地區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和辦理了全省首例保護英雄烈士公益訴訟案件。

(一)開展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守護藍天碧水淨土

全市檢察機關深入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價值取向等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專項檢察工作,專門召開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檢察工作會議,部署開展全面助力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兩級院均成立了以黨組書記、檢察長為組長的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定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活動方案》,明確了通過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的工作目標。以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共立案201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80個;對4起破壞生態環境當事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我市利辛縣檢察院還成立了全省首個縣級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室。目前,已經推動環保、水務、國土等有關部門解決污水排放、固體廢棄物堆棄、河道整治和恢復耕地等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問題113項,有力的推動了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如我市檢察機關在專項活動中,發現了古井鎮亳宋河段有污水口排污問題,迅速啟動了公益訴訟程序,通過現場勘查、調查走訪,利用拍照、錄像等多種方式固定了證據,並及時向環保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推動環保部門採取有力措施解決了排污口向河流排污問題。在辦理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對三名涉案當事人因濫伐楊樹89棵的行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依法要求涉案當事人在原址補種了700餘棵無絮楊樹,實現了保護公益的效果。

(二)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檢察監督活動,助力保障“千家萬户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積極同政府食品藥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協作配合,出台辦理食品藥品的協作機制文件,成立食品藥品安全檢察室,實現了對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檢察監督的常態化。二是部署開展保障“千家萬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訴訟檢察專項監督活動,重點對涉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銷售領域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共辦理了“新興路菜市場銷售三無標識食用油案”“利達農貿市場違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等公益訴訟案件6件,推動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開展保護國有財產領域公益訴訟工作,維護國家利益

開展了文物保護、人防易地建設費繳納情況監督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管理監督等活動,辦理了國有財產領域公益訴訟案件30件,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行政機關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保護國有財產,挽回國有財產損失,實現了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目的。此外,還辦理了屬國有財產的文物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目前該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已經省院審批同意,並起訴至法院,以提高監督剛性,實現監督效果。

(四)開展英烈保護專項行動,以法律名義維護英雄烈士名譽和榮譽

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賦予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英烈保護方面的作用,部署開展了保護英雄烈士榮譽與尊嚴專項活動,深入摸排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辦理了蒙城縣過家和烈士墓保護案。該案是我省首例英雄烈士保護案件。該案既推動了政府部門依法履職,又紀念緬懷了英雄烈士、保護了英雄烈士榮譽、弘揚了英雄烈士精神,實現了監督雙贏多贏共贏的社會效果。該案被高檢院、省檢察院分別評為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經典案例,並在今年9月30日“烈士紀念日”分別被新華社專題《致敬英烈 捍衞榮光——寫在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後首個烈士紀念日》和高檢院微信公眾號專題《公益訴訟勇於亮劍!以法之名捍衞烈士榮光》作為案例採用報道。

三、着力加強隊伍建設,努力建設與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相適應的隊伍

為滿足人民羣眾對民行檢察監督的新期待,適應民行檢察監督的需要,在民行隊伍建設上堅持提升民行幹警的綜合素質與配強民行人員並舉,民行檢察隊伍結構漸趨合理、監督辦案能力日益提升。目前,兩級院民行檢察部門共有幹警25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23人,員額檢察官12人。

(一)優化隊伍結構,增強辦案力量

一是內部擇優充實民行檢察幹警隊伍。兩級院堅持從內部挖潛、擇優調配,將專業知識紮實、辦案能力強、思路開闊的幹警調入到民行檢察部門,增強民行檢察部門的力量。二是將部分新招錄的幹警配到民行部門,充實民行檢察幹警隊伍,為民行檢察業務的開展注入新鮮的血液。

【第3篇】關於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調查報告

按照縣人大常委會年初工作安排,從4月上旬開始至5月中旬,以座談、走訪等形式到縣法院、縣政法委、縣司法局、部分律師事務所及舊縣鎮、二坪鎮、水口鎮等有關單位,對我縣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努力維護司法公正。近年來,縣人民檢察院堅持敢抗、會抗、抗準的原則,以辦理抗訴案件為切入點,切實履行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努力維護司法公正。在工作中,縣檢察院嚴格把握抗訴條件,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和證據觀念,認真審查申訴人的申訴狀和原審卷宗,瞭解申訴人不服法院判決或裁定的原因以及原審判決或裁定是否有錯誤、審查認定的案件事實是否準確、適用法律是否正確、審判活動程序是否合法。xx年至今,共依法審查立案處理各類民事行政申訴案件54件,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和建議提請抗訴23件,向法院發出各類檢察建議20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11件,為我縣經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積極探索監督機制,推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在發展中完善。針對當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新情況和新要求,檢察機關深挖自身潛力,積極探索創新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新路子。一是開展支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維護國家利益。xx年以來,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共辦理支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11件,使盜竊破壞國家財產的犯罪嫌疑人不但得到了刑事上的嚴厲處罰,而且還受到了經濟上的制裁,為國家挽回大量的經濟損失,維護了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二是民事行政檢察與法律援助工作相結合,維護弱勢羣體合法權益。通過與縣司法局協作,制訂了《關於加強民事行政檢察暨司法援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協作意見》,使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相互銜接,各司其職,共同為困難羣眾暢通申訴渠道,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

(三)認真做好息訴工作,積極維護社會穩定和司法權威。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在審查當事人申訴時,對申訴理由不成立或不予立案的案件,從案件事實、證據、法律依據等方面給予當事人通俗易懂的講解,努力使申訴人心服口服;對法院判決、裁定正確的,但申訴人偏執己見而申訴的案件,堅持耐心釋法,細緻疏導,闡明法院裁判的理由和根據,促其服判息訴,減輕當事人訴累,維護法律尊嚴,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xx年以來,縣檢察機關採取 觀念轉變到位、釋法解疑到位、人性關懷到位、文書説理到位、解決困難到位的做法,成功化解了一些多次上訪的案件。

(四)加強隊伍建沒,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水平不斷提升。一是組織民事行政檢察幹警積極參加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解放思想、擴大開放暨大學習大討論等一系列活動,使幹警開闊眼界,提高自身監督能力。二是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認真學習《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等法律法規,積極參加上級檢察機關組織的業務培訓。三是組織民事行政檢察幹警參加上級檢察機關組織的抗訴案件再審觀摩活動,不斷提高隊伍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二、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認識還有差距。一是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重視不夠,與刑事檢察、職偵工作相比,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相對較弱。二是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職能作用發揮不夠,監督機制不健全,監督方式和措施比較單一。

(二)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宣傳力度不夠,社會各界和羣眾知曉度不高。檢察機關在宣傳民事行政檢察職能上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從調研反映出的情況看,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仍存在宣傳力度不夠問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尚未被社會各界和廣大羣眾所瞭解,許多老百姓甚至包括一些部門和單位不瞭解檢察機關有監督法院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職權,一些訴訟當事人也不知道打輸了官司還可以請求檢察機關提出抗訴,啟動再審。

(三)民事行政檢察隊伍力量薄弱。我縣從事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只有3人,與擔負的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和工作任務不相適應,不能滿足工作發展的需要。

三、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和改善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領導。縣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性質、地位和作用的認識,高度重視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糾正和克服重刑輕民的思想觀念,切實把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作為檢察機關服務民生、保障發展的重要途徑。要按照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統一部署,全面加強和改進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把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分析研究新形勢下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面臨的新情況,切實解決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穩定應有的作用。

(二)強化宣傳工作,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在全社會的知曉度。檢察機關要加大檢務公開和宣傳力度,特別要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實務公開和宣傳力度,通過舉辦部門、企事業單位民行檢察法制講座,充分利用報紙、電視、互聯網和手機短信等方式進行宣傳,讓社會各界和廣大羣眾瞭解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使民事行政檢察理念深入民心,培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民事行政檢察申訴的法律意識,在全社會形成開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採取切實措施,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通過建立和完善內部工作、管理機制以及規範民事行政檢察的內容、途徑和程序,加大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力度,着力辦理抗訴案件和推行再審檢察建議,積極探索和拓展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領域。二是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辦案機制,健全和完善案件質量監督、控制和評查體系。三是加強民事行政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選好配強幹部,努力增強工作積極性、事業心和使命感,強化知識技能培訓,培養一批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行家能手。

(四)自覺接受監督,密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和配合。一是要堅持黨的領導,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中的重大案件和問題要及時向黨委彙報,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辦理和回覆交辦案件。二是要和人民法院加強溝通、聯繫、協調和配合,制定和完善有關聯繫制度和辦案協調機制。人民法院要進一步理解和支持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自覺接受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審判的監督,對抗訴案件要依法及時審理,對再審和審判工作中存在問題的檢察建議要及時研究,並書面反饋處理結果。三是要加強與政法委、紀檢、信訪、司法行政部門及其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的聯繫,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努力拓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新領域。

【第4篇】入世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影響調研報告

入世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影響調研報告

民事行政檢察是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的活動,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對民事行政檢察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制度來説面臨了新的挑戰,同時也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何更好地發揮民事行政檢察的作用,將會成為未來幾年檢察機關研究的課題。

一、入世要求檢察機關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

1、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需要。

入世,使我國的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檢察機關作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司法機關,在我國法制建設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並負有重大責任。為了保證憲法和法律能夠統一正確的實施,離不開法律監督,而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性質是由我國憲法所確定的,是由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特別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決定的。雖然法律監督的途徑和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但是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是憲法規定的、專門性的、強制性的和權威性的法律監督,因而是一種最有效的常規監督途徑。法律監督的實現程度,是衡量一個國家立法完善、執法嚴明、法制文明的重要標誌,因此,入世後,必須加強和完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責,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需要。民事行政檢察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民法、經濟法和行政法的統一實施,具有特別的重要作用,在入世後的新形勢下,民事行政檢察這項法律監督工作只能加強,決不能削弱,更不能放棄。

2、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是實現司法公正的現實要求

當前,我國正處於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關鍵時刻,而目前客觀的司法環境不容樂觀,在現有的司法人員素質、待遇和社會地位的條件下,因地方保護、部門保護、貪贓枉法等原因導致的民事行政案件裁判不公、司法腐敗現象時有發生,司法公正正面臨着嚴峻的挑戰,這些現象已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密切關注,更引起了人民羣眾的強烈不滿。入世後,國家、法人和個人之間的國際交往會比以往更加頻繁和開放,司法公正與否,已不僅僅是我國國內的問題,而是關係到我國能否信守入世承諾和國際形象的問題。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是符合我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項重要的法制制度,其監督的對象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的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查處造成裁判不公的司法人員索賄、枉法裁判案件,目前的司法現實決定了只能加強民事行政的檢察工作,也只有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才能有效地防止民事行政案件裁判不公、司法腐敗的現象,確保司法公正。

3、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是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現狀的要求

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於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起步較晚,法律規定又過於概括和原則,雖然經過了十多年的實踐,但仍然是檢察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該項工作在理論上還存在許多爭議需要探索,在辦案實踐中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在思想認識上還存在許多消極想法需要改變,這些現狀説明了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還有待加強。

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其職責是通過有效的法律監督行為,保障國家憲法、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以往檢察機關比較側重於對刑法實施的監督,而對民事行政的監督相對薄弱,應該看到,法律監督應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各方面的全面的監督,是一個完整的體系,缺少和弱化對民事行政的監督,將會使我國整個檢察制度面臨着與國家的經濟基礎是否相協調,與法律體系的重大調整是否相適應,與日益發展變化的監督內容是否相對應的嚴峻挑戰,從而在某種程度上影響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地位的穩固。從這一方面看,在入世後,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

二、入世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帶來的挑戰

1、入世對民事行政立法提出挑戰

接受並且在我國國內適用世貿的法律規則是我國政府申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由於我國現有立法有相當一部分帶有計劃經濟痕跡,與世貿規則不相適應,同時在許多涉及貿易自由的領域立法尚屬空白。因此,入世後,一些與世貿規則相沖突的法規和規章將被廢除或修訂,一批新的法律將被制訂,而這些被廢除、修訂和新制訂的法規、規章、法律大部分與政府行政行為和經濟領域有關,因此,對民事行政立法的影響較大,集中體現在近期有關我國民商、行政方面的立法速度將空前加快,頒佈法律數量將增多,內容將發生變化。

2、入世對民事行政檢察人員的素質提出挑戰

目前,民事行政檢察隊伍普遍存在業務不精,經驗不足的現象,學習任務比較艱鉅,入世對民事行政立法的影響,必然給民事行政檢察人員帶來了更為繁重的熟悉新知識,適應新規則的學習任務。隨着涉外訴訟的增多,又要求我們不僅僅熟悉法律,熟悉中國的司法實務,更要求我們熟悉世貿法律,熟悉國外 的司法制度和實務,瞭解外國當事人的辦事習慣和思維方式,學會如何與外國當事人進行溝通和交流。入世後,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確立和完善,還要求我們懂經濟、懂科技。總之,入世對民事行政檢察人員在知識結構上、執法水平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入世對民事行政檢察任務提出挑戰

入世後,法院的民事、行政審判業務無論在數量、類型還是在適用的法律等方面都有一個跳躍式的發展,這就給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帶來了艱鉅的任務。在行政訴訟方面,根據世貿司法審查原則,凡涉及成員方政府行政行為的,幾乎所有的世貿協議都有司法審查的條款來對行政相對方進行司法救濟。因此,世貿規則中大量的司法審查條款在我國司法中的落實,必將導致行政審判工作的變化,如: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將在行政訴訟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行政審判所適用的法律規範將在遵守世貿規則的基礎上有一個較大的變化;行政審判的結果將在世界範圍內接受評判等等。在民事審判方面,入世的影響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涉外、涉港澳台投資、擔保、融資等糾紛案件、因競爭加劇導致企業破產案件,中國服務業開放後,金融、保險、證券等新類型案件會大量增加;二是修改後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基本上已經完成了國內法向世貿規則的轉化工作,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審理方式會有較大變化;三是隨着經濟結構調整的加快和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的深化,勞動爭議案件呈上升的趨勢。以上種種變化無異給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帶來了新的內容,增加了新的壓力,使得檢察機關對法院的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的監督任務空前加重。

三、積極採取措施,迎接入世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挑戰

目前,我國的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及人員素質的現狀與世貿對司法工作的要求尚有一段距離,為了適應入世後的新形勢,新任務,我們必須在執法觀念、人員素質及制度的完善等方面提出更新、更高的標準,以迎接挑戰,更好地發揮民事行政檢察的作用。

1、確立三個理念

一是確立主體平等理念,世貿的非歧視原則,國民待遇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是每一個成員國在立法、司法和行政工作中都必須貫徹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要求世貿成員之間應當在無歧視的基礎上進行公平、平等、自由的貿易。因此,我們在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時,對各類市場主體始終堅持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樹立對各類主體平等對待,平等保護的意識,摒棄執法上的狹隘的民族主義思想和地方主義觀念。二是確立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的理念,我們在行使民事行政抗訴權時,不能以監督者自居,而要從維護國家司法公正與司法權威的高度來認識問題,準確定位。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國家司法機關,通過公正司法以確立司法權威是其共同的職責,作為檢察機關,應當從規範自身做起,使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為糾正違法審判行為造成的司法不公,檢察機關在加大抗訴力度的同時,要嚴格把握抗訴條件,提高抗訴準確率。三是確立公開、透明的理念,我們幾十年的執法經歷,已經形成一種固有的習慣思維定勢,辦案習慣於祕密進行,司法程序進行過程中難以接受外界的介入,而世貿透明度原則要求司法程序公開,這是對我們的習慣意識是一種挑戰,司法程序公開並不是泄密,我們的執法活動要接受更為廣泛的監督,只有公開、透明才能做到公正。

2、完善民事行政檢察制度

由於法律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規定過於概括和原則,該項工作起步又較晚,目前仍是我國檢察工作的薄弱環節。因此,要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適應入世要求,首先要規範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經過十多年的實踐、探索,為實現規範化提供了條件,規範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着重從七個方面入手,一是規範辦案流程;二是規範抗訴案件範圍;三是規範審查方式;四是規範抗訴標準;五是規範結案審查方式;六是規範法律文書和報表;七是規範備案審查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使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既有法可依,又有章可循,才能提高抗訴質量,從而增強人民檢察院監督民事、行政案件的權威性;其次要加強對民事行政案件起訴和支持起訴工作的研究。目前,國有資產流失、環境污染以及壟斷案件日益增多,這些案件與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緊密相關,可是一旦受到侵害,在司法實踐中,普遍存在無人應訴,無力應訴,不願應訴等問題,致使國家和社會利益遭受損害。國外檢察機關支持、參與或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的立法例很多,從法理上和國際慣例上看,檢察機關都有必要作為公益代表提起或支持民事、行政訴訟,面對入世後急劇變化的國內環境,檢察機關作為社會公益代言人的角色將更加突出,加強入世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必將促使我們對民事行政案件起訴和支持起訴工作的開展,使得中國檢察官職權能與其他國家檢察官職權接軌。

3、加強學習,提高民事行政檢察隊伍的素質

一是要學習國家已經清理過的和新出台的大量法律法規,學習世貿協議及其一系列附件的規定,可以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和培訓,提高民事行政檢察人員現有的文化素質,在知識儲備方面打好堅實的基礎。二是要學習他人的研究成果,瞭解各國當事人的辦事習慣和思維方式,只有這樣才能全面深刻了解領會世貿規則,準確把握世貿規則的精神,才能結合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特點認清入世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帶來的新機遇,才能更好地抓住機遇,更好地發揮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作用。三是加強民事行政檢察人員職業道德教育,來提高民事行政檢察隊伍的整體素質,以適應入世的要求,民事行政檢察人員要嚴格按照《檢察官道德規範》中的要求去做,只有這樣,才能在本職崗位上確立崇高的工作目標,培養良好的職業習慣,才能全面提高檢察人員的道德素質和文明程序,才能從根本上建設一支能夠擔當起新世紀重任,讓黨和人民放心的民事行政檢察隊伍。

【第5篇】行政檢察工作調研報告

行政檢察工作調研報告

下面是我們文祕114的小編給大家推薦的行政檢察工作調研報告供大家參閲!

為全面瞭解我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開展情況,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安排,6月23日上午,縣人大常委會傅克主任帶領部分常委會委員和機關工作人員以座談、實地察看等形式對此項工作進行了調研。調研聽取了縣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彙報後,就如何提升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水平和檢察機關社會公信力、如何加強宣傳提高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社會影響力、如何加強隊伍建設等方面問題進行了探討,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基本情況

以來,縣人民檢察院以“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為檢察工作主題,以“嚴格規範司法、強化訴訟監督、加強隊伍建設”為着力點,全面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訴訟法律監督職責,推動檢察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兩年來,共受理各類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198件,從“監督生效裁判、監督民事執行、監督民事行政訴訟程序、拓寬渠道廣闢案源”四個方面入手,以“抗訴”和“發出檢察建議”為主要手段行使法律職權,化解社會矛盾,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成效顯著,全市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量化考評中獲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績。同時,縣檢察院還不斷增強服務意識,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高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從“保障弱勢羣體合法權益、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三個方面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注重辦案人員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專業化建設,不斷適應新形勢、新變化,為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隨着經濟社會轉型速度加快,民事行政訴訟出現很多新問題、新情況,給檢察機關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使當前我縣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也面臨着一些突出問題和困難。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宣傳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尚未被社會各界和廣大羣眾所瞭解,依申請監督的案源相對較少,多數案件沒有找到有效法律途徑而是直接進入信訪環節,使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職能沒有得到有效發揮。

(二)檢察監督形式和手段有限。目前檢察機關民事行政監督檢察手段主要是“提起抗訴”和“發出檢察建議”兩種,“提起抗訴要求再審”的案件佔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比重較小,而“發出的檢察建議”往往對人民法院沒有強制約束力,監督難度較大,效果不佳,客觀上削弱了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權威。

(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檢察隊伍力量薄弱。一是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範圍廣、涉及法律法規多,我縣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只有兩人,且僅一人有辦案資格,與擔負的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和工作任務不相適應,不能滿足工作發展的需要;二是履行新增職能水平需進一步提高。民事訴訟法修改實施後,民事執行、審判程序監督案件相對增多,加之市場經濟條件下各類新型案件不斷湧現,都對辦案人員的業務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急需辦案人員加強學習進一步提升履職能力,增強監督檢察力量。

三、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為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縣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提高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性質、地位和作用的認識,高度重視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糾正和克服“重刑輕民”的思想觀念;要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獨特作用;要不斷探索創新監督檢察方式和手段,完善工作機制,提高監督實效,更好地履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

(二)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社會影響力。要主動融入普法平台,依託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及微信微博等媒介積極拓展宣傳形式,大力宣傳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法律監督職能和案件的受理範圍、條件以及辦案工作流程,提高公民和其他社會組織對此項工作的認識,提升民事行政檢察的社會影響力。

(三)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繫與配合。一是要和人民法院加強溝通聯繫,注重協調配合,制定和完善有關聯繫制度和辦案協調機制。人民法院要進一步理解和支持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對抗訴案件要依法及時審理,對再審和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檢察建議要及時研究,並書面反饋處理結果。二是要加強與政法委、紀檢、信訪、司法行政部門及其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的聯繫,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努力拓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新領域。

(四)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提升監督能力。一要不斷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認真組織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增強檢察幹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正確政治方向;二要加強隊伍業務培訓,強化法律、政策和其他知識的學習,不斷拓寬知識面,優化幹警的知識結構,增強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三要加強隊伍管理,保持隊伍相對穩定,通過充實、調整等方式把熟悉民商事法律的業務骨幹安排到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努力建立一支讓人民羣眾滿意的高素質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