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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資金工作報告多篇

欄目: 彙報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2.04W

專項資金工作報告多篇

【第1篇】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報告

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報告

國家林業局:

為進一步規範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林業局《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辦規〔20xx〕194號)文件精神,我廳積極部署開展了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現就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廳領導高度重視本次自查自糾工作,成立了以廳主要領導為組長的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下發了《福建省林業廳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林業部門和廳直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保質保量地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明確自查範圍。確定本次自查自糾時間為20xx年11月23日—12月5日,檢查範圍為20xx年—20xx年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不含廈門市),主要包括: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費、林業生產救災資金、林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補助資金、濕地保護補助資金、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林木良種、造林、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林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專項資金。

二、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一)管理制度建設與執行情況。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為加強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管理,確保資金的規範和有效使用,我廳及時轉發了國家林業局的各項管理制度,並積極會同省財政廳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等各項制度。二是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對各項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進行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切實做到 “嚴管林、慎用錢、質為先”,要求各市(縣、區)林業系統及項目單位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設立專户、實行分賬核算,強化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資金監管工作。三是加強監督檢查。我廳每年都有針對性地選擇部分資金進行抽查,及時發現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抓好整改,確保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安全運行和規範使用。

(二)資金申請情況。我省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申報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即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經縣(區)財政部門與林業部門審核、篩選後,由縣(區)財政部門與林業部門向設區市財政部門與林業部門提出申請,再由設區市財政部門與林業部門向省林業廳、財政廳申報,最後由省林業廳、財政廳轉報國家林業局、財政部。在資金申報過程中,做到層層把關,保證項目申報的公開、公平、公正,不存在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資金的問題。

(三)資金撥付情況。20xx—20xx年,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預算下達我省數為113101.31萬元,各縣(區)林業部門實際已到位 94241.81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46358.41萬元、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費1410.5萬元、林業生產救災資金1699萬元、林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補助資金1180萬元、濕地保護補助資金750萬元、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3900萬元、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3120 萬元、林木良種補貼資金 2660萬元、造林補助資金 2475萬元、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7278.5萬元、林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專項資金23410.43萬元。

(四)資金使用情況。從本次自查情況看,各市(縣、區)林業系統及項目單位都能嚴格按照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有關規定合理使用資金,確保資金使用的效益性。

20xx—20xx年,各項目建設單位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累計已支出72670.8766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 33497.5659萬元、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費1312.67萬元、林業生產救災資金1440.86萬元、林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補助資金628.64 萬元、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2480 萬元、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2350.9851萬元、林木良種補貼資金2064.71 萬元、造林補助資金 1250.88萬元、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4583.93萬元、林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專項資金23025.7656 萬元、濕地保護補助資金34.87萬元。

(五)資金使用效益。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為我省林業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促進了我省林業生態建設和林業產業的快速發展,各項資金使用效益更加明顯。一是生態效益逐步顯現。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費、造林補助資金、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等資金的支出,進一步優化了林分結構、改善了林木的生長環境、提高了林農與護林員保護森林資源的積極性,使生物多樣性得到了保護。二是經濟效益進一步提高。造林補助資金、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林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專項資金等直接降低了林業生產成本,提高了林農造林的積極性,增加的林業生產者的經濟收入。三是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層林業單位的生產、生活環境,安定了一線林業生產者人心,有利於保護林業持續發展。四是社會效益得到實現。各項林業專項資金的支出,有利於吸引農村富餘勞動力參加林業生產,解決就業問題,為農村的安定穩定創造良好的局面。

三、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部分縣(市、區)資金到位不及時。

(二)個別項目建設進展緩慢。

(三)林業專項資金投入不足,補助標準較低,補助覆蓋範圍較小。

針對自查自糾中存在的問題,我廳將及時督促整改:一是督促有關縣(市、區)與財政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及時將林業專項資金撥付到位,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強項目管理,要求項目單位合理安排人員、設備、資金,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林業項目的順利實施。

四、建議

(一)建議中央專項資金能夠及時下撥,避免專項資金結餘過大。

(二)建議中央加大對我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森林撫育及造林補貼試點資金、林木良種建設等項目資金的投入。

(三)對林木良種、造林撫育、林業科技推廣等工程,應編制完善中長期發展規劃,持續給予補助,力爭取得更明顯的成效。

【第2篇】關於專項資金自查工作情況的報告

根據省局甘煙財[20xx]57號《甘肅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關於開展全省行業20xx-20xx年度全部專項資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關於開展專項資金自查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營銷部)高度重視,召開專題辦公會議,認真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長(主任)尚永寧同志為組長,副局長李仲荃、副主任劉軍鋒同志為副組長,楊智強、高立華、安博為成員的專項資金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對20xx-20xx年度全部專項資金收支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現就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收到的專項資金情況

1、網點補助資金

2、政府獎勵補貼資金 20xx年7月101號憑證,縣財政局撥付政府獎勵資金10.00萬元,做補貼收入。

3、專賣罰沒款返還資金

20xx年收到財政返還款3.28萬元,20xx年收到財政返還款9.53萬元,20xx年收到縣財政返還款3.53萬元,全部做補貼收入。

4、省局、分局撥付專賣打假經費

20xx年省局下撥專賣打假經費20.00萬元。

20xx年分局下撥打假經費30.00萬元,20xx年分局下撥打假經費0.85萬元,全部做補貼收入。

二、專賣罰沒收繳情況

20xx年財政返還專賣罰沒資金3.28萬元(此返還款為20xx年上繳財政專賣罰沒收入4.1萬元,縣財政按照80%的比率進行返還)。

2、20xx年度專賣罰沒收繳情況

3、20xx年度專賣罰沒收繳情況

4、20xx年並賬前專賣罰沒收繳情況

20xx年並賬前收繳專賣罰沒款0.808萬元,涉及專賣打假案件2起, 20xx年5月份全部上繳財政,縣財政當年年底全額返還。

三、專賣打假經費收支情況

20xx年省局、分局撥付專賣打假經費共計50萬元;20xx年共查獲假冒捲煙1837條(36.74萬支),支付專賣打假經費/舉報費1.14萬元。

四、制度建設的完整性

為了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嚴厲打擊煙草違法行為,我局嚴格依照有關煙草專賣管理實施條例及《煙草打假經費管理辦法》,不斷建立健全各項專賣管理制度,對上級部門撥付的各項專項資金嚴格依據相關制度進行收支,打假經費的開支按照分局下發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但對於打假成果的補貼標準或打假經費的分配使用標準,還未制定相關行之有效的使用標準,相應的管理制度、審批程序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五、賬務處理的合規性

1、專賣罰沒收入賬務處理的不合規性

多年來,在專賣收購捲煙與罰沒收入賬務處理過程中,未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 收支兩條線 要求進行賬務處理,我們在實際賬務處理中將應付收購煙款直接抵頂罰沒款,使罰沒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賬户,具體賬務處理方式:借方:應付賬款/專賣收購煙,貸方:其他應付款/罰沒收入、貸方:現金(銀行存款)。

2、罰沒收入收繳的不合規性

3、賬務處理髮票不合規

【第3篇】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的情況報告

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的情況報告

國家林業局:

為進一步規範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林業局《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辦規〔20xx〕194號)文件精神,我廳積極部署開展了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現就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廳領導高度重視本次自查自糾工作,成立了以廳主要領導為組長的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下發了《福建省林業廳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林業部門和廳直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保質保量地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明確自查範圍。確定本次自查自糾時間為20xx年11月23日—12月5日,檢查範圍為20xx年—20xx年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不含廈門市),主要包括: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費、林業生產救災資金、林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補助資金、濕地保護補助資金、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林木良種、造林、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林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專項資金。

二、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一)管理制度建設與執行情況。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為加強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管理,確保資金的規範和有效使用,我廳及時轉發了國家林業局的各項管理制度,並積極會同省財政廳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等各項制度。二是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對各項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進行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切實做到“嚴管林、慎用錢、質為先”,要求各市(縣、區)林業系統及項目單位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設立專户、實行分賬核算,強化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資金監管工作。三是加強監督檢查。我廳每年都有針對性地選擇部分資金進行抽查,及時發現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抓好整改,確保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安全運行和規範使用。

(二)資金申請情況。我省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申報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即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經縣(區)財政部門與林業部門審核、篩選後,由縣(區)財政部門與林業部門向設區市財政部門與林業部門提出申請,再由設區市財政部門與林業部門向省林業廳、財政廳申報,最後由省林業廳、財政廳轉報國家林業局、財政部。在資金申報過程中,做到層層把關,保證項目申報的公開、公平、公正,不存在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資金的問題。

(三)資金撥付情況。20xx—20xx年,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預算下達我省數為113101.31萬元,各縣(區)林業部門實際已到位 94241.81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46358.41萬元、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費1410.5萬元、林業生產救災資金1699萬元、林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補助資金1180萬元、濕地保護補助資金750萬元、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3900萬元、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3120 萬元、林木良種補貼資金 2660萬元、造林補助資金 2475萬元、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7278.5萬元、林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專項資金23410.43萬元。

(四)資金使用情況。從本次自查情況看,各市(縣、區)林業系統及項目單位都能嚴格按照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有關規定合理使用資金,確保資金使用的效益性。

20xx—20xx年,各項目建設單位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累計已支出72670.8766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 33497.5659萬元、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費1312.67萬元、林業生產救災資金1440.86萬元、林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補助資金628.64 萬元、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2480 萬元、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2350.9851萬元、林木良種補貼資金2064.71 萬元、造林補助資金 1250.88萬元、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4583.93萬元、林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專項資金23025.7656 萬元、濕地保護補助資金34.87萬元。

(五)資金使用效益。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為我省林業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促進了我省林業生態建設和林業產業的快速發展,各項資金使用效益更加明顯。一是生態效益逐步顯現。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助費、造林補助資金、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等資金的支出,進一步優化了林分結構、改善了林木的生長環境、提高了林農與護林員保護森林資源的積極性,使生物多樣性得到了保護。二是經濟效益進一步提高。造林補助資金、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林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專項資金等直接降低了林業生產成本,提高了林農造林的積極性,增加的林業生產者的經濟收入。三是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層林業單位的生產、生活環境,安定了一線林業生產者人心,有利於保護林業持續發展。四是社會效益得到實現。各項林業專項資金的支出,有利於吸引農村富餘勞動力參加林業生產,解決就業問題,為農村的安定穩定創造良好的局面。

三、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部分縣(市、區)資金到位不及時。

(二)個別項目建設進展緩慢。

(三)林業專項資金投入不足,補助標準較低,補助覆蓋範圍較小。

針對自查自糾中存在的問題,我廳將及時督促整改:一是督促有關縣(市、區)與財政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及時將林業專項資金撥付到位,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強項目管理,要求項目單位合理安排人員、設備、資金,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林業項目的順利實施。

四、建議

(一)建議中央專項資金能夠及時下撥,避免專項資金結餘過大。

(二)建議中央加大對我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森林撫育及造林補貼試點資金、林木良種建設等項目資金的投入。

(三)對林木良種、造林撫育、林業科技推廣等工程,應編制完善中長期發展規劃,持續給予補助,力爭取得更明顯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