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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規範管理宅基地批劃使用問題政協提案的答覆

欄目: 彙報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2.12W

您們好!您們在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上的第252號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謝您們長期以來對我市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關心。我局對您們的提案進行了認真研究,認為您們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對如何規範管理宅基地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議,這對於我們進一步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很有啟發和幫助。現將我市宅基地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關於對規範管理宅基地批劃使用問題政協提案的答覆

一、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基本完成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

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秩序和諧穩定的重要措施;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農民及農民集體重要的財產權利,直接關係到每個農户的切身利益。自2013年10月,我市開展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以來,市政府廣泛宣傳,強化督導,2015年底已全面完成了我市392.50平方公里1808個行政村、656556宗地(其中宅基地652710宗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3846宗地)地籍調查工作;並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1766個行政村531634宗地頒發了土地證,佔符合登記發證條件宗地數100%,佔總宗地數81%,登記發證工作基本完成。

二、嚴格審核用地條件,依法開展宅基地用地審批工作

自1986年6月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來,農村宅基地的審批一直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審批程序進行,審批渠道一直是暢通的。其中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根據《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執行,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農村村民户無宅基地的;(二)農村村民户,除父母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確需另立門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户標準的;(三)回鄉落户的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回鄉定居的華僑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無宅基地的(符合第(二)項的除外);(四)原宅基地影響村鎮建設規劃,需要收回而又無宅基地的。對宅基地審批的前置條件、所使用土地的類別和宅基地面積標準根據《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執行,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村內有空閒地的不得批准使用村外土地。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積按下列標準執行:(一)城鎮郊區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區,每户用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四平方米;(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區,每户用地不得超過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三)山區、丘陵區每户用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佔用耕地的適用本款(一)、(二)項的規定。對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根據《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執行,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村民,應向本集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同時為依法依規嚴格管理農村宅基地,對申請宅基地的農村村民,各縣(市)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受理宅基地申請後,一是要到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並將批劃宅基地報件的相關要求告知申請人。二是宅基地經依法批准後,要到實地按批准範圍、面積丈量宅基地。三是村民住宅建成後,要到實地核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通過這些措施,有力地保障了符合條件的農村村民對宅基地的用地需求,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三、大力解決遺留問題,依法出台宅基地登記發證文件

根據《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11〕178號)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們出台了《關於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焦土集發〔2015〕1號),一是對於沒有權屬來源證明的宅基地,在2009年12月底的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中已經確定為建設用地,並且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農村宅基地,由村委會出具證明並在村內公告30天沒有人提出異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報縣(市、區)人民政府下發確權文件,予以登記發證。從而解決了2009年底前絕大多數已建成使用的宅基地登記問題。二是1982年以前農村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後至今未擴大用地面積,按照現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確權登記。三是《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對農村村民宅基地超過規定的面積標準,超過部分按照當時的相關規定處理後,可以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確權登記;未處理的,按照批准面積進行確權登記,在土地登記薄和土地證書記事欄內註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四是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後,農村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超過規定的面積標準,按照實際批准面積進行確權登記,在土地登記薄和土地證書記事欄內註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後分户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相關規定處理,並按照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進行確權登記。五是農村村民建設使用的宅基地時間以村委會的證明為準。六是採取三榜公佈的方式對宅基地進行確權,一榜是地籍調查結果公示,二榜是無權屬來源公示,三榜是登記結果公示。通過這些詳細而具體的規定,為我市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順利推進奠定了基礎,切實維護了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了農村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