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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31W

能源管理合同多篇

能源管理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商業條款

一、總則

(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項目名稱:)項目節能服務一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節能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二、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

2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

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三、合同的起始日與期限、項目的驗收

1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後,乙方開始項目的設計、設備的採購、安裝及調試。設備的安裝調試期為30天。

2節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為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為____個月。

合同有效期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滿為止。

3項目安裝完畢後、內,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檢查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後,試運行、小時,試運行期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試運行結束後無異常發生,則甲方應簽署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四、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1、項目的年節能效益約為人民幣____元、(小寫:____萬元)(以每月實際節電效益為準)

2、節電率的計算方法

乙方在進行節電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電錶,協助乙方在所有要進行節電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調系統迴路中具體設備前安裝到位,並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計算某具體設備(a1)的節電率:a1設備平均節電率(%)sa1=(q前a1-q後a1)÷q前a1

其中:q前a1=節電改造前24小時的目標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

q後a1=節電改造後24小時的目標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

完成節電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和完成節電改造工程後的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數據由雙方有關人員共同抄表並簽名確認,連同計算出a1設備平均節電率。依此類推,測出中央空調系統中其它設備a2、a3、a4等的平均節電率sa2、sa3、sa4等。統計完後由雙方簽章生效並作為本協議之附件b。

3、節電效益的計算方法

以自然月為單位,對通過節電改造後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按以下方法計算:

以設備a1為例,

當月設備a1節電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節電率sa1)

ma1抄表=節電改造後當月的中央空調系統中設備a1電費(電度表當月實抄的用電數量)。

sa1為設備a1的節電率

當月中央空調系統節電效益(元)m=ma1+ma2+ma3+ma4+……

4、雙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為五年,節電改造後按本協議本項第3、第4條的計算方法計出甲方所節省的總電費,並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進行分配:

乙方當月應分配金額(____元)=當月節電效益(____元)×乙方分成比例(____%)

5、甲方應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後,每個月後三天內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數額為2中規定的乙方應分享的數額,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屆滿。如果甲方延遲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所欠到期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三計算。

6、該項目由乙方投入設備,但簽訂本合同後甲方需向乙方交項目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兩年後,此押金由乙方無條件退還給甲方。

7、在本合同規定的效益分享期內,電價按同期供電部門價格計算。

8、如因甲方提供的測量數據不正確而導致用以計算節能量的基線未能反映真實情況時,乙方有權對計算節能量的基線作出調整;節能量的測量應在設備級(而非工廠級)層面上進行。

五、甲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甲方還應:

1、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應在七日之內予以書面核准。

2在本廠區接受附件a所列設備和相關材料、配件,在安裝前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費、妥善保管。

3為乙方實施和管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提供必要的協助。

4、按3條款驗收項目,及時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5根據設備製造商提供的設備操作規程和保養要求或乙方的書面要求,對設備進行操作,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6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設備運行作出記錄,並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記錄。

7、若發現本項目安裝的設備出現故障,有義務立即通知乙方。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維護、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觸與本項目有關的甲方設施和設備。

9、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附件a所列設備發生損壞、丟失,則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監管。

六、乙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乙方還應:

1、負責項目融資,對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列出、乙方認可的設備進行設計、採購、安裝與調試,按期完成施工。

驗收合格後,將項目移交甲方運行。

開工前七日內,將設計、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確認。

2、確保設計、供貨和安裝達到附件a規定的要求。

3、根據國家有關施工管理條例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操作規程,認真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4、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該項培訓應不少於五個小時,以使他們能夠正確地操作和維護設備。

5、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承擔項目移交甲方運行前的一切風險損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引起的損失。

6、設備所有權移交甲方時,乙方應將該項目的全部設計資料交給甲方。

7、定期派人檢查項目的運行情況。

七、所有權

1、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項之前,項目(包括設備和設施,下同)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一個月內,按規定付清乙方應得全部款項之後,才有權取得項目的所有權。

3在本合同生效後的十二個月內,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付款方式以相當於乙方分享總效益的價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後剩餘效益的折現價格)提前購買設備的所有權。在乙方收到全部價款之後,項目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4項目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項目的技術資料。

5、甲方違約(如拖延應付款且到本合同終止時仍未付清應付款及逾期付款違約金)時,乙方仍享有項目所有權,直到此種違約狀況消除七天後,項目所有權才歸甲方。

八、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終止費和賠償乙方的。其他損失(如有),終止費按下面公式計算:

終止費=(乙方按合同規定應分享的全部款額-終止前己分享的款額)×30%

乙方的其他損失為乙方在項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質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潤,該損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為限。

2、由於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而對設備進行實質改動或拆除,影響了本項目的正常運行和節能效益,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應分享款項,且在此情形下項目仍歸乙方所有。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1在本合同生效後、項目移交甲方運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則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效益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為此項目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如設備購置費、運費、安裝費、設計費等。

2、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七天內未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則應每日按應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超過兩個月未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回此項節電工程的所有節電設備,並同時享有追究甲方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4、甲方違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項或多項義務,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或合併採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i)按甲方實際違約的天數順延項目的安裝調試期;

ii)延長分享節能效益的時間,直至乙方的損失得全部彌補;

iii)在保持節能效益總額不變的前提下縮短乙方的分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應付款數額;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直接損失、項目利潤、律師費用和項目相關的其它費

用。

5、因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尤其是節能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造成項目中斷和停止,則如果此種違約若在三十日內得以糾正,且乙方因甲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則不視為甲方違約。

(2)乙方違約:

1、設備安裝完畢三個月後仍不能正常運行。

2、甲方在設備運行工況與項目驗收相同的條件下可隨時複驗節電率,如果複驗節電率低於附件b中相應節電率並超過10%範圍,則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共同參與節電率複驗,如果經雙方確認節電率的確低於附件b中相應節電率並超過10%範圍,則視為乙方違約。

3、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則甲方有權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違約補救

1、甲方違約的補救: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應得和受損失的款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項目其他相關費用。

乙方在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進入甲方生產場地拆除設備,在不損害甲方權益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違約的補救: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受損失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項目其他相關費用。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當事人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二部分、一般條款

一、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客觀實際地測量節能效果和計算節能效益。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及其合理化建議,愛護甲方的設備和其它財產,在甲方的場地從事項目的安裝運行工作時,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項目設備的改進、改動、拆除和損壞等風險

1、設備的改進。在乙方不降低服務標準的前提下,為了改善項目設備的運行狀況或提高經濟效益,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改進項目設備或修改有關程序。甲方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乙方的改進意見。

2、設備的改動。任何一方如需對設備進行改動,需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3、設備的拆除。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拆除項目設備或者進行實質性改動。如果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拆除設備或進行實質性改動,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無條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全部款項。

上述設備的改進、改動和拆除完成後,雙方應於當日簽署書面文件予以認可,此種認可視為對方的接受。

4設備的損壞或丟失。本合同開始履行後,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如果甲方不能證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員所致,則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如果受損壞或丟失的設備已投了保險,甲方應聘請乙方利用保險賠付修理、更換、補充被損壞(或丟失)的設備。如果在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甲方得到的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換或補充設備而發生的費用,或者[]由於受損壞(或丟失)的設備未投保,則應由甲方承擔修理、更換或補充設備的費用。

5、設備的意外損壞。由於意外事件導致設備損壞,如果甲方不能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應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費用。如果甲方能夠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6、如果因為發生本章規定的情況而影響項目的正常運行,停止運行超過十日,雙方同意:該時間從效益分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分享期限不致受上述情況的影響而縮短。

三、對設備的大規模改造

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提高節能效率而欲對設備進行改造,甲、乙雙方應事先達成書面一致意見,並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之後,方可開始施工。

四、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停止運行或關閉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儘可能地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為都不能減輕或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2如果因甲方關閉或停止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全部款項。

五、甲方自有設備的使用和更改

1、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與項目相關的自有設備能夠完全正常運行。如果因為甲方自有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到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擔責任,並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2如果甲方欲對自有設備進行更改或對生產

計劃進行調整,可能對項目的節能量造成影響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説明這些變化可能對項目節能量產生的影響。當這些改變致使節能量下降時,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第1條的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減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項。

4如果甲方對與本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大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或停止運行,大修期超過30天,改造期間不分成,但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責任。

3、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與本項目實施前相比根本不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本合同最後簽字之後滿九十天未實際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被關閉或撤銷、停產或停業、轉產或與其它單位合併或分立,則本合同對發生此種變化後的甲方或其繼承者仍然有效。發生此種情況時,甲方應事先告知有關當事方,並將此條件列入新的實體之中。如果當事方不能接受此種條件,則由甲方應在此變化發生前,按本合同規定購買本項目。乙方也可自行決定拆除所裝設備。

如果甲方發生破產而導致本合同終止,項目及甲方為乙方所提供的擔保財產不屬於破產財產範圍。

七、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轉讓

1、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在未徵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在實質上轉讓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

2、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將本合同及所有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所屬的分公司或有關聯的公司。

3、乙方可以將本合同中所有權屬於自己的設備作為擔保,用於節能服務項目期間的擔保。

八、税、費

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乙方出具普通商業發票。

九、不可抗力

按相關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節能系統設計方案

附件b:節能效益的計算及確認

2、本合同及附件之間規定不一致時,以規定詳細的為準。

3、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並應遵守行業慣例。

4、甲、乙雙方用電報、電傳、電話、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過特快專遞通知對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5、本合同中所稱的"一方"及"一方當事人"是指甲方或乙方,"雙方"或"雙方當事人"則是統稱甲、乙雙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簽訂以後,不是由於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於發生了當事人既不能預見,又無法事先採取預防措施的客觀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6、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20xx年x月x日在xx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C合同能源的管理模式 篇二

emc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就是為大家提供的關於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點是什麼,來看下面:

一、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

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户用未來的[1]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户提供節能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缺點 篇三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缺點

推廣能源託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提升能源利用率,實現節能減排和可持續性發展,國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和利於發展的市場環境是基礎,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技術和水平的提高,才是最終推動合同能源管理髮展的關鍵。

目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領域發展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合同能源管理節能項目融資難

融資難是目前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運營中遇到的最大障礙。

合同能源管理尤其是能源費用託管型模式的市場機制要求節能服務公司必須擁有較強的資金實力,但由於能源費用託管型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產出週期長,許多能源託管節能項目一般在投入五到十年之間才會有回報,在節能服務公司已經投入能源費用託管項目後,後續要進行投入新的項目面臨很大的資金壓力,而作為中小企業節能服務公司,又是新生的技術型企業,谷底資產、信用度相對較低,很難從銀行獲得商業貸款。

同時,國內節能行業市場和節能資金市場也存在着信息脱節,私人投資者、商業投資機構不瞭解節能項目的可盈利性和節能市場的潛力,對節能投資的潛在風險心存顧慮,也致使節能項目的融資十分困難。

這都導致了節能服務公司自我積累能力和業務拓展能力較弱,制約了節能產業化發展進程。

節能服務公司雖然以盈利為目的,但同時也有很大的公益性質,有利於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政府應對節能公司予以多方支持,實行減免税收等優惠政策,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規,降低節能服務公司的經營成本和風險。

為幫助節能服務公司解決融資難題,需完善節能融資服務機制。

發揮財政獎勵資金的引導作用,面向資本市場,組織開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推介。

推動設立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基金,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融資、用户誠信風險擔保、項目保險擔保等金融支持。

推進金融機構運用節能收益權質押、能效融資、節能貸等新型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靈活多樣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支持中介諮詢機構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專業評估服務等。

2、部分節能服務公司缺乏核心競爭力

我國自成立示範性節能服務公司以來,相繼成立了許多節能服務企業。

但由於我國節能服務產業尚處於起步階段,現階段節能行業的准入門檻較低,導致節能服務公司良莠不齊,很多公司並不具有相應的技術水平實力和競爭力。

有些公司規模偏小,人員綜合素質不強,內部管理不規範,產品技術含量低,深入、持續的研發能力不強;有些公司沒有自主產品,缺乏核心競爭技術,開拓市場更多地依靠關係和各自的客户資源條件;有些公司則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經過短暫的“輝煌”之後,所擁有的技術漸漸過時,後續研發跟不上,公司也因此隨之難以運行下去。

我國的節能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存在着專業性不強的缺陷。

節能公司給企業提供的往往不是自己研發的專利技術,而是採用一些社會上集散的技術。

一些節能服務公司由於節能技術不成熟或是因為對節能技術缺乏瞭解,使得用能企業對節能項目是否能達到預期效果以及是否會影響企業正常運作產生擔心。

事實上,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的節能效果數據,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基於理論測算得到的,但在具體的工況上實施和運行的時候,節能效果未必顯著。

同時,有的企業在專業性程度不高的節能服務公司的宣傳下購買節能產品和實施節能項目後,如果沒有收到預期效果,則會在整個行業甚至在社會上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發展產生諸多負面影響。

這也是目前我國在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過程中普遍存在和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為解決這一問題,應儘快建立起針對節能服務企業的評價體系。

對於申請加入節能服務行業的企業應從技術水平、融資能力、規模大小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提高節能服務產業的進入門檻;對於運作中的節能服務企業應建立起信用檔案,對這些企業已承擔節能項目的。實施水平與效果、盈利能力和還貸能力等要進行實時的跟蹤調查,對於節能項目實施效果不佳、技術水平落後、盈利能力差、按期還款水平低的企業要通報整改,多次整改仍沒有改善者,應吊銷其營運資格。

另外,節能技術應用專業人才的匱乏也是節能服務公司發展面臨的一個問題,節能服務的涵蓋面很廣,涉及建築、設備、經濟、融資、法律、營銷、管理等多方面,由於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推廣時間較短,目前還缺乏一隻具備嚴謹性的、技術型的、管理型的、服務型的專業人才隊伍。

3、合同能源管理與現行制度仍然存在矛盾

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服務與我國現行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比如説與財務制度、税收制度之間的矛盾。

政府機關、公共建築等是節能服務的重點領域,而這些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對節能項目的進入卻有着政策壁壘,不利於節能服務項目推廣。

例如,一家工廠類企業生產用鍋爐每年消耗標準煤10萬噸,引入節能服務煤耗可以降至6萬噸,但是根據政府部門實報實銷的財務制度,無法將省下來的採購4萬噸煤的資金作為節能效益拿出來與節能服務公司分享。

由此不僅導致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無法回收,而且這些耗能單位也缺少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服務的積極性。

同時,現行税收制度還導致節能服務公司納税負擔過重。

據瞭解,基於市場運作的節能服務公司在為客户提供服務時,其中也包括通過面向全社會採購,為客户選擇節能設備。

然而税務部門通常把節能服務公司視為一般的節能設備銷售商,認為它是通過轉賣節能設備從中獲利,因此把節能服務合同看成設備購銷合同。

由此,税務部門就把節能服務費視同一般節能設備銷售商的加價,納入增值税的規範,也就是説,把本應該是服務税的部分變成了增值税,導致節能服務公司税負較重。

為解決節能服務中的這一矛盾,需落實國家税收優惠政策。

規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財務運作,完善相關會計制度。

加強對地方各級税務機關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宣貫,貫徹落實國家對合同能源管理的税收優惠政策,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

EMC業務特點 篇四

EMC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我國從屬於地方政府的節能服務中心有根本性的區別。

EMC所開展的EPC業務具有以下特點:

1、商業性

EMC是商業化運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

2、整合性

EMC業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或技術,而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為客户實施“交鑰匙工程”;EMC不是金融機構,但可以為客户的節能項目提供資金;EMC不一定是節能技術所有者或節能設備製造商,但可以為客户選擇提供先進、成熟的節能技術和設備;EMC也不一定自身擁有實施節能項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

對於客户來説,EMC的最大價值在於:可以為客户實施節能項目提供經過優選的各種資源集成的工程設施及其良好的運行服務,以實現與客户約定的節能量或節能效益。

3、多贏性

EPC業務的一大特點是:一個該類項目的成功實施將使介入項目的各方,包括了:EMC、客户、節能設備製造商和銀行等都能從中分享到相應的收益,從而形成多贏的局面。

對於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EMC可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大部分節能效益,以此來收回其投資並獲得合理的利潤;客户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部分節能效益,在合同期結束後獲得該項目的全部節能效益及EMC投資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

此外,還獲得節能技術和設備建設和運行的寶貴經驗;節能設備製造商銷售了其產品,收回了貨款;銀行可連本帶息地收回對該項目的貸款,等等。

正是由於多贏性,使得EPC具有持續發展的潛力。

4、風險性

EMC通常對客户的節能項目進行投資,並向客户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因此,EMC承擔了節能項目的大多數風險。

可以説,EPC業務是一項高風險業務。

EPC業務的成敗關鍵在於對節能項目的各種風險的分析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