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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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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用多篇】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篇一

xxx:

鑑於您在合同履行期間,自20xx年x月xx日起,已連續曠工xx個工作日/累計曠工xx個工作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經慎重考慮,現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您的最後工作日為20xx年x月x日,請您按照公司的程序在當日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您的工資將發至20xx年x月x日,公司已結算您的薪金,請您至公司領取。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力資源部聯繫,人力資源部將隨時為您提供指引和幫助。

感謝您在公司工作期間所付出的努力,祝您在今後的工作中大展宏圖!

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篇二

同志:

您於20xx年1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現因下列第一項與第九(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20xx 年 1月 1 日簽訂的為期 5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 20xx 年 3 月 31 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8.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於__20xx______年__4__月___5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2月26 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篇三

有限責任公司:

因貴公司有下列第——項之情形,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字):

20xx年5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通知書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勞動合同,現因勞動者個人原因,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解除勞動合同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甲方於_____年___月___日向乙方付清 年月應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包括工資、保險、福利、加班工資等。

三、乙方確認,甲方無需另行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確認,甲方付清本協議費用後,甲方已付清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工資、保險、福利、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等,雙方無任何經濟糾紛。乙方承諾不再對本協議內容及與甲方的勞動關係事項提出任何仲裁、訴訟請求或者其它要求。

五、乙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按甲方《離職交接清單》的要求辦妥工作移交等離職交接手續,歸還所有屬於甲方(含甲方關聯公司)的文件(含任何載體)和財物,否則,由此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乙方承諾,離開甲方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利益和名譽的活動。乙方違約的,願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乙方確認,本協議的全部內容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篇五

xx:

因x,公司決定於xx年x月x日解除與你xx年x月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

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x年x月x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簽收:x

xx年xx月xx日